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某地龙头企业,以生产建筑钢材为主业,由于当地房地产市场疲软,甲公司现金流出现问题,此前甲已将其厂房抵押给了A银行,办公楼则被B法院查封,现在甲公司不可以采取的融资手段包括:( )A.用正处于诉讼争议中的机器设备抵押借款 B.用办公楼抵押借款 C.为解决当地工人就业。由地方政府出面为其借款提供担保 D.以现有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抵押借款

题目
甲公司是某地龙头企业,以生产建筑钢材为主业,由于当地房地产市场疲软,甲公司现金流出现问题,此前甲已将其厂房抵押给了A银行,办公楼则被B法院查封,现在甲公司不可以采取的融资手段包括:( )

A.用正处于诉讼争议中的机器设备抵押借款
B.用办公楼抵押借款
C.为解决当地工人就业。由地方政府出面为其借款提供担保
D.以现有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抵押借款

相似考题

4.阅读以下资料,回答 71~74 题:2007年3月5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60万元,借期6个月,以甲公司的两栋厂房(其中一栋已出租给某商场,租期5年)作为抵押,但未包括厂房占用范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签订当日,乙银行即向甲公司发放了全额贷款,但由于当地房产管理部门计算机系统故障,双方未能办理厂房抵押登记手续。2007年3月7日,乙银行业务人员到达甲公司总部,要求甲公司为该抵押贷款另行提供其他担保方式,恰逢甲公司与其原料供应商丙公司商谈业务,甲公司董事长遂当场让丙公司负责人在抵押借款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并加盖了丙公司公章,乙银行业务人员表示同意。2008年1月4日,乙银行向人民法院起诉丙公司,要求丙公司向乙银行支付甲公司所欠借款本金及利息。丙公司负责人表示,当时是碍于甲公司董事长情面而签字盖章的,乙银行不应当向丙公司主张权利。2008年4月25日,甲公司的债权人丁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甲公司破产。请回答下列问题。第 71 题 对于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厂房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未抵押的视为一并抵押B.甲公司将已出租的厂房设定抵押,应当事先征得商场的同意C.订立抵押合同前已经出租的厂房,原租赁关系不受抵押的影响D.未出租的厂房,在抵押借款合同存续期间,未经乙银行同意,甲公司不得将其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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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拟向乙信用社借款20万元,以该公 司现有的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和产品作为抵 押。对甲公司的这一融资方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 A.该融资方案所采取的担保方式是浮动抵押, 简称“流押” B.甲公司和乙信用社应就抵押事项达成书面 协议 C.该融资方案抵押权登记机关为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 D.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正确答案:BC
    本题主要考查浮动抵押制度。浮动抵押,又称 财团抵押。《物权法》第181条规定:“经当事人书 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物权法》第189条还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两条规定的就是浮动抵押制度。据此可知,浮动抵押的抵押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就设立,而无需办理登记。因此,选项BC正确,D错误。需要注意的是,浮动抵押不同于所谓的“流押”。“流押”是指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约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财产即归抵押权人所有,而无需再经过变价受偿程序。《物权法》第186条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据此可知,该规定实际上是禁止“流押”条款的。因此,选项A也是错误的。

  • 第2题:

    以下各项中的请求权可以不通过破产程序清偿的是:( )
    A.甲企业被宣告破产,乙公司要求收回向甲企业出租的机器设备
    B.甲企业与丙公司签订加工承揽合同,丙公司向甲企业提供了原材料,甲企业未开始加工即被宣告破产,丙公司要求甲企业归还原材料
    C.甲企业将办公楼作为抵押向丁银行借款,办公楼失火被烧毁,保险公司向甲企业支付了保险金,曱企业被宣告破产,丁银行要求甲企业用保险金还款
    D.甲企业被宣告破产,管理人聘用会计师对甲企业的財产进行评估作价,要求甲企业支付会计师的报酬


