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村的张老太太年过七旬,老伴早年去世,她一个人将儿女抚养成人。唯一的儿子在结婚前对她很孝顺,但是结婚后,儿子和媳妇住在自建的楼房里,却让张老太太住在破旧的土房中。不仅如此,夫妻俩还逼着她下地干活,一年四季不管刮风下雨,张老太太都要下地,有几次甚至晕倒在庄稼地里。上述案例反映了老年人被虐待和被疏于照顾的问题,作为社会工作者,要介入此案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A.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保护老人免受经济方面的剥夺B.直接干预其家庭内部成员的错误做法,让老人能正常地、幸福地享受晚年生活C.为不同境况下被虐待和被疏

题目

清河村的张老太太年过七旬,老伴早年去世,她一个人将儿女抚养成人。唯一的儿子在结婚前对她很孝顺,但是结婚后,儿子和媳妇住在自建的楼房里,却让张老太太住在破旧的土房中。不仅如此,夫妻俩还逼着她下地干活,一年四季不管刮风下雨,张老太太都要下地,有几次甚至晕倒在庄稼地里。上述案例反映了老年人被虐待和被疏于照顾的问题,作为社会工作者,要介入此案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

A.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保护老人免受经济方面的剥夺

B.直接干预其家庭内部成员的错误做法,让老人能正常地、幸福地享受晚年生活

C.为不同境况下被虐待和被疏于照顾的老人提供救助性服务

D.为不同境况下被虐待和被疏于照顾的老人构建正式和非正式社会支持网络

E.做政策方面的倡导和舆论方面的呼吁,改变和调整老人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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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柳老太太早年丧偶,独自抚养两个儿子长大成人。两个儿子成家单独生活后,因柳老太太年老体弱,谁都不愿承担赡养义务,柳老太太伤心至极,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为其与儿子分家析产并责令儿子支付赡养费。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两个儿子每人向柳老太太一次性支付赡养费5万元。柳老太太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二审法院审理过程中,发现一审法院未进行分家析产,此时二审法院应当()

    A.依法查清事实后改判

    B.应当直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C.根据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D.根据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告知柳老太太就分家产问题另行起诉


    参考答案:C

  • 第2题:

    孙老太太早年丧偶,独自抚养两个儿子长大成人。两个儿子成年后,都不愿意履行赡养义务,孙老太太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为其与儿子分家析产并责令儿子支付赡养费。一审法院判决两个儿子每人向孙老太太一次性支付赡养费8万元。孙老太太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过程中,发现一审法院未进行分家析产,此时二审法院应怎样处理?( )

    A.依法查清事实后改判
    B.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C.根据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告知王老太太就分家析产问题另行起诉
    D.根据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撤销原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326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 第3题:

    盂老太太早年就失去了老伴,她一个人将唯一的儿子抚养成人。儿子在结婚前对她很孝顺,但结婚后却与媳妇住在自建的楼房里,让年过七旬的孟老太太住在破陋的土房里。不仅如此,儿子和媳妇还逼着她下地干活,一年四季不管刮风下雨,孟老太太都要下地干活,有几次都晕倒在庄稼地里。上述案例反映了老年人被虐待和被疏于照顾的问题。

    根据以上案例,回答100-102题:

    作为社会工作者,要介入此案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

    A.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保护老人免受经济方面的剥夺
    B.为不同境况下被虐待和被疏于照顾的老人提供救助性服务
    C.做政策方面的倡导和舆论方面的呼吁,改变和调整老人的生活环境
    D.为不同境况下被虐待和被疏于照顾的老人构建正式和非正式社会支持网络

    答案:A,B,C,D
    解析:
    要介入此案可以采取的措施有: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保护老人免受经济方面的剥夺、为不同境况下被虐待和被疏于照顾的老人提供救助性服务,为不同境况下被虐待和被疏于照顾的老人构建正式和非正式社会支持网络和做政策方面的倡导和舆论方面的呼吁,改变和调整老人的生活环境等。故选ABCD

  • 第4题:

    张姓老人年事已高,老伴10年前去世,有3个儿女。老伴去世后因找后老伴问题与儿女关系紧张,最终与后老伴共同生活近10年,但未办结婚手续。今年后老伴因与子女发生纠纷离老张而去,儿女也不管。老张现每月有退休金1000多元,两居室住房一套,看病可以享受公费医疗,自己本想去住养老院,但基本没有存款,而且全凭退休金支付又不够。请问下列说法哪个不正确( )

    A.老张有从3个儿女那里获得赡养扶助的权利
    B.老张的3个儿女没有权利继承房产
    C.老张可以将两居室住房出租,“以房养老”
    D.老张的后老伴没有权利继承老张的房产

