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先生第一顺序继承人中不包括( )。A.囡囡B.胡母C.邹女士D.胡的姐姐

题目

胡先生第一顺序继承人中不包括( )。

A.囡囡

B.胡母

C.邹女士

D.胡的姐姐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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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共用题干
    胡先生今年35岁,是一家设计所的高级合伙人。虽收入丰厚,但不善理财。其妻邹女士今年31岁,是区政府的一名普通公务员。胡先生的父亲已经去世,母亲一直和胡先生惟一的姐姐生活在一起。孩子囡囡今年5岁。非常不幸的是,胡先生在一次事故中去世,没有留下任何遗嘱。胡先生一家总财产价值210万元。根据案例回答54~59题。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邹女士可获得的遗产总额为()万元。
    A:75
    B:26.25
    C:35
    D:105

    答案:C
    解析: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配偶、子女、父母是最近的亲属,在法律上有相互扶养的法定义务,因而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法定继承人对遗产的分配份额在原则上,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平分”遗产;但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经过协商,允许“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


    根据我国最新《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①一方的婚前财产;②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③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由题意知:胡先生一家总财产价值210万,由于胡先生夫妇在婚前未公证个人财产,所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为共同所有,所以胡先生的遗产总额为210/2=105(万元)。


    由第64、65、66题知,胡先生的遗产总额为105万元,胡先生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包括:囡囡、胡母、邹女士三人,而各继承人应按照等分标准划分遗产,所以邹女士可获得的遗产总额为105/3=35(万元)。


    胡先生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包括:囡囡、胡母、邹女士三人,而各继承人应按照等分标准划分遗产,所以囡囡可获得的遗产额为35万元,如果胡先生2年前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保险金额为200万元,指定受益人为囡囡,则继承完成后囡囡名下的总资产为35+200=235(万元)。

  • 第2题:

    共用题干
    胡先生今年35岁,是一家设计所的高级合伙人。虽收入丰厚,但不善理财。其妻邹女士今年31岁,是区政府的一名普通公务员。胡先生的父亲已经去世,母亲一直和胡先生惟一的姐姐生活在一起。孩子囡囡今年5岁。非常不幸的是,胡先生在一次事故中去世,没有留下任何遗嘱。胡先生一家总财产价值210万元。根据案例回答54~59题。

    假定胡先生夫妇在婚前未公证个人财产,则胡先生的遗产总额为()万元。
    A:150
    B:105
    C:210
    D:无法判断

    答案:B
    解析: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配偶、子女、父母是最近的亲属,在法律上有相互扶养的法定义务,因而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法定继承人对遗产的分配份额在原则上,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平分”遗产;但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经过协商,允许“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


    根据我国最新《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①一方的婚前财产;②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③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由题意知:胡先生一家总财产价值210万,由于胡先生夫妇在婚前未公证个人财产,所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为共同所有,所以胡先生的遗产总额为210/2=105(万元)。


    由第64、65、66题知,胡先生的遗产总额为105万元,胡先生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包括:囡囡、胡母、邹女士三人,而各继承人应按照等分标准划分遗产,所以邹女士可获得的遗产总额为105/3=35(万元)。


    胡先生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包括:囡囡、胡母、邹女士三人,而各继承人应按照等分标准划分遗产,所以囡囡可获得的遗产额为35万元,如果胡先生2年前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保险金额为200万元,指定受益人为囡囡,则继承完成后囡囡名下的总资产为35+200=235(万元)。

  • 第3题:

    胡先生今年35岁,是一家设计所的高级合伙人。虽收入丰厚,但不善理财。其妻邹女士今年31岁,是区政府的一名普通公务员。胡先生的父亲已经去世,母亲一直和胡先生惟一的姐姐生活在一起。孩子囡囡今年5岁。非常不幸的是,胡先生在一次事故中去世,没有留下任何遗嘱。胡先生一家总财产价值210万元。

    胡先生的遗产应当以( )方式被继承。

    A.协商继承
    B.法定继承
    C.扶养继承
    D.推定继承

    答案:B
    解析: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是我国继承法中的两种基本继承制度。法定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承或非遗嘱继承,是指全体继承人按照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人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等继承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当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处分其财产或遗嘱无效时,应按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

  • 第4题:

    共用题干
    胡先生今年35岁,是一家设计所的高级合伙人。虽收入丰厚,但不善理财。其妻邹女士今年31岁,是区政府的一名普通公务员。胡先生的父亲已经去世,母亲一直和胡先生惟一的姐姐生活在一起。孩子囡囡今年5岁。非常不幸的是,胡先生在一次事故中去世,没有留下任何遗嘱。胡先生一家总财产价值210万元。根据案例回答54~59题。

    各继承人应按照()标准划分遗产。
    A:年龄
    B:继承顺序
    C:等分
    D:经济收入情况

    答案:C
    解析: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配偶、子女、父母是最近的亲属,在法律上有相互扶养的法定义务,因而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法定继承人对遗产的分配份额在原则上,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平分”遗产;但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经过协商,允许“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


    根据我国最新《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①一方的婚前财产;②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③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由题意知:胡先生一家总财产价值210万,由于胡先生夫妇在婚前未公证个人财产,所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为共同所有,所以胡先生的遗产总额为210/2=105(万元)。


    由第64、65、66题知,胡先生的遗产总额为105万元,胡先生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包括:囡囡、胡母、邹女士三人,而各继承人应按照等分标准划分遗产,所以邹女士可获得的遗产总额为105/3=35(万元)。


    胡先生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包括:囡囡、胡母、邹女士三人,而各继承人应按照等分标准划分遗产,所以囡囡可获得的遗产额为35万元,如果胡先生2年前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保险金额为200万元,指定受益人为囡囡,则继承完成后囡囡名下的总资产为35+200=235(万元)。

  • 第5题:

    共用题干
    胡先生今年35岁,是一家设计所的高级合伙人。虽收入丰厚,但不善理财。其妻邹女士今年31岁,是区政府的一名普通公务员。胡先生的父亲已经去世,母亲一直和胡先生惟一的姐姐生活在一起。孩子囡囡今年5岁。非常不幸的是,胡先生在一次事故中去世,没有留下任何遗嘱。胡先生一家总财产价值210万元。根据案例回答54~59题。

    胡先生第一顺序继承人中不包括()。
    A:囡囡
    B:胡母
    C:邹女士
    D:胡的姐姐

    答案:D
    解析: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配偶、子女、父母是最近的亲属,在法律上有相互扶养的法定义务,因而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法定继承人对遗产的分配份额在原则上,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平分”遗产;但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经过协商,允许“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


    根据我国最新《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①一方的婚前财产;②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③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由题意知:胡先生一家总财产价值210万,由于胡先生夫妇在婚前未公证个人财产,所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为共同所有,所以胡先生的遗产总额为210/2=105(万元)。


    由第64、65、66题知,胡先生的遗产总额为105万元,胡先生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包括:囡囡、胡母、邹女士三人,而各继承人应按照等分标准划分遗产,所以邹女士可获得的遗产总额为105/3=35(万元)。


    胡先生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包括:囡囡、胡母、邹女士三人,而各继承人应按照等分标准划分遗产,所以囡囡可获得的遗产额为35万元,如果胡先生2年前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保险金额为200万元,指定受益人为囡囡,则继承完成后囡囡名下的总资产为35+200=2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