    答案:A,B,C,D
    解析:
    A、B、C、D
    考点:破产债权的清偿
    讲解:A、B项属于取回权的范畴。取回权,是指从管理人接管的财产中取回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的请求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8条规定,人W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可以取回的财产包括共有财产、委托管理的财产、租赁财产、借用财产、加工承揽财产、寄存财产、寄售财产以及基于其他法律关系交破产人占有但未转移所有权的他人财产,也包括不法占有的他人财产。根据《担保法解释》第80条的规定,C项中抵押权人丁银行对保险金仍有优先受偿权。 D项中支付会计师的报酬属于破产费用,由债务人财产优先清偿。因此A、B、C、D项都可 以不通过破产程序清偿,故本题的应选项为A、B、C、D。

  • 第3题:

    人民法院裁定甲公司重整,下列问题应给 予否定回答的是:( )
    A.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办公楼享有抵押权,乙公司 债权到期,甲公司无力偿还,乙公司要求实现抵押权, 甲公司拒绝,甲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
    B.甲公司租赁了丙公司的设备,租期未满,丙公 司要求甲公司归还设备,甲公司拒绝,甲公司的行为是 否合法
    C.甲公司的董事王某向他人转让其持有的甲公 司股份,王某的行为是否合法
    D.甲公司为继续营业向银行借款,并用厂房作为 抵押,甲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


    答案:C
    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75条第1款规定:“在重 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 但是,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 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 复行使担保权。” A选项中乙公司的抵押权应暂停行 使,所以甲公司有权拒绝乙公司行使抵押权的要求。 第2款规定:“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所以D选项 中甲公司的行为合法。第76条规定:“债务人合法占 有的他人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在重整期间要求取回 的,应当符合事先约定的条件。"B选项中租期未满,意 味着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丙公司无权要求甲公司返还 设备,所以甲公司的行为合法。第77条规定:“在重整 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在重 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 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 同意的除外。”所以C选项中董事王某的行为不合法。

  • 第4题:

    甲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以其厂房做抵押向A银行贷款20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随后甲公司以其机器设备做抵押向B银行贷款12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但未进行抵押登记。甲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缺乏流动资金向李某借款40万元,未提供任何担保。抵押期间,甲公司将上述机器设备出售给乙公司并进行了交付,但并未告知其以该机器设备为标的设立抵押权的情况。上述三笔借款期满后,甲公司因产品销售不畅均未能偿还。于是,A银行和B银行均主张实现抵押权。李某因要求甲公司偿还到期借款遭拒绝,强行开走了甲公司的一辆轿车,以迫使甲公司偿还借款。与此同时,甲公司因拖欠丙公司的贷款而被诉至法院。在甲公司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况下,应丙公司的申请,法院对上述厂房和机器设备进行了查封。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 A银行何时取得抵押权?该抵押权是否因抵押厂房被法院查封而失效?说明理由。
    2. B银行的抵押权何时取得?说明理由。
    3.乙公司能否取得买卖合同项下机器设备的所有权?说明理由。
    4.李某可否强行开走甲公司的轿车?


    答案:
    解析:
    1. A银行自办理抵押登记时取得抵押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2. B银行自抵押合同生效时取得抵押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生产设备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乙公司可以取得买卖合同项下机器设备的所有权。由于B银行享有的抵押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本案中乙公司在购买该机器设备时,并不知道该设备上设有抵押权,故属于善意第三人,由此B银行不能行使对该设备的抵押权,乙公司可以取得该设备的所有权。
    4.李某强行开走甲公司的轿车没有法律依据。本案中李某对甲公司享有债权,并没有设立任何担保物权,故李某行使债权的行为,只能通过和甲公司进行协商,或进行诉讼,而没有任何权利来对甲公司财产进行扣留。该行为没有法律依据,不能够获得法律支持。

  • 第5题:

    甲公司拟向乙银行借款20万元,以该公司现有的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和产品作为抵押。对甲公司的这一融资方案,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该融资方案所采取的担保方式是浮动抵押,简称“流押”
    B、该融资方案所采取的担保方式是最高额抵押
    C、甲公司和乙银行应就抵押事项达成书面协议
    D、该抵押权的登记机关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E、乙银行的抵押权自登记完成时设立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核浮动式财团抵押。该融资方案所采取的担保方式是浮动抵押,又称财团抵押。所以选项A、B错误。浮动抵押的抵押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所以选项C正确,选项E错误。另外,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浮动抵押若办理登记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所以选项D正确。

