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承包养鱼池养鱼。酒业公司的排水渠泄漏,废水流入养鱼池,导致鱼苗死亡。甲向县环保局申请行政处理。县环保局责令酒业公司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同时,经县环保局调解,甲与酒业公司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酒业公司未履行赔偿协议,甲要求县环保局强制执行该协议,县环保局拒绝。甲以环保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经审查,县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第{TSE}题:县人民法院的裁定( )。A.有法律依据,因为县环保局进行的调解是具有第三人居中性质的行政调解B.有法律依据,因为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C.无法律依据,

题目

甲承包养鱼池养鱼。酒业公司的排水渠泄漏,废水流入养鱼池,导致鱼苗死亡。甲向县环保局申请行政处理。县环保局责令酒业公司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同时,经县环保局调解,甲与酒业公司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酒业公司未履行赔偿协议,甲要求县环保局强制执行该协议,县环保局拒绝。甲以环保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经审查,县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第{TSE}题:

县人民法院的裁定( )。

A.有法律依据,因为县环保局进行的调解是具有第三人居中性质的行政调解

B.有法律依据,因为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C.无法律依据,因为县环保局的调解是具体行政行为

D.无法律依据,因为县环保局应当强制执行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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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造纸厂长期向邻近的南庄村的池塘排放废水,致使该村的井水无法饮用。南庄村村委会向延山县环保局提出申请,要求造纸厂停止排放废水,并赔偿损失。延山县环保局不予理睬,南庄村村委会又向市环保局申请复议。市环保局经调查后作出立即停止排放废水、罚款3万元、赔偿南庄村1万元的决定。此后,在法定期限内造纸厂未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市环保局的决定。在此情形下,南庄村村委会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A.可以要求市环保局履行法定职责 B.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C.无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D.可以对造纸厂提起民事诉讼


    正确答案:ABD
    针对市环保局作出的处罚决定和赔偿决定,法定期间内造纸厂不复议也不起诉的,市环保局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自行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市环保局不履行法定内容的话,当事人可以直接要求市环保局履行法定职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不作为诉讼,要求做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因此A项正确。针对决定内容中的赔偿决定,涉及该村的权利,属于行政裁决的内容,根据《行诉解释》第90条第1款的规定:“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生效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在90日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权利人可以在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期限届满后90天内申请执行。B项正确,C项错误。同时南庄村村委会也可提起民事诉讼,D项正确。注意行政裁决的类型;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对河北省高院的批复。

  • 第2题:

    共用题干
    某造纸厂向县环保局申请排污许可证。经市环保局批准后,县环保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造纸厂尽管未获排污许可证,却一直超标准排放污染物,并造成李某等8个养殖户所养的鱼苗大面积死亡,实际损失达12万元。县环保局根据李某等人的控告,对造纸厂作出下列处理决定:(1)罚款15万元;(2)责令立即停产整顿。造纸厂不服向市环保局申请复议。市环保局决定:维持县环保局处理决定第(1)项,撤销其第(2)项。请回答下列4~6题:

    对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谁有权起诉?()
    A:县环保局
    B:某造纸厂
    C:李某等养殖户
    D:无人有权起诉

    答案:B,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当事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提起诉讼的,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机关为被告;行政许可依法须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当事人对批准或者不批准行为不服一并提起诉讼的,以上级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据此,上级批准后下级决定的行政许可案件,可以单独起诉作出决定的下级机关,也可以一并起诉上下级机关,但不可以单独起诉上级行政机关。故本题应选A、C项。


    《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据此,复议改变案件,被告为复议机关。《行诉法解释》第7条规定:“复议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二)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三)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据此,只要处理结果发生变化就属于复议改变案件。在本题,市环保局的处理结果发生变化,故D项正确。


    《行诉法解释》第1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与被诉的行政复议决定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或者在复议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三)要求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在本题中,某造纸厂是加害人,李某等养殖户是受害人,均与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故均可起诉。本题应选B、C项。

  • 第3题:

    2011年10月16日,甲公司因排污被县环保局责令停业整顿且处以罚款30万元。县环保局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未告知甲公司享有起诉权;2011年12月31日甲公司得知自己有起诉的权利,若甲公司不服县环保局的该处罚决定,则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般期限届满日是(  )。

