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甲市A区法院受理一起保管合同纠纷案件,根据被告管辖权异议,A区法院将案件移送该省乙市B区法院审理。乙市B区法院经审查认为,A区法院移送错误,本案应归甲市A区法院管辖,发生争议。关于乙市B区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将案件退回甲市A区法院B.将案件移送同级第三方法院管辖C.报请乙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D.与甲市A区法院协商不成,报请该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

题目

某省甲市A区法院受理一起保管合同纠纷案件,根据被告管辖权异议,A区法院将案件移送该省乙市B区法院审理。乙市B区法院经审查认为,A区法院移送错误,本案应归甲市A区法院管辖,发生争议。关于乙市B区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将案件退回甲市A区法院

B.将案件移送同级第三方法院管辖

C.报请乙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

D.与甲市A区法院协商不成,报请该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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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省甲市A区法院受理一起保管合同纠纷案件,根据被告管辖权异议,A区法院将案件移送该省乙市B区法院审理。乙市B区法院经审查认为,A区法院移送错误,本案应归甲市A区法院管辖,发生争议。关于乙市B区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将案件退回甲市A区法院
    B:将案件移送同级第三方法院管辖
    C:报请乙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
    D:与甲市A区法院协商不成,报请该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

    答案:D
    解析:
    【考点】移送管辖;管辖权争议【详解】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第37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本题中,乙市B区法院正确的做法是先同甲市A区法院协商确定管辖法院,协商不成的,报请二者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即该省高院指定管辖。故本题的正确选项为D,A、B、C三选项皆不正确。

  • 第2题:

    孔某在A市甲区拥有住房2间,在孔某外出旅游期间,位于A市乙区的建筑工程队对孔某隔壁李某房屋进行翻修。在翻傳过程中,施工队不慎将孔某家的山墙砖块碰掉,砖块落入孔某家中,损坏电视机等家用物品。孔某旅游回来后发现此情,遂交涉,但未果。孔某向乙区法院起诉。乙区法院认为甲区法院审理更方便,故根据被告申请裁定移送至甲区法院,甲区法院却认为由乙区法院审理更便利,不同意接受移送。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乙二区对本案都有管辖权
    B.向何法院起诉,由原告选择决定
    C.乙区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D.甲区法院不得再自行移送,如果认为管辖权,应报A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


    答案:A,B,C,D
    解析:
    。首先判定本案是侵权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应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因此可判定甲(侵权行为地)、乙(被告住所地)两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故选A。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原告可在有管辖权的法院之间自也选择,故选B。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站条规定,只有无管辖权的法院才能在受理案件之后移送管辖,受移送的法院不得将案件再移送,如果认为无管辖权,应报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故选CD。

  • 第3题:

    A区法院受理了一起邢某诉何某著作权侵权 的案件,下列关于该案的管辖说法正确的有:( )
    a.如果a区法院和b区法院对此案都有管辖 权,而前者在审査过程中发现后者已经立案,应该由院 长或庭长作出决定,将此案移送到b法院管辖
    b.如果a区法院和b区法院对此案都有管辖权, 而前者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后者已经立案,那么就不应 再立案
    c如果被告何某在答辩时提出管辖异议,认为自 己的住所地b区比侵权行为发生地a区更适合作为 本案的管辖地,那么a区法院应该认为异议成立,并 将案件依法移送到b区法院
    d.如果在案件受理后,被告住所地由a区迁到了 b区,那么a区法院就应该将此案移送到b区法院


    答案:B
    解析:
    。移送管辖用的是裁定不是决定,A错误。依 据《民诉意见》第33条的规定,B正确。C项的管辖异 议理由不能成立,错误。依据《民诉意见》第34条的 规定,D错误。

  • 第4题:

    家住甲市A区的王某在该市B区与人发生冲突,B区公安局对王某罚款100元。王某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A区经审查认为无管辖权,遂将案件移送至市公安局所在地的C区人民法院,而又恰逢B区人民法院遭遇特大火灾,则(  )。

