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雇凶手乙杀害丙,并说明不要造成其他后果。乙几次杀丙均未成功,后来对丙的住宅(周边没有其他人与物)进行爆炸,结果将丙的妻子丁炸死,但丙安然无恙。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B.甲与乙构成共同犯罪 C.乙对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对丁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D.乙对丙成立爆炸罪,对丁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题目
甲雇凶手乙杀害丙,并说明不要造成其他后果。乙几次杀丙均未成功,后来对丙的住宅(周边没有其他人与物)进行爆炸,结果将丙的妻子丁炸死,但丙安然无恙。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B.甲与乙构成共同犯罪
C.乙对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对丁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D.乙对丙成立爆炸罪,对丁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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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欲杀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支交给丙,并骗丙说是空枪,叫丙向乙瞄准恐吓乙,结果乙中弹身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丙构成共同犯罪

    B.甲构成间接正犯

    C.甲、丙构成共同过失犯罪

    D.丙单独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B

  • 第2题:

    甲雇凶手乙杀害丙,并说明不要造成其他后果。乙几次杀丙均未成功,后来对丙的住宅 (周边没有其他人与物)进行爆炸,结果将丙的妻子丁炸死,但丙安然无恙。关于本案,下 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B.甲与乙构成共同犯罪
    C.乙对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对丁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D.乙对丙成立爆炸罪,对丁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B
    解析:
    甲雇凶手乙杀害丙,甲、乙构成“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杀人”,因此构成共同 犯罪,B项说法正确。同时,本案中乙对丙的住宅进行爆炸,但是该住宅的周边没有其他人与 物,因此,该爆炸行为不会危害到公共安全,因此,不以爆炸罪论处,应该属于以爆炸的方式进 行杀人的行为,因此,依然认定为故意杀人罪,而不能认定为爆炸罪,D项说法错误。乙本想杀 害丙,结果把丙的妻子丁杀死,属于具体事实错误中的对象错误,因丙对象与丁对象体现相同 的法益,行为人认识内容与客观事实仍然属于同一犯罪构成的情况,因此,无论乙杀死的是丙 还是丁,都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又因甲乙是共犯,因此,一人既遂全体既遂,因此,甲乙都 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既遂,A、C两项说法错误。

  • 第3题:

    甲教唆乙杀丁,丙知情后,给乙提供一把匕首,乙将丁杀害。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的共同犯罪是复杂共同犯罪
    B.本案的共同犯罪是必要共同犯罪
    C.甲、乙一般可以认定为主犯
    D.丙一般可以认定为从犯

    答案:A,C,D
    解析:
    复杂共同犯罪,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有所分工,存在着教唆犯、帮助犯和实行犯区别的共同犯罪形态。本案中甲是教唆犯,乙是实行犯,丙是帮助犯,有明确分工,因此是复杂共同犯罪。A选项说法正确。必要的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刑法规定的必须采取共同犯罪形式的共同犯罪形态。故意杀人罪是既可以由一人单独实施的犯罪,也可以由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犯罪,因此不属于必要共同犯罪。B选项说法错误。在认定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时,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为主要标准,以分工为次要标准。本案中以甲作为教唆犯,乙作为实行犯在杀害丁的共同犯罪中均起到了主要作用,可以认定为主犯。C选项说法正确。丙作为帮助犯,在共同犯罪中起的是辅助作用,为从犯。D选项说法正确。

  • 第4题:

    甲将乙(6岁)绑架到自己家中,并向乙的父亲勒索财物。由于甲得知乙的父亲已经报案,便打算杀害乙。甲正在琢磨杀害方法时,甲的朋友丙到了甲家,甲将杀乙的想法告诉丙,丙帮助甲杀害了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甲构成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B.丙构成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C.甲丙构成绑架罪的共犯
    D.甲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承继行为怎样构成共同犯罪,其关键在于承继行为加入的时间必须是在犯罪既遂之前。承继行为成立怎样的共同犯罪,需要具体分析。其中,在结合犯中,后行为人仅参与后一犯罪的,则不构成结合犯,仅成立后一犯罪。 A项错误。我国《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可以看出,绑架后杀害被绑架人属于刑法规定的结合犯,属于科刑的一罪。本案中,甲绑架乙后,杀害乙的行为只构成绑架罪。 B项错误。如A项所述,甲属于结合犯,丙仅以帮助的故意参与后一甲杀死乙的犯罪的,仅成立后一犯罪。因此,丙不构成绑架罪,只构成故意杀人罪。 C项错误。甲丙不构成绑架罪共犯,因为丙没有绑架乙的意思。同时,绑架罪既遂的标准是带着胁迫第三人的目的实力控制了人质。本案中,甲以向乙父勒索财物的目的将乙绑架到自己家中,已经构成了绑架罪既遂,后来丙参与杀害乙的,不属于承继的共同犯罪。因此,甲丙不构成绑架罪的共犯。 D项正确。根据部分犯罪共同说,甲丙共同实施了杀害乙的行为,并且均是以杀人的故意实施的,由于绑架后杀死被绑架人的属于结合犯,只构成绑架罪,甲的罪名是绑架罪,乙是故意杀人罪。但二人就相同的故意杀人罪部分,成立共同犯罪。

