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婚后经常被其丈夫乙打骂,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该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共有财产进行了分割。甲认为区人民法院对财产的处理不公平,于是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二审审理期间,乙因意外事故死亡,二审法院遂裁定终结诉讼。关于本案,下列何种说法是正确的?( )A.二审法院裁定终结诉讼后,区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B.二审法院裁定终结诉讼后,区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不发生法律效力C.区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是否发生法律效力,取决于上诉期间是否届满,只要上诉期间届满,该判决即发

题目

甲婚后经常被其丈夫乙打骂,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该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共有财产进行了分割。甲认为区人民法院对财产的处理不公平,于是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二审审理期间,乙因意外事故死亡,二审法院遂裁定终结诉讼。关于本案,下列何种说法是正确的?( )

A.二审法院裁定终结诉讼后,区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B.二审法院裁定终结诉讼后,区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不发生法律效力

C.区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是否发生法律效力,取决于上诉期间是否届满,只要上诉期间届满,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D.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中,解除婚姻关系的部分发生法律效力,而财产分割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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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张某向荣发装修公司的住所地A市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区人民法院认为由甲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更为便利,于是把案件移送至甲区人民法院。甲区人民法院却认为由乙区人民法院审理更适宜,不同意接送移送。则以下何种说法是正确的?( ) A.甲区人民法院、乙区人民法院对本案都有管辖权 B.张某可以任意选择向甲区或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乙区人民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D.甲区人民法院可以自己对本案无管辖权为由,再行移送


    正确答案:ABC
    本案是侵权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侵权行为地甲区的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乙区的人民法院都对本案有管辖权,故A项正确。张某可以任意选择向甲区或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B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的规定,乙区人民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C项正确。受移送的甲区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故D项错误。

  • 第2题:

    甲婚后经常被其丈夫乙打骂,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该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共有财产进行了分割。甲认为区人民法院对财产的处理不公平,于是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二审审理期间,乙因意外事故死亡,二审法院遂裁定终结诉讼。关于本案,下列何种说法是正确的?()

    A:二审法院裁定终结诉讼后,区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B:二审法院裁定终结诉讼后,区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不发生法律效力
    C:区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是否发生法律效力,取决于上诉期间是否届满,只要上诉期间届满,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D: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中,解除婚姻关系的部分发生法律效力,而财产分割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

    答案:B
    解析:
    【考点】二审终止审理后的离婚判决的效力。详解:所谓诉讼终结,是指在诉讼进行中,因发生法定原因,使诉讼无法继续或继续无必要,从而结束诉讼程序。其法定情形之一就是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其法律后果是不再恢复诉讼程序。本案中在二审期间乙因意外事故死亡,则其与甲的婚姻关系自动解除,而无须法院再行判决。因此,也就不存在区法院的离婚判决生效的法律后果了,故B项当选。

  • 第3题:

    甲经常被丈夫乙打骂,向区法院起诉离婚,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共有财产进行了分割。甲认为法院对财产的处理不公平,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在二审审理期间,乙因意外事故死亡,二审法院遂裁定终结诉讼。何种说法正确?

    A.裁定终结诉讼后,区法院的离婚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B.裁定终结诉讼后,区法院离婚判决不发生法律效力

    C.区法院的离婚判决是否发生法律效力,取决于上诉期间是否届满,只要届满,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D.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中,解除婚姻关系的部分发生法律效力,而财产分割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


    裁定终结诉讼后,区法院离婚判决不发生法律效力

  • 第4题:

    甲女与乙男结婚后,因乙男与有配偶的丙女长期同居,双方于2015年2月协议离婚。2015年3月,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乙男给予损害赔偿,如果双方离婚协议中未涉及损害赔偿问题,甲女在2016年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乙男给予损害赔偿,人民法院()。

    A.如乙男已经再婚不予支持

    B.不予支持

    C.应予支持

    D.如果甲女已经再婚不予支持


    参考答案:B

  • 第5题:

    甲与乙系龙锦小区邻居,有暧昧传言。某日乙打“110 ”报案说甲强奸她。后经某公安分局龙锦派出所调查,二人实为通奸。甲遂向某区公安分局控告乙对其诬告陷害,公安分局进行初步侦查后决定撤销此案,认为乙不构碑犯罪。此后甲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A诉控告乙, 人民法院审理此案的过程中,哪些是正确的?
    A.甲可以和乙自行和解
    B.乙可以对甲提起反诉
    C.甲可以自愿撤回起诉
    D.人民法院可以对此案调解


    答案:A,C
    解析:
    本案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04条第3项规定的情形,即公诉案件转自诉案件,不属于《高法解释》第206条规定的可反诉的情形。又根据《高法解释》第197条,人民法院也无权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