    A.C区法院有管辖权,应当受理
    B.C区法院无管辖权,应当移送至B区法院
    C.C区法院无管辖权,应当请求市中院解决
    D.市中院可以指定由C区法院受理
    E.因为行政处罚行为发生于B区,B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答案:C,D,E
    解析:
    处罚行为发生于B区,有管辖权的为B区法院。但由于王某向A区法院起诉,而A区法院又移送至C区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C区法院不能再次移送,应当由其上级法院解决。市中院基于B区法院失火的客观情况,可以指定由C区法院受理。

  • 第5题:

    严某在某市A区新购一套住房,并与位于该市B区的装修公司签订装修施工合同,装修人员不慎将水管弄破,导致该楼下住户家具被淹毁,严某交涉未果,遂向该市B区法院起诉装修公司,B区法院裁定将案件移送至A区法院,A区法院又将案件退回B区法院,关于本案管辖,说法正确的有( )。

    A.A区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
    B.严某有权向B区法院起诉
    C.B区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D.A、B区法院均无管辖权
    E.A区法院不接受移送,将案件退回B区法院是错误的

    答案:A,B,C,E
    解析:
    本题比较综合。首先,本案不属于不动产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应按照普通的合同纠纷管辖处理,严某有权选择在被告住所地B区或合同履行地A区法院起诉,因此ABC三项应选而D项错误。其次,移送案件,法院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其上级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 第6题:

    孔某在A市甲区拥有住房二间,在孔某外出旅游期间,位于A市乙区的建筑工程公司对孔某邻居李某房屋进行翻修。在翻修过程中,施工工人不慎将孔某家的墙砖碰掉,砖块落入孔某家中,损坏了电视机等家用物品。孔某旅游回来后发现此情况,交涉未果。孔某向乙区法院起诉,请求建筑工程公司赔偿。乙区法院认为甲区法院审理更方便,故根据被告申请裁定移送至甲区法院,甲区法院却认为由乙区法院审理更便利,不同意接受移送。以下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甲、乙二区对本案都有管辖权
    • B、向哪一个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
    • C、乙区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 D、甲区法院不得再自行移送,如果认为无管辖权,应报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

    正确答案:A,C,D

  • 第7题:

    A区法院受理了一起刑某诉何某著作权侵权的案件,下列关于该案的管辖说法正确的有:()

    • A、如果A区法院和B区法院对此案都有管辖权,而前者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后者已经立案,应该由院长或庭长作出决定,将此案移送到B法院管辖
    • B、如果A区法院和B区法院对此案都有管辖权,而前者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后者已经立案,那么就不应再立案
    • C、如果A区法院认为自己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将案件移送到B区法院,B区法院经过认真审查以后认为该案真正具有管辖权的是C区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到C区法院
    • D、如果A区法院和B区法院对此案都有管辖权,且原告向两个法院都起诉的,应当由A区法院和B区法院协商确定由哪个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B

  • 第8题:

    问答题
    原告张某,女,系四川省内江市四甲县某小学教师;被告俞某,男,系四川省成都市乙区某厂会计。2011年9月15日乙区法院受理了张某诉愈某离婚一案。同年10月20日,愈某因贪污罪被检察机关逮捕。乙区法院即以“本案被告正在被监禁,应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由,于同年10月30日将案件移送甲县法院。11月5日,甲区法院又将案件移送至被告正在监禁的丙区法院。请根据民事诉讼的管辖制度回答:甲县法院移送案件的行为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 甲县法院的移关行为也不正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送移送的人民法院主伙受移送的案件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行移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A区法院受理了一起刑某诉何某著作权侵权的案件,下列关于该案的管辖说法正确的有:()
    A

    如果A区法院和B区法院对此案都有管辖权,而前者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后者已经立案,应该由院长或庭长作出决定,将此案移送到B法院管辖

    B

    如果A区法院和B区法院对此案都有管辖权,而前者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后者已经立案,那么就不应再立案

    C

    如果A区法院认为自己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将案件移送到B区法院,B区法院经过认真审查以后认为该案真正具有管辖权的是C区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到C区法院

