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将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卖给李某,并于2005年5月1日将该电脑交付给了李某,但是没有交付该机器的使用说明书,2005年7月1日因李某邻居家中失火导致李某家也被烧,结果电脑被毁,这一损失应当由谁承担?( )
A.应当由张某承担,因为其没有按照约定未交付笔记本电脑的使用说明书,存在违约行为
B.应当由李某承担,因为张某没有按照约定交付使用说明书,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C.应当由张某与李某平均分担,因为双方都没有过错
D.应当由张某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李某的一部分损失
第1题:
王某向张某借款,以自己所有的一台笔记本电脑作为质押。张某又将该电脑出质给李某,李某以为电脑归张某所有,后张某到期不能履行债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李某无权行使质权
B、李某是善意第三人,取得质权
C、王某的损失由张某承担
D、王某可以向李某请求返还电脑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