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察院对乙审查批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可以对乙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B.可以直接建议公安机关对乙取保候审 C.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决定另行侦查 D.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100.关于检察院对丙审查批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市检察院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自行作出决定 B.市检察院认为需要逮捕的,报省检察院审查 C.省检察院征求同级政府外事部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 D.省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应同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题目

关于检察院对乙审查批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可以对乙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B.可以直接建议公安机关对乙取保候审 C.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决定另行侦查 D.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100.关于检察院对丙审查批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市检察院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自行作出决定 B.市检察院认为需要逮捕的,报省检察院审查 C.省检察院征求同级政府外事部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 D.省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应同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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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关于检察院对丙审查批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市检察院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自行作出决定

    B.市检察院认为需要逮捕的,报省检察院审查

    C.省检察院征求同级政府外事部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

    D.省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应同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正确答案:ABCD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94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案件或者涉及国与国之间政治、外交关系的案件以及在适用法律上确有疑难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提出意见,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征求外交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直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外国人、无国籍人涉嫌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犯罪的案件.由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提出意见,报省级人民检察院审查。省级人民检察院经征求同级政府外事部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同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直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由此,本题ABCD四个答案都是正确的。

  • 第2题:

    关于检察院对丙审查批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市检察院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自行作出决定

    B.市检察院认为需要逮捕的,报省检察院审查

    C.省检察院征求同级政府外事部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

    D.省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应同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正确答案:AD

  • 第3题:

    共用题干
    甲乙丙三人实施信用证诈骗。侦查过程中,某地级市公安机关向该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甲、乙、丙三人。其中,甲系省、市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乙系自由职业者;丙系无国籍人士。在审查批捕过程中,检察院查明:乙已怀有两个月身孕。请回答98~100题。

    关于检察院对乙审查批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可以对乙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B:可以直接建议公安机关对乙取保候审
    C: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决定另行侦查
    D: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答案:A,D
    解析:
    对人大代表的逮捕应当报相应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许可,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146条第4款的规定,C正确AB错误。根据规则第304条第2款规定,本案中,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人大代表甲,并没有提出要对甲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因此检察机关在等待人大常委会许可期间,不能直接提出对人大代表甲先行取保候审的意见。因此D项错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9条、第65条和第72条规定,对于怀孕的妇女,若符合逮捕条件,仍然是可以适用逮捕措施的。故A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8条规定,C项错误,D项正确。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304条第2款规定,B项错误。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D。


    (原答案为ABCD,答案应为A)。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312条规定,A项为正确答案。

  • 第4题:

    关于检察院对乙审查批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可以对乙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B.可以直接建议公安机关对乙取保候审

    C.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决定另行侦查

    D.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正确答案:BD

  • 第5题:

    共用题干
    甲乙丙三人实施信用证诈骗。侦查过程中,某地级市公安机关向该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甲、乙、丙三人。其中,甲系省、市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乙系自由职业者;丙系无国籍人士。在审查批捕过程中,检察院查明:乙已怀有两个月身孕。请回答98~100题。

    关于检察院对丙审查批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市检察院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自行作出决定
    B:市检察院认为需要逮捕的,报省检察院审查
    C:省检察院征求同级政府外事部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
    D:省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应同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答案:A,B,C,D
    解析:
    对人大代表的逮捕应当报相应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许可,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146条第4款的规定,C正确AB错误。根据规则第304条第2款规定,本案中,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人大代表甲,并没有提出要对甲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因此检察机关在等待人大常委会许可期间,不能直接提出对人大代表甲先行取保候审的意见。因此D项错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9条、第65条和第72条规定,对于怀孕的妇女,若符合逮捕条件,仍然是可以适用逮捕措施的。故A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8条规定,C项错误,D项正确。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304条第2款规定,B项错误。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D。


    (原答案为ABCD,答案应为A)。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312条规定,A项为正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