  • 第6题:

    甲公司发生的下列各事项中,属于或有事项的有( )。

    A.甲公司为其子公司的贷款提供担保
    B.甲公司以财产作抵押向银行借款
    C.甲公司起诉其他公司
    D.甲公司被其他公司起诉

    答案:A,C,D
    解析:

  • 第7题:

    甲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而多方筹措资金。其中,以厂房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20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以其2套机器设备(进口、国产各1套)作抵押向丙信用社借款10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进行抵押登记。甲公司还向生意伙伴个体老板丁借款30万元,未提供任何担保。抵押期间,甲公司为临时资金周转之需将抵押给丙信用社的国产机器设备出售给戊公司,并完成交付,但未告知戊公司该机器设备己设立抵押的情况。后来,甲公司因其产品滞销回款受阻而无力偿还上述三笔到期借款。于是,乙银行和丙信用社均主张实现抵押权。丁因多次催讨借款无果,强行开走甲公司的一辆奥迪轿车,以迫使甲公司偿还借款。乙银行和丙信用社在主张实现抵权时发现:甲公司用来抵押的厂房和进口机器设备己被法院查封,原因是甲公司拖欠己公司贷款被起诉,且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甲公司的国产机器设备则己被其出售给戊公司。
    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关于本案抵押合同效力及抵押权设立与否的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甲、丙抵押合同因未登记而无效

    B.乙银行对厂房的抵押权己经依法设立

    C.甲、乙抵押合同有效

    D.丙信用社对2套机器设备的抵押权己依法设立,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E.丙信用社对2套机器设备的抵押权未依法设立

    答案:B,C,D
    解析:
    (1)选项ADE:以动产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时设立;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抵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2)选项B:以不动产进行抵押,抵押权自登记完成之时设立。(3)选项C:以不动产进行抵押,抵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

  • 第8题:

    甲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而多方筹措资金。其中,以厂房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20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以其2套机器设备(进口、国产各1套)作抵押向丙信用社借款10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进行抵押登记。甲公司还向生意伙伴个体老板丁借款30万元,未提供任何担保。抵押期间,甲公司为临时资金周转之需将抵押给丙信用社的国产机器设备出售给戊公司,并完成交付,但未告知戊公司该机器设备己设立抵押的情况。后来,甲公司因其产品滞销回款受阻而无力偿还上述三笔到期借款。于是,乙银行和丙信用社均主张实现抵押权。丁因多次催讨借款无果,强行开走甲公司的一辆奥迪轿车,以迫使甲公司偿还借款。乙银行和丙信用社在主张实现抵权时发现:甲公司用来抵押的厂房和进口机器设备己被法院查封,原因是甲公司拖欠己公司贷款被起诉,且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甲公司的国产机器设备则己被其出售给戊公司。
    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若法院依法拍卖查封的厂房和进口机器设备,则甲公司的债权人乙银行、丙信用社、丁、己公司就拍卖所得价款所主张的下列权利中,能获法律支持的有()。

    A.丁对全部拍卖所得价款主张优先受偿权

    B.丙信用社对进口机器设备拍卖所得价款主张优先受偿权

    C.乙银行对全部拍卖所得价款主张优先受偿权

    D.乙银行对厂房拍卖所得价款主张优先受偿权

    E.己公司对全部拍卖所得价款主张受偿权

    答案:D
    解析:
    (1)选项A:丁的债权未设立抵押担保,无权就拍卖所得主张优先受偿。(2)选项BE:丙就设备设立抵押权,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故不得对抗债权人己公司,己公司可就进口设备主张优先受偿。但己公司不得对全部拍卖所得价款主张受偿权。(3)选项CD:乙银行对厂房的抵押权经登记设立,乙有权就厂房拍卖所得主张优先受偿,但无权就进口设备主张实现抵押权。

  • 第9题:

    甲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而多方筹措资金。其中,以厂房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20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以其2套机器设备(进口、国产各1套)作抵押向丙信用社借款10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进行抵押登记。甲公司还向生意伙伴个体老板丁借款30万元,未提供任何担保。抵押期间,甲公司为临时资金周转之需将抵押给丙信用社的国产机器设备出售给戊公司,并完成交付,但未告知戊公司该机器设备己设立抵押的情况。后来,甲公司因其产品滞销回款受阻而无力偿还上述三笔到期借款。于是,乙银行和丙信用社均主张实现抵押权。丁因多次催讨借款无果,强行开走甲公司的一辆奥迪轿车,以迫使甲公司偿还借款。乙银行和丙信用社在主张实现抵权时发现:甲公司用来抵押的厂房和进口机器设备己被法院查封,原因是甲公司拖欠己公司贷款被起诉,且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甲公司的国产机器设备则己被其出售给戊公司。
    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和丁对奥迪轿车权利行使的下列主张和做法中,能获得法律支持的有()。

    A.甲公司与丁协商以奥迪轿车抵债

    B.甲公司基于占有返还请求权而请求丁返还奥迪轿车

    C.甲公司基于物权请求权而请求丁返还奥迪轿车

    D.丁基于对奥迪轿牟的占有而主张行使留置权

    B.丁基于对奥迪轿车的占有而主张行使质权

    答案:A,B,C
    解析:
    (1)选项A:就债务清偿方式,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法律无明确禁止性规定。
    (2)选项BC: 甲是奥迪轿车的所有权人,其对该轿车拥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权利,故丁以法律禁止的私力强行开走该车侵害了甲的所有权及甲的合法占有,甲有权基于占有返还请求权或者物权请求权请求返还。(3)选项D:留置权要求债权人“依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丁强行占有该车,属于非法占有,不得主张留置权。(4) 选项E:主张行使质权的前提需以该车设立质权,但甲公司丁借款,未提供任何担保,故丁不得主张行使质权。

  • 第10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保证人,同时甲公司将自己所有的办公楼作为抵押,丁公司也以自己所有的厂房作为抵押担保乙银行对甲公司的债权。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未与乙银行约定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之间的担保顺序和比例。甲公司到期无力还本付息。下列选项中,乙银行实现自己的债权正确的是()

    • A、乙银行应当先就甲公司提供的办公楼行使抵押权
    • B、仍有未实现的债权的,乙银行只能先就丁公司提供的厂房行使抵押权,不能追究丙公司责任
    • C、乙银行在未找甲公司和丁公司之前,可以直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 D、乙银行不能同时就丁公司的厂房行使抵押权和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正确答案:A

  • 第11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将该办公楼抵押给A银行。随后,甲公司因一购销合同与丙公司发生纠纷,丙公司向法院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受诉法院裁定将甲公司办公楼查封,问:法院将甲公司办公楼查封是否影响乙银行的抵押权?


    正确答案: 法院将办公楼查封并不影响乙银行的抵押权,乙银行仍享有优先受偿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于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五条规定: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者执行措施的,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因此,法院将办公楼查封并不影响乙银行的抵押权。

  • 第12题:

    多选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以自己所有的办公楼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对于甲公司是否有权将办公楼卖给丙公司,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

    如果乙银行同意,甲公司可以将办公楼卖给丙公司

    B

    如果丙公司代甲公司清偿债务消灭乙银行的抵押权,甲公司不经乙银行同意也可以将办公楼卖给丙公司

    C

    甲公司无权将办公楼卖给丙公司

    D

    甲公司可不经乙银行同意,将办公楼卖给丙公司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根据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因此如果乙银行同意,甲公司可以将办公楼卖给丙公司,如果丙公司代甲公司清偿债务消灭乙银行的抵押权,甲公司不经乙银行同意也可以将办公楼卖给丙公司。

  • 第13题:

    (一) 甲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以其厂房做抵押向A银行贷款l0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以其机器设备做抵押向B信用社贷款6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但未进行抵押登记。甲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缺乏流动资金向李某借款20万元,未提供任何担保。抵押期间,甲公司将上述机器设备出售给乙公司并进行了交付,但并未告知其以该机器设备为标的设立抵押权的情况。上述三笔借款期满后,甲公司因产品销售不畅均未能偿还。于是,A银行和B信用社均主张实现抵押权。李某因要求甲公司偿还到期借款遭拒绝,强行开走了甲公司的一辆别克轿车,以迫使甲公司偿还借款。与此同时,甲公司因拖欠丙公司的贷款而被诉至法院。在甲公司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况下,应丙公司的申请,法院对上述厂房和机器设备进行了查封。 71.关于甲公司与A银行之间的抵押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公司与A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因登记而有效

    B.A银行的抵押权因登记而设立

    C.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不影响甲公司与A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的效力

    D.A银行抵押权因抵押物被查封而无法实现


    正确答案:BC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抵押权的设立。对于抵押权的相关规定,《物权法》和《担保法》规定不一致的,以物权法适用优先。根据《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故选项A表述不正确,甲公司与A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并非因登记才有效。由此,选项C正确。根据《物权法》第l80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第187条规定:以本法第l80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故B项正确。根据《物权法》第l79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法律教\育网/整理]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A银行享有的抵押权具有优先于丙公司债权的效力,故即使该财产被银行查封,A银行的抵押权仍能够实现,故选项D不正确。正确答案是BC.

  • 第14题:

    以下各项中的请求权可以不通过破产程序清偿的是:( )
    A.甲企业被宣告破产,乙公司要求收回向甲企业出租的机器设备
    B.甲企业与丙公司签订加工承揽合同,丙公司向甲企业提供了原材料,甲企业未开始 加工即被宣告破产,丙公司要求甲企业归还原材料
    C.甲企业将办公楼作为抵押向丁银行借款,办公楼失火被烧毁,保险公司向甲企业支付了保险金,甲企业被宣告破产,丁银行要求甲企业用保险金还款
    D.甲企业被宣告破产,管理人聘用会计师对甲企业的财产进行评估作价,要求甲企业支付会计师的报酬


    答案:A,B,C,D
    解析:
    A、B、C、D
    考点:破产债权的清偿
    讲解:A、B项属于取回权的范畴。取回权,是指从管理人接管的财产中取回不属于财务人的财产的请求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可以取回的财产包括共有财产、委托管理的财产、租赁财产、借用财产、加工承揽财产、寄存财产、寄售财产及基于其他法律关系交破产人占有但未转移所有权的他人财产,也包括不法占有的他人财产。根据《担保法解释》第80条的规定,C项中抵押权人丁银行对保险金仍有优先受偿权。 项中支付会计师的报酬属于破产费用,由债务人财产优先清偿。因此A、B、C、D项都可不通过破产程序清偿,故本题的应选项为A、B、C、D。

  • 第15题:

    甲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以其厂房作抵押向A银行贷款10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以其机器设备作抵押向B信用社贷款6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但未进行抵押登记。甲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缺乏流动资金向李某借款20万元,未提供任何担保。抵押期间,甲公司将上述机器设备出售给乙公司并进行了交付,但并未告知其以该机器设备为标的设立抵押权的情况。上述三笔借款期满后,甲公司因产品销售不畅均未能偿还。于是,A银行和B信用社均主张实现抵押权。李某因要求甲公司偿还到期借款遭拒绝,强行开走了甲公司的一辆别克轿车,以迫使甲公司偿还借款。与此同时,甲公司因拖欠丙公司的贷款而被诉至法院。在甲公司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况下,应丙公司的申请,法院对上述厂房和机器设备进行了查封。
    问题:
    (1) A银行何时取得抵押权?该抵押权是否因抵押厂房被法院查封而失效?说明理由。
    (2) B信用社的抵押权何时取得?说明理由。
    (3)乙公司能否取得买卖合同项下机器设备的所有权?说明理由。
    (4)李某可否强行开走甲公司的别克轿车?


