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厂与幸福村签订一份化肥购销合同,由于化肥厂工作人员的疏忽,向幸福村提供了不能给果园使用的化肥,致使幸福村遭受了约8万元的经济损失,为解决损失赔偿问题,幸福村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后,幸福村提供证据证明仲裁员在仲裁该案件时枉法裁决,申请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该仲裁裁决,此时,当事人可以采取下列哪些做法?()A、根据原仲裁条款重新申请仲裁B、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C、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后申请仲裁D、或者根据原仲裁协议向约定的原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重

题目

化肥厂与幸福村签订一份化肥购销合同,由于化肥厂工作人员的疏忽,向幸福村提供了不能给果园使用的化肥,致使幸福村遭受了约8万元的经济损失,为解决损失赔偿问题,幸福村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后,幸福村提供证据证明仲裁员在仲裁该案件时枉法裁决,申请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该仲裁裁决,此时,当事人可以采取下列哪些做法?()

  • A、根据原仲裁条款重新申请仲裁
  • B、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 C、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后申请仲裁
  • D、或者根据原仲裁协议向约定的原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后申请仲裁

相似考题

1.2000年4月13日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授权业务员刘某与某市化肥厂签订一份买卖编织袋的合同。该合同既无确切的数量又无货款总金额,只是约定了货物的单价、发货时间和地点,合同约定,待化肥厂电传通知后方可生产发货。此后,化肥厂一直未去电通知。同年6月18日,业务员刘某又以化肥厂代理人身份,持化肥厂盖章合同与某县麻塑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20万条编织袋的合同。麻塑公司依据合同向刘某提供了20万条编织袋,并提供了随车货运税单及贷款发票。8月23日刘某将货物运抵化肥厂,化肥厂将20万条编织袋验收入库。第二天,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经理王某得知刘某已向化肥厂交货后,赶到化肥厂,称该货系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所交并索要货款,化肥厂便于当日 (24日)开出8万元汇票交王某带回。9月”日化肥厂又汇入8万元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账户。化肥厂以刘某提供的盖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公章的假发票作了帐。麻塑公司交货后,持正式发票向化肥厂追要货款,遭化肥厂拒绝,化肥厂称本厂已向货主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付款。后麻塑公司又多次向化肥厂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追索货款未成,便以化肥厂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与化肥厂签订的合同是( )。A.附生效条件的合同B.附生效期限的合同C.附解除条件的合同D.附终止期限的合同

更多“化肥厂与幸福村签订一份化肥购销合同,由于化肥厂工作人员的疏忽,向”相关问题
  • 第1题:

    1992年初A省化肥厂考察了由Z省设计院主任工程师黄某主持设计的一套回收装置,决定请黄为本厂也设计一套回收装置。黄提出要技术服务费15000元,并且个人多得,单位少得。化肥厂表示同意,但提出须以单位正规手续领取现金。黄即找到在H市设计室任主任的邢某,称自己承揽了此项设计工作,为收取现金方便,请邢帮忙以设计室的名义签订协议和出具领款收条,设计室可从中取得部分报酬。邢同意,并以H市设计室的名义与化肥厂签订技术服务协议一份,又提供了盖好设计室公章的现金收条5张共10000元。此后,黄即向省设计院领导汇报了化肥厂要求设计单体回收装置一事,但谎称只须将原有图纸复印即可,无须更多工作,对方只肯付报酬1000元。经领导同意后,黄即以省设计院的名义填写一份合同书,并由本单位盖了公章。黄又自带上述技术服务协议与本单位合同去化肥厂洽谈,化肥厂同意并盖章。此后,黄利用业余时间重新设计图纸15张。化肥厂根据这些图纸建成单体回收装置。化肥厂依约用支票汇入H市设计室14000元,Z省设计院1000元,黄以H市设计室的收条领取现金10000元。领到现金后,经化肥厂领导同意,黄以奖金名义将1200元分给化肥厂参加建造单体回收装置的人员。检察机关根据上述事实,以被告人黄某构成贪污罪为由向法院起诉。黄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参考答案:

    黄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职务型犯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或者虽然不是直接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但利用了本人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本题中黄某只是利用了工作的便利条件,以单位名义为他人设计图纸,并收取报酬,是一种合法的劳务关系,如果在黄某设计图纸过程中,非法泄露了商业秘密或者构成其他侵权著作权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以犯罪论,如果只是一般侵权,则应认为属于民事纠纷。


  • 第2题:

    早晨8点多钟,有两辆汽车先后离开化肥厂,向幸福村开去。两辆汽车的速度都是每小时60千米。8点32分的时候,第一辆汽车离开化肥厂的距离是第二辆汽车的三 倍,到了8点39分的时候,第一辆汽车离开化肥厂的距离是第二辆汽车的二倍,那 么,第一辆汽车是8点几分离开化肥厂的?( ) A.10 B.11 C.12 D.13


    正确答案:B
    39-32=7,这7分钟每辆车行驶的距离都恰好等于第二辆车在8点32分行过的距离的1(1=3-2)倍,因此第一辆车在8点32分已行7×3=21分,它是8点11分离开化肥厂的(32-21=11)。故选B。

  • 第3题:

    根据上文,回答第 75~77 题。

    2005年4月20日强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授权业务员黎某与某市A化肥厂签订一份买卖编织袋的合同。该合同既无确切的数量又无货款总金额,只是约定了货物的单价、发货时间和地点,合同约定,待化肥厂电传通知后强生公司方可生产发货。此后,A化肥厂一直未来电通知。同年7月10日,业务员黎某又以A化肥厂代理人身份,持化肥厂盖章合同与某县麻塑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20万条编织袋的合同。麻塑公司依据合同向黎某提供了20万条编织袋,并提供了随车货运税单及货款发票。9月28日黎某将货物运抵A化肥厂,A化肥厂将20万条编织袋验收入库。第二天,强生公司经理张某得知黎某已向A交货后,赶到化肥厂,称该货系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所交并索要货款,化肥厂便于当日(29日)开出了8万元汇票交张某带回。10月9日化肥厂又汇入8万元进强生公司账户。化肥厂以黎某提供的盖有强生公司公章的假发票作了账。麻塑公司交货后,持正式发票向化肥厂追要货款,遭化肥厂拒绝,化肥厂称已向货主强生公司付款。后麻塑公司又多次向化肥厂和强生公司追索货款未成,便以化肥厂和强生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第 75 题 强生公司与化肥厂签订的合同是( )

    A.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B.附生效期限的合同

    C.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D.附终止期限的合同


    正确答案:A
    结合本题,强生公司与化肥厂签订的合同,以化肥厂的通知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  

  • 第4题:

    早晨8点多钟,有两辆汽车先后离开化肥厂,向幸福村开去,两辆汽车的速度都是每小时60千米。8 点32分的时候,第一辆汽车离开化肥厂的距离是第二辆汽车的3倍。到了8点39分的时候,第一辆汽车离开化肥厂的距离是第二辆汽车的2倍。那么,第一辆汽车是什么时间离开化肥厂的?( )
    A.8点7分 B. 8点11分 C. 8点15分 D. 8点22分


    答案:B
    解析:
    设8点32分时,第二辆汽车距离化肥厂s千米,那么第一辆汽车距离为3s千米。8 点39分时各又开了7千米,故有3s+7 = 2(s+7),解得s = 7,故8点32分时第一辆汽车已开出21千米,用时21分钟,因此离开化肥厂的时间是8点11分。答案为B。

  • 第5题:

    某农资公司经理李某出差时遇上了某化肥厂业务员郭某,李某表示可以考虑从该化肥厂买人一批钾肥。双方相互看过证件后,郭某拿出已盖好化肥厂合同专用章的合同文本并填好有关事项、签名,李某也在合同上签了名,因当时是出差,李某没带合同专用章,约好等李某回到公司再盖章,然后传真给郭某。因合同约定化肥厂在3月15日之前送货上门,化肥厂于3月12日将备好的钾肥送到了农资公司,农资公司却已经从别的厂采购了相同的化肥,拒绝收货。 化肥厂到法院起诉,要求认定双方合同关系成立,判决对方履行合同。农资公司答辩说,合同上没有盖章,合同还没有成立。 法院审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32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认定双方合同关系成立。 农资公司与化肥厂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


    正确答案: 基于以上分析,农资公司与化肥厂之间的合同关系成立。

  • 第6题:

