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公司与乙公司草签了一份电冰箱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电冰箱100台,每台单价3000元,总货款为30万元。为了保证甲公司履行合同,甲公司预付款10万元。如果甲公司退货,违约金比例为总货款的30%,如果电冰箱价格上涨,乙公司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请回答以下问题:下列对合同预付款、违约金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预付款的比例不符合法律规定B.违约金的比例同的担保方式,力度比定金小C.合同订立的地点合法D.合同的订立手续合法

题目

(一)

甲公司与乙公司草签了一份电冰箱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电冰箱100台,每台单价3000元,总货款为30万元。为了保证甲公司履行合同,甲公司预付款10万元。如果甲公司退货,违约金比例为总货款的30%,如果电冰箱价格上涨,乙公司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

请回答以下问题:

下列对合同预付款、违约金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预付款的比例不符合法律规定

B.违约金的比例同的担保方式,力度比定金小

C.合同订立的地点合法

D.合同的订立手续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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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一)甲公司与乙公司草签了一份电冰箱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电冰箱100台,每台单价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公司委托公民乙到外地签订一份彩电买卖合同,并为此开具了正规授权委托书。乙到外地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彩电买卖合同后,丙又向乙推销电冰箱。乙经考察,认为该品牌电冰箱物美价廉,在丙地很畅销。于是,未经甲公司同意,乙便利用甲交给自己的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丙又签订了一份电冰箱买卖合同。甲公司得知后,明确表示反对。
    (1)甲与丙之间的电冰箱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设甲给乙的授权委托书中载明的代理事项为购买家电,则该电冰箱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设甲根本未给乙开具授权委托书,则该电冰箱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甲与丙之间的冰箱买卖合同无效。该合同是乙未经甲的同意,而以甲的名义与丙 签订的,属于无权代理行为,同时,该行为不构成表见代理行为,所以无效。理由如下:依正常的交易,丙与乙签订彩电买卖合同,其应该知道乙的代理权限。在双方签 订此合同之后,丙向乙推销冰箱,丙明知乙没有代理甲购买冰箱的权利,而与其签订冰箱买卖合同,尽管乙持有盖有甲的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但由于丙在主观上是恶意的,不符合表见代理的主观要件,因此该无权代理不构成表见代理,属于狭义的无权代理。在甲明确表示反对的情形下,该无权代理行为无效。
    (2)如果甲给乙的授权委托书中载明的代理事项为购买家电,则乙与丙的冰箱买卖合 同有效。因为,甲的授权委托书中没有指明家电具体包括哪些,属于授权不明,乙又持有盖有甲的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这两份文件足以使丙相信乙有代理权,从而乙构成表见代理,该合同有效,对甲产生约束力,甲必须承担合同的法律后果。
    (3)如果甲根本未给乙开具授权委托书,乙与丙签订的合同有效,因为丙并不知甲是 否授权给乙,其主观上是善意的,而乙持有盖有甲的公章的空白合同书,凭这一事实,丙足以相信乙有代理权,所以,双方的合同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合同有效,对甲产生约束力。

  • 第2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一份总货款为20万元的设备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20%。同时,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定金l万元,后乙公司违约,给甲公司造成损失2万元,乙公司应依法向甲公司支付(  )万元。


    A.2

    B.5

    C.3

    D.6

    答案:B
    解析: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但是,这两种违约责任不能合并使用。本题中,乙公司应支付违约金4万元,并应将甲公司交付的1万元定金予以返还。因此,乙公司应依法向甲公司支付5万元。

  • 第3题:

    某建设单位与甲公司签订一份施工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为其承建某工程。甲公司又与乙公司签订一份施工合同,约定由乙公司承建该工程的主体部分,则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为(  )。

    A、转包合同,合同有效
    B、转包合同,合同无效
    C、分包合同,合同有效
    D、分包合同,合同无效

    答案:D
    解析:
    本题中甲公司把工程的主体部分分包给乙公司,性质属于分包合同;由于《建筑法》规定禁止违法分包,因此该合同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无效合同。

  • 第4题:

    甲公司向乙宾馆发出一封电报称:现有一批电器,其中电视机80台,每台售价3 400元;电冰箱100台,每台售价2 800元,总销售优惠价52万元。如有意购买,请告知。
    乙宾馆接到该电报后,遂向甲公司回复称:只欲购买甲公司50台电视机,每台电视机付款3 200元;60台电冰箱,每台电冰箱付款2 500元,共计支付总货款31万元,货到付款。
    甲公司接到乙宾馆的电报后,决定接受乙宾馆的要求。甲乙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点为乙宾馆,如双方发生纠纷,选择A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甲公司同时与丙运输公司签订了合同,约定由丙公司将货物运至乙宾馆。丙公司在运输货物途中遭遇洪水,致使部分货物毁损。丙公司将剩余的未遭损失的货物运至乙宾馆,乙宾馆要求甲公司将货物补齐后一并付款。
    甲公司迅速补齐了货物,但乙宾馆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表示不能立即支付货款,甲公司同意乙宾馆推迟1个月付款。1个月后经甲公司催告,乙宾馆仍未付款。于是,甲公司通知乙宾馆解除合同,乙宾馆不同意解除合同。甲公司拟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宾馆赔偿损失。
    根据上述情况及合同、仲裁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向乙宾馆发出的电报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2.乙宾馆的回复是承诺还是新的要约?为什么?
    3.丙公司是否应对运货途中的货物毁损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什么?
    4.甲公司能否解除与乙宾馆的买卖合同?为什么?
    5.甲公司能否向法院起诉?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甲公司向乙宾馆发出的电报是要约。该要约的内容具备合同成立的条件,所以是要约。
    2.乙宾馆的回复是新的要约。依据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本题中乙宾馆对要约中的标的的价款和数量作出了变更,所以乙宾馆的回复视为新要约。
    3.丙公司可以不对运货途中的货物毁损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所以本题中,丙公司在运输货物途中遭遇洪水,致使部分货物毁损属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所以可以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甲公司可以解除与乙宾馆的买卖合同。依据规定,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乙宾馆以资金周转因难为由不能立即支付货款,甲公司同意乙宾馆推迟1个月付款。1个月后经甲公司催告,乙宾馆仍未付款。所以甲公司可以解除与乙宾馆的买卖合同。
    5.甲公司不可以向法院起诉。依据规定,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对双方当事人诉权的行使产生一定的限制,在当事人双方发生协议约定的争议时,任何一方只能将争议提交仲裁,而不能向法院起诉。本题中,甲乙双方约定如双方发生纠纷,选择A仲裁机构仲裁解决,所以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5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一份总货款为20万元的设备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20%。同时,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定金1万元,后乙公司违约,给甲公司造成损失2万元,乙公司应依法向甲公司支付(  )万元。


    A.2

    B.5

    C.3

    D.6

    答案:B
    解析: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但是,这两种违约责任不能合并使用。本题中,乙公司应支付违约金4万元,并应将甲公司交付的1万元定金予以返还。因此,乙公司应依法向甲公司支付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