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公司出资70%,乙公司出资30%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丙(注册资本2000万元),双方的《投资协议》约定:丙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三人,第一任董事长由乙公司推荐、财务总监由甲公司推荐;股东拒绝参加股东会会议的,不影响股东会决议的效力。请回答 94~96 题。 第 94 题 若丙公司章程对《投资协议》的内容予以确认,则丙公司董事会的下列何种行为符合法律规定?A.选举乙公司董事长帅某为丙公司董事长B.任命公司监事、甲公司代表马某为财务总监C.任命帅某为公司总经理D.决定斥资500万元参股某广告公司

题目

(二)

甲公司出资70%,乙公司出资30%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丙(注册资本2000万元),双方的《投资协议》约定:丙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三人,第一任董事长由乙公司推荐、财务总监由甲公司推荐;股东拒绝参加股东会会议的,不影响股东会决议的效力。请回答 94~96 题。 第 94 题 若丙公司章程对《投资协议》的内容予以确认,则丙公司董事会的下列何种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A.选举乙公司董事长帅某为丙公司董事长

B.任命公司监事、甲公司代表马某为财务总监

C.任命帅某为公司总经理

D.决定斥资500万元参股某广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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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二) 甲公司出资70%,乙公司出资30%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丙(注册资本2000万元),双方的《投资协议》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记载注册资本60万元,甲以20万元货币出资,乙以20万元物料出资,丙以20万元房产出资。公司登记成立后,发现乙出资之物料质量低劣,价值只有几万元,根本不到20万元。对乙出资不足部分()。

    A.不予追究,因为公司已成立

    B.应当由乙补足,甲、丙不承担责任

    C.应当由乙补足,公司登记机构承担连带责任

    D.应当由乙补足,甲、丙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D

  • 第2题:

    请回答 94~96 题。 (二)

    甲公司出资70%,乙公司出资30%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丙(注册资本2000万元),双方的《投资协议》约定:丙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三人,第一任董事长由乙公司推荐、财务总监由甲公司推荐;股东拒绝参加股东会会议的,不影响股东会决议的效力。

    第94题:若丙公司章程对《投资协议》的内容予以确认,则丙公司董事会的下列何种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A.选举乙公司董事长帅某为丙公司董事长

    B.任命公司监事、甲公司代表马某为财务总监

    C.任命帅某为公司总经理

    D.决定斥资500万元参股某广告公司


    正确答案:AC

  • 第3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60万元设立某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投资决策失误,致使公司遭受巨额亏损,累计负债100万元。现公司全部资产仅为30万元,则剩余的70万元债务应(  )。

    A.由甲、乙、丙按出资比例偿还
    B.由甲、乙、丙平均分担
    C.由甲、乙、丙负连带责任
    D.由某有限责任公司偿还,无力偿还通过破产程序处理

    答案:D
    解析:
    公司作为企业法人,以自己的财产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而其出资者仅以出资为限,承担民事责任。

  • 第4题:

    二) 甲公司出资70%,乙公司出资30%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丙(注册资本2000万元),双方的《投资协议》约定:丙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三人,第一任董事长由乙公司推荐、财务总监由甲公司推荐;股东拒绝参加股东会会议的,不影响股东会决议的效力。请回答94-96题。

    94.若丙公司章程对《投资协议》的内容予以确认,则丙公司董事会的下列何种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A.选举乙公司董事长帅某为丙公司董事长

    B.任命公司监事、甲公司代表马某为财务总监

    C.任命帅某为公司总经理

    D.决定斥资500万元参股某广告公司


    正确答案:AC

  • 第5题:

    共用题干
    甲公司出资70%,乙公司出资30%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丙(注册资本2000万元),双方的《投资协议》约定:丙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三人,第一任董事长由乙公司推荐、财务总监由甲公司推荐;股东拒绝参加股东会会议的,不影响股东会决议的效力。请回答94-96题。

    若丙公司章程对《投资协议》的内容予以确认,则丙公司董事会的下列何种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A:选举乙公司董事长帅某为丙公司,董事长
    B:任命公司监事、甲公司代表马某为财务总监
    C:任命帅某为公司总经理
    D:决定斥资500万元参股某广告公司

    答案:A,C
    解析:
    选举乙公司董事长帅某为丙公司董事长符合丙公司章程的规定,也符合法律规定,故A项符合题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故B项不符合法律规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任命帅某为公司总经理符合法律规定,故C项符合题意。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要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章程没有规定的,董事会无权决定公司的投资事项。故D项不符合题意。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应由股东会决定,不由临时董事会决定。改任丙公司董事违反公司法的规定,而A项、C项、D项所列事项董事会依法可以做出决定,符合公司法规定,故本题应选B。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但秦某无权以甲公司的名义和丙公司董事的名义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故本题中股东会召集和主持程序违法,决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