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老张夫妇收养了三岁的豆豆,并依法办理了收养手续。关于豆豆与其亲生父母及老张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豆豆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仍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B.豆豆与老张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C.豆豆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豆豆的亲生父母与老张夫妇协商确定D.豆豆与老张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人民法院裁定

题目

2008年老张夫妇收养了三岁的豆豆,并依法办理了收养手续。关于豆豆与其亲生父母及老张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豆豆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仍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B.豆豆与老张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C.豆豆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豆豆的亲生父母与老张夫妇协商确定

D.豆豆与老张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人民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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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老张夫妇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定居国外,日常生活由女儿照料。去年“五一”期间,老张夫妇和女儿旅游时遭遇交通事故,老张的老伴、女儿死亡,老张生命危急。在医生和护士的见证下,老张立口头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孙子和外孙女。经医院全力抢救,老张转危为安,身体逐步康复。女儿去世后,女婿再婚并离开老张。今年五月,老张突发心脏病病故。下列人员中,可作为老张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有()。

    A:老张的儿子
    B:老张的孙子
    C:老张的外孙女
    D:老张的女婿
    E:老张的儿媳

    答案:A,C
    解析:
    《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老张转危为安后,老张的孙子和外孙女不应再按照口头遗嘱继承他的财产。老张的儿媳和女婿均未对其尽主要的赡养义务,故不应继承老张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老张的儿子和女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老张的女儿先于老张死亡,故老张的外孙女行使代位继承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老张的遗产。故选AC。

  • 第2题:

    久居美国的一对夫妇,在中国广西从福利院收养了中国儿童庆生,并将其带回美国生活。有关争议诉诸中国法院,依中国关于收养关系法律适用的规定,下列哪几项是正确的?( )

    A.美国夫妇收养庆生的条件和手续应同时符合美国法和中国法
    B.美国夫妇收养庆生的条件和手续符合中国法即可
    C.美国夫妇收养庆生收养效力纠纷诉至中国法院的,应适用中国法
    D.美国夫妇收养庆生关系的解除,可以适用中国法律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收养。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8条的规定,收养的条件和手续,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收养的效力,适用收养时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收养关系的解除,适用收养时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法院地法律。由此,对收养的条件和手续,重叠适用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本题中即需符合美国法和中国法,A正确,B错。对于收养的效力,适用收养时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即美国法,故C错。收养关系的解除,可以适用收养时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法院地法律,本题中即适用中国法,D正确。

  • 第3题:

    老张夫妇退休前忙于工作,事业有成;退休后,热心社区公益活动,生活悠然而充实。最近喜添外孙,夫妻俩忙着在家带孩子,不再像以前那样经常参加社区公益活动了。老张夫妇的上述经历反映了老年人()的变化。

    A:生理
    B:心理
    C:年龄
    D:社会角色

    答案:D
    解析:
    社会学讨论社会互动过程与社会角色的变迁,因而认为老年人有老年人的角色。老年人满足了社会对老年人的期待与要求,如退出工作岗位做一个退休者,即被认为与老年社会角色相符合。他们会因为退休而失去职业角色,须接纳象征晚年的新的社会角色和关系,比如做祖父母。故选D。

  • 第4题:

    张先生夫妇在一次意外事故中死亡,留下10岁的女儿小张。假设张先生的父亲老张仍然健在,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老张对小张不负任何扶养义务
    • B、无论老张负担能力如何,均对小张负有抚养义务
    • C、如果老张有负担能力,则对小张负有扶养义务
    • D、是否抚养小张是老张的权利,而非义务

    正确答案:C

  • 第5题:

    陈某、张某夫妇生有一子A,2008年2月6日(A两岁),A在村外玩耍时,被犯罪人李某拐卖到云南某地。后A被云南当地公安机关解救(李某逃跑),但由于A尚年幼,公安机关无法为其寻找亲生父母。后经公示催告后,仍无法联系A的生父母,于是A被云南当地孤儿院收养。2008年9月,一对美国夫妇经涉外收养公证程序收养A。2009年4月,陈某、张某经多方寻找后,发现其亲子A已被外籍夫妇收养,遂请求云南的孤儿院解除收养关系,但该美国夫妇已将A带至美国且拒绝将A交给其亲生父母。A的涉外收养公证是否合法?