    答案:B
    解析: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老张的3个儿女作为老张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老张的房产;后老伴因没有与老张办理结婚手续,故无权继承老张的房产。B项说法错误,当选。

  • 第5题:

    张某非常重男轻女,去世前写了一张遗嘱,将所有的财产留给儿子。张某去世时,儿子14岁,女儿8岁。该遗嘱的效力是()。

    A:部分无效
    B:全部无效
    C:有效
    D:效力待定

    答案:A
    解析:
    《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除非继承人有丧失继承权的法定缘由,遗嘱必须遵守该条款的规定。如果遗嘱有违反该条款的部分,这部分遗嘱是无效的。

  • 第6题:

    高奶奶的老伴五年前去世,由于行动不便无人照顾,她只能搬来与儿子同住。但是这五年来,儿子和媳妇总把高奶奶锁在屋里,不允许她出门半步。在老年社会工作中,高奶奶儿子和媳妇的这种行为属于()行为。

    A:虐待老人
    B:疏于照顾老人
    C:歧视老人
    D:忽视老人

    答案:A
    解析:
    虐待老人指的是恶意对待老人,在身体、情感或心理及经济方面对老人采取非人道的做法。疏于照顾老人既包括主动地也包括被动地让老人得不到所需要的照顾,导致老人的身体、情绪或心理方面的健康衰退。

  • 第7题:

    老太太有一子一女,儿子中年病故,留有一子,女儿早已出嫁。黄老太太的老伴去世后,儿媳一直照顾她。黄老太太去世后,留下存款2万元和房屋一间。黄老太太的女儿主张儿女两家平分上述财产。儿媳认为她对黄老太太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应当多分。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应由儿女两家平分遗产
    • B、孙子有代位继承权
    • C、媳妇应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D、媳妇与女儿、孙子各继承三分之一

    正确答案:A

  • 第8题:

    问答题
    《一滴水可以活多久》中,作者怎样描写“她”在自己老伴去世时的感情?

    正确答案: 她嫌他比自己死的早,把她给丢下了,一滴眼泪也不肯给予他。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张老先生于10多年前丧偶,一直未再婚,自己既当爹又当妈,把儿子抚养成人。儿子大学毕业后成家立业,张老先生独居日久,深感孤独寂寞。在一次社区老人聚会中,张老先生偶遇离异的沈老太太。相似的人生经历、共同的兴趣爱好,令两人颇感慰藉,他们遂决定共同生活。双方儿女得知后均表示反对。张老先生的儿子称,如果父亲再婚,就断绝父子关系,不再赡养老人。沈老太太的女儿觉得母亲这么大年纪还要再婚,自己很没面子,便对母亲说,如果再婚,宁可放弃继承权,也不会再管她的任何事。 子女是否有权利干涉父母的再婚?为什么?

    正确答案: 子女无权干涉父母再婚。理由: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结婚的法定条件之一是男女双方自愿,禁止任何第三方对结婚(包括再婚)男女的干涉,是否缔结婚姻完全由当事人双方自主决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孟老太太早年就失去了老伴,她一个人将唯一的儿子抚养成人。儿子在结婚前对她很孝顺,但结婚后却与媳妇住在自建的楼房里,让年过七旬的孟老太太住在破陋的土房里。不仅如此,儿子和媳妇还逼着她下地干活,一年四季不管刮风下雨,孟老太太都要下地干活,有几次都晕倒在庄稼地里。上述案例反映了老年人被虐待和被疏于照顾的问题,作为社会工作者,要介入此案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A

    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保护老人免受经济方面的剥夺

    B

    为不同境况下被虐待和被疏于照顾的老人提供救助性服务

    C

    直接干预其家庭内部成员的错误做法,让老人能正常地、幸福地享受晚年生活

    D

    为不同境况下被虐待和被疏于照顾的老人构建正式和非正式社会支持网络

    E

    做政策方面的倡导和舆论方面的呼吁,改变和调整老人的生活环境


    正确答案: A,E
    解析: 介入老年人被虐待和被疏于照顾的问题,社会工作的主要介入措施包括:①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保护老人免受经济方面的剥夺;②为不同境况下被虐待和被疏于照顾老人提供救助性服务;③为不同境况下被虐待和被疏于照顾老人构建正式和非真实社会支持网络;④做政策方面的倡导和舆论方面的呼吁,改变和调整被虐待和被疏于照顾老人的家庭和社区环境。

  • 第11题:

    判断题
    姜先生离婚后与儿子小姜一同生活,父母早亡,与前妻离婚后将一个残疾的儿子大姜交给前妻抚养,姜先生2009年因车祸去世,在清理遗产时发现姜先生留有一份自书遗嘱,将全部财产6万元留给儿子小姜,则姜先生的遗嘱无效,因为没有给大姜留遗产份额。(  )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孙婆婆的老伴三年前去世,由于行动不便无人照顾,她只能搬来与儿子同住。但是三年来,儿子和媳妇总把孙婆婆锁在屋里,不允许她出门半步。在老年社会工作中,孙婆婆儿子和媳妇的这种行为属于(  )。
    A