    D

    如果A区法院和B区法院对此案都有管辖权,且原告向两个法院都起诉的,应当由A区法院和B区法院协商确定由哪个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 D
    解析: 考查共同管辖,移送管辖用的是裁定不是决定,A项错误。依据《民诉意见》第33条的规定,B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的规定,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所以C项错误。D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5条的规定,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故D项错误。

  • 第10题:

    问答题
    原告张某,女,系四川省内江市四甲县某小学教师;被告俞某,男,系四川省成都市乙区某厂会计。2011年9月15日乙区法院受理了张某诉愈某离婚一案。同年10月20日,愈某因贪污罪被检察机关逮捕。乙区法院即以“本案被告正在被监禁,应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由,于同年10月30日将案件移送甲县法院。11月5日,甲区法院又将案件移送至被告正在监禁的丙区法院。请根据民事诉讼的管辖制度回答:该案应由何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什么?

    正确答案: 应由A县丁造纸厂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原告所在县人民法院管辖。因为本案中原告所在县是侵权行为地,A县丁造纸厂所在地是被告住所地和侵权行为实施地。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大江市有东区、南区、西区、北区四个区。东区法院受理甲诉乙的无因管理案件后,发现自己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于是将案件移送到该院认为有管辖权的西区法院,西区法院认为,自己法院没有管辖权,南区、北区法院对此案都有管辖权。以下是西区法院处理此案的几种设想,其中正确的是:()
    A

    报请大江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

    B

    征询当事人意见,将此案移送至南区法院或北区法院

    C

    无法选择,将案件退回东区法院

    D

    因受移送而取得管辖权,直接审理此案


    正确答案: C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因此,选项A表述正确,故A项当选。

  • 第12题:

    多选题
    A区法院受理了一起刑某诉何某著作权侵权的案件,下列关于该案的管辖说法正确的是(  )。
    A

    如果A区法院和B区法院对此案都有管辖权,而前者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后者已经立案,应该由院长或庭长作出决定,将此案移送到B法院管辖

    B

    如果A区法院和B区法院对此案都有管辖权,而前者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后者已经立案,那么就不应再立案

    C

    如果被告何某在答辩时提出管辖异议,认为自己的住所地B区比侵权行为发生地A区更适合作为本案的管辖地,那么A区法院应该认为异议成立,并将案件依法移送到B区法院

    D

    如果在案件受理后,被告住所地由A区迁到了B区,那么A区法院就应该将此案移送到B区法院


    正确答案: B,D
    解析:
    AB两项,《民诉解释》第36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C项,《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因此,在本题中,在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后,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是否成立,而不是直接认定异议成立。
    D项,《民诉解释》第37条规定,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也即遵循管辖权恒定原则,A区法院不应该将此案件移送到B区法院。

  • 第13题:

    原告李某到A区法院起诉被告张某房屋所有权合同纠纷一案,被告张某居住地位于A区,而房屋所在地位于B区。A区法院接到此案应该如何处理?

    A:直接立案审理,因为A区法院也有管辖权
    B:首先立案,等待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再移送管辖
    C:明知自己没有管辖权,但还是立案,如果被告不提出管辖权异议就等于默认了管辖权,最后作出的判决有效
    D: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所以直接不予受理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可见A区法院没有管辖权。此时的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4款的规定,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所以D才是正确的选项。前面的选项说的是A区法院不知道自己没有管辖权的情形,即等待被告提出管辖异议才移送,如果被告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审理过程中并不知道自己没有管辖权,那么最后判决作出以后被告才提出管辖权异议,该异议无效。

  • 第14题:

    位于A市甲区的某中外合资企业Q与位于A市乙区的某外企工签订合同,约定双方在M国履行某买卖合同。后双方因合同发生纠纷,9将T起诉至A市甲区法院。甲区法院认为本案应当由A市乙区法院管辖,于是将案件移送至A市乙区法院,而乙区法院认为该案应当由甲区法院管辖,拒绝接受甲区法院的移送。关于本案的管辖问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因为本案属于中外合资企业与其他民事主体发生的纠纷,所以应当由中国法院专属管辖
    B.A市乙区法院对本案享有管辖权
    C.应当先由A市甲区和A市乙区的法院协商确定管辖权,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由A市甲区和A市乙区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D.A市乙区法院拒绝接受移送的做法是正确的