    正确答案: 不合法。收养必须经过被收养人监护人同意。

  • 第6题:

    填空题
    三岁半的豆豆还不会吃饭,可偏要自己吃;不会穿衣,偏要自己穿,这反应了幼儿的()发展。

    正确答案: 动作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单选题
    老张夫妇找到社会工作者寻求婚姻辅导,经过交流,工作者了解到老张夫妇结婚30年了,年轻的时候老张经常出差,在家的时间很少,照顾家庭和两个孩子的任务主要由妻子承担,尽管如此两个人很少红过脸。目前两个女儿都已结婚离家,老张也退休也在家,按理说夫妇两人应该享受清闲的生活,但事实上两人却口角不断,老张夫妇双方都表示无法再与对方继续生活。从家庭生命周期的角度看老张夫妇家庭目前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是(    )。
    A

    发展期

    B

    扩展期

    C

    退化期

    D

    收缩期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王光夫妇婚后多年未育,后经合法收养手续,收养了李林夫妇5岁的儿子为养子,取名王小涛。由于王光夫妇的溺爱,王小涛从小性情暴躁,经常与小朋友打架,成年后性情未改,对养父母态度十分恶劣,非打即骂,王光夫妇一直生活在恐惧之中。在亲友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王光夫妇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王小涛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不愿作任何补偿。王光夫妇无奈,遂诉至法院。李林夫妇此时年老体衰,闻听此事后找到王小涛,要求在其解除收养关系后赡养自己。 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王光夫妇与王小涛的收养关系可否解除?

    正确答案: 王光夫与王小涛的收养关系可以解除,收养法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王小涛成年后对养父母非打即骂,亲友多次调解无效,王光夫妇一直生活在恐惧之中,已无法共同生活,故法院应判决解决其收养关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李某夫妇婚后多年未育,1990年收养了刘某夫妇6岁的儿子为养子,取名李强,并办理了收养登记。由于李某夫 妇的溺爱,李强从小性情暴躁,经常与小朋友打架,成年后性情未改,对养父母态度十分恶劣,非打即骂,李某夫妇一直生活在恐惧之中。在亲友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李某夫妇提出解除收养关系,李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不愿作任何补偿。李某夫妇无奈,遂诉至法院。刘某夫妇此时年老多病,闻听此事后找到李强,要求在其解除收养关系后赡养自己。 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李某夫妇与李强的收养关系可否解除?

    正确答案: 李某夫妇与李强的收养关系可以解除;根据《收养法》第27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案中李某夫妇可以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与李强的养父母子女关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老张夫妇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定居国外,日常生活由女儿照料。去年“五一”期间,老张夫妇和女儿旅游时遭遇交通事故,老张的老伴、女儿死亡,老张生命危急。在医生和护士的见证下,老张立口头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孙子和外孙女。经医院全力抢救,老张转危为安,身体逐步康复。女儿去世后,女婿再婚并离开老张。今年五月,老张突发心脏病病故。下列人员中,可作为老张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有(  )。[2013年真题]
    A

    老张的儿子

    B

    老张的孙子

    C

    老张的外孙女

    D

    老张的女婿

    E

    老张的儿媳


    正确答案: C,D
    解析: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七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所以,老张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有:老张的儿子和老张的外孙女,儿子是法定继承人,外孙女是代位继承人。

  • 第11题:

    单选题
    老张夫妇退休前忙于工作,事业有成;退休后,热心社区公益活动,生活悠然而充实,最近喜添外孙。夫妻俩忙着在家带孩子,不再像以前那样经常参加社区公益活动了。老张夫妇的上述经历反映了老年人(  )的变化。[2014年真题]
    A

    生理

    B

    心理

    C

    年龄

    D

    社会角色


    正确答案: A
    解析:
    角色理论认为当个体经历老化过程所带来的变化时,他们会丧失象征中年的社会角色和社会关系。例如他们会因为退休而失去职业角色,需接纳象征晚年的新社会角色和关系,如做祖父母。这一理论认为成功的老年人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角色变化和角色丧失的调整适应。题中,老张夫妇的经历反映了老年人社会角色的变化。

  • 第12题:

    问答题
    王光夫妇婚后多年未育,后经合法收养手续,收养了李林夫妇5岁的儿子为养子,取名王小涛。由于王光夫妇的溺爱,王小涛从小性情暴躁,经常与小朋友打架,成年后性情未改,对养父母态度十分恶劣,非打即骂,王光夫妇一直生活在恐惧之中。在亲友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王光夫妇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王小涛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不愿作任何补偿。王光夫妇无奈,遂诉至法院。李林夫妇此时年老体衰,闻听此事后找到王小涛,要求在其解除收养关系后赡养自己。 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如果解除收养关系,王小涛对李林夫妇是否有赡养义务?

