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酒业公司提起行政诉讼,应当( )。A.由县人民法院管辖B.将甲和县环保局列为共同被告C.将县环保局列为被告D.将甲列为第三人

题目

如果酒业公司提起行政诉讼,应当( )。

A.由县人民法院管辖

B.将甲和县环保局列为共同被告

C.将县环保局列为被告

D.将甲列为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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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根据案例,回答1~4题:甲承包养鱼池养鱼。酒业公司的排水渠泄漏,废水流入养鱼池,导致鱼苗死亡。甲向县环保局申请行政处理。县环保局责令酒业公司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同时,经县环保局调解,甲与酒业公司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酒业公司未履行赔偿协议,甲要求县环保局强制执行该协议,县环保局拒绝。甲以环保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经审查,县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县人民法院的裁定( )。A.有法律依据,因为县环保局进行的调解是具有第三人居中性质的行政调解B.有法律依据,因为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C.无法律依据,因为县环保局的调解是具体行政行为D.无法律依据,因为县环保局应当强制执行调解协议


    正确答案:AB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行政调解。行政调解是在国家行政机关的主持下,以当事人双方自愿为基础,由行政机关主持,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为依据,以自愿为原则,通过对争议双方的说服与劝导,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让互谅、平等协商、达成协议,以解决有关争议而达成和解协议的活动。行政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对该协议不执行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本案中该争议的双方当事人甲和酒业公司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应提起民事诉讼,以环保局为被告是被告不适格,提起行政诉讼属于选择程序错误,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是正确的。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

  • 第2题:

    甲公司因不满乙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向乙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丙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丙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甲公司遂以丙机关不作为为由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受理后应当将乙机关列为共同被告。


    答案:错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诉讼法。
    第二步,《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由于“以丙机关不作为为由提起行政诉讼”本题中法院受理后被告只有“丙行政机关”,不能将乙机关列为共同被告。
    因此,本题错误。

  • 第3题:

    2019年4月,三通公司因环境污染被甲县环保局处以罚款17万元,并责令其在1个月恢复被污染区域。三通公司到期未缴罚款;甲县环保局又对其作出加处罚款3万元的决定,三通公司仍未缴纳。
    三通公司不服县环保局的处罚决定,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决定作出前,三通公司撤回了申请。
    2019年6月15日,县环保局向三通公司送达催告书,告知三通公司10日内履行,如不按期履行,县环保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自其银行账户划拨相应款项。
    2019年7月10日,三通公司又向甲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甲县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和加处罚款的决定。县法院发现起诉状内容缺少公司法定代表人部分信息,既没有立案,也没有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
    2019年7月30日,案件交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审理过程中,三通公司和甲县环保局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约定县环保局将罚款减少至15万元,加处罚款减为1万元,三通公司在1个月内分两次予以缴纳。
    甲县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的做法和三通公司的做法中,能得到法律支持的有(  )。

    A.县法院应当当场立案
    B.县法院以起诉内容欠缺,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受起诉状
    C.县法院一次性告知三通公司应当补正的内容
    D.三通公司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三通公司向乙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C,D
    解析:
    (1)选项A:能当场立案的,应当场立案;不能当场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在7日内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裁定。(2)选项BC:起诉状内容有欠缺或者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应当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受起诉状。(3)选项DE:受诉人民法院自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起诉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 第4题:

    甲公司超标排放污染物,县环保局对其作出罚款20 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甲公司不服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县人民政府作出维持决定,甲公司仍不服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的被告是县环保局
    B、本案的被告是县政府
    C、县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D、县人民法院及其上一级人民法院均对本案有管辖权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程序法。
    A、B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一、二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题中县政府作出维持的复议决定,县政府和县环保局是共同被告。
    C项正确,D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县环保局和县政府所在地法院都是甲县人民法院,故县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案件,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本题应当以县环保局来确定管辖法院的级别,所以县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 第5题:

    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机床一台,价格为300万元。同时,丙公司向乙公司出具一份内容为“丙公司愿为甲公司应付乙公司300万元机床货款承担保证责任”的保函,并加盖了公司公章。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机床后,甲公司无力按期支付货款,乙公司拟提起诉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当事人列置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乙公司仅起诉甲公司,人民法院应当追加丙公司为第三人
    B.乙公司仅起诉丙公司,人民法院应当追加甲公司为第三人
    C.乙公司可以将甲公司和丙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D.乙公司应当将甲公司和丙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答案:C
    解析:
    (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2)选项CD: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将债务人或者保证人作为被告提起诉讼,也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3)选项AB: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