    答案:B
    解析:
    考查专属管辖和移送管辖。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6条的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A项表述为偷换概念,表述错误;B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被告住所地对于合同纠纷享有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和第3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本案不属于需要法院协商管辖权的情形,故C、D项错误。

  • 第15题:

    A市东区居民朱某(男)与A市西县刘某结婚,婚后双方住A市东区。一年后,公司安排刘某赴A市南县分公司工作。三年之后,因感情不合朱某向A市东区法院起诉离婚。东区法院受理后,发现刘某经常居住地在南县,其对该案无管辖权,遂裁定将案件移送南县法院。南县法院收到案件后,认为无管辖权,将案件移送刘某户籍所在地西县法院。西县法院收到案件后也认为无管辖权。关于本案的管辖问题,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

    A.东区法院有管辖权
    B.南县法院有管辖权
    C.西县法院有管辖权
    D.西县法院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应当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地域管辖与裁定管辖。就本案而言,根据《民诉解释》第4、12和21条规定,本案可以由原告朱某住所地(A市东区)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刘某住所地管辖,但是刘某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应当由其经常居住地A市南县法院管辖,故AB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移送管辖只能移送一次,西县法院不得再自行移送,应当报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故D选项错误。

  • 第16题:

    严某在某市A区新购一套住房,并请位于该市B区的装修公司进行装修;装修人员不慎将水管弄破,导致该楼下住户家具被淹毁;严某交涉未果,遂向该市B区法院起诉装修公司,B区法院裁定将案件移送至A区法院,A区法院又将案件退回B区法院;关于本案管辖,说法正确的有( )。
    A、A区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
    B、严某有权向B区法院起诉
    C、B区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D、A、B区法院均无管辖权
    E、A区法院不接受移送,将案件退回B区法院是错误的


    答案:A,B,E
    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纠纷管辖、专属管辖和移送管辖的基本概念。本案不属于不动产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大家千万不要看到房屋这个字眼,就按不动产纠纷来处理,本案其实是装修合同纠纷。本案适用于合同纠纷,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五个地方的法院管辖。A属于标的物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B属于被告住所地。C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E如受移送的法院认为移送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所以A区法院直接将案件退回B区法院的做法是错误的。参见教材P299。

  • 第17题:

    严某在某市A区新购一套住房,并请位于该市B区的装修公司进行装修;装修人员不慎将水管弄破,导致该楼下住户家具被淹毁;严某交涉未果,遂向该市B区法院起诉装修公司,B区法院裁定将案件移送至A区法院,A区法院又将案件退回B区法院;关于本案管辖,说法正确的有( )。

    A. A区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
    B. 严某有权向B区法院起诉
    C. B区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D. A、B区法院均无管辖权
    E. A区法院不接受移送,将案件退回B区法院是错误的


    答案:A,B,C,E
    解析:
    2011年建设工程法规真题第88题

    本题考查的是地域管辖。

    ABD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题中,合同履行地在A区,被告装修公司住所地在B区。严某可以向B区法院或者A区法院起诉。因此AB项正确,D项错误。

    CE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因此,CE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E。

  • 第18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违法的()

    • A、在一起借款纠纷中,原告张海起诉被告李河时,李河居住在甲市A区。A区法院受理案件后,李河搬到甲市D区居住,该法院知悉后将案件移送D区法院 
    • B、王丹在乙市B区被黄玫打伤,以为黄玫居住乙市B区,而向该区法院提起侵权诉讼。乙市B区法院受理后,查明黄玫的居住地是乙市C区,遂将案件移送乙市C区法院 
    • C、丙省高院规定,本省中院受理诉讼标的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财产案件。丙省E市中院受理一起标的额为5005万元的案件后,向丙省高院报请审理该案 
    • D、居住地为丁市H区的孙溪要求居住地为丁市G区的赵山依约在丁市K区履行合同。后因赵山下落不明,孙溪以赵山为被告向丁市H区法院提起违约诉讼,该法院以本院无管辖权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A,B,C

