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秋节到来之前,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光华月饼厂突击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厂原材料中有过期原材料,故对其依法查封。后厂长黄某调出监控发现被查出的过期原材料是竞品工厂中百月饼加工厂工人赵某恶意投放的,于是将该视频交付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过进一步调查和确认,确定视频属实,光华月饼厂无违法行为,故撤销对其查封的处理决定,并将中百月饼加工厂的负责人及其工人赵某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如因查封造成黄某的损失,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给予黄某补偿B.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直接对中百

题目

2015年中秋节到来之前,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光华月饼厂突击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厂原材料中有过期原材料,故对其依法查封。后厂长黄某调出监控发现被查出的过期原材料是竞品工厂中百月饼加工厂工人赵某恶意投放的,于是将该视频交付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过进一步调查和确认,确定视频属实,光华月饼厂无违法行为,故撤销对其查封的处理决定,并将中百月饼加工厂的负责人及其工人赵某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如因查封造成黄某的损失,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给予黄某补偿

B.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直接对中百月饼加工厂的负责人和赵某进行处理,无需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C.当行为人没有违法时,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的决定

D.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权对生产伪劣商品的厂家进行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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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结合该公文内文,可知填入①处最恰当的内容是( )。


    A.统一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及标志标识的通告
    B.统一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及标志标识的通知
    C.统一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制式服装的通知
    D.统一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制式服装的通告

    答案:B
    解析:
    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三部分组成,可知①处缺失的内容为事由和史种。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从适用范围来说,“通知”这一文种更适合,且根据正文第一段中“……通知如下”可知,“通知”更为恰当。排除AD项。由正文第一段中“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统一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及标志标识”可知,B项事由内容最为贴切,C项表述不完整。故本题答案选B。

  • 第2题:

    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该县一家具厂签订了购买办公桌椅的合同,家具厂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市场监督管理局所购买的桌椅送上门。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质量不合格为由要求家具厂降价,家具厂不同意。而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家具厂从事非法经营为由,吊销该厂营业执照。家具厂不服,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

    A.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家具厂签订的合同属民事合同,双方的所有争议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B.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家具厂签订的合同属行政合同,对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可提起行政诉讼
    C.家具厂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的行为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
    D.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行政机关,其与公民、组织发生的争议均应通过行政诉讼解决

    答案:A,B,D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概念和特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行政机关具有双重身份——行政主体和民事主体,对其行为不服的救济方式应视其身份而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对此行为不服家具厂可以通过行政诉讼途径寻求救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家具厂签订的购买桌椅合同,是民事合同而非行政合同。在该合同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普通的民事主体身份实施了购买桌椅的民事行为,这种行为不是行政管理行为。

  • 第3题:

    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福禧公司涉嫌生产过期的鸡肉依法实施了扣押,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经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批准,执法人员张某可以单独实施扣押

    B.如情况紧急,执法人员当场扣押的,返回单位后应当立即向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C.执法人员张某应当佩戴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

    D.市场监督管理局扣押后,可以委托他人保管

    答案:D
    解析:
    A选项错误,不选。《行政强制法》第18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可知,经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批准,执法人员张某单独实施扣押是不允许的,应当两人以上。B选项错误,不选。《行政强制法》第19条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行政强制法》第20条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除应当履行本法第18条规定的程序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当场告知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家属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地点和期限;(二)在紧急情况下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在返回行政机关后,立即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三)法律规定的其他程序。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得超过法定期限。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己经达到或者条件己经消失,应当立即解除。可知,紧急情况针对财物实施当场扣押的,返回单位后应当二十四小时内而不是立即向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只有情况紧急,执法人员当场实施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强制措施的,返回单位后应当立即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C选项错误,不选。根据《行政强制法》第18条规定,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制作现场笔录就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没有强制要求每个行政机关从事行政执法都需要佩戴执法记录仪。D选项正确,当选。《行政强制法》第26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可知,市场监督管理局扣押后,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财物。

  • 第4题:

    光华食品加工厂招收30名工人,并要求每名工人交纳1000元的“入厂费”,后由于当地发洪水,光华厂几乎处于停产状态,遂提出变更原劳动合同,工人不同意,光华厂宣布解除劳动合同,退还1000元“入厂费”,不再给予其他补偿。光华厂的行为中违法的有、()

    A、未给予工人经济补偿
    B、要求工人交“入厂费”
    C、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D、单方面提出变更劳动合同

    答案:A,B
    解析:
    【考点】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详解:《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此种情形下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劳动法》第17条第1款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本题中“入厂费”实质上就是保证金,是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因此,A、B项行为违法,应入选。

  • 第5题:

    M区卫生监督所在中秋节前月饼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某食品厂操作间内苍蝇密度较高;原料库存放成品,成品库存放其他杂物,成品月饼着地堆放。卫生监督所决定给予行政处罚,理由是

    A.生产工艺流程不合理
    B.生产不符合营养要求的食品
    C.生产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D.生产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
    E.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

    答案:D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