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将其开发的商业软件著作权经约定合法转让给乙公司,随后甲公司自行对原软件进行 改进,形成新版本后销售。那么,甲公司的行为__________。 A.构成侵权,因为甲公司不再享有原软件的使用权 B.不构成侵权,因为对原软件改进后形成了新版本 C.不构成侵权,因为对原软件增加了新的功能 D.不构成侵权,因为甲公司享有原软件的使用权

题目

甲公司将其开发的商业软件著作权经约定合法转让给乙公司,随后甲公司自行对原软件进行 改进,形成新版本后销售。那么,甲公司的行为__________。 A.构成侵权,因为甲公司不再享有原软件的使用权 B.不构成侵权,因为对原软件改进后形成了新版本 C.不构成侵权,因为对原软件增加了新的功能 D.不构成侵权,因为甲公司享有原软件的使用权


相似考题
更多“甲公司将其开发的商业软件著作权经约定合法转让给乙公司,随后甲公司自行对原软件进行 改进,形成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公司将其开发的商业软件著作权经约定合法转让给乙公司,随后甲公司自行对原软件进行改进,形成新版本后销售。那么,甲公司的行为(10)。

    A.不构成侵权,因为对原软件改进后形成了新版本

    B.不构成侵权,因为甲公司享有原软件的使用权

    C.不构成侵权,因为对原软件增加了新的功能

    D.构成侵权,因为甲公司不再享有原软件的使用权


    正确答案:D
    解析: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九条制定了关于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可以转让的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财产权按照该条的规定发生转让后,必然引起著作权主体的变化,产生新的软件著作权归属关系。原软件著作权人将不再享有软件的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而软件权利的受让者依法成为该软件权利人,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或处分其享有的权利。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转让软件著作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计算机软件著作财产权按照该条的规定发生转让后,必然引起著作权主体的变化,产生新的软件著作权归属关系。软件权利的转让应当根据我国有关法规以签订、执行书面合同的方式进行。软件权利的受让者可以依法行使其享有的权利。如使用权,即在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复制、修改、发行、翻译和注释等方式合作软件的权利。
      本案例中,由于甲公司已将其开发的商业软件经约定合法转让给乙公司,因此甲公司已失去该商业软件的使用权,其再对所转让的商业软件实施修改、发行等行为,则构成侵权。

  • 第2题:

    甲公司将具开发的商业软件著作权经约定合法转让给乙公司,随后甲公司白行对原软件进行了改进,形成新版本后进行销售。那么,甲公司的行为(65)。

    A.构成侵权,因为甲公司不再享有原软件的使用权

    B.不构成侵权,因为甲公司享有原软件的使用权

    C.不构成侵权,因为对原软件增加了新的功能

    D.不构成侵权,因为对原软件改进后形成了新版本


    正确答案:A
    解析: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9条制定了关于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可以转让的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财产权按照该条的规定发生转让后,必然引起著作权主体的变化,产生新的软件著作权归属关系。原软件著作权人将不再享有软件的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而软件权利的受让者依法成为该软件权利人,可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或处分其享有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20条规定:“转让软件著作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计算机软件著作财产权按照该条的规定发生转让后,必然引起著作权主体的变化,产生新的软件著作权归属关系。软件权利的转让应当根据我国有关法规以签订、执行书面合同的方式进行。软件权利的受让者可依法行使其享有的权利。例如使用权,即在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复制、修改、发行、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软件的权利。本案例中,由于甲公司已将其开发的商业软件经约定合法转让给乙公司,因此甲公司失去了对该商业软件的使用权,若其再对所转让的商业软件实施修改、发行等行为,则构成侵权。

  • 第3题: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开发一种工具软件,未约定软件的使用权、转让权及利益分配办法,甲公司按规定支付乙公司开发费用。然而,乙公司按约定时间开发该工具软件后,在未向甲公司交付之前,将其转让给丙公司。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该工具软件的使用权属于甲公司
    B.甲和乙公司均有该工具软件的使用权和转让权
    C.乙公司与丙公司的转让含同无效
    D.该工具软件的转让权属于乙公司

    答案:B
    解析:
    此题考查合同法方面的知识。
    《合同法》第341条规定,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工具软件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故本题选B.对于C项,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乙公司与丙公司的转让合同有效,但乙应赔偿甲因此受到的损失。

  • 第4题:

    甲公司将其开发的商业软件著作权经约定合法转让给乙公司,随后甲公司自行对原软件进行了改进,形成新版本后进行销售。那么,甲公司的行为(13)。

    A.不构成侵权,因为对原软件改进后形成了新版本

    B.不构成侵权,因为甲公司享有原软件的使用权

    C.不构成侵权,因为对原软件增加了新的功能

    D.构成侵权,因为甲公司不再享有原软件的使用权


    正确答案:D
    解析: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九条已作出了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可以转让的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财产权按照该条的规定发生转让后,必然引起著作权主体的变化,产生新的软件著作权归属关系。原软件著作权人将不再享有软件的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的权,而软件权利的受让者依法成为该软件权利人,可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或处分其享有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转让软件著作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计算机软件著作财产权按照该条的规定发生转让后,必然引起著作权主体的变化,产生新的软件著作权归属关系。软件权利的转让应当根据我国有关法规以签订、执行书面合同的方式进行。软件权利的受让者可依法行使其享有的权利。如使用权,即在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复制、修改、发行、翻译、注释等方式合作软件的权利。甲公司已将其开发的商业软件经约定合法转让给乙公司,那么甲公司已失去该商业软件的使用权,其再对所转让的商业软件实施修改、发行等行为,则构成侵权。

  • 第5题: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开发一套人力资源管理软件,双方未约定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后乙公司研发成功并交付甲公司安装、使用,但未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几周后甲公司发现某网站可以通过付费下载到该软件的盗版。就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该软件未做软件著作权登记,不享有著作权
    B.该软件的著作权归甲公司,乙公司不享有著作权
    C.该软件的著作权归乙公司,甲公司不享有著作权
    D.该软件的著作权归甲公司与乙公司共有

    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问题。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不以登记为要件,故选项A错误。《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1条规定,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其著作权由受托人享有。故选项B、D错误,选项C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