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社会关系属民法调整对象的是:( )A.男青年甲和女青年乙的恋爱关系B.甲电力公司和乙通信公司的供用电关系C.父母与子女的抚养教育关系D.某政府部门与所属的公务员的任命关系

题目

下列社会关系属民法调整对象的是:( )

A.男青年甲和女青年乙的恋爱关系

B.甲电力公司和乙通信公司的供用电关系

C.父母与子女的抚养教育关系

D.某政府部门与所属的公务员的任命关系


相似考题
更多“下列社会关系属民法调整对象的是:( ) A.男青年甲和女青年乙的恋爱关系 B.甲电力公司 ”相关问题
  • 第1题:

    下列社会关系中,由民法调整的是(  )。


    A.甲与乙之间的恋爱关系

    B.丙与丁之间的租赁关系

    C.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关系

    D.房地产公司与其销售部门之间的管理关系

    答案:B
    解析:
    本题属于基本知识应用题,考核的知识点是民法的调整对象。我国《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可见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本题中,选项C是行政关系、选项D是管理关系,虽然也涉及财产关系,但这种财产关系的主体地位是不平等的,具有隶属关系或管理关系,因此都不由民法来调整。选项A主体虽是平等的,但不是财产关系,而是道德关系,也不由民法来调整。选项B中,丙与丁之间的租赁关系不存在上、下级之间的隶属关系,也没有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管理关系,双方在租赁关系中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而且在该租赁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主要是出租方依租约收取租金,承租方依租约支付租金,体现的是一种财产关系。因此选项B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是民法调整的对象。故选项B是正确的。 【评注】(1)熟记《民法通则》第2条的规定,即我国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2)准确理解民法调整对象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特点,将民法调整的法律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区别开来。对这个问题的理解主要把握两点:一是要正确理解平等主体的含义,《民法通则》规定的平等主体是指这些主体在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时,相互之间不是一方领导另一方,或者一方服从另一方,而是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二是民法只调整社会关系中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行政关系、管理关系、道德关系等并不由民法来调整。

  • 第2题:

    下列社会关系中,应由民法调整的是:

    A.某国有企业和其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B.甲男和乙女之间的恋爱关系

    C.专利局对李某发明专利予以宣告无效

    D.乙两村对某块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


    丙与丁的租赁关系

  • 第3题:

    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民法调整的是

    A.甲向乙借100元而形成的债务关系

    B.甲男与乙女的婚姻关系

    C.甲赠与其10岁侄女乙一台电脑

    D.甲买彩票中奖后与税务机关发生的税收关系


    甲向乙借100元而形成的债务关系;甲男与乙女的婚姻关系;甲赠与其10岁侄女乙一台电脑

  • 第4题:

    【单选题】下列社会关系中,应由民法调整的是()

    A.某国有企业和其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B.甲男和乙女之间的恋爱关系

    C.专利局对李某发明专利予以宣告无效

    D.乙两村对某块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


    丙与丁的租赁关系

  • 第5题:

    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民法调整的是哪种关系? ()

    A.甲电力公司拒绝向乙通信公司供电

    B.某市人民政府与所属公务员小王的任命关系

    C.甲乙的恋爱关系

    D.父母与子女的抚养教育关系


    甲向乙借100元而形成的债务关系;甲男与乙女的婚姻关系;甲赠与其10岁侄女乙一台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