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女,45,岁,营业员,已婚,2004年7月19日初诊。因长期生活压力大,半月前出现咽喉不适,自以为感冒所致,服用感冒药无效,症状逐渐加重,现症见:咽中如有物梗阻,伴轻咳,无痰,咽中异物咯之不出,咽之不下,心烦,胸闷,两胁胀痛,纳减、夜寐欠安,二便调。T 36.3℃,P 93次/分,R 19次/分,BP 120/80mmHg。神志清,精神差,面色淡红,咽色淡红,双扁桃体不肿大,双肺呼吸音清晰,无干湿啰音,腹部平软,肝脾未扪及,舌质淡红,苔薄白腻,脉弦滑。血常规正常;胃镜检查正常。
第1题:
A.风寒感冒
B.风热感冒
C.暑湿感冒
D.体虚感冒
E.时行感冒
第2题:
刘某,女,63岁。长期咽喉不适感,隐痛,咽喉稍肿,色暗红,舌淡红,苔薄白,脉沉细。欲求针灸配合治疗。可取腧穴
A.少商、合谷、尺泽、关冲
B.少商、合谷、列缺、外关
C.太溪、照海、鱼际、三阴交
D.太渊、丰隆、列缺、合谷
E.以上都不可
第3题:
病例摘要:林某,女,45岁,已婚,职员。2013年3月6日初诊。患者素体虚弱,一周前劳累后出现发热,热势不高。现症:低热,热势不退,伴有倦怠乏力,气短懒言,自汗,食少便溏等症状,平素易于感冒,舌质淡,苔薄白,脉细弱。 答题要求: (1)根据上述病例摘要,在答题卡上完成书面辨证论治。 (2)中医病证鉴别:请与外感发热相鉴别。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李某,女,二十五岁。初诊日期:一九八五年三月十七日。半月前患半产,之后经血不断,自觉心中空虚而动,心神不安,夜寐不实,头目眩晕,倦怠乏力,做心电图和血常规检查,未发现任何病证,但自己却痛苦至极,请中医治疗。 病例分析要求: ①该患应诊为何病何型? ②分析该患病因病机。 ③选择正确治法和方剂。
第7题:
患者风热感冒,出现发热、头痛、咳嗽,咽喉不适,治疗宜首选()
第8题:
李XX,女,45岁,因反复上腹部疼痛不适2月,加重伴黑便1周,在合川某医院就诊,胃镜发现“巨大胃溃疡”,病理活检显示:胃腺癌。此女子无法相信自己所患疾病,到重庆某三甲医院要求医生再次胃镜检查,希望能排除胃癌。此女的行为表明其正处于创伤应激反应的那个阶段()
第9题:
已婚男女张某(男)和李某(女)因长期共事产生感情,经常出入各种娱乐场所及旅馆,多次发生性关系,对于张某和李某的行为应如何界定?
第10题:
通奸罪
组织淫秽表演罪
聚众淫乱罪
无罪
第11题:
第12题:
便秘
眩晕
头痛
感冒
以上都不是
第13题:
张某与王某离婚之后,儿子张大随王某共同生活,后来张某与李某结婚,生有一子张二,李某与前夫育有一女,年仅8岁,随张某和李某生活。张某后来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长达3年,上述所有子女均已成年。张某被宣告死亡,张某的汽车被张二继承,张二将之卖给刘某。下列说法中,表述正确的是?()
A.王某、李某有权申请宣告张某失踪
B.张某若被宣告死亡,张大、张二以及李某的女儿都有权继承张某的遗产
C.张某若又出现,只要李某未再婚,无论李某是否愿意,二人的婚姻关系均自动恢复
D.张某若又出现,死亡宣告被撤销,张某可以要求刘某返还汽车
第14题:
A、少商 合谷 尺泽 关冲
B、少商 合谷 列缺 外关
C、太溪 照海 鱼际 三阴交
D、太渊 丰隆 列缺 合谷
E、以上都不可
第15题:
病例摘要:李某,男,69岁,已婚,干部。2012年9月7日初诊。患者平素喜食辛辣肥甘厚味,3个月前无明显诱因出现多食易饥,口渴,多尿。现症:多食易饥,口渴,尿多,形体消瘦,大便干燥,苔黄,脉滑实有力。 答题要求: (1)根据上述病例摘要,在答题卡上完成书面辨证论治。 (2)中医病证鉴别:请与瘿病相鉴别。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李某(女,28岁)因贩卖大量毒品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执行逮捕后,公安机关发现李某怀孕在身,那么对李某必须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第19题:
患者女性,45岁,接触性出血1年,白带带血2月,偶感下腹不适;患者一年前出现性生活后出血,两月前出现白带内带血,并觉下腹隐痛;体查:外阴已婚已产式,宫颈肥大,质硬,颈管膨大,宫颈表面光滑。病灶侵犯阴道上段不超过阴道1/3,余未见受累,该分期为()
第20题:
药店营业员李某(女,42岁)与王某有仇,早有杀死王某的想法。某日,王某之妻到药店买药为王某治病,李某将一包砒霜混在药中交给王妻。后李某后悔,于第二天到王家欲取回砒霜,而王某谎称已服完。李某见王某没有什么异常,就没有将真相告诉王某。几天后,王某因服用了李某提供的砒霜而死亡。请问:李某的行为是否属于犯罪中止?说明理由。
第21题:
风寒感冒
风热感冒
暑湿感冒
体虚感冒
时行感冒
第22题:
针头阻塞
针尖斜面一半在血管内
针头滑出血管外
药液粘稠度大
静脉痉挛
第23题:
少商、合谷、尺泽、关冲
少商、合谷、列缺、外关
太溪、照海、鱼际、三阴交
太渊、丰隆、列缺、合谷
少商、合谷、丰隆、列缺
第24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