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市河东区天同公司与该市河西区兴旺公司在该市河北区签订了50台电脑的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兴旺公司于2012年1月31日之前交货,天同公司于同年3月15日之前付清货款。合同的履行地为天同公司在该市河南区的仓库。 合同签订后,兴旺公司按期向天同公司交付了50台电脑,但天同公司仅在同年3月向兴旺公司支付了39台电脑款,其余11台电脑天同公司认为有质量问题一直未付款。为此,2012年5月兴旺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天同公司支付余款及其利息,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指定了举证期限。天同公司以电脑质量有问题为由,准备提起反诉。 下列关于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兴旺公司与天同公司的上诉案件的方式中,正确的有()。
第1题:
甲地的泰星公司与乙地的金鑫公司在丙地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为丁地。履行期限届满后,金鑫公司在丁地交付了部分货物,而后在戊地交付了其余货物。由于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泰星公司欲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金鑫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泰星公司除可向乙地人民法院起诉外,还可以向( )提起诉讼。
A.甲地人民法院
B.丙地人民法院
C.丁地人民法院
D.戊地人民法院
第2题:
2003年8月,设立于同一行政区域内的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了40台电脑,协议约定乙公司于2004年1月31日之前交货,甲公司于2004年3月15日之前付清货款。乙公司按期向甲公司交付了40台电脑,但甲公司只在2004年3月向乙公司交付了29台电脑款,其余11台电脑款一直未交付。2005年1月,乙公司起诉,要求甲公司支付余款及其利息,法院受理了此案。甲公司认为乙公司的电脑质量不合格,准备提起反诉。关于提起反诉的解答,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的反诉在主体、管辖和牵连关系上都是符合反诉条件的
B.该反诉应该在答辩期届满之前提出
C.反诉所需要交纳的受理费较通常的起诉减半收取
D.该反诉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应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滨江市河东区天同公司与该市河西区兴旺公司在该市河北区签订了50台电脑的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兴旺公司于2012年1月31日之前交货,天同公司于同年3月15日之前付清货款。合同的履行地为天同公司在该市河南区的仓库。 合同签订后,兴旺公司按期向天同公司交付了50台电脑,但天同公司仅在同年3月向兴旺公司支付了39台电脑款,其余11台电脑天同公司认为有质量问题一直未付款。为此,2012年5月兴旺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天同公司支付余款及其利息,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指定了举证期限。天同公司以电脑质量有问题为由,准备提起反诉。 对兴旺公司提起的诉讼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有()。
第8题:
滨江市河东区天同公司与该市河西区兴旺公司在该市河北区签订了50台电脑的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兴旺公司于2012年1月31日之前交货,天同公司于同年3月15日之前付清货款。合同的履行地为天同公司在该市河南区的仓库。 合同签订后,兴旺公司按期向天同公司交付了50台电脑,但天同公司仅在同年3月向兴旺公司支付了39台电脑款,其余11台电脑天同公司认为有质量问题一直未付款。为此,2012年5月兴旺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天同公司支付余款及其利息,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指定了举证期限。天同公司以电脑质量有问题为由,准备提起反诉。 天同公司在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人民法院依其申请予以延长后,天同公司仍然逾期提供证据。下列关于人民法院对于该逾期提供证据的处理方式,正确的有()。
第9题:
T公司与F公司有长期的业务关系,T公司的业务活动一直由甲同F公司联系。后来T公司告知F公司,该公司的业务活动由乙取代甲同F公司联系,但是T公司因其他原因并未实际授权乙同F公司联系,而此时乙以T公司名义同F公司签订的合同,应由乙本人负责。
第10题:
甲公司的反诉在主体、管辖和牵连关系上都是符合反诉条件的
该反诉应该在答辩期届满之前提出
反诉应当作为另案审理
该反诉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应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第11题:
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天同公司说明理由
天同公司拒不说明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不采纳该证据
天同公司说明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可以不采纳该证据
人民法院应当不予采纳该证据
第12题:
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天同公司说明理由
天同公司拒不说明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不采纳该证据
天同公司说明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可以不采纳该证据
人民法院应当不予采纳该证据
第13题:
天麟公司与海鑫公司订立合同,买卖一批机床。合同约定,天麟公司应于2010年5月15日交付101型机床5台,海鑫公司应于同年6月7日支付货款302万元。但是到了4月底,天麟公司发现海鑫公司财产状况恶化,有许多的货款都已经无法支付,到6月以后肯定也无法支付货款给自己,遂提出中止合同,但海鑫公司未允。基于上述因素,天麟公司于5月15日未按约定交货。依据合同法原理,有关该案的表述错误的有( )。
A.天麟公司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
B.天麟公司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海鑫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
C.天麟公司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海鑫公司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D.天麟公司有权中止履行,且在合理期限内,对方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提供适当担保的,天麟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E.天麟公司应按合同约定交货,如海鑫公司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滨江市河东区天同公司与该市河西区兴旺公司在该市河北区签订了50台电脑的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兴旺公司于2012年1月31日之前交货,天同公司于同年3月15日之前付清货款。合同的履行地为天同公司在该市河南区的仓库。 合同签订后,兴旺公司按期向天同公司交付了50台电脑,但天同公司仅在同年3月向兴旺公司支付了39台电脑款,其余11台电脑天同公司认为有质量问题一直未付款。为此,2012年5月兴旺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天同公司支付余款及其利息,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指定了举证期限。天同公司以电脑质量有问题为由,准备提起反诉。 如果天同公司提起反诉,要求兴旺公司退货并赔偿损失,则下列关于提起反诉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第19题:
滨江市河东区天同公司与该市河西区兴旺公司在该市河北区签订了50台电脑的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兴旺公司于2012年1月31日之前交货,天同公司于同年3月15日之前付清货款。合同的履行地为天同公司在该市河南区的仓库。 合同签订后,兴旺公司按期向天同公司交付了50台电脑,但天同公司仅在同年3月向兴旺公司支付了39台电脑款,其余11台电脑天同公司认为有质量问题一直未付款。为此,2012年5月兴旺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天同公司支付余款及其利息,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指定了举证期限。天同公司以电脑质量有问题为由,准备提起反诉。 第一审判决后,兴旺公司与天同公司均不服,分别提起上诉。关于第二审程序当事人诉讼地位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第20题:
2009年8月,北京市海淀区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了50台笔记本电脑。乙公司按期向甲公司交付了50台电脑,但甲公司只在2010年3月向乙公司交付了29台电脑款。其余21台电脑款一直未交付。2011年9月,乙公司起诉,要求甲公司支付余款及其利息,法院受理了此案。甲公司认为乙公司的电脑质量不合格,准备提起反诉。下列说法中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第21题:
按第一审中的地位确定,兴旺公司是上诉人,天同公司是被上诉人
先提起上诉的为上诉人,后提起上诉的为被上诉人
天同公司与兴旺公司均是上诉人
由第二审人民法院酌情确定
第22题:
天同公司的反诉与本诉存在着法律上的牵连关系
该反诉应当向审理本诉的法院提出
该反诉与本诉必须适用同一种诉讼程序
该反诉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第23题:
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可以采用独任制审理
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书面审理
人民法院在例外情况下可以不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