  • 第5题:

    甲雇凶手乙杀丙,言明不要造成其他后果。乙几次杀丙均未成功,后来采取爆炸方法,对丙的住宅(周边没有其他人与物)进行爆炸,结果将丙的妻子丁炸死,但丙安然无恙。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甲与乙构成共同犯罪
    B: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C:乙对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对丁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D:乙对丙成立爆炸罪,对丁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B,C,D
    解析:
    【考点】故意杀人罪与爆炸罪的区别;刑法上的事实认识错误;共同犯罪【详解】爆炸罪,是指故意使用爆炸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对使用爆炸的方法杀人的,要注意分析其爆炸的行为是否足以危及公共安全,即是否使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受到威胁。如果行为人虽然使用了爆炸的方法杀人,但其行为并没有危及公共安全,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如果危及公共安全,则应当认定为爆炸罪。本案中,乙意欲杀丙,且丙的住宅周边没有其他人与物,故应认定其爆炸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故D错误。打击错误也称方法错误,是指由于行为本身的差误,导致行为人所欲攻击的对象与实际受害的对象不一致,但这种不一致仍然没有超出同一犯罪构成。刑法理论的通说采取法定符合说,即在上述情况下,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杀人的故意,客观上的杀人行为也导致他人死亡,二者在刑法规定的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内是完全一致的,因而成立故意杀人既遂。因此BC错误。甲雇佣乙杀丙,二者之间有共同的犯罪故意,也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因此构成了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故A正确。

  • 第6题:

    甲雇杀手乙杀丙,言明不要造成其他后果。乙几次杀丙均未成功,后来采取爆炸方法,对丙的住宅(周边没有其他人与物)进行爆破,结果将丙的妻子丁炸死,但丙安然无恙。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甲与乙构成共同犯罪
    B.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C.乙对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对丁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D.乙对丙成立爆炸罪,对丁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B,C,D
    解析:
    A项,甲教唆乙杀丙(故意杀人罪),乙也实施了杀丙的故意杀人行为,故甲与乙构成共同犯罪,即使乙后来用爆炸方式杀丙可能涉嫌爆炸罪,因为爆炸罪与杀人罪有竞合关系,在重合范围内(故意杀人)仍成立共犯。B项,乙在实施犯罪时发生对象错误,按照法定符合说,丁也属于杀人罪对象的“人”,故甲照样对丁死亡结果负责,应定性故意杀人罪既遂,B项错在“未遂”。C项是具体符合说的结论,不符合法定符合说。D项,无论如何都是错。如果成立爆炸罪,则丁死亡结果作为爆炸罪的加重结果,没有成立数罪的余地。注意,本题中乙使用爆炸方式杀人是否成立爆炸罪并不明确。

  • 第7题:

    甲意图杀丙,准备对丙的住宅(周围没有其他人和物)进行爆炸。结果当天丙不在家,将丙的妻子乙炸死。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 B、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
    • C、甲对丙成立爆炸罪,对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 D、甲对丙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对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A,C,D

  • 第8题:

    甲雇凶手乙杀丙,言明不要造成其他后果。乙几次杀丙均未成功,后来采取爆炸方法,对丙的住宅(周围没有其他人和物)进行爆炸,结果将丙的妻子丁炸死,但丙安然无恙。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与乙构成共同犯罪
    • B、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 C、乙对丙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对丁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 D、乙对丙成立爆炸罪,对丁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A

  • 第9题:

    甲教唆乙杀邻居丙。某日,乙按甲的授意,到丙家中,伺机作案,乙觅得机会正欲杀丙,后因不忍下手而离去。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构成故意杀人罪共同犯罪
    • B、乙属于犯罪预备
    • C、乙属于犯罪中止
    • D、乙没有杀害丙,所以甲属于教唆未遂

