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无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C、国务院无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D、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能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题目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无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C、国务院无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D、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能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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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A.有权改变或撤销 B.有权撤销,无权改变

    C.有权改变,无权撤销 D.无权撤销,无权改变


    正确答案:B

  • 第2题:

    依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项表述是正确的?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改变或者撤销香港特别行政区制定的法律规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权撤销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但可以直接改变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对最高人民法院的错误判决进行宪法监督,但不能改变或者撤销判决

    答案:D
    解析:
    《立法法》第8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66条第2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BC两项错误。《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7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征询其所属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后,如认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任何法律不符合本法关于中央管理的事务及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的条款,可将有关法律发回,但不作修改。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回的法律立即失效=该法律的失效,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另有规定外,无溯及力。所以,A项错误。

  • 第3题:

    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


    ABCD

  • 第4题:

    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的表述是错误的(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改变或者撤销香港特别行政区制定的法律规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权撤销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但可以直接改变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对最高人民法院的错误判决进行宪法监督,但不能改变或者撤销判决

    答案:A,B,C
    解析:
    《立法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 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B、C两项错误。《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七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征询其所属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后,如认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任何法律不符合本法关于中央管理的事务及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的条款,可将有关法律发回,但不做修改。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回的法律立即失效。该法律的失效,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另有规定外,无溯及力。A项错误。但是,全国人大可以改变或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故选ABC。

  • 第5题:

    关于改变或者撤销法律、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下列哪一选项符合《立法法》的规定?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立法法》相关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B、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C、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D、授权机关有权改变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

    答案:B
    解析:
    【考点】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主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详解】根据《立法法》第88条第(一)项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66条第2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见,A项错在“有权改变”。根据第88条第(五)项的规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可见C项错在“有权改变”。根据第88条第(七)项的规定,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可见D项亦错在“有权改变”。根据第88条第(四)项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可见,B项是正确答案。【陷阱】我国宪法规定了一整套自上而下的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体系,几个比较细的地方应予注意。一是全国人大对其常委会作出的不适当的决定有权改变或撤销,注意是两个;二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只有权撤销而不能改变;三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也只能撤销,不可改变;四是国务院对各部委及地方各级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既有权撤销又有权改变,它们之间是一种领导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