    A.2012年3月31日
    B.2012年6月30日
    C.2013年10月16日
    D.2013年12月31日

    答案:B
    解析:
    (1)根据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诉权或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知道或应当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1年。(2)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般期限是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本题中,甲公司知道县环保局的行政行为内容的时间为2011年10月16日;知道起诉权的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自该日期起甲公司可在6个月内(至2012年6月30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4题:

    A县环保局执法中,发现B企业存在私自排放污染物的行为,经过其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C市环保局的批准,决定对B企业罚款10万元,罚款单盖上了A县环保局的公章。B企业对此行政处罚不服,为此B企业提出行政诉讼,被告是:


    A. A县环保局
    B. C市环保局
    C. A县环保局或C市环保局
    D. A县环保局和C市环保局

    答案:A
    解析:
    解题指导: 行政诉讼中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干部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所以,A县环保局为被告。故答案为A。

  • 第5题:

    A县环保局在环境执法中,发现B企业存在私自排放污染物的行为,经过其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C市环保局的批准。决定对B企业罚款10万元,罚款单盖上A县环保局的公章。B企业对此行政处罚不服,为此,B企业提起行政诉讼。被告是(  )。

    A.A县环保局
    B.C市环保局
    C.A县环保局或者C市环保局
    D.A县环保局和C市环保局

    答案:A
    解析:

  • 第6题:

    施工企业对H市甲县环保局作出的罚款行为不服,可以向下列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的有( )。

    A、H市环保局
    B、H市人民政府
    C、甲县环保局
    D、甲县人大常委会
    E、甲县人民政府

    答案:A,E
    解析:
    教材P375
    【知识点】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和决定的有关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 第7题:

    2019年4月,三通公司因环境污染被甲县环保局处以罚款17万元,并责令其在1个月恢复被污染区域。三通公司到期未缴罚款;甲县环保局又对其作出加处罚款3万元的决定,三通公司仍未缴纳。
    三通公司不服县环保局的处罚决定,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决定作出前,三通公司撤回了申请。
    2019年6月15日,县环保局向三通公司送达催告书,告知三通公司10日内履行,如不按期履行,县环保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自其银行账户划拨相应款项。
    2019年7月10日,三通公司又向甲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甲县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和加处罚款的决定。县法院发现起诉状内容缺少公司法定代表人部分信息,既没有立案,也没有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
    2019年7月30日,案件交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审理过程中,三通公司和甲县环保局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约定县环保局将罚款减少至15万元,加处罚款减为1万元,三通公司在1个月内分两次予以缴纳。
    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行政处罚明显不当,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下列判决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判决撤销县环保局的加处罚款决定
    B.判决罚款变更为15万元
    C.判决变更罚款决定为责令停产
    D.判决变更罚款为18万元,并不再加处罚款
    E.判决确认县环保局的罚款及加处罚款行为违法

    答案:A,B
    解析:
    (1)选项A: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撤销判决。(2)选项BCD: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被告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款额确定、认定确有错误,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不得加重对原告的处罚,包括加重处罚幅度(选项D错误)或者增加处罚内容(选项C错误);对行政机关未处罚的相对人,法院不得判决直接给予处罚。(3)选项E: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原则上不适用确认(违法或无效)判决。

  • 第8题:

    2019年4月,三通公司因环境污染被甲县环保局处以罚款17万元,并责令其在1个月恢复被污染区域。三通公司到期未缴罚款;甲县环保局又对其作出加处罚款3万元的决定,三通公司仍未缴纳。
    三通公司不服县环保局的处罚决定,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决定作出前,三通公司撤回了申请。
    2019年6月15日,县环保局向三通公司送达催告书,告知三通公司10日内履行,如不按期履行,县环保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自其银行账户划拨相应款项。
    2019年7月10日,三通公司又向甲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甲县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和加处罚款的决定。县法院发现起诉状内容缺少公司法定代表人部分信息,既没有立案,也没有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
    2019年7月30日,案件交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审理过程中,三通公司和甲县环保局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约定县环保局将罚款减少至15万元,加处罚款减为1万元,三通公司在1个月内分两次予以缴纳。
    甲县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的做法和三通公司的做法中,能得到法律支持的有(  )。

