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怎么复习,要那些资料?我想问一下,司法考试要怎么复习,都需要那些复习资料?

题目
司法考试怎么复习,要那些资料?

我想问一下,司法考试要怎么复习,都需要那些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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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司法考试复习一定要突出那些学习重点


    重者恒重,刑法、刑诉、民法、民诉是复习重点。

  • 第2题:

    司法考试 复习8个不能做有那些


    不能做一:司考切磋多,咨询少

      与旗鼓相当的人交流为“切磋”,向比自己高一筹的人讨教叫“咨询”。法律教育网认为,在复习的初期,最好少切磋,遇到问题,拿个好点的本子记下,等到中后期一般的问题都能解决。如果这时还不能解决的,就集中时间,把笔记本上记录好的弄不明白的地方一次性地找高手讨教咨询就可以,这时候可千万不能客气,要追着追着问。在刚开始复习要沉得住气,安心接收知识考点。

      不能做二:一开始就背司考法条

      法条很重要,但法条绝对不是靠背诵搞定的。很多学员现在就拿着本《法条汇编》狂背之,真正做到法条不离手。结果呢,背来背去,背到最后,脑中一片空白,全是一本糊涂账!因为他背的只是表面的文字(这些谁都认识的汉字),却无法悟及法条背后的精华法理所在。其实,在考试的时候,即使把法条汇编放在他的面前,他也不一定就能考到360分。否则的话,司法考试就没有它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了。请记住,司法考试是一个资格考试,是选拔性的考试。不是记忆大比拼!知道法条背后的东西,比简单的知道法条的内容要好得多。

      不能做三:死啃司考辅导书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有些同志虽然没有达到破万卷的境界,但书肯定是破了。6张封皮掉了5张,还有一张随风飘动,摇摇欲坠。书内更是缤纷世界,五颜六色。黑笔、蓝笔、铅笔、红笔、水笔是样样齐全,密密麻麻,那些小四铅字早已压入“雷峰塔”下,见不了踪影!几本书是啃了一遍又一遍,就差没有把骨头吞下去了。其想,考点在书上,我多看几遍,还能不多。其实并非这样,考试的时候,就是开卷考,也不见得就能过。不研究司考历年真题,不归纳不总结,到最后倒落得榜上无名了。这种例子并不少见。书看得再多,也不如多结合做题来看书好,大家可以听法律教育网的课件,我去年就是在法律教育网报名学习的司考特色班,花了900元,成为学员后司考辅导课程全部都有了,一边看书,一边听老师讲课,一边看老师的讲义,一边练习,过一遍相当于单纯看书的n倍。

      不能做四:颠倒学习的次序

      抓不住重点,分不清主次是最令人头疼的!有些人啊,好不容易搞到一套教材,不管三七二十一,就从第一册看起(人家排的第一册嘛,当然要从头开始了?)。还有同志(尤刚踏入法律殿堂者)想,我没有理论基础,那就先看法理吧。别以为通过几天的学习,我们的理论就上得来。有些人更好笑的是,学到最后,不要掌握的,掌握的是头头是道,该掌握的,却是一窍不通。结果丢了西瓜,拣了芝麻!跟着法律教育网老师的步骤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别忘了,这只是一场考试,不是做实务哦!

      不能做五:老感到时间不够用

      这是个心理问题(应该可以划分在强迫症内)。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想法:我买的学习资料都要看的、我买的练习资料都要做的、我买的录音资料都要听的(不做不就浪费了嘛!)。然看着那一大堆的有用没用的资料,就会一种莫名其妙的不安:天哪,我把这些资料翻完一遍要花多长的时间啊?我的时间来得及吗?所以有些人就拼命的赶进度,结果呢,书是看完了、题目是做完了,司法考试却88了。复习过的人都知道,我们很多都是无效时间。如果变无效时间为有效时间,合理安排,800个小时就够了。

