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欲解除与职工杨某之间的劳动合同,有法律依据的解约理由或做法有()A、杨某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现工作B、杨某违反公司关于夫妻不得在同一部门任职的规定C、公司因严重亏损而决定裁员,依据法律程序解除与杨某的劳动合同D、杨某患病住院期间,公司给杨某送去3个月工资并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

题目

某公司欲解除与职工杨某之间的劳动合同,有法律依据的解约理由或做法有()

  • A、杨某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现工作
  • B、杨某违反公司关于夫妻不得在同一部门任职的规定
  • C、公司因严重亏损而决定裁员,依据法律程序解除与杨某的劳动合同
  • D、杨某患病住院期间,公司给杨某送去3个月工资并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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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杨某去一家企业应聘,称自己原是杂志社高级翻译,精通英、日两门外语。该企业正急需杨某这样的人才,准备以高薪委以重任,并签订了劳动合同。然而杨某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错误,给该企业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经了解杨某从未当过翻译,英语水平差,日语更是一窍不通。该企业决定与杨某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应如何认定此案?( )

    A.杨某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该企业无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B.杨某给该企业造成较大损失,该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C.此劳动合同不应解除,应予变更

    D.该劳动合同应认定为无效


    正确答案:D

    【考点】劳动合同效力认定
    【解析】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在本案中,杨某的行为构成欺诈,该劳动合同应该认定为无效。因此,本题应选D。

  • 第2题:

    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把生产车间从市区迁往市郊,生产车间的工程师王某不愿去市郊上班,并要求调到公司其他部门工作,但因无适合的岗位而被公司拒绝。车间搬迁后,王某坚持不去新车间上班,公司欲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针对王某的行为,公司正确的做法是(  )。


    A.以王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终止与王某的劳动合同

    B.以王某不能胜任工作为由,终止与王某的劳动合同

    C.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但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D.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并无须向王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答案:A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项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王某的行为违反了规章制度且严重失职,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因此该公司可以解除与王某的合同。

  • 第3题:

    下列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哪些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A.某私营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
    B.某国家机关与工勤人员之间的劳动合同
    C.某公司董事长与公司之時的聘用合同
    D.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


    答案:A,B,C
    解析:
    。《劳动法》第2条。

  • 第4题:

    韩某与施工企业订立了1年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韩某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企业给其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该施工企业决定解除劳动合同,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不能解除韩某的劳动合同
    B.提前1周通知韩某解除劳动合同
    C.与韩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解除其劳动合同
    D.额外支付韩某1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答案:D
    解析:
    2019新版教材P133页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第5题:

    刘某被某玻璃制造厂招用,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一个月。半月后,厂方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刘某不服,要求单位提出解除其劳动合同的理由。厂方认为,刘某还在试用期内,单位有权随时解除其劳动合同。请分析该玻璃制造厂的做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这种做法不正确。
    2)理由:《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厂没有提出刘某有任何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因此,即使刘某还在试用期内,单位也无权随时解除期劳动合同。

  • 第6题:

    某公司以“末位淘汰制”作为本公司规章制度,要求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某公司这种做法有没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正确答案:没有。根据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有法定三种情形:劳动者过错、非劳动者过错、经济性裁员;也可以由双方在符合法律规定范围内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以末位淘汰制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只以自己利益为重,违反劳动法规定。

  • 第7题:

    下列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哪些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 A、某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
    • B、某国家机关与工勤人员之间的劳动合同
    • C、某公司董事长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
    • D、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

    正确答案:A,B

  • 第8题:

    下列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哪些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

    • A、某私营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
    • B、某国家机关与工勤人员之间的劳动合同
    • C、某公司董事长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
    • D、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

    正确答案:A,B

  • 第9题:

    问答题
    某公司以“末位淘汰制”作为本公司规章制度,要求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某公司这种做法有没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正确答案: 没有。根据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有法定三种情形:劳动者过错、非劳动者过错、经济性裁员;也可以由双方在符合法律规定范围内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以末位淘汰制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只以自己利益为重,违反劳动法规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某公司欲解除与职工李某之间的劳动合同,其所提出的如下解约理由或做法中,哪些是有法律依据的()
    A

    李某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现工作

    B

    李某不满25周岁而结婚,违反了公司关于男职工满25岁才能结婚的规定

    C

    公司因严重亏损而决定裁员,因此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D

    李某非因公出车祸受伤住院,公司向李某送去3个月工资并通知其解除合同

    E

    李某患职业病,现被确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杨某和某公司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但是在试用期内,杨某违章操作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本人也受伤住院。则某公司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
    A

    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B

    可以解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解除

    C

    可以解除,在劳动行政部门同意后解除

    D

    可以解除,在事故发生后可随时解除


    正确答案: D
    解析: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第12题:

    问答题
    某企业因生产线调整,撤销了部分工作岗位,并解除了这些岗位上的职工的劳动合同。职工对此不服,提出上诉。请问企业的做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企业的做法是不正确的。
    2)理由:《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生产线调整撤销部分岗位,企业与这些岗位上的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企业应就变更劳动合同问题与职工进行协商,在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把生产车间从市区迁往市郊,生产车间的工程师王某不愿去市郊上班,并要求调到公司其他部门工作,但因无适合的岗位而被公司拒绝。车间搬迁后,王某坚持不去新车间上班,公司欲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针对王某的行为,公司正确的做法是( )。

    A.以王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终止与王某的劳动合同

    B.以王某不能胜任工作为由,终止与王某的劳动合同

    C.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但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D.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并无须向王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正确答案:A
    王某的行为违反了规章制度而且严重失职,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
    影响,因此该公司可以解除与王某的合同。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考查。《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项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第14题:

    李某(17岁)是甲公司招用的职工,双方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李某为发泄对公司的不满,在公司生产的饮料中放入了污物。请判断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

    A.李某与公司之间成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B.甲公司可以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C.李某与甲公司之间成立的劳动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
    D.在试用期内,公司不能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答案:B
    解析:
    李某在试用期内为发泄不满在公司生产的饮料中放入了污物,直接造成对消费者的损害,也违反了公司制度,对公司造成影响,甲公司可以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 第15题:

    某公司欲解除与职工李某之间的劳动合同, 其所提出的如下解约理由或做法中,哪些是有法律依 据的?
    A.李某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现职工作
    B.李某不满25周岁而结婚,违反了公司关于男 职工满25周岁才能结婚的规定
    C.公司因严重亏损而决定裁员,因此解除与李 某的劳动合同
    D.李某非因公出车祸受伤住院,公司向李某送 去3个月工资并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


    答案:A,C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40、41条第(2)项,《劳动 法》第26、27条第(2)项。根据《婚姻法》,公司无权规定 男职工满M周岁才能结婚,此项规定本身是违法的,公司 无权据此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B项错误。根据《劳动 合同法》第42条和《劳动法》第M条规定,非因工负伤,在 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选 项D中,李某非因工负伤住院,且仍在医疗期内,公司此时 无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D项错误。

  • 第16题:

    女职工张某是某公司的一名会计人员,其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已到期。公司因结构调整未与张某续签劳动合同,且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已发给张某。通知发出一周后,张某向公司提供了医院出具的怀孕证明。请问用人单位的做法对吗?并说明其理由。


    正确答案: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4条的规定,除《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本案中,张某处于孕期,并没有《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因此,用人单位不能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张某哺乳期结束。

  • 第17题:

    某企业因生产线调整,撤销了部分工作岗位,并解除了这些岗位上的职工的劳动合同。职工对此不服,提出上诉。请问企业的做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企业的做法是不正确的。
    2)理由:《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生产线调整撤销部分岗位,企业与这些岗位上的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企业应就变更劳动合同问题与职工进行协商,在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 第18题:

    李某(17岁)是甲公司招用的职工,双方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李某为发泄对公司的不满,在公司生产的饮料中放入了污物。请判断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李某与公司之间成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 B、甲公司可以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 C、李某与甲公司之间成立的劳动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
    • D、在试用期内,公司不能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袁某与某公司订立了1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公司可以解除合同。袁某任职期间,其负责完成的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给公司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袁某与公司之间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 B、公司可以解除与袁某订立的劳动合同
    • C、公司可以解除与袁某订立的劳动合同,但应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 D、袁某与公司之间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问答题
    女职工张某是某公司的一名会计人员,其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已到期。公司因结构调整未与张某续签劳动合同,且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已发给张某。通知发出一周后,张某向公司提供了医院出具的怀孕证明。请问用人单位的做法对吗?并说明其理由。

    正确答案: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4条的规定,除《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本案中,张某处于孕期,并没有《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因此,用人单位不能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张某哺乳期结束。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刘某被某玻璃制造厂招用,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一个月。半月后,厂方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刘某不服,要求单位提出解除其劳动合同的理由。厂方认为,刘某还在试用期内,单位有权随时解除其劳动合同。请分析该玻璃制造厂的做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这种做法不正确。
    2)理由:《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厂没有提出刘某有任何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因此,即使刘某还在试用期内,单位也无权随时解除期劳动合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韩某与施工企业订立了1年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韩某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企业给其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该施工企业决定解除劳动合同,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A

    不能解除韩某的劳动合同

    B

    提前1周通知韩某解除劳动合同

    C

    与韩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解除其劳动合同

    D

    额外支付韩某1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某公司欲解除与职工杨某之间的劳动合同,有法律依据的解约理由或做法有()
    A

    杨某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现工作

    B

    杨某违反公司关于夫妻不得在同一部门任职的规定

    C

    公司因严重亏损而决定裁员,依据法律程序解除与杨某的劳动合同

    D

    杨某患病住院期间,公司给杨某送去3个月工资并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