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为申请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代表该企业参加行政复议;其他合伙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合伙人共同申请行政复议。前述规定以外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代表该组织参加行政复议;没有主要负责人的,由共同推选的其他成员代表该组织参加行政复议。A.合伙人B.主要投资人C.核准登记的企业D.企业或者合伙人

题目
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为申请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代表该企业参加行政复议;其他合伙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合伙人共同申请行政复议。前述规定以外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代表该组织参加行政复议;没有主要负责人的,由共同推选的其他成员代表该组织参加行政复议。

A.合伙人

B.主要投资人

C.核准登记的企业

D.企业或者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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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C
更多“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为申请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代表该企业参加行政复议;其他合伙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合伙人共同申请行政复议。前述规定以外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代表该组织参加行政复议;没有主要负责人的,由共同推选的其他成员代表该组织参加行政复议。 ”相关问题
  • 第1题: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对复议申请人及复议代表人作了一些规定,下列说法中符合规定的有( )。

    A.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为申请人

    B.合伙组织以外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代表该组织参加行政复议

    C.股份制企业的董事会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该企业合法权益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D.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该企业合法权益的,可以以企业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E.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有6人的,应当全部作为代表参加行政复议


    正确答案:BD

  • 第2题:

    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合并、分立或终止的,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B.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认为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可以以企业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C.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为申请人
    D.其他合伙组织,由合伙人共同申请行政复议,并全部参加行政复议
    E.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代表该组织参加行政复议

    答案:C,D
    解析:
    选项CD: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代表该企业参加行政复议;其他合伙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合伙人共同申请行政复议,如果申请人超过5人,应当推选1—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

  • 第3题: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有关复议申请人及复议代表人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某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以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
    B.某个人合伙申请行政复议,其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为申请人
    C.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由共同推选的成员代表该组织参加行政复议
    D.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原告资格转移给法定代理人

    答案:A
    解析:
    知识点:行政复议申请人。其他合伙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合伙人共同申请行政复议。所以选项B错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代表该组织参加行政复议;没有主要负责人的,由共同推选的其他成员代表该组织参加行政复议。所以选项C错误。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并不属于资格转移的情形。所以选项D错误。

  • 第4题: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下列关于复议申请人及复议代表人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A.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该董事会可以企业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B.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由共同推选的成员代表该组织参加行政复议
    C.某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
    D.某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任一合伙人均有权单独申请行政复议
    E.某一行政复议案件有4个申请人,可以推选2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

    答案:B,D,E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申请人。(1)选项B: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代表该组织参加行政复议;没有主要负责人的,由共同推选的其他成员代表该组织参加行政复议。(2)选项D: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代表该企业参加行政复议;其他合伙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合伙人“共同”申请行政复议。(3)选项E: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

  • 第5题: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下列关于复议申请人及复议代表人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A.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该董事会可以企业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B.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由共同推选的成员代表该组织参加行政复议
    C.某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
    D.某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任一合伙人均有权单独申请行政复议
    E.某一行政复议案件有4个申请人,可以推选2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

    答案:B,D,E
    解析:
    知识点:行政复议申请人。(1)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代表该组织参加行政复议;没有主要负责人的,由共同推选的其他成员代表该组织参加行政复议。所以选项B说法错误。(2)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代表该企业参加行政复议;其他合伙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合伙人“共同”申请行政复议。所以选项D说法错误。(3)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所以选项E说法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