      不能做六:司考复习题海战术

      说实话,司法考试的题目就是一个字——多。既然多嘛,那就题海战术、大海捞针了。嘿嘿,对于司法考试,我想最终“针”是没法捞到的,“海藻”倒有可能的。除了真题,很多题目都是有数量没质量的。好些题都抄来抄去,重复的现象比较多,当然答案错的也比较多!像这些题目,做了只会浪费时间,还倍受打击。

      有些朋友呢,基础还没有打好,就拼命的做题,老想检测一下自己的水平。结果呢,做来做去,就是没有办法把那三大本丢掉。越做越没有信心、越做越感到今年要玩完了。做了许多无谓的牺牲,浪费了许多宝贵时间。

      不能做七:司考资料会买,不会用

      司法考试的资料很多也很贵,好些人很舍得投资,劈里啪啦买回一大堆资料,买是买回来了,可是却不知道怎么用,恨不得序言都要看上几遍,书的角角落落都不放过。在他们的眼里,资料是花钱买回来的,就一定要全看完,是练习就一定要全做完,是录音资料就一定要全听完等等,他们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心理有底,才会通过司法考试,结果呢,眉毛胡子一把抓,到最后什么也没有得到。重点就是重点,合理利用资料才是制胜的上策!

      不能做八:最后突击卷一

      一开始就复习第一册是不科学的,而将第一册放在最后突击的想法是很危险,要知道,如果只靠最后去突击第一卷内容,平时不注意积累,很难达到好的效果的。有些朋友认为自己记忆力差,便决定靠后几卷提高分数。然从考试心理上来说是错误的,不管谁参加这样大型的司法考试,越到复习的后期,越放不下那些重点的科目。一般谁都不会舍得长时间撇开重点科目不管的。

      第一卷从第二阶段复习时就要重视起来,不要偏废,这一卷的产出是可观的。

      大凡准备参加司法考试的新手朋友们,在复习的初期,都不同程度的触及上述禁忌。所以对于司考老人来说,新人一次性通过的要少的多。这并不是用的时间多与少的问题(有的朋友三四年不过,你能说他花的时间少么),而是在于老人知道了自己该怎么复习。这也许就是经验吧,或者亦可称之为教训。

     

  • 第3题:

    司法考试怎么复习啊,急啊,帮我哥问的,我哥打算报考明年的司法考试


    您好!
       建议从现在开始,如果一点没有基础的话,最好是从十月份开始,最晚不要晚于11月份。针对复习来说
    1. 从头到尾争取用尽量短的时间完成第一轮所有部门法的复习。在第一轮的复习中,不要追求全面,不要拖太长时间,要树立自信。

    2. 在完成对第一轮所有部门法的复习之后,就不要再看书了,要听讲座,要记笔记;这个过程重在理解,不在记忆,因为记忆会在不断重复中完成。

    3. 避免前紧后松,这是很多人失利的主要原因之一,在复习过程中,要做到前松后紧。越到最后越要计划安排紧密,并保证能够顺利完成;最后一个月是关键,不要花太多时间做题,做题不如重复看一遍讲义,或者重新听一遍录音,你会发现每次都有新的理解,知识记忆得更扎实、更准确。

    4. 避免资料搜集上瘾,所有的复习时间要么听课,要么背讲义,要么做真题。一定不要花很多时间没完没了的上网找资料,下载资料。把大量的时间放在搜索资料上,其实是莫大的浪费。可以通过同学、朋友获得这些资料,节约宝贵的复习时间。

    5. 中途的懈怠、厌倦、抵触情绪是正常的,长时间的复习之后,给自己几天时间(顶多一周)放松放松,效果会更好一些。司考复习是马拉松,要留体力最后冲刺,不能中途就垮掉了。

    6. 得民刑者得天下,但是由于民刑涉及面广、考查点深,所以在短时间内很难做得到得民刑。如果你的复习时间不是太宽裕的话,不建议在民刑上花太多时间,要花时间也要多听听录音,避免钻进一点就出不来了,这样就颠倒了主次,浪费了宝贵的复习时间。此种情形下,多花时间在诉讼法和第一卷上倒是可取的,因为相对而言,这两个科目提分较快。

