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选区有选民600人,在人大代表选举中,共有310位选民参加投票,有效票共295张,候选人张某如果当选,则其获得的赞成票最低是多少票?()A.148B.156C.301D.选举无效,张某无论得到多少赞成票都不能当选

题目

某选区有选民600人,在人大代表选举中,共有310位选民参加投票,有效票共295张,候选人张某如果当选,则其获得的赞成票最低是多少票?()

A.148

B.156

C.301

D.选举无效,张某无论得到多少赞成票都不能当选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B
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2010修订)第43条第1款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本题中,该选区有选民600人,310位选民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只要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投票,156票,就可以当选。
更多“某选区有选民600人,在人大代表选举中,共有310位选民参加投票,有效票共295张,候选人张某如果当 ”相关问题
  • 第1题:

    共用题干

    某村有年满18周岁的村民1000人,在一次乡人大选举中作为一个选区,应选人大代表3人。第一次投票,5名代表候选人中,只有2人得票超过参加投票选民的过半数,于是进行再次选举。对此,下列哪个选项不正确?
    A、再次选举中,代表候选人应为2人,即为第一次投票中的得票数为第三名、第四名的选民
    B、选民在再次选举中,可以另外依法推举代表候选人
    C、选民在再次选举中,投票时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
    D、在再次选举中,如果参加投票的选民有600人,得票200的人如果是得票最多的人就被选为乡人大代表

    答案:B
    解析:
    根据《选举法》第2条规定,C中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间接选举,ABD项是正确的答案。
    根据《选举法》第8条的规定,地级市以上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主持,而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由事先选出的选举委员会主持。同时,由于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不设立常委会,所以乡级选举委员会受其上级人大常委会,即县级人大常委会领导。因此,ACD选项正确。
    《选举法》第11条第1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三百五十名,省、自治区每十五万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直辖市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千名;(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二百四十名,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千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六百五十名;(三)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一百二十名,每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百六十五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四百五十名;人口不足五万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一百二十名;(四)乡、民族乡、镇的代表名额基数为四十名,每一千五百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名;人口不足二千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四十名。”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被劳动教养人具有选举权,但是刘某未满18周岁,所以其不具有选举权,故A错误;B项中法院或者检察院没有停止李某的选举权,则李某仍然享有选举权;C项中,张某已年满19周岁,根据《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代表选举法》第26条的规定,其享有选举权,虽然因患精神分裂症暂时不能行使选举权,但并不意味其没有选举权;根据《刑法》的规定,如果刑事犯罪被判处主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其中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是从其有期徒刑服刑完毕时起计算,而罪犯在服刑期间自然没有政治权利,所以D项中王某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间是从2000年算起,到2005年,故2004年其仍然没有选举权。
    A项根据《选举法》第43条第4款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如果只选1人,候选人应为2人:因此A项是正确的,C和D也是正确的,C项中选民投票时是有选择自由的,《选举法》对D项的要求是“不少于1/3”,“不少于”即等于或多于,再次选举过程中有600人参加,那么得200票就可以了,因而,D选项是对的。
    《选举法》第26条第1款规定:“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十八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对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因此张律师应当列入牡丹园住宅小区的选民名单。《选举法》第28条规定:“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 第2题: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行为中构成违宪的有哪些?( )

    A.某村村民王某一家5口人均在外地经商,在人大代表选举日,王某全家委托其母梁某回乡参加投票,梁某代表全家5口对候选人孙某投了5张赞成票
    B.某县人大常委会主持本县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C.某县共有选民573579人,其中参加投票的人数为271753人,以231123票通过了对县级人大代表胡某的罢免决议
    D.某乡有选民1235人,其中有735人参加了投票;候选人张某获得选票623张,被宣布当选乡人大代表

    答案:A,B,C
    解析:
    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在直接选举时、选民如果外出,可以委托其亲属或其他选民代为投票,但接受委托的选民最多不能接受超过3位选民的委托,故A项错误。进行县级人大代表选举时,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选举,县人大常委会本身不主持选举,故B项错误。我国《选举法》第52条规定:罢免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C项中,对胡某的罢免虽然获得了参加投票人数的过半数选票,但参加投票选民数没有达到全体选民过半数的要求,故C项错误。D项中,参加投票选民数超过全体选民半数,张某获得的选票超过参加投票选民半数,故正确。因此,ABC项为正确选项。

  • 第3题:

    在一次人大代表直接选举中,某高校选区应投票的选民人数为5000 人,实际参加投票的选民人数为2350 人,根据投票结果,张某获得1675 票、李某获得1042 票、赵某获得778 票。依照法律规定,当选的代表为:

    A、张某
    B、李某
    C、赵某
    D、三人均未当选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宪法。
    《选举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某高校选区共有选民5000人,但参加投
    票的选民为2350人,不足半数,此次选举无效,三人均未当选。

  • 第4题: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些行为与法律的规定不相一致?()

    A、某村村民王某一家五口人均在外地经商,其中四人年满18周岁,享有选举权。在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曰,王某全家委托其在老家的姑姑张某代表王某家四人对候选人孙某投了赞成票
    B、某县人大常委会主持本县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C、某县在进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某选区共有选民3579人,其中参加投票的人数为1753人,候选人张某获得了1123张赞成票。县选举委员会宣布张某当选县级人大代表
    D、某乡在进行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某选区有选民835人,张某当选为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半年后,张某因严重失职,被其所在选区选民提出罢免。在罢免投票中,共有735人参加了投票,有370位选民赞成罢免张某。张某最终丧失了代表资格

    答案:A,B,C,D
    解析:
    我国《选举法》第40条规定: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所以A项是错误的。根据该法第8条规定,县级和乡级在进行人大代表选举时,设立选举委员会作为主持选举的组织,县级选举委员会虽然受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但人大常委会本身不主持选举,所以B项错误。C项中,虽然候选人张某获得了参加投票选民的过半数的赞成,但由于参加投票选民未达到全体选民的过半数,所以选举本身是无效的,张某也就无法当选为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选举法》第50条规定,在罢免由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时,只有赞成票超过全体选民的过半数时,罢免才能生效。D项中,虽然参加投票的选民超过了全体选民的过半数,赞成票也超过了参加投票选民的半数,但没有达到全体选民的过半数,所以是无效的,故该项错误。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各专门委员会,有权提出法律议案,由主席团决定交由各代表团审议,可见不同主体提出的法律议案的处理方式是不同的。

  • 第5题: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构成违宪的行为有哪些?( )


    A.某村村民王某一家5口人均在外地经商,在人大代表选举日,王某全家委托其母梁某回乡参加投票, 梁某代表全家5口对候选人孙某投了5张赞成票

    B.某县人大常委会主持本县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C.某县共有选民573,579人,其中参加投票的人 数为271,753人,以231,123票通过了对县级人大代表胡某的罢免决议

    D.某乡有选民1235人,其中有735人参加了投票; 候选人张某获得选票623张,被宣布当选乡人大代表

    答案:A,B,C
    解析:
    。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在直接选举时,选民如果外出,可以委托其亲属或其他选民代为投票,但接受委托的选民最多不能接受超过3位选民 的委托,故A项错误。进行县级人大代表选举时,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选举,县人大常委会本身不主持选举,故B项错误。我国《选举法》第50条规定:“罢免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C项中,对胡某的罢免虽然获得了参加投票人数的过半数选票,但参加投票选民数没有达 到全体选民过半数的要求,故C项错误。D项中,参加投票选民数超过全体选民半数,张某获得的选票超过参加投票选民半数,故正确。因此,ABC项为正确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