    虐待老人行为

    B

    疏于照顾老人行为

    C

    歧视老人行为

    D

    忽视老人行为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3题:

    顾老太太有一子一女,儿子中年病故,留有―女,儿媳一直侍奉她,女儿早已出嫁。顾老太太去世后,留有房屋三间。顾的丈夫多年前已去世,顾没有遗嘱。顾的女儿主张儿女两家平分三间房屋。儿媳认为她是对婆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多分。对此案,你认为()。

    A、儿女两家平分,一家一间半

    B、媳妇与女儿有平等的继承权

    C、孙女有代位继承权

    D、媳妇和孙女得两间,女儿得一间


    参考答案:AB

  • 第14题:

    甲与妻子乙协议离婚,约定 8 岁儿子乙抚养,甲支付抚养费。后甲与有一女儿的丙再婚,并婚后给付儿子抚养费。十年后,丙因心脏病去世。丙去世时,其近亲属还有姐姐丁。有权继承丙遗产的有

    A.甲
    B.甲的儿子
    C.丙的女儿
    D.丁

    答案:B,C
    解析: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由此可知,丙的丈夫甲有继承权,丙的女儿有继承权,丙的姐姐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此不享有继承权。所以选项A.c正确,D选项错误。因为甲的儿子由乙抚养,与丙之间没有形成拟制血亲关系,所以,不享有继承权,B选项错误。

  • 第15题:

    方婆婆,70岁,老伴早年去世,她育有一儿一女。女儿多年前嫁到了另一个城市,很少回来,儿子没有固定工作,经常不回家,平时对方婆婆不理不问。她很伤感,感觉自己对外面的世界失去了兴趣,前几天,她生病,生活无法自理,儿子也不知所踪。当居委会成员到家里看望她时,方婆婆非常难过,对自己将来的生活表示忧虑,情绪不稳,对儿子也表示担心。居委会成员让他放心,社区一定会帮助她度过难关。社区积极与方婆婆的子女取得联系,调解关系,帮助方婆婆的儿子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希望子女们能赡养老人,给她各方面的关爱,并发动邻里给方婆婆一些关爱,让老人能有一个快乐的晚年生活。
    此案中社区工作人员,适合采用的工作方法是( )。

    A.个案工作
    B.社区教育
    C.社区工作
    D.咨询工作

    答案:A
    解析:
    根据案例中的描述,社区工作员将面对的是方婆婆及其家庭,适合采用个案工作方法,因为,个案工作方法的工作对象即为个人或家庭。

  • 第16题:

    张某非常重男轻女,去世前写了一份遗嘱,将所有的财产留给儿子。张某去世时,儿子14岁,女儿8岁。该遗嘱的效力是()。

    A:部分无效
    B:全部无效
    C:有效
    D:效力待定

    答案:A
    解析:
    《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除非继承人有丧失继承权的法定缘由,遗嘱必须遵守该条款的规定。如果遗嘱有违反该条款的部分,这部分遗嘱是无效的。

  • 第17题:

    (2017年)社会工作者小林到老伴刚去世的张奶奶家探访,碰到张奶奶正与女儿聊天,聊天过程中,张奶奶表示要修改之前和老伴一起订的遗嘱,还要尽快将老伴留下的字画分给孩子们,张奶奶女儿还悄悄对社会工作者说,她收拾房间时,在张奶奶的枕头下发现不少安眠药。针对上述情况,小林首先要做的是()

    A.请亲朋好友陪伴张奶奶
    B.对张奶奶进行哀伤辅导
    C.对张奶奶进行自杀风险评估
    D.请法律志愿者协助张奶奶修改遗嘱

    答案:C
    解析:
    李奶奶藏有安眠药,还表示修改遗嘱,说明李奶奶具有自杀倾向,需要紧急介入,对李奶奶进行自杀风险评估。

  • 第18题:

    《一滴水可以活多久》中,作者怎样描写“她”在自己老伴去世时的感情?


    正确答案:她嫌他比自己死的早,把她给丢下了,一滴眼泪也不肯给予他。

  • 第19题:

    王丽老太太今年82年,一直退休在家,其老伴早年去世,剩下一子张勇也成家另过。由于王丽退休金低,无其他收入,生活困难,其子也不尽赡养义务,王丽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子给付赡养费。法院受理后确定开庭日期并通知当事人,但开庭当天王丽老太太突然发病住院未能出庭,此时法院应如何处理()

    • A、按撤诉处理
    • B、缺席判决
    • C、延期审理
    • D、先予执行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问答题
    王某的儿子王甲与赵某于1993年结婚,1994年生下一子取名王乙。1994年,王甲由于车祸去世。1995年,王某的老伴也因病去世,由于王某与老伴和儿子儿媳原来就住在一块,在双方都丧偶的情况下,彼此之间在生活上多有照顾,日久生情,希望结合。1998年8月,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办理结婚登记。我国婚姻法对直系姻亲的结婚有无限制?

