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市公司的收购中,财务顾问受托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申请文件,应当在财务顾问报告中做出的承诺包括( )。 A.对收购人申报文件进行核查、确信申报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B.就本次收购所出具的专业意见已提交其内核机构审查,并获得通过 C.收购人是否具有主体资格 D.在担任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内部“防火墙”制度

题目

在上市公司的收购中,财务顾问受托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申请文件,应当在财务顾问报告中做出的承诺包括( )。 A.对收购人申报文件进行核查、确信申报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B.就本次收购所出具的专业意见已提交其内核机构审查,并获得通过 C.收购人是否具有主体资格 D.在担任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内部“防火墙”制度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BD
考点:熟悉上市公司收购中财务顾问的有关规定。见教材第十一章第二节,P43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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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境外上市,财务顾问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出具财务顾问报告,承诺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申请文件不存在( )。

    A:估计信息
    B:虚假记载
    C:误导性陈述
    D:重大遗漏

    答案:B,C,D
    解析:
    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境外上市,财务顾问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出具财务顾问报告,承诺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确信上市公司在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后仍然具备独立的持续上市地位,保留的核心资产与业务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 第2题:

    下列有关从事上市公司收购业务的财务顾问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财务顾问认为收购人利用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合法权益的,应拒绝为其提供服务
    B:财务顾问在收购中,应关注被收购公司是否在为收购人提供担保
    C:财务顾问要进行独立判断,不可以聘请其他专业机构协助核查
    D:财务顾问在持续督导期间,发现有不当行为的,应及时向监管机关报告

    答案:C
    解析:
    C项,财务顾问为履行职责,可以聘请其他专业机构协助其对收购人进行核查,但应当对收购人提供的资料和披露的信息进行独立判断。

  • 第3题:

    在收购上市公司的业务中,下列有关独立财务顾问的表述正确的有( )。
    ①独立财务顾问一般由收购人聘请
    ②独立财务顾问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者独立董事聘请
    ③独立财务顾问不得同时担任收购人财务顾问或者与收购人财务顾问存在关联关系
    ④独立财务顾问应对收购人是否具备主体资格发表明确意见

    A.①②③
    B.①③④
    C.①②④
    D.②③④

    答案:B
    解析: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者其他财务顾问机构受聘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的,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独立财务顾问:(1)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或者选派代表担任上市公司董事。(2)上市公司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财务顾问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或者选派代表担任财务顾问的董事。(3)最近2年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存在资产委托管理关系、相互提供担保,或者最近1年财务顾问为上市公司提供融资服务。(4)财务顾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顾问主办人或者其直系亲属有在上市公司任职等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情形。(5)在并购重组中为上市公司的交易对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6)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 第4题:

    关于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要约收购活动尽职调查工作,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收购人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后10日内未能发出要约的,财务顾问应当督促
    B:财务顾问需关注收购完成后剩余中小股东的保护机制是否适当
    C:收购人财务顾问应当关注收购人的资金来源和承诺及履行承诺的能力
    D:财务顾问可为同个收购人的两次收购建立一套工作档案

    答案:B,C
    解析:
    ABC三项,涉及对上市公司进行要约收购的,收购人的财务顾问应当关注要约收购的目的、收购人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履约能力、是否将导致公司退市、对收购完成后剩余中小股东的保护机制是否适当等事项,收购人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后15日内未能发出要约的,财务顾问应当督促收购人立即公告未能如期发出要约的原因及中国证监会提出的反馈意见。D项,财务顾问应当建立并购重组工作档案和工作底稿制度,为每一项目建立独立的工作档案。

  • 第5题:

    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出现下列(  )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对其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
    Ⅰ.违反其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相关业务活动所作承诺的
    Ⅱ.未依法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的
    Ⅲ.在受托报送申报材料过程中,未切实履行组织、协调义务、申报文件制作质量低下的
    Ⅳ.违反保密制度或者未履行保密责任的

    A. Ⅱ、Ⅲ
    B. Ⅰ、Ⅱ、Ⅲ、Ⅳ
    C. Ⅰ、Ⅱ
    D. Ⅰ、Ⅲ、Ⅳ

    答案:B
    解析:
    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对其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①内部控制机制和管理制度、尽职调查制度以及相关业务规则存在重大缺陷或者未得到有效执行的;②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发表专业意见的;③在受托报送申报材料过程中,未切实履行组织、协调义务、申报文件制作质量低下的;④未依法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的;⑤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或者公告的;⑥违反其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相关业务活动所作承诺的;⑦违反保密制度或者未履行保密责任的;⑧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的;⑨唆使、协助或者伙同委托人干扰中国证监会审核工作的;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