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的土地为划拨所得,企业效益不好,遂将一栋办公楼出租给一家电脑公司作办公楼使用,双方签订了书面租赁合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A.企业的土地为划拨所得,企业不能将土地上的房屋出租,所以企业和电脑公司的租赁合同无效B.企业的土地为划拨所得,电脑公司享有撤销权,电脑公司撤销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自始无效C.企业可以将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出租,但是应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D.企业和电脑公司应当到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自办理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

题目

某企业的土地为划拨所得,企业效益不好,遂将一栋办公楼出租给一家电脑公司作办公楼使用,双方签订了书面租赁合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

A.企业的土地为划拨所得,企业不能将土地上的房屋出租,所以企业和电脑公司的租赁合同无效

B.企业的土地为划拨所得,电脑公司享有撤销权,电脑公司撤销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自始无效

C.企业可以将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出租,但是应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D.企业和电脑公司应当到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自办理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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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C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5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根据该条规定,C选项正确。该法第53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但是备案不是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所以D选项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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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2017年12月某企业购入一栋新办公楼,办公楼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占地12000平方米,会计固定资产账面记载该办公楼金额为850万元,在无形资产账面记载购买该幢办公楼所占场地的土地使用权金额1200万元,已知:当地的房产税原值减除比例为30%。该企业2018年就该办公楼应纳房产税为( )万元。

    A.15.54
    B.17.22
    C.7.14
    D.10

    答案:A
    解析:
    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该办公楼宗地容积率=5000÷12000=0.42,则该企业计入办公楼房产原值的土地金额=5000×2×1200/12000=1000(万元)。该企业2018年就该办公楼应纳房产税=(850+1000)×(1-30%)×1.2%=15.54(万元)。

  • 第2题:

    假设甲企业是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在这一土地上建设了一栋办公楼,现将这座大楼抵押给银行,同时出租给乙企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甲企业应当先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的租金予以没收
    B.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已取得的租金归甲企业,但甲企业应将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C.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设立抵押,土地上有房产的,可以抵押房产,房产所占的土地使用权一同抵押
    D.抵押合同有效,银行拍卖房产时,应从拍卖的价款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价款

    答案:B,C,D
    解析: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1条规定,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拔方式取得的.依法拍卖该房地产后,应当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D项正确。第48条规定.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由此可知。以划拔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设定抵押,但如果该土地上有房产,以房产设定抵押时,房产所占的土地使用权一同抵押。C项正确。第56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B项正确。

  • 第3题:

    乙企业将一栋办公楼出租给丙企业使用,并一直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0×9年1月1日,乙企业认为,出租给丙企业办公楼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已成熟,可以对该项投资性房地产从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该办公楼的账面原值为8 000 000元,已提折旧1 000 000元。20×9年1月1日,该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7 500 000元。乙企业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不考虑所得税的影响) 要求:作出乙企业的会计分录。


    C

  • 第4题:

    某灯泡厂的土地为划拨所得,灯泡厂效益不好,遂将本厂的一栋办公楼出租给一家电脑公司作办公楼使用,双方签订了书面租赁合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灯泡厂和电脑公司应当到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自办理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
    B、灯泡厂的土地为划拨所得,灯泡厂不能将土地上的房屋出租,所以灯泡厂和电脑公司的租赁合同无效
    C、灯泡厂的土地为划拨所得,电脑公司享有撤销权。电脑公司撤销租赁合同的,租赁合同自始无效
    D、灯泡厂可以将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出租,但是应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答案:D
    解析: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4条规定,房屋租赁的当事人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但是登记备案不是合同的生效要件,租赁合同的生效与登记备案的行为无关,所以A选项不正确。第56条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租赁合同有效,但是出租方应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所以D选项正确,BC选项不正确。

  • 第5题:

    甲企业拥有一栋办公楼,用于本企业总部办公。20×9年5月10日,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了经营租赁协议,将这栋办公楼整体出租给乙企业使用,租赁期开始日为20×9年6月10日,租赁期5年。20×9年6月10日,该栋办公楼的账面余额为5 000万元,已计提折旧200万元。假定甲企业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要求:编制甲企业的会计分录。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