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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司法考试法理学怎么复习


    你好,法理学是各门部门法的基础,随着司法考试的改革,司法考试开始注重对于法学的基础理论的考察,法理学在司法考试中的地位在最近几年有所上升,使得法理学在司考中的地位大为提高。因此,法理学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司考法理学中有大量的概念,要加强对于相似概念的比较和区分

      法理学是一门理论学科,因此,蕴含着大量的法律概念。对于相似的概念之间的区分与联系一直是司法考试的重要考查对象。2000年试卷一第5题考查了法的适用、法的遵守、法的执行和法的解释四个概念的区别;2003年的卷一第84题就考查了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职业和法律思维之间的相互关系;2004年卷一第51题、52题分别考查了法制与法治、执法与守法之间的关系与区别。概念之间的比较和联系几乎成为每年必考的内容,大家在平时的法理学复习中要注意相似概念的比较,找出它们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要复习好法理学,需要我们在思想上要重视它

      很多考生认为法理学在司法考试中的比例不大,并且认为法理学的考试没有固定法条,复习也不会有什么效果的。因此都抱着一种放弃的态度,听之任之,寄托于考场的临时发挥,或者希望在临考前抽一点时间看看。这种思想是错误的,司法考试考查考生的全面的法学素养,而法理学考查正好反映考生的综合法学素质。法理学的试题从近几年的考试情况来看,侧重于能力的考查和概念、理论的应用和理解,决不是临时突击一下就可以解决的。因此,只有从思想上真正重视法理学的复习,才能在司法考试中真正拿下法理学。

      司考复习法理学注重对法理学各个概念和知识点的理解

      有些考生认为法理学的内容漫无边际,无从着手。这种想法其实是不对的。法理学的内容虽然繁杂,但是仍然有它的体系和结构。法理学的内容一般分为法的本体、法的运行、法的演进以及法与社会等几个部分组成。司法考试的出题也都是围绕着这几个方面进行的。法律教|育网考生应当对照着考试大纲,对于各个知识点务必掌握,不能有所遗漏。近几年的司法考试开始灵活化,不再直接考查对于概念和知识点的记忆,而是注重对于概念理论的理解和应用,考生应当深入理解法理学中的各个概念的含义,不能仅仅局限于对于概念的死记硬背。

      法理学的复习,要重视司法考试的历年真题,真题是最好的练习题,通过历年真题的练习和分析,能够使我们真正了解和熟悉司法考试的考查方向、考查重点、考查模式,同时也能够将书本上的法学原理和概念进一步深化理解。而且法理学的部分考察的知识点一般都具有常规性,重要知识点的考查的重复率是很高的,只是经常会换一个角度来考查,因此,通过司法考试真题的练习,要对于历年经常出现的知识点和概念要特别的留心,例如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渊源、法律关系、法律适用、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与社会方面等知识点,这些往往是司法考试的重点,也是高频考点,需要在复习中特别留心。

      法理学的考查近几年出现了向应用型发展的趋势,并且注重与现实生活中的热点问题相联系,在法理学的复习过程中要学会学以致用,培养自己运用法理学的知识和原理来分析判断具体事例中的各种问题。在做题的过程中,要认真的分析题目中隐含的各种信息,确定它所要考查的知识点,然后再用相应的知识点进行分析,得出答案。

      法律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每年都会有新的法理学知识点出现,因此,要对照今年与去年的司法考试大纲,找出本年的新增知识点。必须认真对待这些新增知识点,因为这些新增的知识点的考查率往往是很高的。在2006年的司法考试中,新增的法律责任竞合、法律与和谐社会、法律与节约型社会的问题在题目中均有所体现。对于新增的知识点因为是第一次出现,往往难度并不会很高,因此,只要认真熟悉一下这些新知识点的内容,一般就可以将这部分分数拿住。

      最后,再说一下法理学在司法考试卷四的考查,由于最近几年的司法考试改革,加重了对于法学理论的考查力度,因此,在试卷四中出现了法理学的主观题。在考试以前,要加强对于这种题型的训练和准备。这种题型往往是运用法理知识对于社会热点进行分析,在2005年的法理学主观题就是当时司法界中对于判例在中国审判中的作用进行讨论的反映。因此应当注意当前的社会热点,归纳一下,利用法理学知识进行分析,有备无患。其次,还应当注意一下论述题的格式,注意层次,有条理,给阅卷老师留下一个好的印象,不能从头到尾只有一段,层次不明确,这样的答案得到的分数是不会太理想的

  • 第2题:

    请问考过司法考试的朋友 如何复习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都要复习那些部门法或法条?法条众多应怎样做取舍?哪些教材或练习册复习效果好?以及一些相关的考试经验 请有司法考试经验的朋友传授下经验 请不要复制粘贴 谢谢了!!


