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为甲有限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吴某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甲公司损失100万元。甲公司小股东付某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关于付某的做法,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对郑某提起诉讼 B、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郑某提起诉讼 C、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的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郑某提起诉讼 D、只有在其股权达到1%时,才能请求甲公司有关部门对郑某提起诉讼

题目
郑某为甲有限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吴某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甲公司损失100万元。甲公司小股东付某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关于付某的做法,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对郑某提起诉讼
B、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郑某提起诉讼
C、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的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郑某提起诉讼
D、只有在其股权达到1%时,才能请求甲公司有关部门对郑某提起诉讼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公司法》第151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149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149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郑某是公司的经理,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而非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选项A、C错误,选项B正确。对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对有限责任的股东的持股比例没有要求,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才有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要求。所以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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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拟在中小板上市,乙公司为其控股股东,丙公司为乙公司全资子公司。李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Ⅰ.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总经理
    Ⅱ.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和丙公司董事长
    Ⅲ.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监事
    Ⅳ.李某可以兼任甲公司董事会秘书

    A:Ⅱ
    B:Ⅰ、Ⅲ
    C:Ⅱ、Ⅲ、Ⅳ
    D:Ⅲ、Ⅳ

    答案:C
    解析: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2015年修订)第51条,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李某不得在乙公司担任高管。(故Ⅰ项错误,Ⅱ、Ⅲ项正确)Ⅳ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6条规定,董事会秘书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创业板有相同规定。(故Ⅳ项正确)
      综上述C项符合题意。

  • 第2题:

    (2012年)甲公司、乙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经理张某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业务发包给不知情的乙公司,致使甲公司遭受损失。李某是甲公司股东,甲公司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下列关于李某保护甲公司利益和股东整体利益的途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张某
    B.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张某
    C.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乙公司
    D.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乙公司

    答案:A
    解析:
    ( 1)选项 AB:“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犯公司利益:找监事会;( 2)选项 CD:乙公司为“不知情”的第三人,不应承担责任。

  • 第3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该公司经理王某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儿子小王经营的乙有限责任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使甲公司损失30万元,甲公司小股东张某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王某提起诉讼
    B.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对王某提起诉讼
    C.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的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王某提起诉讼
    D.只有在张某的股权达到1%时,才能请求甲公司有关部门对王某提起诉讼

    答案:A
    解析:
    (1)选项ABC:“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时,先找“监事会”;(2)选项D:有限责任公司的任何一个股东均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不受1%的限制。

  • 第4题:

    郑贺为甲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子吴悠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使甲公司损失500万元。甲公司小股东付冰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遭到监事会的拒绝。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付冰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对郑贺提起诉讼
    B.付冰代表甲公司对郑贺提起诉讼,胜诉利益归属于甲公司
    C.付冰代表甲公司对郑贺提起诉讼,其诉讼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甲公司应当承担付冰因参加诉讼支付的合理费用
    D.付冰代表甲公司对郑贺提起诉讼,即使其诉讼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付冰仍应自行承担因参加诉讼支付的合理费用

    答案:D
    解析:
    (1)选项B:股东代表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他人提起诉讼的案件,胜诉利益归属于公司;(2)选项CD:股东代表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他人提起诉讼的案件,其诉讼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公司应当承担股东因参加诉讼支付的合理费用。

  • 第5题:

    郑贺为甲有限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吴悠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甲公司损失50万元。甲公司小股东付冰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付冰的做法,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B.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C.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郑贺挺起诉讼
    D.只有在其股权达到1%时,才能请求甲公司有关部门对郑贺提起诉讼

    答案:B
    解析:
    (1)选项ABC:“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时,先找“监事会”;(2)选项D:有限责任公司的任何一个股东均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不受1%的限制。@##

  • 第6题:

    A为白云有限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B经营的大海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白云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白云公司损失100万元。白云公司小股东C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关于C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必须先书面请求白云公司董事会对A提起诉讼
    • B、必须先书面请求白云公司监事会对A提起诉讼
    • C、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A提起诉讼
    • D、只有在其股权达到1%时,才能请求白云公司有关部门对A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B

  • 第7题:

