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5日,何某利用一辆微型车,在装了三十件事先藏匿在其住宅的卷烟后迅速离开,当何某驾车行驶到本市一商店进行卸货时,被接到举报的某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查获,当场查获涉嫌假冒软“玉溪”牌卷烟22件,标值20万元,并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在何某另一商店内查获涉嫌假冒软“中华”、软“玉溪”牌卷烟等卷烟数十件,其中,软“中华”和软“玉溪”各15件,标值55万余元,经查实,所查获的卷烟均为何某待售卷烟,经鉴定全部为假冒伪劣卷烟。何某涉嫌违法经营的数额较大,该烟草专卖局因此依法将案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何

题目

2010年9月15日,何某利用一辆微型车,在装了三十件事先藏匿在其住宅的卷烟后迅速离开,当何某驾车行驶到本市一商店进行卸货时,被接到举报的某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查获,当场查获涉嫌假冒软“玉溪”牌卷烟22件,标值20万元,并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在何某另一商店内查获涉嫌假冒软“中华”、软“玉溪”牌卷烟等卷烟数十件,其中,软“中华”和软“玉溪”各15件,标值55万余元,经查实,所查获的卷烟均为何某待售卷烟,经鉴定全部为假冒伪劣卷烟。何某涉嫌违法经营的数额较大,该烟草专卖局因此依法将案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何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罪名?应如何定罪处罚?(请列出具体的法条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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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2010年9月15日,何某利用一辆微型车,在装了三十件事先藏匿在其住宅的卷烟后迅速离开,当何某驾车行驶到本市一商店进行卸货时,被接到举报的某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查获,当场查获涉嫌假冒软“玉溪”牌卷烟22件,标值20万元,并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在何某另一商店内查获涉嫌假冒软“中华”、软“玉溪”牌卷烟等卷烟数十件,其中,软“中华”和软“玉溪”各15件,标值55万余元,经查实,所查获的卷烟均为何某待售卷烟,经鉴定全部为假冒伪劣卷烟。何某涉嫌违法经营的数额较大,该烟草专卖局因此依法将案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何”相关问题
  • 第1题:

    2008年3月的一天,A市烟草专卖局查获某零售户王某涉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卷烟29条,案值4000余元,和销售假冒卷烟31条,案值5000余元。A市烟草专卖局将王某销售假冒卷烟违法行为移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根据行政处罚案件移送的对象不同,分为哪两种,并简要说明。


    正确答案: 内部移送和外部移送。
    内部移送是指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所查获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内部移送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法律关于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
    外部移送是指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所查获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管辖。外部移送产生的原因是法律关于职能管辖的规定。

  • 第2题:

    2010年6月7日,A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该县**路卷烟零售户李某(持有该县烟草专卖局核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店中检查时,查获其涉嫌违法经营的卷烟215条。经查明,该批卷烟中有100条为当事人李某从该县卷烟零售户王某、张某处购进的真品国产卷烟,进货额10000元;该批卷烟的其余115条卷烟为经过相关检测部门鉴定,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2010年6月9日,A县烟草专卖局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卷烟对当事人李某作出行政处罚。A县烟草专卖局对李某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应当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A县烟草专卖局对李某的行政处罚不合法。A县烟草专卖局应当将李某销售115条假冒注册商标卷烟违法行为移送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李某违法经营100条卷烟的行为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对当事人李某作出行政处罚。

  • 第3题:

    2010年6月20日,某市烟草专卖局拦下一辆装载有卷烟的货车,当场查获“娇子”、“南京”等注册商标卷烟共计15个品牌10500条,承运人王某无法提供运输该批卷烟的合法手续,经鉴定,该批卷烟全部为假冒且伪劣卷烟,货值金额达85万元。经查明,王某即为该批卷烟货主,欲运往A市进行销售。王某尚未销售假烟即被抓获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王某的行为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
    王某在无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欲运输该批假冒伪劣烟草制品至外地销售,由于被查获时尚未进行销售,其行为未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不能构成该罪的既遂状态,但根据两高司法解释(法释【2010】7号)第2条规定,伪劣烟草专卖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15万元以上,或者销售金额未达到5万元,但与未销售货值金额合计达到15万元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 第4题:

    某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市场检查时,在卷烟零售户王某的经营场所内查获无标识卷烟30条。执法人员制作了勘验笔录,并对该批卷烟进行了拍照和依照法定程序先行登记保存,同时,对王某进行了询问,制作了询问笔录。经鉴定,该批卷烟系假冒注册商标卷烟。以上案例中,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取得了哪些证据?


