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D
更多“接上题,如果二人于2009年9月起诉离婚,则二人的婚姻属于( )。A.无效婚姻B.可撤销婚姻C.有效婚姻D. ”相关问题
  • 第1题:

    小张与刘小姐二人相恋多年,计划于2014年9月登记结婚,但由于刘小姐现年刚满18周岁,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无法领取结婚证登记结婚。刘小姐用姐姐的身份证进行了结婚登记,婚后二人为家庭琐事经常吵架,于2015年2月向法院起诉离婚,则二人的婚姻属于()。

    A:无效婚姻
    B:可撤销婚姻
    C:有效婚姻
    D:不确定

    答案:A
    解析:
    无效婚姻是指男女双方虽经登记结婚,但由于违反结婚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婚姻效力,应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无效婚姻的原因包括: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达法定婚龄的。

  • 第2题:

    堂兄妹通婚属于(  )。

    A.无效婚姻
    B.有效婚姻
    C.可撤销的婚姻
    D.效力待定的婚姻

    答案:A
    解析:
    堂兄妹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是禁止通婚的。所以本题的答案为A。

  • 第3题: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婚姻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甲、乙系夫妻,在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甲又与丙结婚,则甲与丙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B.丁威胁戊:“如果不嫁给我,我就将你的腿打断。”戊被迫应允并与丁结婚,则丁与戊的婚姻属于自始无效的婚姻
    C.巳与庚同居多年,并对外以夫妻相称,后二人补办了婚姻登记手续,则巳与庚之间的婚姻关系自二人同居并具备婚姻实质要件之日起便有效
    D.辛婚前患有艾滋病,后与壬结婚,但婚后艾滋病仍未治愈,此时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答案:A,C,D
    解析:
    【精解】重婚属于无效婚姻规定的情形,故选A项。B项属于可撤销婚姻。C项表述属于事实婚姻,我国婚姻法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事实婚姻的效力,即事实婚姻通过补办登记手续的便可以成为合法有效的婚姻,经过补办登记手续后,婚姻的效力具有溯及力,但溯及到何时,是溯及到同居之日,还是溯及到具备了婚姻实质要件之日,这要综合案情全盘考虑,但c项在表述上没有错误。对于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但婚后尚未治愈的,按照无效婚姻处理,故选D项。

  • 第4题:

    小张与刘小姐二人相恋多年,计划于2006年9月登记结婚,但由于刘小姐现年18周岁,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无法领取结婚证,未能结婚,刘小姐用姐姐的身份证进行了结婚登记,婚后二人为家庭琐事经常吵架,于2007年2月向法院起诉离婚,则二人婚姻属于()。

    A:无效婚姻
    B:可撤销婚姻
    C:有效婚姻
    D:不确定

    答案:A
    解析:

  • 第5题:

    表兄妹通婚属于(  )。

    A.有效婚姻
    B.无效婚姻
    C.可撤销婚姻
    D.效力待定婚姻

    答案:B
    解析:
    表兄妹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禁止通婚的。注意:没有效力待定的婚姻这一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