    考生应当结合大纲和司法考试指定教材,将所考查的部门法和每部法考查的内容大致熟悉一下。以民法为例,从考查的法条而言,包括《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商标法》、《专利法》和《著作权法》等等,以及各部门法的相关司法解释(考生可以从当年的司法考试大纲上明确具体考查范围)。

    从考查的内容看,除了要了解每个法条的重点内容以外,还要搞清楚每个法条所规定内容的纵横联系,例如,我国各个民事法律规定的民事主体有哪些,具有哪些共性和特性等,这样复习的效果是有助于知识的立体化。笔者在第一阶段的复习遵循四个“原则”,下面详述之:

    1. 司法考试内容的复习起点安排,最好按照各部门法所占分值比例来安排,例如,可以先复习刑事法律或者民事法律;

    2. 就司考复习的顺序而言,建议采取“实体法+程序法”的方法,例如“民事法律+民事诉讼法律”,“刑事法律+刑事诉讼法律”,“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等,这样的复习方法不仅可以弥合实体法和程序法的障碍,而且可以相互对应,促进记忆和理解。

    3.微观复习即具体到每个部门法的复习,应首先掌握司法考试指定教材中相关理论知识,然后再结合法条和司法解释融会贯通,最后研究历年真题,分析考查方式和考点。一般而言,历年真题中的考点是“恒重”的,即重复率很高。但是从 2004年的考题来看,司法考试涉及的内容有全面性的趋势,所以要避免一个误区即只依赖历年考点来复习,这样会有失偏颇。

    4. 将记忆性偏重的知识点放在后面复习。由于记忆规律的作用和大强度的复习,不可能有太长时间的记忆,所以要将这种记忆性偏高的知识点“置后”。例如,法制史、法理学、国际公法等内容。

    除以上四个原则外,笔者建议考生在司考复习中,除了依靠“眼睛”和“大脑”,还要学会用“手”,即要善于总结。采用这种做法的原因有二:一是有助于记忆,俗话说“好记性赶不上烂笔头”;二是,由于司法考试指定教材很详细,如果每一阶段的复习都一页页翻实属负累,而大纲又过于简单,所以考生应制备自己的“复习宝典”,将涉及的知识点系统化,例如,可以写明考点包括的主要制度,各制度考查的关键点是什么,有哪些疑点甚至包括复习过程中闪现的“灵感与火花”。也许在复习的第一阶段会感觉工作量比较大,但到最后一阶段相信会有明显的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知识的“消化”阶段

    第一阶段的复习已经奠定了比较扎实的基础,第二阶段就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地夯实知识、提高运用能力。在此阶段建议采用比较分析的方法,方便理解和强化记忆。例如,三大诉讼法之间的比较分析,诉讼中不同阶段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比较等等。此外,就是要对历年的考点进行分析比较,看看哪些是司法考试考查的“恒重点”,哪些内容还没有涉及过;还应该仔细研究答案分析里的解题思路和解题技巧,特别是针对案例分析题和论述题的解答。

    (三)知识的“吸收”阶段

    此阶段是查缺补漏的阶段。考生可以选择一两套高质量的模拟题进行练习,考查一下自己对知识的实际运用能力。对自己还没有掌握或者掌握不透彻的知识进行补充,对重要的知识点再进行强化。

    每个阶段的复习要有全有偏。由于司法考试复习的内容很庞杂,所以不可能面面俱到,要有所侧重。像分值比例大的法要进行全面复习,不能仅仅依靠重点法条和历年考题。但有些部门法(如经济法),不必条条记忆和理解,把历年真题的考点和重点法条搞懂搞透即可应对考试。这里还要特别提及行政法的复习,一方面行政法的考题偏难,另一方面司法考试指定教材中行政法部分的内容体系性不强,所以最好拿一本本科教材做参考,有助于相关知识的理解。最后,笔者认为复习过程中,阅读法条不能只停留在字面,而应该透析法条背后的法理精神,这样才能真正掌握知识点。

    以上就是笔者在司考复习过程的一点心得,希望对考生朋友有所裨益。备考期间要保持良好的心态,相信天道酬勤,祝各位考生好运!

