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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证券公司为多个客户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应当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并担任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管理人,与客户签订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将客户资产交由本公司的资产托管部门 进行托管,通过专门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答案:错
    解析:
    证券公司为多个客户办理集合资产管 理业务,应当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并担任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与客户签订集合资产管理 合同,将客户资产交由具有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法 人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 的其他机构进行托管,通过专门账户为客户提供 资产管理服务。

  • 第2题:

    证券公司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可以设立()和()。

    A: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B: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C:定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D:不定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答案:A,B
    解析:
    证券公司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可以设立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第3题: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客户,是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作为资金融出方参与股票质押回购交易?


    正确答案:可以。证监会机构监管部于2013年8月20日发布了作出《关于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和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范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对该问题回复如下,根据《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监会公告[2013]28号)、沪深证券交易所与中登公司联合发布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客户,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作为资金融出方参与股票质押回购交易。

  • 第4题:

    证券公司是否可以发行按不同期限分类、滚动募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正确答案:可以。中证资本*市场发展监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10月25日发布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备案管理工作指引6号》规定,证券公司按照期限、风险收益特征的不同,可以通过分级或者分层的方式,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划分为不同类别,同类份额滚动或不定期募集。目前,现行法律法规对此类产品无明确禁止条款,证券公司类似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已获准发行。鉴于此,证券公司开展此类业务,不违反现有法律法规,但应满足以下条件:
    (1)产品存续期间的任何时点,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200人;
    (2)加强流动性管理,有效应对潜在流动性风险,确保资金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3)强化信息披露,充分揭示特有投资风险;
    (4)完善估值程序,公平对待不同时点参与的投资者。

  • 第5题:

    证券公司聘用第三方机构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提供投资策略、研究咨询和投资建议等专业服务的,该第三方机构应符合哪些要求?


    正确答案:根据《关于规范证券公司聘用第三方机构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提供投资决策相关专业服务的通知》(中证协发[2013]104号)第2条规定,证券公司聘用的为其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提供投资建议 、资产配置、投资策略和研究咨询等专业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应当符合证券公司制定的聘用第三方机构的有关管理制度要求,并具有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资产管理、基金管理、期货投资咨询、期货资产管理等资格,或者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等受证监会监督指导的行业协会会员资格。此外,该第三方机构还应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资 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中证协发[2014]33号)第2条规定,即:(1)有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团队成员无证券行业不良诚信记录,至少有5人通过证券、期货或基金从业资格考试,且个人从业经验不少于3年;(2)有健全的业务管理制度、风险控制体系,有规范的运营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 第6题: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否可以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受益权?


    正确答案:可以。证监会机构监管部于2013年8月30日作出《关于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和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范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对该问题回复如下,根据《信托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监会公告[2013]28号)等法律法规,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可以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受益权,但要加强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稳妥开展投资管理活动。

  • 第7题: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否可以投资于基金子公司为单一客户办理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正确答案:不可以。2013年3月14日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的通知》,要求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应符合《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不得以委托定向资产管理或设立单一资金信托等方式变相扩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集合计划委托基金子公司成立为单一客户办理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性质与委托定向资产管理或设立单一资金信托相同,目的仍为变相扩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应当属于《通知》要求禁止的行为。

  • 第8题:

    证券公司聘用第三方机构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在申请集合计划设立备案时,应提交哪些材料?


    正确答案:证券公司聘用第三方机构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在申请集合计划设立备案时,除应当向中证资本*市场发展监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范》和《证券公司私募产品备案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备案材料:
    (1)第三方机构具有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资产管理、基金管理、期货投资咨询、期货资产管理等资格,或者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等受证监会监督指导的行业协会会员资格的证明材料(首次备案报送);
    (2)证券公司与第三方机构签订的为集合计划提供投资决策相关专业服务的协议;
    (3)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负责人、风险管理业务负责人及合规总监的审查意见;
    (4)证券公司与第三方机构合作中建立的防范利益冲突机制情况说明;
    (5)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 第9题: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否可以引入第三方担保机构?


    正确答案:可以。中证资本*市场发展监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10月25日发布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备案管理工作指引4号》规定,鉴于目前国内基金公司同类产品中,引入第三方担保机构的外部增信模式已较为普遍,因此证券公司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引入第三方担保机构,不违反现行规定。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证券公司应在产品合同中对第三方担保机构的资质、公司实力、担保内容、责任承担方式 等信息进行重点披露。证券公司不得违规向投资者做出保证本金和预期收益的承诺。

  • 第10题:

    证券公司聘用第三方机构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提供投资决策相关专业服务时,对防范利益冲突有哪些要求?


    正确答案:根据《关于规范证券公司聘用第三方机构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提供投资决策相关专业服务的通知》(中证协发[2013]104号),证券公司应当建立防范利益冲突机制,有效防范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与第三方机构及其管理的其他产品之间发生利益输送、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证券公司不得聘用第三方机构代为实施投资决策和委托交易,应当承担聘用第三方机构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提供投资决策相关专业服务的最终管理责任。

  • 第11题: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由委托人提供相应的投资决策是否可行?


