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于2009年1月成立,专门从事药品生产。张某为其发起人之一,持有甲公司股票1000000股,系公司第10名大股东。王某担任总经理,未持有甲公司股票。2013年11月,甲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015年5月,甲公司股东刘某在查阅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时发现: (1)2014年9月,王某买人甲公司股票20000股;2014年12月,王某将其中的5000股卖出。 (2)2014年10月,张某转让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200000股。 2015年6月,刘某向甲公司董事会提出:王某无权取得其所转让股票的收益;张某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不合法。董事会未予理睬。 2015年8月,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查:该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未作特别规定;王某12月转让股票取得收益3万元归其个人所有;张某因急需资金不得已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200000股。张某转让股票的行为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甲公司于2006年3月1日给乙公司发电报称:“现有玉米50吨,每吨1000元,如贵方需要,望于接到电报之日起1周内回复为盼。”3月1日乙公司接到电报,3月3日给甲公司复电称:“接受贵方条件,但望以每吨800元成交。” 回答下列问题: 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为什么?
第4题:
甲公司于8月2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卖给乙公司一台机器设备,甲公司要求乙公司10天内答复。甲公司的要约于8月5日到达乙公司。8月3日,甲公司又给乙公司去信,称该机器设备现本*公司需要使用,不能出售,请乙公司原谅。第二封信于8月6日到达。乙公司8月7日回信表示接受甲公司的要约条件,该回信8月10日到达,甲公司拒绝交货。请根据已知条件,选择下列正确的选项()
第5题:
某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决定将甲、乙两个国有独资公司撤销,合并成立甲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的甲股份有限公司仍使用原甲公司的字号,该合并事项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现欲办理商业登记。甲股份有限公司的商业登记属于下列哪一类型的登记?()
第6题:
某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决定将甲、乙两个国有独资公司撤销,合并成立甲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的甲股份有限公司仍然使用原甲公司的字号,该合并事项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则甲乙两公司属于()。
第7题:
合同关系未成立
合同关系成立
合同关系成立且生效
合同关系成立但未生效
第8题:
第9题:
由甲偿还
甲、乙分摊
由丙偿还
丁自己负责
第10题:
成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合伙型联合经营单位
协议型联营,双方不另外成立经营单位
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11题:
新设合并
吸收合并
新设分立
派生分立
第12题:
甲、乙、丙出资设立一家公司专门从事非法集资犯罪活动
甲、乙、丙出资设立的公司成立后以非法集资为主要经营活动
甲、乙、丙出资合法成立了公司,后来以单位名义非法集资,所获收入归单位
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以公司名义非法集资,所获收入由他们二人平分
第13题:
第14题:
甲、乙原是两个体旅行社于2001年11月合并成立股份有限公司丙。甲在合并前向丁银行贷款35万元没还,但也没有告诉乙。请问,这笔贷款应该()
第15题:
甲公司于5月10日致函乙公司,愿意以单价1500元每部购买乙公司生产的型号为7411的手机1000部,乙公司也于同日致函甲公司,欲以每部1500元的价格向甲公司出售型号为7411的手机1000部。双方收信后,均未给对方回复。1个月后,乙公司向甲公司发货,甲公司拒绝收货、付款。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关系应如何认定?()
第16题:
甲公司为一家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有关甲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的是()。
第17题:
某公司甲欲与某公司乙联合经营,以发挥各自优势创造更好的效益。根据法律规定,甲与乙可采用()的方式联营。
第18题:
某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决定将甲、乙两个国有独资公司撤销,合并成立甲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的甲股份有限公司仍然使用原甲公司的字号,该合并事项已经有关部门批准。该事例中发生的现象是()。
第19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20日成立,股本总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其中6000万元系向社会公开募集
2010年3月28日,为进行技术改造,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增发股份2000万元
2012年3月10日,甲股份有限公司决议与乙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成立丙股份有限公司,并于4月1日通知各自债权人
2012年3月10日,甲股份有限公司决议与乙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自2012年4月6日开始,在报纸上连续刊登合并公告3次
第20题:
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因为要约已被撤销
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因为要约没有被撤销
甲、乙之间的合同于8月10日承诺到达时成立
甲、乙之间的合同于8月7日承诺发生时成立
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因此乙只能追究甲的缔约过失责任,不能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21题:
第22题:
第23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