    正确答案:A,C

  • 第10题:

    甲欲杀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支交给丙,并骗丙说是空枪,叫丙向乙瞄准开枪恐吓乙,结果乙中弹身亡。甲与丙以共同过失犯罪论处。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1题:

    单选题
    甲雇凶手乙杀害丙,并说明不要造成其他后果。乙几次杀丙均未成功,后来对丙的住宅(周边没有其他人与物)进行爆炸,结果将丙的妻子丁炸死,但丙安然无恙。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__。
    A

    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B

    甲与乙构成共同犯罪

    C

    乙对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对丁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D

    乙对丙成立爆炸罪,对丁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

    医生甲意欲杀害患者丙,将毒药交给不知情的护士乙,让乙给丙注射。乙接过药品后发现是致命的毒药,但仍给丙注射,致丙死亡,甲构成教唆乙杀人的教唆犯

    B

    甲教唆乙杀丙,同时又告诉丙:“乙会杀你,作好防卫准备”。某日晚,乙杀丙时,丙正当防卫将乙杀死,甲对乙的死亡应承担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

    C

    甲乙有仇,甲扬言要杀乙,乙逃往他乡后,甲在多处张贴悬赏广告“杀死乙者奖励3万元”,但是没有人杀乙,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

    D

    甲教唆乙盗窃丙家的财物,乙接受教唆后前往丙家行窃,被丙发现后乙为了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丙轻伤,甲属于教唆未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正确答案: D,C
    解析:
    A项,教唆犯是共犯的一种,是指教唆引起他人犯意的共犯人。甲利用不知情的护士乙的行为来实施自己的犯罪行为,与乙没有达成共同犯罪的故意,所以是单独犯罪。护士乙在知情后仍然实施犯罪行为,属于片面的帮助犯,也要承担刑事责任。所以甲并不构成教唆乙杀人的教唆犯。
    B项,间接正犯又称为间接实行犯,是指把他人作为工具利用的情况。利用者与被利用者不成立共同犯罪。甲的真实意图是借丙之手杀乙,甲属于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
    C项,教唆犯的成立一般要求有明确具体的教唆对象,否则不成立教唆犯。甲在多处张贴悬赏广告“杀死乙者奖励3万元”,并没有具体的对象,不成立教唆犯。
    D项,甲教唆乙盗窃丙家的财物,乙接受教唆后前往丙家行窃,被丙发现后乙为了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丙轻伤,此时乙的行为已经从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属于共同犯罪的实行过限问题。甲应在盗窃罪的范围内承担教唆犯的刑事责任,且属于教唆犯既遂

  • 第13题:

    某企业采用成对比较法进行岗位评价,将所有岗位进行成对比较,结果是乙的工作价值高于甲、丙、丁;甲的价值低于乙,高于丙、丁;丙的价值低于甲、乙,高于丁;丁的价值低于甲、乙、丙。那么将四个岗位的工作价值从高到低排序为( )。

    A.丙、甲、乙、丁

    B.乙、甲、丙、丁

    C.甲、乙、丙、丁

    D.丁、乙、甲、丙


    正确答案:B
    乙的工作价值高于甲、丙、丁,所以乙的工作价值最高;甲的价值低于乙,高于丙、丁,甲的工作价值排在第二位;丙的价值低于甲、乙,高于丁,丙的工作价值排在第三位;丁的价值低于甲、乙、丙,所以丁的工作价值最低。

  • 第14题:

    甲将乙(8岁)绑架到自己家中,并向乙父勒索财物。由于甲得知乙父已经报警,便打算杀害乙。甲正在琢磨杀害方法时,甲的朋友丙来到甲家,甲将杀乙的想法告诉丙,丙帮助甲杀害了乙。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甲和丙的行为构成绑架罪的共犯
    B.甲和丙不成立共同犯罪
    C.甲和丙二人不构成故意杀人的共犯,甲的行为构成绑架罪,丙构成故意杀人罪
    D.甲和丙二人构成故意杀人的共犯,甲的行为构成绑架罪,丙构成故意杀人罪

    答案:A,B,C
    解析:
    甲、丙之间在主观上有共同杀害乙的故意,并实施了共同杀害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但甲对乙的杀害行为被先前的绑架行为所包容,作为绑架罪的结果加重犯处理,而不单独定罪,故甲构成绑架罪,丙构成故意杀人罪。

  • 第15题:

    甲、乙合谋杀害丙,计划由甲对丙实施砍杀,乙持枪埋伏于远方暗处,若丙逃跑则伺机射杀。案发时,丙不知道乙的存在。为防止甲的不法侵害,丙开枪射杀甲,子弹与甲擦肩而过,击中远处的乙,致乙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丙的行为属于打击错误,依具体符合说,丙对乙的死亡结果没有故意
    B.丙的行为属于对象错误,依法定符合说,丙对乙的死亡结果具有故意
    C.不论采取何种学说,丙对乙都不能构成正当防卫
    D.不论采用何种学说,丙对甲都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故意犯罪的事实认识错误。 AB项,对象错误和打击错误是两种不同的事实认识错误。对象错误,是行为人主观上所认识的对象和其行为在客观上侵害的对象不一致,是主观认错了对象所致。打击错误(又称方法错误、行为误差),指行为人打算侵害某一对象,因为实行行为的失误或方法使用上的不当导致另一对象受害,错误的结果是由行为方法等客观因素造成。本案中,丙开枪射杀甲,子弹与甲擦肩而过,击中远处的乙,致乙死亡。显然丙的错误是杀人行为的失误所致,属于打击错误,此时,按照具体符合说的观点,丙向甲开枪时对甲没有杀人故意,仅具有防卫意图,丙对乙的死亡也没有故意,只有过失。故A项正确,B项错误。
    C项,丙对乙的死亡结果属于偶然防卫。偶然防卫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实施了防卫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客观条件,但主观上没有防卫意识。丙向甲开枪时对甲具有防卫意图,但丙没有认识到乙的存在,对乙没有防卫意图,却打死了乙,正好制止了乙对自己的杀害行为。按照通说观点,正当防卫的成立要求防卫意图,偶然防卫中没有防卫意图,因而成立犯罪,丙对乙的死亡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按照另一观点,成立正当防卫不要求防卫意图,偶然防卫成立正当防卫。虽然丙主观上对乙的死亡有过失,但客观上确实制止了乙杀自己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故C项错误。
    D项,甲对丙实施砍杀,丙基于防卫意图(主观上没有杀人故意)对甲开枪射击,即使造成甲死亡,也属于正当防卫(特殊正当防卫),况且丙没有实际造成甲死亡,当然成立正当防卫,不构成故意杀人未遂。故D项正确。

  • 第16题: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医生甲意欲杀害患者丙,将毒药交给不知情的护士乙,让乙给丙注射。乙接过药品后发现是致命的毒药,但仍给丙注射,致丙死亡,甲构成教唆乙杀人的教唆犯
    B:甲教唆乙杀丙,同时又告诉丙:“乙会杀你,作好防卫准备”。某日晚,乙杀丙时,丙正当防卫将乙杀死,甲对乙的死亡应承担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
    C:甲乙有仇,甲扬言要杀乙,乙逃往他乡后,甲在多处张贴悬赏广告“杀死乙者奖励3万元”,但是没有人杀乙,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
    D:甲教唆乙盗窃丙家的财物,乙接受教唆后前往丙家行窃,被丙发现后乙为了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丙轻伤,甲属于教唆未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答案:A,C,D
    解析:
    【考点】教唆犯。详解:关于A选项。教唆犯是共犯的一种,是指教唆引起他人犯意的共犯人。甲利用不知情的护士乙的行为来实施自己的犯罪行为,与乙没有达成共同犯罪的故意,所以是单独犯罪。护士乙在知情后仍然实施犯罪行为,属于片面的帮助犯,也要承担刑事责任。所以甲并不构成教唆乙杀人的教唆犯,A选项的说法错误,当选。关于B选项。间接正犯又称为间接实行犯,是指把他人作为工具利用的情况。利用者与被利用者不成立共同犯罪。甲教唆乙杀丙,同时又告诉丙:“乙会杀你,做好防卫准备”。某日晚,乙杀丙时,丙正当防卫将乙杀死。甲的真实意图是借丙之手杀乙,甲属于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所以B选项的说法正确,不选。关于C选项。教唆犯的成立一般要求有明确具体的教唆对象,否则不成立教唆犯。甲在多处张贴悬赏广告“杀死乙者奖励3万元”,并没有具体的对象,不成立教唆犯。所以C选项的说法错误,当选。关于D选项。甲教唆乙盗窃丙家的财物,乙接受教唆后前往丙家行窃,被丙发现后乙为了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丙轻伤,此时乙的行为已经从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属于共同犯罪的实行过限问题。甲应在盗窃罪的犯罪内承担教唆犯的刑事责任,且属于教唆犯既遂。所以D选项的说法错误,当选。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D。