    关于民法的复习方法,我还有一点感受,就是不要搞“题海战术”。目前大量出版的各种应试题解,无疑均可作为考生复习的参考资料,但老师出题时总是围绕民法教学的理论体系和教学要点来进行的,所以,做题只能是掌握题型以及答题技巧的一种途径,如果陷入题海之中,放松对基本概念、基本制度和基本理论的掌握只能是本末倒置。相反,如果你把基本概念、基本制度和基本理论都掌握得很熟练了,不管考试大纲怎么变化,也不管考官采用什么形式来考查,所谓“万变不离其宗”,考生都可以运筹帷幄,旗开得胜
    配合使用名师培训班讲座,效果显著。

    万国和三校音频资料的运用(建议买一个大容量的MP3)
    这是你通过司法考试的法宝。切记,无论如何一定要有一套的(万国的老师讲的比较细,三校的老师讲得比较深,对考点的把握也比较的准)。
    完全可以这么说,人家老师就是*这个吃饭的,有他们为你指点迷津(分析考试的方向、把握考试的重点、建立完整的司法考试的知识结构),

  • 第3题:

    我现在大三,专业英语,很喜欢法律!想考法硕,但是现在正在准备司法考试,打算九月份考,请问怎么安排复习时间?


    您好!
       建议从现在开始,如果一点没有基础的话,最好是从十月份开始,最晚不要晚于11月份。针对复习来说
    1. 从头到尾争取用尽量短的时间完成第一轮所有部门法的复习。在第一轮的复习中,不要追求全面,不要拖太长时间,要树立自信。

    2. 在完成对第一轮所有部门法的复习之后,就不要再看书了,要听讲座,要记笔记;这个过程重在理解,不在记忆,因为记忆会在不断重复中完成。

    3. 避免前紧后松,这是很多人失利的主要原因之一,在复习过程中,要做到前松后紧。越到最后越要计划安排紧密,并保证能够顺利完成;最后一个月是关键,不要花太多时间做题,做题不如重复看一遍讲义,或者重新听一遍录音,你会发现每次都有新的理解,知识记忆得更扎实、更准确。

    4. 避免资料搜集上瘾,所有的复习时间要么听课,要么背讲义,要么做真题。一定不要花很多时间没完没了的上网找资料,下载资料。把大量的时间放在搜索资料上,其实是莫大的浪费。可以通过同学、朋友获得这些资料,节约宝贵的复习时间。

    5. 中途的懈怠、厌倦、抵触情绪是正常的,长时间的复习之后,给自己几天时间(顶多一周)放松放松,效果会更好一些。司考复习是马拉松,要留体力最后冲刺,不能中途就垮掉了。

    6. 得民刑者得天下,但是由于民刑涉及面广、考查点深,所以在短时间内很难做得到得民刑。如果你的复习时间不是太宽裕的话,不建议在民刑上花太多时间,要花时间也要多听听录音,避免钻进一点就出不来了,这样就颠倒了主次,浪费了宝贵的复习时间。此种情形下,多花时间在诉讼法和第一卷上倒是可取的,因为相对而言,这两个科目提分较快。

    7. 司考是门放弃的艺术。但是,在复习的开始阶段千万不要放弃任何一门,任何知识点。放弃只是在复习的最后阶段在时间实在不够的情况下的妥协选择。

  • 第4题:

    司法考试复习顺序


    你好,1.民法。律考时代一句话“得民法者得天下。”可见民法的重要性,虽然它在司法考试中的比重逐渐减少,但不容忽视。看民法的意义是了解所有法律学科的基础,注意理解,除了《合同法》和《物权法》相关内容,其他一定不可死记硬背,是让你看懂了,理解了,就可以了。至于知识产权法,第一遍不要使劲看,注意新修订的《侵权责任法》,某些易考法条在司法考试后期一定要努力记住。

      2.民诉。刚看完民法,再看程序法。建议直接听杨秀清老师的讲座,记住老师讲义中提到的重点考点。注意民诉完全可以做到不丢分。

      3.刑法。总则部分注意理解,太难的理论适可而止,不要钻死牛角尖儿。分则部分要特别注意,特别是财产犯罪。注意大纲中的内容,没涉及的部分不要费劲去看了,根本不会考的。

      4.刑诉。与看民诉的方式相同。注意不要刻意的去和民诉或行政诉讼法去比较,个人不赞成比较式的记忆,越比较越乱,还不如按部就班、一个学科一个学科的去看。注意刑诉刻意做到不丢分。

