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在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大米买卖合同后,将其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丙公司。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须经乙公司同意方可转让其全部权利义务B.甲通知乙公司即可转让其全部权利义务C.即使转让协议生效,甲公司对乙公司仍须承担责任D.如果转让协议生效,丙公司有权主张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抗辩

题目

甲公司在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大米买卖合同后,将其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丙公司。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须经乙公司同意方可转让其全部权利义务

B.甲通知乙公司即可转让其全部权利义务

C.即使转让协议生效,甲公司对乙公司仍须承担责任

D.如果转让协议生效,丙公司有权主张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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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现甲公司拟将其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其子公司丙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须经乙公司同意方可
    B.甲公司须对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C.丙公司能对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抗辩
    D.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能对抗丙公司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债的概括转移。合同承受,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其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地移转给该第三人,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后,由该第三人承受其地位,全部或部分地享受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根据《合同法》第88条的规定,合同承受必须经对方当事人的同意才能生效。因为合同承受不仅包括合同权利的移转,还包括合同义务的移转。所以,合同一方当事人通过合同将权利和义务进行概括移转时,必须取得对方的同意。在取得对方当事人同意后,合同承受生效,从而使承受人完全取代出让人的法律地位,成为合同关系的当事人,出让人则脱离合同关系。其后。如果承受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对方也不能诉请原当事人承担责任。

  • 第2题:

    下列有关合同的转让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乙之间订有买卖500斤大米的合同,甲现仅有200斤大米,若甲欲将其交付另外300斤的义务转移给丙,须经乙同意
    B:甲、乙之间订有买卖合同,后乙将其对甲的义务转移给丙,则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的抗辩
    C:甲、乙之间订有租赁房屋的合同,现甲因房屋暂时无法提供,欲将其在合同中的地位转由丙来承担,须经乙同意
    D:甲公司分立为乙、丙两公司,则甲公司在分立之前订立的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由乙、丙按份享有和承担

    答案:A,C
    解析:
    依《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因此,A项正确。《合同法》第85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故在B项中,丙作为新债务人可以向甲主张乙对甲的抗辩,而非自己对乙的抗辩。因此,B项错误。《合同法》第8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因此,C项正确。《合同法》第9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因此在D项中,对于甲公司在分立之前订立的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乙、丙应连带而非按份享有和承担。因此,D项错误。

  • 第3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1份食用油买卖合同, 现甲公司拟将其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丙公司。则下列 说法不正确的是:( )
    A.须经乙公司同意方可进行
    B.丙公司有权取得非专属于甲公司的、与主债务 有关的从权利
    C.甲公司对乙公司仍须承担连带责任
    D.丙公司有权主张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抗辩


    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问题。依 《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第81条 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 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第85条 规定,偾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偾务人可以主张原偾务人 对债权人的抗辩。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 第4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1份食用油买卖合同,现 甲公司拟将其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丙公司。则下列说 法不正确的是:( )
    A.须经乙公司同意方可进行
    B.丙公司有权取得非专属于甲公司的、与主债务 有关的从权利
    C.甲公司对乙公司仍须承担连带责任
    D.丙公司有权主张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抗辩


    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问题。依 (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 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第81条 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 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偾权人自身的除外。第86条 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 对债权人的抗辩。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 第5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食用油买卖合同,现甲公司拟将其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丙公司。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须经乙公司同意方可进行
    B:丙公司有权取得非专属于甲公司的、与主债务有关的从权利
    C:甲公司对乙公司仍须承担连带责任
    D:丙公司有权主张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抗辩

    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问题。依《合同法》第84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第81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第86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