    正确答案: 王小涛对生父母李林夫妇没有法定赡养义务。收养法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故解除收养关系后是否赡养李林夫妇,需王小涛与李林夫妇协商确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2007年屠某夫妇收养了四岁的芳芳,并依法办理了收养手续。关于芳芳与其亲生父母及屠某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芳芳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芳芳的亲生父母与屠某夫妇协商确定
    B:芳芳与屠某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人民法院裁定
    C:芳芳与屠某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系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D:芳芳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仍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答案:C
    解析:
    收养成立后,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相互间产生了法定的权利和义务。根据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与亲生父母与子女是一样的。养子女与亲生父母不再是法律意义上的父母子女,其原有的权利义务已因收养的成立而解消。因此,芳芳与其亲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消失,与养父母间产生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 第14题:

    陈某夫妇靠捡拾垃圾为生,几年中“捡回”5名残疾弃婴,并筹钱为孩子们治病。当地民政部门认为,陈某夫妇不具备法定收养条件,且未依法办理收养手续,属非法收养。该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很多人对相关法律规定表示无法理解,认为陈某夫妇的行为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法律应予充分肯定。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请根据法与道德关系的原理,对陈某夫妇收养弃婴的行为进行分析。 (2)针对人们的态度和观点,阐述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


    答案:
    解析:
    该题主要涉及法与道德的冲突问题,而“法律与道德在日常法律适用中的冲突主要表现为清理与法理上的冲突。这种冲突主要是由于道德和法律两种社会规范的本事本身的差异造成的。情理与法理上的冲突主要表现为合法不合理与合理不合法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道德上不许可,但法律上是许可的。第二种是道德许可的,但法律上不许可。”该段话来源于分析中原文。这种分析中的原话在复习中应该是先理解并后记忆的,顺序不应该颠倒。因为记忆是以理解为基础的,而记忆的目的是保证自己能够很清晰完整的表述出来,而不缺少必要的得分要点。

    说实话,死记硬背对于法理学是必要的,但最主要还是要加深对法理学的理解。理解是潜移默化的,当对于法理学有个清晰的认识,能够理出主线,并且真正运用在现实生活中时,才算真正的理解了。关于在理解的基础上运用,对于该题来讲,陈某夫妇收养多名弃婴的行为即属合理不合法,即道德许可的,但法律上不许可。陈某夫妇收养弃婴的行为从道德角度看,是符合人的善良本性与保障人的生命权的一般道德准则的,因此获得人们的好评。道德作为法的讦价标准,具有引导立法完善的作用。在上述意义上,收养法的相关规定需要进一步修改与完善。

  • 第15题:

    三岁半的豆豆还不会吃饭,可偏要自己吃;不会穿衣,偏要自己穿,这反应了幼儿的()发展。


    正确答案:动作

  • 第16题:

    陈某、张某夫妇生有一子A,2008年2月6日(A两岁),A在村外玩耍时,被犯罪人李某拐卖到云南某地。后A被云南当地公安机关解救(李某逃跑),但由于A尚年幼,公安机关无法为其寻找亲生父母。后经公示催告后,仍无法联系A的生父母,于是A被云南当地孤儿院收养。2008年9月,一对美国夫妇经涉外收养公证程序收养A。2009年4月,陈某、张某经多方寻找后,发现其亲子A已被外籍夫妇收养,遂请求云南的孤儿院解除收养关系,但该美国夫妇已将A带至美国且拒绝将A交给其亲生父母。陈某、张某夫妇应当如何维护其合法权利?