      5.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政法部分结合吴鹏老师的讲座看重点考点(注意及时看得再仔细,能得一半的分就很不错了,这是行政法的特点,采取放弃的态度)。但行政诉讼法要仔细看,除了讲座内容,以历年常考点为重点结合法条看。

      6.商法和经济法。商法重点看《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这种得分专业户,其他小法可以结合法律教育网的司考真题和张海峡老师的讲座,看看高频考点。经济法重点看《劳动合同法》和新修订的《社会保险法》,看得方式也是以法条为主,结合真题。看商法经济法一定要贯穿“见好就收”的原则,切忌“面面俱到”,特别是经济法,懂得合理放弃,就是胜利。

      7.三国。结合李毅老师的讲座和历年考试的易考点,将司法考试中教材的得分点看一遍就可以了;记得越多,重要得分点点越记不住。国际法一定要看教材;只记那些高频出题的知识点。

      8.法理、法制史、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法理结合教材理解着看,万一有些理解不了的也无所谓;法制史贯穿死记硬背的原则,第一遍不要使劲看;法律职业道德,第一遍可看可不看,最后阶段看看王进喜老师的讲义。

      9.最后翻翻宪法。不是说宪法不重要,而是涉及的法条太多了,比如《人大常委会组织法》《立法法》等,第一遍看一看叶小川老师讲义中概括的东西就可以了;第二遍结合法条去看;第三遍去背,能背多少算多少。把握原则:“千万别让宪法耽误太多其他学科的时间”

      以上顺序,顺利的话,两个月是能够看一遍的。看得过程中要注意总结和记录。记什么?你掌握的不好的地方,做下记号。待看过一遍后回顾,做记号的部分要着重看。看过一遍后回顾,发现很多东西看了都记不住。注意,千万不要担心,这种感觉很正常,其实你觉得记不住,却在你脑中形成了印象,你不知道而已,不要总感慨。第一遍的原则:轻松的看。

      第二遍,顺序与第一遍相同,重点看三大实体法和诉讼法及《合同法》等易得分的法。着重看做记号的地方,努力掌握,注意那些做错题的地方,着重掌握。第二遍的原则,修正的看。同样不要为记不住某些知识点而感慨。

      第三遍,依然按照第一遍顺序,重点看第一卷中法制史、经济法、宪法中某些死记硬背的内容,这个时候记忆是最佳时候。

     

  • 第5题:

    司法考试怎么复习啊,急啊,帮我哥问的,我哥打算报考明年的司法考试


    您好!
       建议从现在开始,如果一点没有基础的话,最好是从十月份开始,最晚不要晚于11月份。针对复习来说
    1. 从头到尾争取用尽量短的时间完成第一轮所有部门法的复习。在第一轮的复习中,不要追求全面,不要拖太长时间,要树立自信。

    2. 在完成对第一轮所有部门法的复习之后,就不要再看书了,要听讲座,要记笔记;这个过程重在理解,不在记忆,因为记忆会在不断重复中完成。

    3. 避免前紧后松,这是很多人失利的主要原因之一,在复习过程中,要做到前松后紧。越到最后越要计划安排紧密,并保证能够顺利完成;最后一个月是关键,不要花太多时间做题,做题不如重复看一遍讲义,或者重新听一遍录音,你会发现每次都有新的理解,知识记忆得更扎实、更准确。

    4. 避免资料搜集上瘾,所有的复习时间要么听课,要么背讲义,要么做真题。一定不要花很多时间没完没了的上网找资料,下载资料。把大量的时间放在搜索资料上,其实是莫大的浪费。可以通过同学、朋友获得这些资料,节约宝贵的复习时间。

    5. 中途的懈怠、厌倦、抵触情绪是正常的,长时间的复习之后,给自己几天时间(顶多一周)放松放松,效果会更好一些。司考复习是马拉松,要留体力最后冲刺,不能中途就垮掉了。

    6. 得民刑者得天下,但是由于民刑涉及面广、考查点深,所以在短时间内很难做得到得民刑。如果你的复习时间不是太宽裕的话,不建议在民刑上花太多时间,要花时间也要多听听录音,避免钻进一点就出不来了,这样就颠倒了主次,浪费了宝贵的复习时间。此种情形下,多花时间在诉讼法和第一卷上倒是可取的,因为相对而言,这两个科目提分较快。

    7. 司考是门放弃的艺术。但是,在复习的开始阶段千万不要放弃任何一门,任何知识点。放弃只是在复习的最后阶段在时间实在不够的情况下的妥协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