    7. 司考是门放弃的艺术。但是,在复习的开始阶段千万不要放弃任何一门,任何知识点。放弃只是在复习的最后阶段在时间实在不够的情况下的妥协选择。

  • 第4题:

    2011年司法考试各卷评析及复习方法指导有那些


    纵观历年司考,个人认为卷一不存在难度问题,考生之所以本卷未得高分,原因在于被本卷的广度难倒。而对付这种“广在天边,细如针尖”的司考题,我们的备考也要针锋相对,那就是,针对此部分的重点部门法的重点法条要结合真题的出题习惯,关注每一法条中的中心部分和词句,反复记忆与理解,对一些小的部门法,主要是快速多遍的加以阅读,力争达到头脑中有所印象,卷一这部分有一些相对容易拿分的得分点,如法制史部分、三国法国际公法大部分、国际私法全部、经济法大部分等等,这部分应着重复习,力争不过多失分。法理学部分,法的本体部分无疑是重点,要结合司法考试历年真题对法的基本概念加以深度理解,最好能将三大本卷一法理学中法的本体部分过几遍。关于宪法、组织法等,考生主要是争取多过重点法条,另外,历年真题把该部分的重点都差不多考到了,可以把真题仔细过几遍。至于可能只有1、2分的小法,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如果你其他重点部分已经差不多的话,不妨可以过几遍,否则,应该舍弃,而把有限的经历和时间投入到可能考到并且分值较多的部分。

      相对其他几卷,卷一还还算好拿分的,不会有太多的那种弯弯绕类型的考题,所以,建议考生在最后冲刺的时间段内,应当争取将卷一部分复习好,力争按考试拿到120分的标准要求自己,不要不相信自己,只要对此部分加大复习投入量,你会有所收获的,从考试策略上说,高分学员认为卷一如果能拿分较高的话,其余几卷压力就会小很多,是想,如果你的卷一能够拿到120分,那么后三卷为80/80/80,总分360,你胜利通过!根据历年考生成绩和辅导老师观点,卷2/3/4平均每卷80分,只要有一些法律基础,并多多少少进行过相应练习的考生都会拿到。

      关于司法考试卷二

      刑法部分,此阶段应重点复习刑罚论部分以及分则重点罪名部分。刑罚论部分没难度,记准就可以了(注意呦,卷四肯定用得上!),分则部分,重点罪名要快速多遍,主要注意力放在各罪名的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见到一个犯罪事实和行为,只要你能达到可以判断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分则你就复习的差不多了,至于犯罪论部分,老实说,刑法学界和实务界的前辈泰斗们关于某些问题还未探讨清楚,我辈在此短时间内要想搞通透几乎是痴人说梦,掌握基础性概念并练好真题就行了。

      刑诉及行诉,是卷二拿分的重点,这部分没什么难的,只要你反复做真题,反复熟悉法条,相信你分数不会差(注意呦,这部分卷四也会考到的!),没拿到分,只能说明你对程序没记住、没看到。行政法方面,关注法条和历年真题即可(国家赔偿法新修订了)

      关于司法考试卷三

      民诉是本阶段重点突击部分,法条和历年真题的记忆演练应当是复习的主要内容。实体法方面,也主要是法条和真题的复习,重点是合同法,公司法,合伙法、侵权法、物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等等,也主要是集中看法条和做真题练习。如果有时间,广度上也可注意其他法律法规。

      关于司法考试卷四

      重点在案例分析上。简答和论述就如同我们文科考作文一样,有几个能拿到满分?案例分析,是各个部门法的重点部分,一般情况下,刑法、刑诉、民商、民诉、行政法公司法等部门法会出题,此阶段可结合一些有水准的案例分析方面的备考书和真题案例分析解析加以强化练习

     

  • 第5题:

    司法考试法理学怎么复习


    你好,法理学是各门部门法的基础,随着司法考试的改革,司法考试开始注重对于法学的基础理论的考察,法理学在司法考试中的地位在最近几年有所上升,使得法理学在司考中的地位大为提高。因此,法理学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司考法理学中有大量的概念,要加强对于相似概念的比较和区分