    正确答案:先行登记保存的卷烟、勘验笔录、为卷烟拍摄的照片、王某的询问笔录、鉴定结论。

  • 第5题:

    某县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中,在卷烟零售户王某经营的商店内查获非法卷烟共计40条。经鉴定,其中真品卷烟10条,价值3600元;假冒注册商标卷烟30条,标值7800元。经调查,周某所经营的真品卷烟系本人从市场收购,假冒卷烟系非法烟贩送货上门。办理案件移送应遵循哪些程序?


    正确答案: 办理案件移送应遵循以下程序:
    (1)审查。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调查取证的情况,及时审查违法行为的性质和管辖权限,该案应部分移送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2)提出移送书面报告。县烟草专卖局应当指定2名或者2名以上专卖执法人员核实情况后提出移送行政案件的书面报告,报经本机关负责人审批。
    (3)负责人审核批准。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应当自接到报告及时作出批准移送或者不批准移送的决定。需要研究决定的,可以召开专题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案。决定不移送的,应当将不予批准的理由记录在案。
    (4)移送。经负责人审核决定批准移送的,应当指定2名或者2名以上专卖执法人员及时制作案件移送函、涉案物品清单等文书,及时办理移送手续。

  • 第6题:

    某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举报,辖区零售户孙某经营场所内藏有大批非法生产的卷烟,遂对该举报情况进行落实。存在孙某经营场所内查获非法生产卷烟60条,执法人员还在孙某的经营场所查获账本册详细记录了孙某销售非法生产卷烟的情况,执法人员对所查获假冒卷烟和账册进行登记保存,对店主孙某进行了现场询问并制作了检查笔录和询问笔录。经了解孙某的邻居乙对孙某销售非法生产卷烟的行为非常了解。对乙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笔录,执法人员对非法生产卷烟进行了抽样取证,经本省烟草质量检测站鉴定该批卷烟为假冒商标卷烟,检测站出具鉴定书一份。 按照证据的法定表现形式对本案所取得的证据进行分类?


    正确答案: 查获的非法卷烟属于物证;查获的账册属于书证;现场检查情况所作的笔录属于检查(勘验)笔录;对孙某询问所作的询问笔录属于当事人的陈述;对乙的询问笔录属于证人证言;鉴定书鉴定结论。

  • 第7题:

    2011年4月5日晚,A县烟草专卖局接到举报,称在该市县人民路50号内藏有一批假冒卷烟,大约有10多件。A局迅速安排稽查人员分组在举报地点附近守候。4月12日晚10点,一辆微型车装了几件卷烟后准备离开,稽查人员果断出击,当场查获同一品牌伪劣卷烟12件(每件50条),当场抓获相关人李某。经调查:该案所查获的12件卷烟是李某于2011年3月至4月间出资从外地购进的假冒卷烟,共购进该品牌伪劣卷烟20件,已销售8件,销售额共计32000元,获利3000元。根据现有证据,本案件否达到追刑标准?为什么?


    正确答案: 根据现有证据,该案件尚达不到追刑标准。
    2010年3月2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销售伪劣卷烟,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本案中李某已形成销售的金额只有32000元,达不到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标准。
    《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销售金额定罪起点数额标准的三倍以上的,或者销售金额未达到五万元,但与未销售货值金额合计达到十五万元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第三款规定,查获的未销售的伪劣卷烟,能够查清销售价格的,按照实际销售价格计算。根据这些规定,本案中李某已销售金额为32000元,未销售的金额为48000元,合计为80000元,达不到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标准。

  • 第8题:

    某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举报,辖区零售户孙某经营场所内藏有大批非法生产的卷烟,遂对该举报情况进行落实。存在孙某经营场所内查获非法生产卷烟60条,执法人员还在孙某的经营场所查获账本册详细记录了孙某销售非法生产卷烟的情况,执法人员对所查获假冒卷烟和账册进行登记保存,对店主孙某进行了现场询问并制作了检查笔录和询问笔录。经了解孙某的邻居乙对孙某销售非法生产卷烟的行为非常了解。对乙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笔录,执法人员对非法生产卷烟进行了抽样取证,经本省烟草质量检测站鉴定该批卷烟为假冒商标卷烟,检测站出具鉴定书一份。 按照《行政处罚法》及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所取得了哪些证据?


