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的技术人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条件下,在其他单位兼职并利用其兼职单位的物质条件完成了一项发明创造,则该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______。A.原单位B.兼职单位C.兼职单位和技术人员双方共有D.该技术人员

题目

某单位的技术人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条件下,在其他单位兼职并利用其兼职单位的物质条件完成了一项发明创造,则该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______。

A.原单位

B.兼职单位

C.兼职单位和技术人员双方共有

D.该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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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工程师在不影响本职工作情况下,在另一单位兼职并利用兼职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研制出一项发明,则对该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11)。

    A.原单位

    B.兼职单位

    C.双方共有

    D.该工程师


    正确答案:B
    解析: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因为是利用兼职单位的条件研制出的,所以专利申请的权利应属于兼职单位。

  • 第2题:

    甲公司的程序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条件下,在乙公司兼职并利用其兼职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什开发了一套应用程序,该应用程序的著作权属于______。

    A.甲公司

    B.乙公司

    C.程序员

    D.乙公司与程序员共有


    正确答案:B
    解析:我国《著作权法》第16条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②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①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对于本案例,由于该程序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条件下,“利用其兼职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什开发了一套应用程序”,该计算机应用程序由乙公司承担责任,因此该应用程序的著作权应归属于其兼职单位——乙公司。

  • 第3题:

    某单位的技术人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条件下,在其他单位兼职并利用所兼职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研制出一项发明创造,对该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15)。

    A.原单位

    B.兼职单位

    C.双方共有

    D.该技术人员


    正确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把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分为职务发明创造和非职务发明创造两类。《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全民所有制单位申请的,专利权归该单位持有;集体所有制单位或者个人申请的,专利权归该单位或者个人所有。在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工作人员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企业;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申请的企业或者个人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该单位持有(单位为专利权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一般是指: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工作变动(退职、退休或者调离)后短期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该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 第4题:

    某单位在职的小章,在做好本职工作之余,受聘于其他单位并利用该单位提供的技术物质条件开发完成了一种应用软件。该软件著作权属于(22)。

    A.小章的在职单位所有

    B.小章的兼职单位所有

    C.小章的在职单位和兼职单位共同所有

    D.小章个人所有


    正确答案:B
    解析: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公民在单位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如果是执行本职工作的结果,即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或者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或者主要使用了单位的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资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则该软件的著作权属于该单位。因此,当自然人作为某单位的雇员时,其开发的软件属于执行本职工作的结果,该软件著作权应当归单.位享有,不能属于该雇员个人享有。本题中小章在做好本职工作之余,受聘于其他单位并利用该单位提供的技术物质条件开发完成的一种应用软件,不是执行在职单位本职工作的结果,而是利用了受聘单位提供的技术物质条件,该软件著作权就不属在职单位享有,而是由受聘单位所有。

  • 第5题:

    某单位的技术人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条件下,在其他单位兼职并利用其兼职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了一项发明创造,则该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______。

    A.原单位

    B.兼职单位

    C.兼职单位和技术人员双方共有

    D.该技术人员


    正确答案:B
    解析:根据我国《专利法》(2000年8月25日第2次修订版)第1章第6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对于本案例,由于该技术人员“利用其兼职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了一项发明创造”,因此其专利申请权应归属于其兼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