    正确答案: 对于直系姻亲之间的婚姻,基于对伦理观念的高度重视,历朝历代都加以限制或禁止,违者往往以奸论。我国现行《婚姻法》并没有设定相关条款,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禁止直系姻亲结婚。但是,出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和人们长期以来形成的习惯,直系姻亲间一般是不结婚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张阿姨早年丧夫,一直与儿子在一起生活,两年前,张阿姨的儿子因病不幸去世,剩下张阿姨一个人生活,没有什么固定的经济来源,张阿姨的生活非常困难,有时连饭都没得吃。某社会服务机构了解到张阿姨的情况后,给张阿姨提供了衣物和食品。社会服务机构提供的这种服务属于()。
    A

    社会救助

    B

    矫治服务

    C

    家庭服务

    D

    城乡社区发展


    正确答案: B
    解析: 社会救助是政府或社会服务机构对经济匮乏从而物质生活面临危机的社会成员提供的物质方面的支持和帮助。由于社会救助主要由政府承担责任,所以它也叫公共救助。

  • 第22题:

    多选题
    清河村的张老太太年过七旬,老伴早年去世,她一个人将儿女抚养成人。唯一的儿子在结婚前对她很孝顺,但是结婚后,儿子和媳妇住在自建的楼房里,却让张老太太住在破旧的土房中。不仅如此,夫妻俩还逼着她下地干活,一年四季不管刮风下雨,张老太太都要下地,有几次甚至晕倒在庄稼地里。上述案例反映了老年人被虐待和被疏于照顾的问题,作为社会工作者,要介入此案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A

    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保护老人免受经济方面的剥夺

    B

    直接干预其家庭内部成员的错误做法,让老人能正常地、幸福地享受晚年生活

    C

    为不同境况下被虐待和被疏于照顾的老人提供救助性服务

    D

    为不同境况下被虐待和被疏于照顾的老人构建正式和非正式社会支持网络

    E

    做政策方面的倡导和舆论方面的呼吁,改变和调整老人的生活环境


    正确答案: D,B
    解析: 介入老年人被虐待和被疏于照顾的问题,社会工作的主要介入措施有以下几点:(1)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保护老人免受经济方面的剥夺。(2)为不同境况下被虐待和被疏于照顾老人提供救助性服务。(3)为不同境况下被虐待和被疏于照顾老人构建正式和非真实社会支持网络。(4)做政策方面的倡导和舆论方面的呼吁,改变和调整被虐待和被疏于照顾老人的家庭和社区环境。

  • 第23题:

    问答题
    张老先生于10多年前丧偶,一直未再婚,自己既当爹又当妈,把儿子抚养成人。儿子大学毕业后成家立业,张老先生独居日久,深感孤独寂寞。在一次社区老人聚会中,张老先生偶遇离异的沈老太太。相似的人生经历、共同的兴趣爱好,令两人颇感慰藉,他们遂决定共同生活。双方儿女得知后均表示反对。张老先生的儿子称,如果父亲再婚,就断绝父子关系,不再赡养老人。沈老太太的女儿觉得母亲这么大年纪还要再婚,自己很没面子,便对母亲说,如果再婚,宁可放弃继承权,也不会再管她的任何事。 张子、沈女能否以断绝父子关系、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赡养父母?请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张子不能以与父亲断绝关系为由拒绝赡养父亲,沈女也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赡养母亲。理由:父母子女关系不仅是血缘和亲情关系,而且是法律上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关系不能因双方之间的感情或利益冲突而解除或断绝。在家庭成员的权利义务关系中,尽管子女可以放弃继承权,但是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必须履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1997年,中国籍公民俞某与日本籍公民山口在中国结婚,婚后在中国生有一子。1999年,山口独自回日本居住。2001年,俞某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感情淡漠为由,在中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山口同意离婚。在子女监护权和抚养权问题上,双方产生争议。山口要求将儿子带回日本,由她抚养,俞某要求将儿子留在中国,由他抚养。本案应适用何国法律?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8条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俞某与山口的儿子在中国出生,具有中国国籍,其父是中国公民,具有中国国籍,他出生后,一直在中国生活,这表明中国与其有最密切联系,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另外,日本《法例》20条规定:"父母子女间的法律关系,依父之本国法"。父亲俞某是中国公民,根据日本的法律,本案也应适用中国法律。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