    答案:
    解析:
    (1)A银行A办理抵押登记时取得抵押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2) B信用社自抵押合同生效时取得抵押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生产设备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乙公司可以取得买卖合同项下机器设备的所有权。由于B信用社享有的抵押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本案中乙公司在购买该机器设备时,并不知道该设备上设有抵押权,故属于善意第三人,由此B信用社不能行使对该设备的抵押权,乙公司可以取得该设备的所有权。
    (4)李某强行开走甲公司的别克轿车没有法律依据。本案中李某对甲公司享有债权,并没有设立任何担保物权,故李某行使债权的行为,只能通过和甲公司进行协商,或进行诉讼的方式,而没有任何权利来对甲公司财产进行扣留。该行为没有法律依据,不能够获得法律支持。

  • 第16题:

    甲公司是某地龙头企业,以生产建筑钢材为主业,由于当地房地产市场疲软,甲公司现金流出现问题,此前甲已将其厂房抵押给了A银行,办公楼则被B法院查封,现在甲公司不可以采取的融资手段包括:( )

    A.用正处于诉讼争议中的机器设备抵押借款
    B.用办公楼抵押借款
    C.为解决当地工人就业。由地方政府出面为其借款提供担保
    D.以现有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抵押借款

    答案:A,B,C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184条的规定,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不得抵押,A选项正确。根据《物权法》第184条的规定,依法被查封的财产不能抵押,B选项正确。根据《担保法》第8条的规定,国家机关不能为保证人,C选项正确。根据《物权法》第181条的规定,企业可以用现在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设定浮动抵押,选项D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C。

  • 第17题:

    甲公司拟向乙银行借款20万元,以该公司现有的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和产品作为抵押。对甲公司的这一融资方案,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该融资方案所采取的担保方式是浮动抵押,简称“流押”
    B.该融资方案所采取的担保方式是最高额抵押
    C.甲公司和乙银行应就抵押事项达成书面协议
    D.该抵押权的登记机关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E.乙银行的抵押权自登记完成时设立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核浮动式财团抵押。该融资方案所采取的担保方式是浮动抵押,又称财团抵押。所以选项A、B错误。浮动抵押的抵押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所以选项C正确,选项E错误。另外,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浮动抵押若办理登记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所以选项D正确。

  • 第18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同时甲公司将自己所有的办公楼作为抵押,丁公司也以自己所有的厂房作为抵押担保乙银行对甲公司的债权。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未与乙银行约定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之间的担保顺序和比例。甲公司到期无力还本付息。下列选项中,乙银行能够实现自己债权的有( )。

    A.乙银行应当先就甲公司提供的办公楼行使抵押权
    B.就甲公司提供的办公楼行使抵押权后仍有未实现的债权的,乙银行可以就丁公司提供的厂房行使抵押权
    C.就甲公司提供的办公楼行使抵押权后仍有未实现的债权的,乙银行可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D.就甲公司提供的办公楼行使抵押权后仍有未实现的债权的,乙银行可以同时就丁公司的厂房行使抵押权和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答案:A,B,C,D
    解析:

  • 第19题:

    甲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而多方筹措资金。其中,以厂房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20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以其2套机器设备(进口、国产各1套)作抵押向丙信用社借款10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进行抵押登记。甲公司还向生意伙伴个体老板丁借款30万元,未提供任何担保。抵押期间,甲公司为临时资金周转之需将抵押给丙信用社的国产机器设备出售给戊公司,并完成交付,但未告知戊公司该机器设备己设立抵押的情况。后来,甲公司因其产品滞销回款受阻而无力偿还上述三笔到期借款。于是,乙银行和丙信用社均主张实现抵押权。丁因多次催讨借款无果,强行开走甲公司的一辆奥迪轿车,以迫使甲公司偿还借款。乙银行和丙信用社在主张实现抵权时发现:甲公司用来抵押的厂房和进口机器设备己被法院查封,原因是甲公司拖欠己公司贷款被起诉,且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甲公司的国产机器设备则己被其出售给戊公司。
    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关于国产机器设备权利变动及行使的说法中,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有()。