  • 第19题:

    王某在A市甲区购买了一套住房,请A市乙区的装修公司进行装修,在装修的过程中因为疏忽大意,导致房屋墙面大面积受损。王某在与装修公司交涉无果后,于是向A市乙区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A市乙区法院认为自己无管辖权,应当由A市甲区法院管辖,于是将案件移送至甲区法院,而A市甲区法院认为该案应当由A市乙区法院管辖该案,拒绝接受A市甲区法院的移送,则关于该案的管辖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应由A市甲区法院管辖
    • B、应由A市乙区法院管辖
    • C、应当先由A市甲区和A市乙区的法院协商确定管辖权,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由A市甲区和A市乙区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 D、A市乙区法院拒绝接受移送的做法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多选题
    关于管辖制度的表述,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有()。
    A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属于法院特别管辖

    B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C

    甲区法院受理某技术转让合同纠纷案后,发现自己没有级别管辖权,将案件移送至甲市中院审理,这属于管辖权的转移

    D

    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纠纷的管辖法院,这属于选择管辖

    E

    管辖权异议的客体只能是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


    正确答案: E,B
    解析: 本题考核民事诉讼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所以选项B说法错误。甲区法院将案件移送至甲市中院审理的情况属于案件的移送,而非管辖权的转移。所以选项C说法错误。以书面形式约定纠纷管辖法院的情况属于协议管辖,而非选择管辖。所以选项D说法错误。

  • 第21题:

    问答题
    原告张某,女,系四川省内江市四甲县某小学教师;被告俞某,男,系四川省成都市乙区某厂会计。2011年9月15日乙区法院受理了张某诉愈某离婚一案。同年10月20日,愈某因贪污罪被检察机关逮捕。乙区法院即以“本案被告正在被监禁,应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由,于同年10月30日将案件移送甲县法院。11月5日,甲区法院又将案件移送至被告正在监禁的丙区法院。请根据民事诉讼的管辖制度回答:甲县法院与乙区法院的管辖权争议如何解决?为什么?

    正确答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甲县法院与乙区法院之间的管辖权争议,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应当报请他们的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原告张某,女,系四川省内江市四甲县某小学教师;被告俞某,男,系四川省成都市乙区某厂会计。2011年9月15日乙区法院受理了张某诉愈某离婚一案。同年10月20日,愈某因贪污罪被检察机关逮捕。乙区法院即以“本案被告正在被监禁,应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由,于同年10月30日将案件移送甲县法院。11月5日,甲区法院又将案件移送至被告正在监禁的丙区法院。请根据民事诉讼的管辖制度回答:乙区法院移送案件的行为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 乙区法院移送案件的行为不正确。根据民事诉讼的管辖权恒定原则,管辖权以当事人起诉时为准,在诉讼过程中,据以确定管辖权的因素发生变化,人民法院已经取得的管辖权并不会丧失。所以,本案不能以“本案被告正在被监禁,”移送管辖。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违法的()
    A

    在一起借款纠纷中,原告张海起诉被告李河时,李河居住在甲市A区。A区法院受理案件后,李河搬到甲市D区居住,该法院知悉后将案件移送D区法院 

    B

    王丹在乙市B区被黄玫打伤,以为黄玫居住乙市B区,而向该区法院提起侵权诉讼。乙市B区法院受理后,查明黄玫的居住地是乙市C区,遂将案件移送乙市C区法院 

    C

    丙省高院规定,本省中院受理诉讼标的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财产案件。丙省E市中院受理一起标的额为5005万元的案件后,向丙省高院报请审理该案 

    D

    居住地为丁市H区的孙溪要求居住地为丁市G区的赵山依约在丁市K区履行合同。后因赵山下落不明,孙溪以赵山为被告向丁市H区法院提起违约诉讼,该法院以本院无管辖权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