    甲公司拟在中小板上二市,乙公司为其控股股东,丙公司为乙公司全资子公司。李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Ⅰ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总经理 Ⅱ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和丙公司董事长 Ⅲ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监事会主席 Ⅳ李某可以兼任甲公司董事会秘书

    • A、Ⅱ
    • B、Ⅰ、Ⅲ
    • C、Ⅱ、Ⅲ
    • D、Ⅲ、Ⅳ

    正确答案:A

  • 第8题:

    单选题
    A为白云有限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B经营的大海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白云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白云公司损失100万元。白云公司小股东C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关于C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必须先书面请求白云公司董事会对A提起诉讼

    B

    必须先书面请求白云公司监事会对A提起诉讼

    C

    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A提起诉讼

    D

    只有在其股权达到1%时,才能请求白云公司有关部门对A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 B
    解析: 【考点】本题考核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选项AC错误,选项B正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一)项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本案中,A是公司的经理,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而非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选项D错误。C想请求甲公司的监事会对A提起诉讼,其持有的股权比例可以单独达到百分之一以上的要求,也可以与其他小股东合计达到百分之一以上的要求,而非必须是单独达到百分之一以上的要求。

  • 第9题:

    单选题
    郑贺为甲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子吴悠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使甲公司损失500万元。甲公司小股东付冰拟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甲公司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付冰的做法,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B

    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C

    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D

    只有在其股权达到1%时,才能请求甲公司有关部门对郑贺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郑贺为甲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吴悠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甲公司损失50万元。甲公司小股东付冰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付冰的做法,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B

    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C

    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的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D

    只有在其股权达到1%时,才能请求甲公司有关部门对郑贺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郑贺为甲有限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吴悠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甲公司损失50万元。甲公司小股东付冰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付冰的做法,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B

    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C

    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D

    只有在其股权达到1%时,才能请求甲公司有关部门对郑贺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 D
    解析:
    ABC三项,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行为提起诉讼,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应该先找“监事会”;D项,有限责任公司的任何一个股东均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不受1%的限制。

  • 第12题:

    多选题
    郑贺为甲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子吴悠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使甲公司损失500万元。甲公司小股东付冰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遭到监事会的拒绝。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

    付冰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对郑贺提起诉讼

    B

    付冰代表甲公司对郑贺提起诉讼,胜诉利益归属于甲公司

    C

    付冰代表甲公司对郑贺提起诉讼,其诉讼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甲公司应当承担付冰因参加诉讼支付的合理费用

    D

    付冰代表甲公司对郑贺提起诉讼,即使其诉讼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付冰仍应自行承担因参加诉讼支付的合理费用


    正确答案: B,A
    解析:

  • 第13题:

    甲公司的总经理王某与其妻子串通一致,骗取甲公司股东会同意后。以高出市场价3倍的价格从其妻子控制的乙公司购进一台设备,严重损害甲公司利益。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甲公司有权以王某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为由,要求王某承担赔偿责任
    B.甲公司起诉请求王某赔偿,王某有权以经过股东会同意为由提出抗辩
    C.如果甲公司不起诉王某,甲公司任一股东均可依法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D.甲公司和乙公司的设备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如果甲公司不起诉乙公司要求赔偿,甲公司的任一股东均可依法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答案:B
    解析:
    (1)选项A: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选项B: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公司依法请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赔偿所造成的损失,被告仅以该交易已经履行了信息披露、经股东(大)会同意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选项D:设备买卖合同属于恶意串通损害甲公司利益的合同,合同无效;关联交易合同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公司没有起诉合同相对方的,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依法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 第14题:

    孙某是甲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吴某是该公司的客户。甲期货公司指派孙某为吴某提供交易服务。后孙某离职到了乙期货公司工作,但甲期货公司和孙某都没有将此情况告知吴某。吴某继续在甲期货公司交易,并继续把下达的指令交给孙某,而孙某并没有把收到的指令交回甲期货公司,导致了吴某的损失。甲公司对此事完全知情并采取默认态度。在本案中,应承担该损失的是( )。

    A.甲期货公司
    B.乙期货公司
    C.孙某
    D.孙某和乙期货公司

    答案:A,C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对于吴某的损失,甲期货公司和孙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第15题:

    郑贺为甲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吴悠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甲公司损失 50万元。甲公司小股东付冰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甲公司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付冰的做法,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B.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C.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的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D.只有在其股权达到1%时,才能请求甲公司有关部门对郑贺提起诉讼

    答案:B
    解析:
    ( 1)选项 ABC:“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时,先找“监事会”;( 2)选项 D:有限责任公司的任何一个股东均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不受 1%的限制。

  • 第16题:

    (2015年)李某为甲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赵某为乙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甲公司持有乙公司 60%的股份。甲、乙公司的下列行为中,公司法律制度不予禁止的是( )。

    A.甲公司向赵某提供200万元购房借款
    B.甲公司向李某提供200万元购房借款
    C.乙公司向赵某提供200万元购房借款
    D.甲公司通过乙公司向李某提供200万元购房借款

    答案:A
    解析:
    ( 1)选项 B:甲公司不得直接向其董监高提供借款;( 2)选项 C:乙公司不得直接向其董监高提供借款;( 3)选项 D:甲公司不得通过子公司(乙公司)向其董监高提供借款。

  • 第17题:

    郑贺为甲有限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吴悠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甲公司损失50万元。甲公司小股东付冰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付冰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B.付冰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C.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情况下,付冰才能请求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D.只有在其股权达到1%时,付冰才能请求甲公司有关部门对郑贺提起诉讼

    答案:B
    解析:
    (1)选项ABC:郑贺为“经理”,应先书面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只有监事会拒绝或收到书面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或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时,付冰方可提起股东代位诉讼。(2)选项D: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提起股东代位诉讼不受持股时间、比例的限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起股东代位诉讼应连续180天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

  • 第18题:

    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使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 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 B、王某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 C、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 D、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起诉,但无需甲公司盖章或刘某签字
    • E、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但诉讼请求应是将借款返还给甲公司

    正确答案:B,C,E

  • 第19题:

    单选题
    郑某为甲有限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吴悠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甲公司损失50万元。甲公司小股东付冰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关于付冰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B

    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C

    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D

    只有在其股权达到1%时,才能请求甲公司有关部门对郑贺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单选题
    刘明为甲有限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王丽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甲公司损失50万元。甲公司小股东钟安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关于钟安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对刘明提起诉讼

    B

    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刘明提起诉讼

    C

    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刘明提起诉讼

    D

    只有在其股权达到1%时,才能请求甲公司有关部门对刘明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 A
    解析: 【考点】本题考核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选项AC错误,选项B正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一)项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本案中,刘明是公司的经理,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而非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选项D错误。钟安想请求甲公司的监事会对刘明提起诉讼,其持有的股权比例可以单独达到百分之一以上的要求,也可以与其他小股东合计达到百分之一以上的要求,而非必须是单独达到百分之一以上的要求。

  • 第21题:

    单选题
    郑某为甲有限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吴某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甲公司损失100万元。甲公司小股东付某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关于付某的做法,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

    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对郑某提起诉讼

    B

    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郑某提起诉讼

    C

    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的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郑某提起诉讼

    D

    只有在其股权达到1%时,才能请求甲公司有关部门对郑某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甲公司、乙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经理张某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将公司业务发包给不知情的乙公司,致使甲公司遭受损失。李某是甲公司股东,甲公司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下列关于李某保护甲公司利益和股东整体利益的途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2012年真题]
    A

    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张某

    B

    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张某

    C

    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乙公司

    D

    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乙公司


    正确答案: A
    解析: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甲公司设监事会,因此李某应先书面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CD两项,乙公司为不知情的第三人,不应承担责任。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公司、乙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经理张某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业务发包给不知情的乙公司,致使甲公司遭受损失。李某是甲公司股东,甲公司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下列关于李某保护甲公司利益和股东整体利益的途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

    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张某

    B

    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张某

    C

    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乙公司

    D

    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乙公司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张某违反公司章程规定与不知情的乙公司进行交易,给甲公司造成损失。王某是甲公司股东,甲公司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下列关于王某保护甲公司利益和股东整体利益的途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

    王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张某

    B

    王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张某

    C

    王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乙公司

    D

    王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乙公司


    正确答案: A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