    正确答案: 本案查获的非法卷烟;查获的账册;现场检查情况所作的笔录;对孙某询问所作的询问笔录;对乙的询问笔录;鉴定书。

  • 第9题:

    某县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中,在卷烟零售户王某经营的商店内查获非法卷烟共计40条。经鉴定,其中真品卷烟10条,价值3600元;假冒注册商标卷烟30条,标值7800元。经调查,周某所经营的真品卷烟系本人从市场收购,假冒卷烟系非法烟贩送货上门。移送案件过程中应附哪些材料?


    正确答案:需要移送下列材料:案件移送材料目录、案件移送函、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其他有关涉案材。

  • 第10题:

    某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举报,辖区零售户孙某经营场所内藏有大批非法生产的卷烟,遂对该举报情况进行落实。存在孙某经营场所内查获非法生产卷烟60条,执法人员还在孙某的经营场所查获账本册详细记录了孙某销售非法生产卷烟的情况,执法人员对所查获假冒卷烟和账册进行登记保存,对店主孙某进行了现场询问并制作了检查笔录和询问笔录。经了解孙某的邻居乙对孙某销售非法生产卷烟的行为非常了解。对乙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笔录,执法人员对非法生产卷烟进行了抽样取证,经本省烟草质量检测站鉴定该批卷烟为假冒商标卷烟,检测站出具鉴定书一份。 根据以上案例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时行使了哪些法定权限?


    正确答案: 法定权限的使用该案例中,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时进行了四种权限
    1.询问违法案件的当事人、嫌疑人和证人。
    2.检查违法案件当事人的经营场所,依法对违法生产或者经营的烟草专卖品进行处理。
    3.查阅、复制与违法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
    4.依法对与违法活动有关的烟草专卖品进行处理,对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进行先行登记保存。

  • 第11题:

    问答题
    2010年6月20日,某市烟草专卖局拦下一辆装载有卷烟的货车,当场查获“娇子”、“南京”等注册商标卷烟共计15个品牌10500条,承运人王某无法提供运输该批卷烟的合法手续,经鉴定,该批卷烟全部为假冒且伪劣卷烟,货值金额达85万元。经查明,王某即为该批卷烟货主,欲运往A市进行销售。该案应移送哪级公安机关?如移送公安机关,移送程序是什么?

    正确答案: 应移送某市烟草专卖局同级的公安机关。
    涉烟刑事案件的移送程序是:
    (1)立即指定2名或者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报经本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审批。
    (2)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应当自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移送或者不批准移送的决定。
    (3)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并附下列材料: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
    (4)公安机关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应当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的回执上签字。
    (5)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案件,应当自接到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将涉案物品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移交公安机关,并办结交接手续。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2010年6月5日,被告人张某将标值90000余元的“熊猫”牌卷烟100条,软“中华”牌卷烟20条,雇佣李某将卷烟运往某县,在某县一地点进行销售时被该县公安机关查获,查获时张某已销售51800元。同月6日,在被告人张某住处查获“中华”、“熊猫”、“利群”等品牌卷烟800余条,价值人民币285000元。经鉴定,所查获的张某的所有卷烟均为假冒伪劣卷烟,假冒伪劣卷烟标值54000元,同时查实李某在运输前已经知道所运输的物品为假冒卷烟,但李某认为自己所运的卷烟数量并不算很大,不构成犯罪。本案中,张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正确答案: 被告人张某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销售假冒伪劣卷烟,销售金额超过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王某是A县卷烟零售户,持有A县烟草专卖局核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2010年4月5日,A县烟草专卖局根据消费者投诉,并在鲁某店中查获尚未售出的假冒卷烟5条,但店主鲁某并不承认该5条卷烟是假冒卷烟,要求对该5条卷烟进行鉴别检测。鉴定检验结论分为哪种情况?