  • 第17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共谋杀丙,二人携带枪支来到丙的住处,甲向丙开了一枪,将丙打伤。甲看到丙很痛苦,就自动停止射击,退到屋外。乙开枪将丙杀死。甲成立犯罪中止,乙成立犯罪既遂
    B:甲、乙共谋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前去杀死了丙。甲成立犯罪预备,乙成立犯罪既遂
    C:甲、乙共谋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前去杀丙,但在举枪射击时,被对方一脚踹倒在地动弹不得。甲成立犯罪预备,乙成立犯罪未遂
    D:甲、乙、丙三人共谋对丁女实施轮奸,共同对丁女实施暴力后,甲、乙实施了奸淫行为,但丙因丁女的苦苦恳求,出于怜悯放弃了强奸行为。本案中,甲、乙、丙都成立强奸罪的既遂

    答案:D
    解析:
    【考点】共同犯罪与犯罪形态。详解:A项中,根据刑法共同正犯的理论,如果共同正犯中的一部分正犯中止自己的行为,但其他正犯的行为导致结果发生时,均不成立中止犯,而应成立既遂犯,二人均成立既遂。B选项中,二人均为既遂;共同正犯已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就是共同正犯的未遂,故C选项中二人均成立犯罪未遂;D选项,丙放弃奸淫行为的情节,对丙而言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酌定量刑情节。

  • 第18题:

    某企业采用成对比较法进行岗位评价,将所有岗位进行成对比较,结果是乙的工作价值高于甲、丙、丁;甲的价值低于乙,高于丙、丁;丙的价值低于甲、乙,高于丁;丁的价值低于甲、乙、丙。那么将四个岗位的工作价值从高到低排序为()。

    A:丙、甲、乙、丁
    B:乙、甲、丙、丁
    C:甲、乙、丙、丁
    D:丁、乙、甲、丙

    答案:B
    解析:
    乙的工作价值高于甲、丙、丁,所以乙的工作价值最高;甲的价值低于乙,高于丙、丁,甲的工作价值排在第二位;丙的价值低于甲、乙,高于丁,丙的工作价值排在第三位;丁的价值低于甲、乙、丙,所以丁的工作价值最低。

  • 第19题:

    甲乙离婚时,儿子丙判给甲抚养,后来甲嫁给丁,丁经过乙的同意后,办理了登记收养手续,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丁是丙的继父,丙与乙的父子关系解除
    • B、丁是丙的养父,丙和乙的父子关系解除
    • C、乙仍是丙的生父,丙可以继承乙的财产
    • D、甲和丁离婚后,丁可以不再抚养丙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甲欲杀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支交给丙,并骗丙说是空枪,叫丙向乙瞄准恐吓乙,结果乙中弹身亡。甲与丙以共同过失犯罪论处。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1题:

    甲雇凶手乙杀丙,言明不要造成其他后果。乙几次杀丙均未成功,后来采取爆炸方法,对丙的住宅(周围没有其他人和物)进行爆炸,由于丙不在家,将丙的妻子丁炸死。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与乙构成共同犯罪
    • B、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 C、乙对丙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对丁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 D、乙对丙成立爆炸罪,对丁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A

  • 第22题:

    某案的两名凶手在以下五人中,经过公安部门的侦查后得知: ①只有甲是凶手,乙才是凶手 ②只要丁不是凶手,丙就不是凶手 ③或乙是凶手,或丙是凶手 ④丁没有戊为帮凶,就不会作案 ⑤戊没有作案时间 这件案件中的凶手是:

    • A、甲和乙 
    • B、乙和丙 
    • C、丁和戊 
    • D、丙和丁 

    正确答案:A

  • 第23题:

    多选题
    甲欲杀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支交给丙,并骗丙说是空枪,叫丙向乙瞄准恐吓乙,结果乙中弹身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甲丙不属于共同犯罪

    B

    甲丙构成共同犯罪

    C

    甲丙以共同过失犯罪论处

    D

    甲单独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 A,C
    解析:
    《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共同犯罪人之间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才能构成故意犯罪,甲的行为是故意犯罪,因为其有杀害乙的故意。丙的行为为过失犯罪并没有杀害乙的故意。所以甲和丙不构成共同犯罪,且甲单独构成犯罪。因此AD两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