      法理学是一门理论学科,因此,蕴含着大量的法律概念。对于相似的概念之间的区分与联系一直是司法考试的重要考查对象。2000年试卷一第5题考查了法的适用、法的遵守、法的执行和法的解释四个概念的区别;2003年的卷一第84题就考查了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职业和法律思维之间的相互关系;2004年卷一第51题、52题分别考查了法制与法治、执法与守法之间的关系与区别。概念之间的比较和联系几乎成为每年必考的内容,大家在平时的法理学复习中要注意相似概念的比较,找出它们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要复习好法理学,需要我们在思想上要重视它

      很多考生认为法理学在司法考试中的比例不大,并且认为法理学的考试没有固定法条,复习也不会有什么效果的。因此都抱着一种放弃的态度,听之任之,寄托于考场的临时发挥,或者希望在临考前抽一点时间看看。这种思想是错误的,司法考试考查考生的全面的法学素养,而法理学考查正好反映考生的综合法学素质。法理学的试题从近几年的考试情况来看,侧重于能力的考查和概念、理论的应用和理解,决不是临时突击一下就可以解决的。因此,只有从思想上真正重视法理学的复习,才能在司法考试中真正拿下法理学。

      司考复习法理学注重对法理学各个概念和知识点的理解

      有些考生认为法理学的内容漫无边际,无从着手。这种想法其实是不对的。法理学的内容虽然繁杂,但是仍然有它的体系和结构。法理学的内容一般分为法的本体、法的运行、法的演进以及法与社会等几个部分组成。司法考试的出题也都是围绕着这几个方面进行的。法律教|育网考生应当对照着考试大纲,对于各个知识点务必掌握,不能有所遗漏。近几年的司法考试开始灵活化,不再直接考查对于概念和知识点的记忆,而是注重对于概念理论的理解和应用,考生应当深入理解法理学中的各个概念的含义,不能仅仅局限于对于概念的死记硬背。

      法理学的复习,要重视司法考试的历年真题,真题是最好的练习题,通过历年真题的练习和分析,能够使我们真正了解和熟悉司法考试的考查方向、考查重点、考查模式,同时也能够将书本上的法学原理和概念进一步深化理解。而且法理学的部分考察的知识点一般都具有常规性,重要知识点的考查的重复率是很高的,只是经常会换一个角度来考查,因此,通过司法考试真题的练习,要对于历年经常出现的知识点和概念要特别的留心,例如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渊源、法律关系、法律适用、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与社会方面等知识点,这些往往是司法考试的重点,也是高频考点,需要在复习中特别留心。

      法理学的考查近几年出现了向应用型发展的趋势,并且注重与现实生活中的热点问题相联系,在法理学的复习过程中要学会学以致用,培养自己运用法理学的知识和原理来分析判断具体事例中的各种问题。在做题的过程中,要认真的分析题目中隐含的各种信息,确定它所要考查的知识点,然后再用相应的知识点进行分析,得出答案。

      法律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每年都会有新的法理学知识点出现,因此,要对照今年与去年的司法考试大纲,找出本年的新增知识点。必须认真对待这些新增知识点,因为这些新增的知识点的考查率往往是很高的。在2006年的司法考试中,新增的法律责任竞合、法律与和谐社会、法律与节约型社会的问题在题目中均有所体现。对于新增的知识点因为是第一次出现,往往难度并不会很高,因此,只要认真熟悉一下这些新知识点的内容,一般就可以将这部分分数拿住。

      最后,再说一下法理学在司法考试卷四的考查,由于最近几年的司法考试改革,加重了对于法学理论的考查力度,因此,在试卷四中出现了法理学的主观题。在考试以前,要加强对于这种题型的训练和准备。这种题型往往是运用法理知识对于社会热点进行分析,在2005年的法理学主观题就是当时司法界中对于判例在中国审判中的作用进行讨论的反映。因此应当注意当前的社会热点,归纳一下,利用法理学知识进行分析,有备无患。其次,还应当注意一下论述题的格式,注意层次,有条理,给阅卷老师留下一个好的印象,不能从头到尾只有一段,层次不明确,这样的答案得到的分数是不会太理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