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的,原租赁关系是否受到抵押权影响?()A 原租赁关系自动解除B 原租赁关系不受影响C 原租赁关系在主债务清偿后不受影响D 抵押权人可以撤销原租赁关系

题目
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的,原租赁关系是否受到抵押权影响?()

A 原租赁关系自动解除

B 原租赁关系不受影响

C 原租赁关系在主债务清偿后不受影响

D 抵押权人可以撤销原租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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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 第2题:

    《物权法》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    )。

    A.解除
    B.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C.暂时解除,可续租
    D.转移为抵押关系

    答案:B
    解析:

  • 第3题:

    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A正确

    B错误


    A

  • 第4题:

    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


    答案:对
    解析:
    题目表述正确。

  • 第5题: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有关抵押权和租赁权关系的表述,错误的是(  )。
    A.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影响
    B.将没有办理登记的抵押财产出租,抵押权不能对抗租赁权
    C.将已经办理登记的抵押财产出租,实现抵押权后,抵押财产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原租赁合同
    D.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


    答案:D
    解析:
    【精解】根据《物权法》第190条的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具体而言,租赁关系成立后,出租人在出租物上设定抵押权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其根据在于租赁合同成立在先或“买卖不破租赁”。如果将办理了抵押登记的财产出租,实现抵押权后,抵押财产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原租赁合同,承租人不能要求继续承租抵押的房屋。如果将没有办理登记的抵押财产出租,承租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财产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权就不能对抗租赁权,仍应当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关于抵押权和租赁权的关系,担保法已有规定。本条和担保法规定的区别在于,本条删除了抵押人将已出租财产设定抵押的情况告知承租人的告知义务。故选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