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甲公司负责给乙公司供货,甲公司又与丙公司签订协议,将乙公司应支付的50万货款全部转让给丙公司。在该转让中,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

题目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甲公司负责给乙公司供货,甲公司又与丙公司签订协议,将乙公司应支付的50万货款全部转让给丙公司。在该转让中,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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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甲公司以自己持有的乙公司的股票和丙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担保自己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货款,买卖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已到,甲公司无力支付货款,甲公司同意将质押的股票转让给乙公司抵偿货款。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乙公司可以受让作为质押的乙公司和丙公司的股票
    B:乙公司可以受让作为质押的丙公司的股票,不能受让乙公司的股票
    C:乙公司可以受让作为质押的乙公司的股票,不能受让丙公司的股票
    D:乙公司不能受让作为质押的乙公司和丙公司的股票

    答案:B
    解析:
    依据《公司法》第137、142条的规定,本题中甲公司可以用自己持有的丙公司的股票向乙公司设定质押,但是不能用自己持有的乙公司的股票向乙公司设定质押。因此以乙公司的股票为标的的质押无效,乙公司不能对本公司的股票行使质押权,但是乙公司可以对丙公司的股票行使质押权,受让丙公司的股票,所以B选项正确。

  • 第2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采用见票即付的商业汇票支付货款,后乙公司以自己为付款人签发汇票并交付给甲公司,因甲公司欠丙公司货款,故甲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持票向乙公司行使付款请求权时,乙公司以甲公司未供货为由拒付,经查,丙公司对甲公司未供货不知情。下列关于乙公司的拒付主张是否成立的表述中,符合票据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不成立,因丙公司为善意持票人,乙公司不得以对抗甲公司的抗辩事由对抗丙公司
    B.成立,因甲公司未供货,乙公司当然可拒绝付款
    C.不成立,因甲公司已转让该汇票并已退出票据关系
    D.成立,因丙公司与乙公司并无合同关系

    答案:A
    解析:
    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

  • 第3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采用见票即付的商业汇票支付货款。后乙公司以自己为付款人签发汇票并交付给甲公司,因甲公司欠丙公司货款,故甲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持票向乙公司行使付款请求权时,乙公司以甲公司未供货为由拒付。经查,丙公司对甲公司未供货不知情。下列关于乙公司的拒付主张是否成立的表述中,符合票据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不成立,因丙公司为善意持票人,乙公司不得以对抗甲公司的抗辩事由对抗丙公司
    B.成立,因甲公司未供货,乙公司当然可拒绝付款
    C.不成立,因甲公司已转让该汇票并已退出票据关系
    D.成立,因丙公司与乙公司并无合同关系

    答案:A
    解析:
    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或者无对价取得票据的除外。

  • 第4题:

    (2017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采用见票即付的商业汇票支付货款,后乙公司以自己为付款人签发汇票并交付给甲公司,因甲公司欠丙公司货款,故甲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持票向乙公司行使付款请求权时,乙公司以甲公司未供货为由拒付。经查,丙公司对甲公司未供货不知情。下列关于乙公司的拒付主张是否成立的表述中,符合票据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不成立,因丙公司为善意持票人,乙公司不得以对抗甲公司的抗辩事由对抗丙公司
    B.成立,因甲公司未供货,乙公司当然可以拒绝付款
    C.不成立,因甲公司已转让该汇票并已退出票据关系
    D.成立,因丙公司与乙公司并无合同关系

    答案:A
    解析:
    票据债务人(乙公司)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甲公司)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丙公司),但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

  • 第5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采用见票即付的商业汇票支付货款。后乙公司以自己为付款人签发汇票并交付给甲公司,因甲公司欠丙公司货款,故甲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持票向乙公司行使付款请求权时,乙公司以甲公司未供货为由拒付。经查,丙公司对甲公司未供货不知情。下列关于乙公司的拒付主张是否成立的表述中,符合票据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不成立,因丙公司为善意持票人,乙公司不得以对抗甲公司的抗辩事由对抗丙公司
    B.成立,因甲公司未供货,乙公司当然可拒绝付款
    C.不成立,因甲公司已转让该汇票并已退出票据关系
    D.成立,因丙公司与乙公司并无合同关系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票据抗辩。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但如果该票据已被不履行约定义务的持票人转让给第三人,而该第三人属善意、已对价取得票据的持票人,则票据债务人不能对其进行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