    正确答案:鉴别检验结论一般分为假冒注册商标产品、伪劣产品、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产品、真品四种情况。

  • 第14题:

    2010年6月5日,被告人张某将标值90000余元的“熊猫”牌卷烟100条,软“中华”牌卷烟20条,雇佣李某将卷烟运往某县,在某县一地点进行销售时被该县公安机关查获,查获时张某已销售51800元。同月6日,在被告人张某住处查获“中华”、“熊猫”、“利群”等品牌卷烟800余条,价值人民币285000元。经鉴定,所查获的张某的所有卷烟均为假冒伪劣卷烟,假冒伪劣卷烟标值54000元,同时查实李某在运输前已经知道所运输的物品为假冒卷烟,但李某认为自己所运的卷烟数量并不算很大,不构成犯罪。本案中,张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正确答案:被告人张某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销售假冒伪劣卷烟,销售金额超过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 第15题:

    2010年6月5日,被告人张某将标值90000余元的“熊猫”牌卷烟100条,软“中华”牌卷烟20条,雇佣李某将卷烟运往某县,在某县一地点进行销售时被该县公安机关查获,查获时张某已销售51800元。同月6日,在被告人张某住处查获“中华”、“熊猫”、“利群”等品牌卷烟800余条,价值人民币285000元。经鉴定,所查获的张某的所有卷烟均为假冒伪劣卷烟,假冒伪劣卷烟标值54000元,同时查实李某在运输前已经知道所运输的物品为假冒卷烟,但李某认为自己所运的卷烟数量并不算很大,不构成犯罪。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销售金额如何计算?货值金额如何计算?


    正确答案: 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
    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货值金额的计算方法是:查获的未销售的伪劣卷烟、雪茄烟,能够查清销售价格的,按照实际销售价格计算。无法查清实际销售价格,有品牌的,按照该品牌卷烟、雪茄烟的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零售价格计算;无品牌的,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卷烟平均零售价格计算。

  • 第16题:

    2010年6月7日,A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该县**路卷烟零售户李某(持有该县烟草专卖局核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店中检查时,查获其涉嫌违法经营的卷烟215条。经查明,该批卷烟中有100条为当事人李某从该县卷烟零售户王某、张某处购进的真品国产卷烟,进货额10000元;该批卷烟的其余115条卷烟为经过相关检测部门鉴定,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2010年6月9日,A县烟草专卖局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卷烟对当事人李某作出行政处罚。结合本案谈谈行政处罚案件移送的主要类型?


    正确答案:根据行政处罚案件移送的对象不同,可分为内部移送和外部移送,本案属于外部移送;根据案件违法行为还可以分为部分移送和全案移送,本案属于部分移送。

  • 第17题:

    2008年3月的一天,A市烟草专卖局查获某零售户王某涉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卷烟29条,案值4000余元,和销售假冒卷烟31条,案值5000余元。A市烟草专卖局将王某销售假冒卷烟违法行为移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A市烟草专卖局将王某销售假冒卷烟违法行为属于移送的哪种,并说明。


    正确答案:部分移送。部分移送是指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查获的案件不仅有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行为,还有违反其他行政法规的违法行为,将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违法行为移送有管辖权的其他行政执法机关。

  • 第18题:

    王某是A县卷烟零售户,持有A县烟草专卖局核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2010年4月5日,A县烟草专卖局根据消费者投诉,并在鲁某店中查获尚未售出的假冒卷烟5条,但店主鲁某并不承认该5条卷烟是假冒卷烟,要求对该5条卷烟进行鉴别检测。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需要鉴定的内容主要有?该案件中店主鲁某要求对卷烟进行鉴别检测属于哪种鉴定?


