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将其户口从甲市迁出,欲落到乙市,还未落乙市时经朋友劝说,往丙市打工。打工10个月,因工地上出现事故受伤,被送往丁市医院治疗1年零5个月。依法李某应以()为住所地。A、丁市B、丙市C、甲市D、乙市

题目
李某将其户口从甲市迁出,欲落到乙市,还未落乙市时经朋友劝说,往丙市打工。打工10个月,因工地上出现事故受伤,被送往丁市医院治疗1年零5个月。依法李某应以()为住所地。

A、丁市

B、丙市

C、甲市

D、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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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李某系甲县农民,常年在乙县打工,某年李某在乘火车自乙县返家途中,于丙市境内被乘警查获其行李中有炸药、雷管等物品,遂被带下火车。随后,丙市铁路公安分局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200元的处罚,李某不服,欲起诉,则他可以向(  )起诉。

    A.甲县的人民法院
    B.乙县的人民法院
    C.丙市的人民法院
    D.丙市铁路运输法院

    答案:C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本案中的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不适用第十九条的规定,故应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第2题:

    甲市居民张某与乙市居民李某在丙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张某将一辆汽车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李某,双方在丁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后张某反悔并告知李某自己已将汽车卖给他人。若李某欲追究张某的违约责任,应向()起诉。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答案:A
    解析:
    2020版教材P307
    《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第3题:

    4、甲村公民孙某往深圳打工十个月,因工地上出现事故受伤,被送往北京某大医院治疗已达1年零4个月。依法孙某应以()为住所地。

    A.甲村

    B.甲村、深圳

    C.深圳

    D.北京


    A 解析:本题考自然人的住所的问题。自然人以他的户籍所在地为住所,但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经常居住地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医院除外。自然人由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故本题选项为A。

  • 第4题:

    张某,甲市人,中国乙市远洋运输公司“黎明号”货轮船员。“黎明号”航行在公海时,张某因与另一船员李某发生口角将其打成重伤。货轮返回中国首泊丙市港口时,张某趁机潜逃,后在丁市被抓获。该案应当由下列哪一法院行使管辖权?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答案:C
    解析:
    【考点】特殊情况的管辖【详解】《刑事诉讼法解释》第4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船舶内的犯罪,由该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犯罪发生地为公海,应由犯罪发生后首泊港口地法院即丙市法院管辖。因此,正确答案应当是C。

  • 第5题:

    甲村公民孙某,将其户口从甲村迁出,欲落到乙村,还未落到乙村,经朋友劝说,往深圳打工。深圳打工十个月,因工地上出现事故受伤,被送往北京某大医院治疗了1年零4个月。依法孙某应以()为住所地。

    A.甲村

    B.乙村

    C.深圳

    D.北京


    A 解析:本题考自然人的住所的问题。自然人以他的户籍所在地为住所,但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经常居住地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医院除外。自然人由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故本题选项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