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规定,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

题目

宪法规定,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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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省、直辖市、设区的市、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


    参考答案:错误

  • 第2题: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年。

    A、三

    B、四

    C、五

    D、六


    参考答案:C

  • 第3题:

    凡直接选举产生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

    A.二年
    B.三年
    C.四年
    D.五年

    答案:D
    解析:

  • 第4题: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每届任期5年。 ( )


    正确答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每届任期5年;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每届任期3年。

  • 第5题:

    根据我国2004年宪法修正案的规定,下列关于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B.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

    C.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

    D.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


    正确答案:A
    我国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宪法》第98条“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修改为:“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