    正确答案: 陈某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需证明自己存在,被收养人不是孤儿,就可以要求撤销该收养公证。

  • 第17题:

    老张夫妇收养了年仅2岁的果果,并依法办理了收养手续。关于果果与其亲生父母及老张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果果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仍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 B、果果与老张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 C、果果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果果的亲生父母与老张夫妇协商确定
    • D、果果与老张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人民法院裁定

    正确答案:B

  • 第18题:

    问答题
    李某夫妇婚多年未育,1990年收养了刘某夫妇6岁的儿子为养子,取名李强,并办理了收养登记。由于李某夫妇的溺爱,李强从小性情暴躁.经常与小朋友打架,成年后性情未改.对养父母态度十分恶劣,非打即骂,李某夫妇一直生活在恐惧之中。在亲友;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李某夫妇提出解除收养关系,李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不愿做任何补偿。李某夫妇无奈,遂诉至法院。刘某夫妇此时年老多病,闻听此事后找到李强,要求在其解除收养关系后赡养自己。  根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同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  (1)李某夫妇与李强的收养关系可否解除?  (2)李某夫妇提出要求李强补偿相关费用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3)李强对刘某夫妇是否有赡养义务?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9题:

    单选题
    老张夫妇退休前忙于工作,事业有成;退休后,热心社区公益活动,生活悠然而充实。最近喜添外孙,夫妻俩忙着在家带孩子,不再像以前那样经常参加社区公益活动了。老张夫妇的上述经历反映了老年人(  )的变化。
    A

    生理

    B

    心理

    C

    年龄

    D

    社会角色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李某夫妇婚后多年未育,1990年收养了刘某夫妇6岁的儿子为养子,取名李强,并办理了收养登记。由于李某夫 妇的溺爱,李强从小性情暴躁,经常与小朋友打架,成年后性情未改,对养父母态度十分恶劣,非打即骂,李某夫妇一直生活在恐惧之中。在亲友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李某夫妇提出解除收养关系,李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不愿作任何补偿。李某夫妇无奈,遂诉至法院。刘某夫妇此时年老多病,闻听此事后找到李强,要求在其解除收养关系后赡养自己。 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李强对刘某夫妇是否有赡养义务?

    正确答案: 李强对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因为李强已成年,在同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后,与生父母关系是否恢复由双方协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陈某、张某夫妇生有一子A,2008年2月6日(A两岁),A在村外玩耍时,被犯罪人李某拐卖到云南某地。后A 被云南当地公安机关解救(李某逃跑),但由于A尚年幼,公安机关无法为其寻找亲生父母。后经公示催告后.仍无法联系A 的生父母,于是A被云南当地孤儿院收养。2008年9月,一对美国夫妇经涉外收养公证程序收养A。2009年4月,陈某、张某经多方寻找后,发现其亲子A已被外籍夫妇收养,遂请求云南的孤儿院解除收养关系,但该美国夫妇已将A带至美国且拒绝将A交给其亲生父母。  问:(1)A的涉外收养公证是否合法?  (2)陈某、张某夫妇应当如何维护其合法权利?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李某夫妇婚后多年未育,1990年收养了刘某夫妇6岁的儿子为养子,取名李强,并办理了收养登记。由于李某夫 妇的溺爱,李强从小性情暴躁,经常与小朋友打架,成年后性情未改,对养父母态度十分恶劣,非打即骂,李某夫妇一直生活在恐惧之中。在亲友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李某夫妇提出解除收养关系,李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不愿作任何补偿。李某夫妇无奈,遂诉至法院。刘某夫妇此时年老多病,闻听此事后找到李强,要求在其解除收养关系后赡养自己。 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李某夫妇提出要求李强补偿相关费用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正确答案: 李强应补偿李某夫妇相关费用;根据《收养法》第30条规定,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张先生夫妇在一次意外事故中死亡,留下10岁的女儿小张。假设张先生的父亲老张仍然健在,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

    老张对小张不负任何扶养义务

    B

    无论老张负担能力如何,均对小张负有抚养义务

    C

    如果老张有负担能力,则对小张负有扶养义务

    D

    是否抚养小张是老张的权利,而非义务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2010年张某夫妇收养了三岁的明明,并依法办理了收养手续。关于明明与其亲生父母及张某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明明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明明的亲生父母与张某夫妇协商确定

    B

    明明与张某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人民法院裁定

    C

    明明与张某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系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D

    明明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仍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正确答案: C
    解析: 收养成立后,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相互间产生法定的权利和义务。根据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与亲生父母与子女是一样的。养子女与亲生父母不再是法律意义上的父母子女,其原有的权利义务已因收养的成立而解消。因此,明明与其亲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消失,与养父母间产生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收养关系成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的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