    A.县法院应当当场立案
    B.县法院以起诉内容欠缺,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受起诉状
    C.县法院一次性告知三通公司应当补正的内容
    D.三通公司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三通公司向乙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C,D
    解析:
    (1)选项A:能当场立案的,应当场立案;不能当场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在7日内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裁定。(2)选项BC:起诉状内容有欠缺或者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应当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受起诉状。(3)选项DE:受诉人民法院自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起诉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 第9题:

    某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经检查发现甲炼铜公司私设暗管,向一条河流排放大量含有重金属的超标污水,造成附近居民饮水困难。县环保局遂责令甲公司在十五日内拆除暗管,并处罚款10万元。为保证环保局的罚款得到执行,县环保局冻结了该公司在银行账户上的50万存款。关于县环保局冻结甲公司存款,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冻结存款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
    • B、县环保局冻结甲公司存款超过罚款数额违法
    • C、县环保局应当向银行交付冻结通知书
    • D、银行应当自接到冻结通知书24小时内予以冻结

    正确答案:A,D

  • 第10题:

    多选题
    县人民法院的裁定(  )。[2009年真题]
    A

    有法律依据,因为县环保局进行的调解是具有第三人居中性质的行政调解

    B

    有法律依据,因为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C

    无法律依据,因为县环保局的调解是具体行政行为

    D

    无法律依据,因为县环保局应当强制执行调解协议


    正确答案: A,B
    解析:
    行政调解,是指行政机关劝导发生民事争议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的一种行政活动。行政调解没有强制性,不是行政行为。行政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对该协议不执行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本案中该争议的双方当事人甲和酒业公司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应提起民事诉讼,以环保局为被告是被告不适格,提起行政诉讼属于选择程序错误,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是正确的。

  • 第11题:

    单选题
    甲焚烧秸秆,被县环保局处以2000元罚款,甲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县政府维持该处罚决定。甲仍不服,欲起诉。被告应当是:
    A

    县环保局

    B

    县政府

    C

    县环保局和县政府是共同被告

    D

    县环保局或县政府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2题:

    不定项题
    甲县造纸厂因超标排放的污染物先后造成8户养殖专业户所养鱼苗大面积死亡,损失12万元。甲县环保局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对造纸厂作出如下处理决定:(1)赔偿受损害的8户养殖专业户经济损失8万元;(2)罚款2万元;(3)立即对污染严重的生产项目停产整顿。造纸厂向市环保局申请复议,市环保局根据《水污染防治法》以及《民法通则》的规定,作出如下复议决定:(1)撤销县环保局处罚决定中的第一项和第三项,维持第二项;(2)责令县造纸厂赔偿8户养殖专业户的经济损失12万元。结合以上案情,回答以下问题:如造纸厂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
    A

    因市环保局在复议决定中维持了县环保局具体行政行为中的第二项处罚决定,因而应由县环保局做被告

    B

    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既有维持的部分,也有撤销的部分,因而从方便起诉人的角度,以市环保局为被告或者以县环保局为被告均可以

    C

    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既有维持的部分,也有撤销的部分,因而应由市环保局和县环保局做共同被告

    D

    因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部分撤销了原具体行政行为,且变更了处理结果,属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因而应由市环保局做被告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A县环保局执法中,发现B企业存在私自排放污染物的行为,经过其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C市环保局的批准,决定对B企业罚款10万元,罚款单上盖上了A县环保局的公章。B企业对此行政处罚不服,为此B企业提出行政诉讼,被告是( )。

    A.A县环保局

    B.C市环保局

    C.A县环保局或C市环保局

    D.A县环保局和C市环保局


    正确答案:A
    A【解析】我国《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3款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A县环保局首先作出对B企业罚款的行政行为,C市环保局批准了A县的执法行为,因此A县环保局和C市环保局对B企业共同作出了同一行政行为。B企业不服A县环保局和C市环保局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应以罚款单上署名的A县环保局为被告。

  • 第14题:

    共用题干
    某造纸厂向县环保局申请排污许可证。经市环保局批准后,县环保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造纸厂尽管未获排污许可证,却一直超标准排放污染物,并造成李某等8个养殖户所养的鱼苗大面积死亡,实际损失达12万元。县环保局根据李某等人的控告,对造纸厂作出下列处理决定:(1)罚款15万元;(2)责令立即停产整顿。造纸厂不服向市环保局申请复议。市环保局决定:维持县环保局处理决定第(1)项,撤销其第(2)项。请回答下列4~6题:

    对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不服,若起诉,谁为被告?()
    A:因市环保局维持了县环保局处理决定第(1)项,故应由县环保局为被告
    B: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既有维持,又有撤销,为方便起诉人,可以县环保局为被告,也可以市环保局为被告
    C: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既有维持,又有撤销,故县环保局和市环保局应为共同被告
    D: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属于“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应由市环保局为被告

    答案: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当事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提起诉讼的,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机关为被告;行政许可依法须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当事人对批准或者不批准行为不服一并提起诉讼的,以上级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据此,上级批准后下级决定的行政许可案件,可以单独起诉作出决定的下级机关,也可以一并起诉上下级机关,但不可以单独起诉上级行政机关。故本题应选A、C项。


    《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据此,复议改变案件,被告为复议机关。《行诉法解释》第7条规定:“复议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二)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三)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据此,只要处理结果发生变化就属于复议改变案件。在本题,市环保局的处理结果发生变化,故D项正确。


    《行诉法解释》第1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与被诉的行政复议决定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或者在复议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三)要求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在本题中,某造纸厂是加害人,李某等养殖户是受害人,均与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故均可起诉。本题应选B、C项。

  • 第15题:

    共用题干
    某造纸厂向县环保局申请排污许可证。经市环保局批准后,县环保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造纸厂尽管未获排污许可证,却一直超标准排放污染物,并造成李某等8个养殖户所养的鱼苗大面积死亡,实际损失达12万元。县环保局根据李某等人的控告,对造纸厂作出下列处理决定:(1)罚款15万元;(2)责令立即停产整顿。造纸厂不服向市环保局申请复议。市环保局决定:维持县环保局处理决定第(1)项,撤销其第(2)项。请回答下列4~6题:

    造纸厂未获排污许可,若其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可以单独起诉县环保局
    B:可以单独起诉市环保局
    C:可以一并起诉县环保局和市环保局
    D:应当单独起诉县环保局

    答案:A,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当事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提起诉讼的,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机关为被告;行政许可依法须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当事人对批准或者不批准行为不服一并提起诉讼的,以上级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据此,上级批准后下级决定的行政许可案件,可以单独起诉作出决定的下级机关,也可以一并起诉上下级机关,但不可以单独起诉上级行政机关。故本题应选A、C项。


    《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据此,复议改变案件,被告为复议机关。《行诉法解释》第7条规定:“复议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二)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三)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据此,只要处理结果发生变化就属于复议改变案件。在本题,市环保局的处理结果发生变化,故D项正确。


    《行诉法解释》第1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与被诉的行政复议决定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或者在复议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三)要求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在本题中,某造纸厂是加害人,李某等养殖户是受害人,均与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故均可起诉。本题应选B、C项。

  • 第16题:

    甲公司超标排放污染物,县环保局对其作出罚款20 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甲公司不服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县人民政府作出维持决定,甲公司仍不服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的被告是县环保局
    B、本案的被告是县政府
    C、县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D、县人民法院及其上一级人民法院均对本案有管辖权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程序法。
    A、B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一、二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题中县政府作出维持的复议决定,县政府和县环保局是共同被告。
    C项正确,D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县环保局和县政府所在地法院都是甲县人民法院,故县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案件,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本题应当以县环保局来确定管辖法院的级别,所以县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 第17题:

    施工企业对H市甲县环保局作出的罚款行为不服,可以向下列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的有( )。2017真题

    A、H市环保局
    B、H市人民政府
    C、甲县环保局
    D、甲县人大常委会
    E、甲县人民政府

    答案:A,E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和决定的有关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 第18题:

    2019年4月,三通公司因环境污染被甲县环保局处以罚款17万元,并责令其在1个月恢复被污染区域。三通公司到期未缴罚款;甲县环保局又对其作出加处罚款3万元的决定,三通公司仍未缴纳。
    三通公司不服县环保局的处罚决定,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决定作出前,三通公司撤回了申请。
    2019年6月15日,县环保局向三通公司送达催告书,告知三通公司10日内履行,如不按期履行,县环保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自其银行账户划拨相应款项。
    2019年7月10日,三通公司又向甲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甲县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和加处罚款的决定。县法院发现起诉状内容缺少公司法定代表人部分信息,既没有立案,也没有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
    2019年7月30日,案件交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审理过程中,三通公司和甲县环保局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约定县环保局将罚款减少至15万元,加处罚款减为1万元,三通公司在1个月内分两次予以缴纳。
    有关撤回复议申请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应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撤回
    B.须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方可撤回
    C.撤回复议申请后,行政复议终止
    D.撤回复议申请后,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E.撤回复议申请后,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A,B,C
    解析:
    (1)选项D: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2)选项E:非复议前置案件,申请人在经同意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后,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第19题:

