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县城的某商贸公司2010年12月销售一栋旧办公楼,取得收入1000万元,缴纳印花税0.5万元,因无法取得评估价 格,公司提供了购房发票,该办公楼购于2007年1月,购价为600万元,缴纳契税18万元。该公司销售办公楼计算土地 增值税时,可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为()。A.639.6万元B.640.1万元C.760.1万元D.763.7万元

题目

位于县城的某商贸公司2010年12月销售一栋旧办公楼,取得收入1000万元,缴纳印花税0.5万元,因无法取得评估价 格,公司提供了购房发票,该办公楼购于2007年1月,购价为600万元,缴纳契税18万元。该公司销售办公楼计算土地 增值税时,可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为()。

A.639.6万元

B.640.1万元

C.760.1万元

D.76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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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位于县城的某商贸公司2010年12月销售一栋旧办公楼,取得收入1000万元,缴纳印花税0.5万元,因无法 ”相关问题
  • 第1题:

    位于县城的某商贸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2月销售一栋旧办公楼,取得含增值税收入1000万元,缴纳印花税0.5万元。因无法取得评估价格,公司提供了购房发票,该办公楼购于2013年1月,购价为600万元,缴纳契税18万元(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已知该公司选择简易计税办法计算增值税,则该公司销售办公楼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为( )万元。

    A.639.6
    B.640.1
    C.740.40
    D.763.7

    答案:C
    解析:
    本题目的购置至转让期间可以按照4年计算,可扣除项目金额:
    (1)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0。
    (2)发票旧房购置价及按每年加计5%的扣除
    600×(1+5%×4)=720(万元)。

  • 第2题:

    A市甲公司为工业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销售一栋旧办公楼,取得收入3000万元(含税),缴纳印花税1.5万元,因无法取得评估价格,甲公司提供了购房发票,该办公楼于2017年6月购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20万元,实际缴纳契税80万元(能提供完税凭证)。甲公司当月无其他业务发生,也未取得任何增值税扣税凭证。则该公司销售办公楼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项目金额合计数为( )万元。

    A.2311.22
    B.2117.18
    C.2317.18
    D.2763.78

    答案:A
    解析:
    销售旧的办公楼需要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3000/(1+9%)×9%×(7%+3%+2%)=29.72(万元);因为无法取得评估价格,所以按照购房发票所载金额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扣除:2000×(1+5%×2)=2200(万元);可以扣除的项目金额合计数=2200(扣除项目和加计扣除)+29.72(城建税及附加)+80(契税)+1.5(印花税)=2311.22(万元)。

  • 第3题:

    位于县城的某商贸公司2018年9月销售一栋旧办公楼,取得收入1000万元,缴纳印花税0.5万元,因无法取得评估价格,公司提供了购房发票,该办公楼购于2014年8月,购价为600万元,缴纳契税18万元(能提供完税凭证),可扣除的转让环节缴纳的相关税费为9.9万元(不含印花税)。该公司销售办公楼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为( )万元。

    A.627.9
    B.628.4
    C.748.4
    D.752

    答案:C
    解析:
    因为无法取得评估价格,所以按照购房发票所载金额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扣除,600×(1+5%×4)=720(万元);可以扣除的项目金额合计数=720+9.9+18+0.5=748.4(万元)。

  • 第4题:

    位于县城的某商贸公司2019年12月销售一栋旧办公楼,取得含增值税的全部售价1020万元,缴纳印花税0.5万元,因无法取得评估价格,公司提供了购房发票,该办公楼购于2015年8月,购价为600万元,缴纳契税18万元。该公司销售办公楼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为( )万元。(增值税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A.738.7
    B.740.41
    C.740.5
    D.760.1

    答案:C
    解析:
    销售旧的办公楼需要交增值税=(1020-600)÷(1+5%)×5%=20(万元),附加税费=20×(5%+3%+2%)=2(万元);因为无法取得评估价格,所以按照购房发票所载金额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扣除,600×(1+4×5%)=720(万元);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可以扣除的金额合计=720+2+18+0.5=740.5(万元)。

  • 第5题:

    位于市区的某商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2月销售一栋旧办公楼(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取得转让价款1000万元(含税),缴纳印花税0.5万元,因无法取得评估价格,公司提供了购房发票,该办公楼购于2016年1月,购价为600万元,缴纳契税18万元(能提供完税凭证)。该公司销售办公楼应缴纳土地增值税为( )万元。

    A.63.48
    B.64.55
    C.72.05
    D.76.42

    答案:C
    解析:
    销售收入=1000-(1000-600)/(1+5%)×5%=980.95(万元),销售旧的办公楼需要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合计=(1000-600)/(1+5%)×5%×(7%+3%+2%)=2.29(万元);因为无法取得评估价格,所以按照购房发票所载金额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扣除:600×(1+5%×4)=720(万元);可以扣除的项目金额合计数=720+2.29+18+0.5=740.79(万元),增值额=980.95-740.79=240.16(万元),增值率=240.16/740.79×100%=32.42%,应纳土地增值税=240.16×30%=72.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