    正确答案:不建议此种模式。《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中证协发【2014】33号)强调证券公司应该切实履行集合管理人的职责,不得通过集合资产计划开展通道业务。通道业务一般模式是资金、项目在外,管理人对项目没有控制能力,不承担相应的责任。集合计划中管理人应自主做出投资决策、执行投资决策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即使证券公司聘用第三方机构提供投资决策相关专业服务时,也不得聘用第三方机构代为实施投资决策和委托交易,如集合计划中由委托人提供相应的投资决策有恶意规避监管的嫌疑。
    同时,《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第54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完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对交易执行环节的控制,保证资产管理业务的不同客户在投资研究、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如证券公司集合计划的投资决策由部分委托人提供,还涉嫌违反公平对待客户的要求。

  • 第12题:

    单选题
    证券公司从事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应当为特定客户提供服务,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并担任()。
    A

    资金募集人

    B

    计划管理人

    C

    计划策划人

    D

    资金运作人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在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推广期间,证券公司可以( )。
    ①委托证券公司客户资金存管的指定商业银行代理推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②通过广播推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③通过报刊推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④自行推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A:①④
    B:②③④
    C:①②③④
    D:②③

    答案:A
    解析:
    ①、④两项,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证券公司可以自行推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也可以委托其他证券公司、商业银行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代为推广。②、③两项,证券公司及代理推广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使客户详尽了解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特性、风险等情况及客户的权利、义务,但不得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及其他公共媒体推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第14题:

    证券公司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可以设立( )。
    Ⅰ.定向资产管理计划Ⅱ.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Ⅲ.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Ⅳ.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A.Ⅱ、Ⅳ
    B.Ⅰ、Ⅱ、Ⅲ、Ⅳ
    C.Ⅰ、Ⅲ
    D.Ⅰ、Ⅲ、Ⅳ

    答案:A
    解析:
    证券公司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可以设立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第15题: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否可以投资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现货?


    正确答案:不可以。2013年11月14日证监会机构监管部作出《关于对东海证券<关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现货业务的请示>的答复意见》,根据该答复意见,机构监管部暂不支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黄金现货业务。因此,在新的监管意见未出台前,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暂不能投资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黄金现货业务。

  • 第16题:

    证券公司聘用第三方机构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提供投资决策相关专业服务时,对风险管理和信息披露有哪些要求?


    正确答案:根据《关于规范证券公司聘用第三方机构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提供投资决策相关专业服务的通知》(中证协发[2013]104号)规定,证券公司与第三方机构签订投资决策相关专业服务协议,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费用或业绩报酬的收取和分配方式等,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负责人、风险管理业务负责人及合规总监应对第三方机构的资质条件、信用状况、投资管理能力、风险管理水平等出具审查意见。在集合计划管理合同中,证券公司应充分披露第三方机构的基本情况,集合计划的管理方式,并对管理人与第三方机构的责任进行约定;在集合计划管理合同、风险揭示书、产品推介材料中,证券公司应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和说明聘用第三方机构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所面临的特定风险等。

  • 第17题:

    证券公司是否可以设立多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同一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正确答案:可以。根据中证资本*市场发展监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10月25日发布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备案管理工作指引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属于银监会备案的金融产品。证券公司设立多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无其他投资者参与的同一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符合《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第14条关于投资范围的规定。鉴于该类产品投资风险过于集中,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证券公司应对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所投资产品进行全面、详实的尽职调查,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说明书和风险揭示书中明确最终投向,揭示特有投资风险,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 第18题: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否可以参与证券回购?


    正确答案:可以,根据《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第35条的规定,证券公司集合计划可以参与证券回购,但应严格控制风险,单只集合计划参与证券回购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40%,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 第19题:

    证券公司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否可以投资其管理的其他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正确答案:不可以。证监会机构监管部于2013年8月30日作出《关于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和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范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对定向资管计划投资公司集合计划作出回复,鉴于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客户投资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涉嫌混合操作、重复收取管理费用、变相扩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规模,不利于资产隔离和防范利益冲突,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客户不宜投资公司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鉴于集合计划投向公司管理的其他集合计划仍然存在以上所列举的“涉嫌混同操作、重复收取管理费用、变相扩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规模”等问题,因此,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不宜投资公司管理的其他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第20题: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客户是否可以投资公司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正确答案:不可以。根据证监会机构监管部出具的《关于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和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范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鉴于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客户投资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涉嫌混合操作、重复收取管理费用、变相扩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规模,不利于资产隔离和防范利益冲突,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客户不宜投资公司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第21题: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否可以由证券公司以外的其他机构代为推广?


    正确答案:《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办法》第26条规定,证券公司可以自行推广集合管理计划,也可以委托其他证券公司、商业银行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代为推广。因此,证券公司可以委托其他机构代为推广,但应签订推广代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 第22题: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能否作为定向资管计划委托人?


    正确答案:2013年3月14日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的通知》,要求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应符合《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未经许可不得投资票据等规定范围以外的投资品种;不得以委托定向资产管理或设立单一资金信托等方式变相扩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因此,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不能作为定向资管计划委托人。

  • 第23题:

    证券公司从事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应当为特定客户提供服务,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并担任()。

    • A、资金募集人
    • B、计划管理人
    • C、计划策划人
    • D、资金运作人

    正确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