    A.丙信用社因抵押合同的签订而取得对国产机器设备的抵押权

    B.戊公司善意取得国产机器设备的所有权,因其不知该设备己抵押

    C.币公司将国产机器设备出售并交付给戊公司,构成无权处分

    D.戊公司有权阻止丙信用社对国产机器设备行使抵押权

    E.戊公司自甲公司交付国产机器设备时起继受取得该设备所有权

    答案:A,B,C,D
    解析:
    (1) 选项A:以动产进行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无需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选项用的是“签订”非“生效”表述不够严谨)。(2)选项BC: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本题中,抵押人甲公司未经抵押权人丙信用社同意而进行转让,属于无权处分;受让人戊公司善意不知情,有对价受让并完成交付,故可善意取得该设备的所有权;并消灭设备上已设立的抵押权。(3) 选项E:依善意取得获取所有权,属于原始取得,而非继受取得。

  • 第20题:

    甲公司拟向乙银行借款20万元,以该公司现有的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和产品作为抵押。对甲公司的这一融资方案,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该融资方案所采取的担保方式是浮动抵押,简称“流押”
    B.该融资方案所采取的担保方式是最高额抵押
    C.甲公司和乙银行应就抵押事项达成书面协议
    D.抵押期间,甲公司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E.乙银行的抵押权自登记完成时设立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核浮动式财团抵押。该融资方案所采取的担保方式是浮动抵押,又称财团抵押。所以选项A、B错误。浮动抵押的抵押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所以选项C正确,选项E错误。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所以选项D正确。

  • 第21题:

    甲、乙公司之间发生的下列业务中,属于关联方交易的有( )。

    A.甲公司是乙公司的母公司,甲公司为乙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
    B.甲.乙公司有相同控制方,甲公司经销乙公司的特许商品
    C.甲.乙公司共同控制丙公司,甲公司独家代理乙公司生产的产品
    D.甲公司对乙公司有重大影响,甲公司以市场价格向乙公司提供产品
    E.甲.乙公司有相同控制方,甲公司使用乙公司已注册的商标

    答案:A,B,D,E
    解析:
    选项C,合营企业的投资者之间,如果没有其他关联方关系,一般不视为关联方,因此之间的交易不属于关联方交易。

  • 第22题:

    某市技术监督局检查发现甲公司正在生产伪劣产品,遂立即查封了甲公司 厂房和设备,并处罚款5万元。对此,甲公司既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 讼,且经催告拒绝履行处罚决定,市技术监督局可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

    • A、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B、将查封的厂房和设备拍卖缴抵 罚款
    • C、通知银行划拨甲公司存款以缴 抵罚款
    • D、每日按罚款数额3%加处罚款

    正确答案:A,B,D

  • 第23题:

    多选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同时甲公司将自己所有的办公楼作为抵押,丁公司也以自己所有的厂房作为抵押担保乙银行对甲公司的债权。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未与乙银行约定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之间的担保顺序和比例。甲公司到期无力还本付息。下列选项中,乙银行能够实现自己债权的有()。
    A

    乙银行应当先就甲公司提供的办公楼行使抵押权

    B

    就甲公司提供的办公楼行使抵押权后仍有未实现的债权的,乙银行可以就丁公司提供的厂房行使抵押权

    C

    就甲公司提供的办公楼行使抵押权后仍有未实现的债权的,乙银行可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D

    就甲公司提供的办公楼行使抵押权后仍有未实现的债权的,乙银行可以同时就丁公司的厂房行使抵押权和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本题考核共同担保。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因此乙银行应当先就甲公司提供的办公楼行使抵押权,仍有未实现的债权的,乙银行可以就丁公司提供的厂房行使抵押权,也可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也可以同时就丁公司的厂房行使抵押权和要求丙公司承担保汪责任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应试思路】首先确定是共同保证还是共同担保。共同担保的情况下,看物保是债务人自己提供还是第三人提供,来确定债权人追偿的先后顺序。

  • 第24题:

    问答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将该办公楼抵押给A银行。随后,甲公司因一购销合同与丙公司发生纠纷,丙公司向法院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受诉法院裁定将甲公司办公楼查封,问:法院将甲公司办公楼查封是否影响乙银行的抵押权?

    正确答案: 法院将办公楼查封并不影响乙银行的抵押权,乙银行仍享有优先受偿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于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五条规定: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者执行措施的,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因此,法院将办公楼查封并不影响乙银行的抵押权。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