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规定,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该公司的甲、乙、丙三位股东分别连续180日以上持有公司1.1%、0.7%、0.5%的股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公司股东行使对经理提起诉讼的方式有( )。
A.特殊情况下,甲股东有权直接提起诉讼
B.乙股东通过董事会提起诉讼
C.丙股东通过监事会提起诉讼
D.乙、丙两位股东可以联合经过监事会提起诉讼
第1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共有甲、乙、丙、丁、戊、己、庚七位董事。某次董事会会议,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参加,庚因故未能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该次会议通过一项违反法律规定的决议,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该次会议的会议记录记载,董事戊在该项决议表决时表明了异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的董事是( )。
A.董事甲、乙、丙、丁、戊、已、庚
B.董事甲、乙、丙、丁、戊、己
C.董事甲、乙、丙、丁、己、庚
D.董事甲、乙、丙、丁、已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