    正确答案: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需要鉴定的内容有物证鉴定、书证鉴定以及会计鉴定等。该案件中店主鲁某要求对卷烟进行鉴别检测属于物证鉴定。

  • 第19题:

    某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市场检查时,在卷烟零售户王某的经营场所内查获无标识卷烟30条。执法人员制作了勘验笔录,并对该批卷烟进行了拍照和依照法定程序先行登记保存,同时,对王某进行了询问,制作了询问笔录。经鉴定,该批卷烟系假冒注册商标卷烟。对涉案卷烟鉴定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正确答案: 对涉案卷烟鉴定时应注意:
    ①、申请鉴定时必须委托省级烟草质量检测站或其授权委托机构检测;
    ②、必须在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对物品抽样取证,封存后提交检验机构;
    ③、提供的鉴别检验样品应满足鉴别检验的需要。

  • 第20题:

    2010年12月,H县烟草专卖局接举报零售户钱某私下长期销售假冒卷烟后,在钱某商店查获假冒苏烟(软金砂)21条。据查钱某经营的商店无烟草零售专卖许可证,H县烟草专卖局将此案移交H县工商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根据钱某交代,假冒卷烟系某物流公司员工A提供。根据这条线索在该物流公司的仓库中发现假冒苏烟(软金砂)232条及大量交易账册。根据交易账册,H县烟草专卖局查实贾某购进假冒卷烟10条,案值700余元,且尚未销售,贾某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遂对贾某按照一般行政处罚程序进行了行政处罚。H县烟草专卖局对A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A涉嫌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已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第21题:

    2010年12月,H县烟草专卖局接举报零售户钱某私下长期销售假冒卷烟后,在钱某商店查获假冒苏烟(软金砂)21条。据查钱某经营的商店无烟草零售专卖许可证,H县烟草专卖局将此案移交H县工商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根据钱某交代,假冒卷烟系某物流公司员工A提供。根据这条线索在该物流公司的仓库中发现假冒苏烟(软金砂)232条及大量交易账册。根据交易账册,H县烟草专卖局查实贾某购进假冒卷烟10条,案值700余元,且尚未销售,贾某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遂对贾某按照一般行政处罚程序进行了行政处罚。对钱某案件的处理属于哪种管辖形式?


    正确答案:对钱某案件的处理属于移送管辖。

  • 第22题:

    王某是A县卷烟零售户,持有A县烟草专卖局核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2010年4月5日,A县烟草专卖局根据消费者投诉,并在鲁某店中查获尚未售出的假冒卷烟5条,但店主鲁某并不承认该5条卷烟是假冒卷烟,要求对该5条卷烟进行鉴别检测。在卷烟鉴别工作中,其鉴定的主体在《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是怎样规定的?


    正确答案:关于鉴定主体,《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假冒商标烟草制品的鉴别检测工作,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烟草质量检测站进行。”因此案件查处过程中申请鉴定时必须委托各省级烟草质量检测站或其授权委托机构检测。

  • 第23题:

    问答题
    2010年6月5日,被告人张某将标值90000余元的“熊猫”牌卷烟100条,软“中华”牌卷烟20条,雇佣李某将卷烟运往某县,在某县一地点进行销售时被该县公安机关查获,查获时张某已销售51800元。同月6日,在被告人张某住处查获“中华”、“熊猫”、“利群”等品牌卷烟800余条,价值人民币285000元。经鉴定,所查获的张某的所有卷烟均为假冒伪劣卷烟,假冒伪劣卷烟标值54000元,同时查实李某在运输前已经知道所运输的物品为假冒卷烟,但李某认为自己所运的卷烟数量并不算很大,不构成犯罪。本案中,有人认为李某虽不知道其行为涉嫌违法,但客观上造成了对市场秩序的危害,应指控李某犯非法经营罪,你认为该说法是否准确(李某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理由是什么?应如何定罪?),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该说法不准确。在该案中李某虽然没有直接销售假冒伪劣卷烟,但为张某运输假冒伪劣卷烟提供了运输,这一运输行为是张某实现销售行为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起到了辅助作用,系从犯。在刑法中,只要行为人明知实行犯实施犯罪仍帮助其实施的,就构成共同犯罪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李某构成犯罪。但李某应对照实行犯定罪,即犯销售伪劣产品罪,说李某犯非法经营罪是不准确的。至于李某不知道该行为违法并不能免除其责任,在刑法上这属于违法性认识错误,即行为人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符合客观构成要件的事实,但却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被法律所禁止(通俗的说就是,一个人的刑法没有学好,其犯罪行为并不能免责)。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