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郑某,男,35岁,律师。因左膝关节半月板损伤住北京某医院骨科准备手术,他与因外伤致嗟叹的王某同住一室。郑某手术顺利,但同室的王某在郑某手术后第二天臀部出现疖肿,两天后王某疖肿化脓,细菌培养为凝固酶阳性金黄色葡萄球菌。郑某手术切口拆线时,伤口出现感染。郑某提出是主管医生给王某换药后未洗手检查他的伤口造成的,并认为是医疗事故。主管医生认为是并发症,并非罕见,且术前以向家属做出了交代,不属于医疗事故。于是医患之间发生了医疗纠纷,对手术切口感染进行细菌培养,结果也培养出凝固酶阳性金黄色葡萄球菌。在该案例中,属

题目

患者郑某,男,35岁,律师。因左膝关节半月板损伤住北京某医院骨科准备手术,他与因外伤致嗟叹的王某同住一室。郑某手术顺利,但同室的王某在郑某手术后第二天臀部出现疖肿,两天后王某疖肿化脓,细菌培养为凝固酶阳性金黄色葡萄球菌。郑某手术切口拆线时,伤口出现感染。郑某提出是主管医生给王某换药后未洗手检查他的伤口造成的,并认为是医疗事故。主管医生认为是并发症,并非罕见,且术前以向家属做出了交代,不属于医疗事故。于是医患之间发生了医疗纠纷,对手术切口感染进行细菌培养,结果也培养出凝固酶阳性金黄色葡萄球菌。在该案例中,属于医学伦理学的研究范围的是

A.王某在郑某手术后第二天臀部出现疖肿并化脓感染

B.郑某手术切口拆线时伤口出现感染

C.医务科对郑某伤口感染进行细菌培养

D.郑某与主管医生发生医患纠纷

E.以上都是


相似考题
更多“患者郑某,男,35岁,律师。因左膝关节半月板损伤住北京某医院骨科准备手术,他与因外伤致嗟叹的王某 ”相关问题
  • 第1题:

    该患者可能的诊断是

    A.左膝内侧副韧带损伤

    B.左膝外侧副韧带损伤

    C.左膝内侧半月板损伤

    D.左膝外侧半月板损伤

    E.左膝关节骨性关节炎


    正确答案:D

  • 第2题:

    某学生,男性,20岁,因剧烈运动后左膝关节肿痛、活动障碍就诊。查:左膝内侧关节间隙压痛,过屈试验(+),抽屉试验(-),Apley试验发现外旋可引起疼痛加重。该患者的诊断最可能是下列哪项?( )

    A、左膝侧副韧带断裂

    B、左膝前叉韧带断裂

    C、左膝关节感染

    D、左膝半月板损伤

    E、左膝后叉韧带断裂


    参考答案:D

  • 第3题:

    某学生,男性,20岁,因剧烈运动后左膝关节肿痛、活动障碍就诊。查:左膝内侧关节间隙压痛,过屈试验(+),抽屉试验(-),Apley试验发现外旋可引起疼痛加重。该患者的诊断最可能是下列哪项?(  )

    A.左膝侧副韧带断裂
    B.左膝前叉韧带断裂
    C.左膝关节感染
    D.左膝半月板损伤
    E.左膝后叉韧带断裂

    答案:D
    解析:

  • 第4题:

    某青年男性患者,跑步时摔倒,左膝部着地,伤后感到左膝部剧烈疼痛,但仍然能够行走。被送往医院检查,到达医院时膝部肿胀,检查:膝关节肿胀,浮髌试验阳性,髌骨前方有空虚感。该病人可能的诊断是

    A、侧副韧带损伤

    B、髌骨骨折

    C、胫骨平台骨折

    D、交叉韧带损伤

    E、半月板损伤


    参考答案:B

  • 第5题:

    王某因患病在本地医院住院治疗,期间突然病情恶化,医院紧急将其送往省会医院,省会医院确认病情后认为需立即手术治疗,由于王某家在偏远的山区,送往省会医院无家属陪同。省会医院手术医生只好将手术风险告知陪送前来的当地医院主治医生张某:由于患者体质较弱,手术后有可能导致败血症死亡。张某考虑到手术较急,无法通知患者家属立即到场,认为治病要紧,便代表患者家属在术前谈话记录上签字。王某手术后,终因败血症医治无效死亡,为此,王某之父要求张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张某的签字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B:张某的签字行为构成侵权,应承担赔偿责任
    C:张某的签字行为构成无因管理,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D:张某的签字行为构成无因管理,但应给予王某之父适当补偿

    答案:C
    解析:
    无因管理是行为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需要具备四个要件:(1)须有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2)须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3)须管理事务的行为有利于本人并不得违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但是替本人履行法定或道德上的义务以及救助自杀的除外;(4)须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无因管理的成立除要求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且管理他人事务无法律上的义务外,还要求管理人主观上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本题中张某代病人家属在医院谈话记录上签字,并没有法定的义务和约定的义务,但是在为避免病人的利益有更大的损失而管理病人的事务,虽进行手术有导致患者死亡的危险,但也只有尽快进行手术才有可能挽救患者的生命,也就是说被告有管理的意思,而其管理的事务确为病人的利益而非为自己的利益,符合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无因管理的成立排除了无权代理和侵权行为的成立,并且只要管理人尽了注意义务,就无需赔偿本人的损失。因此,C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