    2019年4月,三通公司因环境污染被甲县环保局处以罚款17万元,并责令其在1个月恢复被污染区域。三通公司到期未缴罚款;甲县环保局又对其作出加处罚款3万元的决定,三通公司仍未缴纳。
    三通公司不服县环保局的处罚决定,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决定作出前,三通公司撤回了申请。
    2019年6月15日,县环保局向三通公司送达催告书,告知三通公司10日内履行,如不按期履行,县环保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自其银行账户划拨相应款项。
    2019年7月10日,三通公司又向甲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甲县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和加处罚款的决定。县法院发现起诉状内容缺少公司法定代表人部分信息,既没有立案,也没有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
    2019年7月30日,案件交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审理过程中,三通公司和甲县环保局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约定县环保局将罚款减少至15万元,加处罚款减为1万元,三通公司在1个月内分两次予以缴纳。
    有关执行和解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执行和解协议应取得人民法院同意
    B.约定减少罚款至15万元符合法律规定
    C.约定减少加处罚款至1万元符合法律规定
    D.约定分2次缴纳符合法律规定
    E.三通公司到期不履行和解协议的,恢复强制执行

    答案:C,D,E
    解析:
    (1)选项A:双方当事人就执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无须经人民法院同意。(2)选项BCD: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但“罚款本金”(选项B错误)“税款本金”“行政性收费本金”不适用执行和解的减免规定。(3)选项E: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 第20题:

    某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经检查发现甲炼铜公司私设暗管,向一条河流排放大量含有重金属的超标污水,造成附近居民饮水困难。县环保局遂责令甲公司在十五日内拆除暗管,并处罚款10万元。为保证环保局的罚款得到执行,县环保局冻结了该公司在银行账户上的50万存款。关于县环保局责令甲公司拆除暗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如甲公司逾期不拆除,则县环保局可实施代履行
    • B、如甲公司逾期不拆除,只能由县环保局代履行
    • C、如甲公司逾期不拆除,县环保局必须委托第三人代履行
    • D、代履行为行政强制措施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甲县造纸厂因超标排放的污染物先后造成8户养殖专业户所养鱼苗大面积死亡,损失12万元。甲县环保局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对造纸厂作出如下处理决定:(1)赔偿受损害的8户养殖专业户经济损失8万元;(2)罚款2万元;(3)立即对污染严重的生产项目停产整顿。造纸厂向市环保局申请复议,市环保局根据《水污染防治法》以及《民法通则》的规定,作出如下复议决定:(1)撤销县环保局处罚决定中的第一项和第三项,维持第二项;(2)责令县造纸厂赔偿8户养殖专业户的经济损失12万元。结合以上案情,回答以下问题:如造纸厂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

    • A、因市环保局在复议决定中维持了县环保局具体行政行为中的第二项处罚决定,因而应由县环保局做被告
    • B、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既有维持的部分,也有撤销的部分,因而从方便起诉人的角度,以市环保局为被告或者以县环保局为被告均可以
    • C、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既有维持的部分,也有撤销的部分,因而应由市环保局和县环保局做共同被告
    • D、因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部分撤销了原具体行政行为,且变更了处理结果,属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因而应由市环保局做被告

    正确答案:D

  • 第22题:

    单选题
    甲在M县开了南家KTV。M县环保局在对其噪声排放进行检查时,认为不达标,责令其停止营业,并处以1万元的罚款,甲可以向哪一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A

    M县环保局

    B

    M昙环保局的上一级主管部门

    C

    M县纪检委

    D

    M县所属的N市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如果酒业公司提起行政诉讼,应当(  )。[2009年真题]
    A

    由县人民法院管辖

    B

    将甲和县环保局列为共同被告

    C

    将县环保局列为被告

    D

    将甲列为第三人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本案中,县环保局作出了对酒业公司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应以其为被告,由环保局所在县人民法院管辖,将同该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甲列为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