    化肥厂将3吨碳铵化肥按1∶2∶3的比例无偿支援给三个贫困村,最多的一个村可得到()公斤碳铵化肥。

    • A、600
    • B、900
    • C、1200
    • D、1500

    正确答案:D

  • 第7题:

    豆科植物如蚕豆都有一个化肥厂,这个化肥厂是()。

    • A、酵母菌
    • B、根瘤菌
    • C、杆菌
    • D、螺菌

    正确答案:B

  • 第8题:

    某农资公司经理李某出差时遇上了某化肥厂业务员郭某,李某表示可以考虑从该化肥厂买人一批钾肥。双方相互看过证件后,郭某拿出已盖好化肥厂合同专用章的合同文本并填好有关事项、签名,李某也在合同上签了名,因当时是出差,李某没带合同专用章,约好等李某回到公司再盖章,然后传真给郭某。因合同约定化肥厂在3月15日之前送货上门,化肥厂于3月12日将备好的钾肥送到了农资公司,农资公司却已经从别的厂采购了相同的化肥,拒绝收货。 化肥厂到法院起诉,要求认定双方合同关系成立,判决对方履行合同。农资公司答辩说,合同上没有盖章,合同还没有成立。 法院审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32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认定双方合同关系成立。 《合同法》第犯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在哪些情况下成立?


    正确答案: 我国《合同法》第32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在下列三种情况下均成立:(1)当事人只签名而没有盖章的;(2)当事人只盖章没有签名的;(3)当事人既签了名又盖了章的。

  • 第9题:

    问答题
    2010年1月5日,张三与某化肥厂签订了一份标的为50吨化肥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某化肥厂视生产情况在1年内交货,张三预付化肥款10万元,张三依约预付了化肥款。2008年3月正是化肥旺销季,张三前往化肥厂提货,但厂方称无货且履行期未到,后多次协商未果。由于化肥销售季节性强,张三提出解除合同,要求厂方退还10万元的预付款,厂方以无资金为由不退。2008年6月15日,张三发现化肥厂已于2008年5月15日无偿向关联企业转让财产,并放弃对甲企业于2008年4月15日到期的债权。 请回答:对化肥厂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张三可以行使什么权利,在什么时间内行使该权利?

    正确答案: 张三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权自债权人(张三)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2008年6月15日前行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化肥厂将3吨碳铵化肥按1∶2∶3的比例无偿支援给三个贫困村,最多的一个村可得到()公斤碳铵化肥。
    A

    600

    B

    900

    C

    1200

    D

    1500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2010年1月5日,张三与某化肥厂签订了一份标的为50吨化肥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某化肥厂视生产情况在1年内交货,张三预付化肥款10万元,张三依约预付了化肥款。2008年3月正是化肥旺销季,张三前往化肥厂提货,但厂方称无货且履行期未到,后多次协商未果。由于化肥销售季节性强,张三提出解除合同,要求厂方退还10万元的预付款,厂方以无资金为由不退。2008年6月15日,张三发现化肥厂已于2008年5月15日无偿向关联企业转让财产,并放弃对甲企业于2008年4月15日到期的债权。 请回答:合同约定的履行期是否明确,该合同应如何履行?

    正确答案: 不明确。
    债权人(或张三)可随时要求债务人(或化肥厂)履行。债务人(化肥厂)也可以随时履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填空题
    1987年,我国第一个生产硝酸磷肥的大型化肥厂——山西()化肥厂建成投产,即现在的天脊集团。

    正确答案: 潞城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20038月,由于天气干旱,农民甲的农作物缺水,甲便将某化肥厂排放的污水引入自己的农田灌溉,结果造成农作物死亡,甲要求化肥厂承担赔偿责任。下列关于此案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根据无过错原则,化肥厂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可以直接以化肥厂为被告提起诉讼

    化肥厂须举证证明损害是由甲自己的行为造成的方可免责

    甲提起诉讼的最后期限为20068


    :BCD 环境民事责任实行无过错原则。但在三种情形下可免予承担环境民事责任。①由不可抗力造成并且行为人及时采取合理措施。②受害者自我致害。③第三者过错。故 A错误。环境保护法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故D正确。在环境民事诉讼中主要由被告负举证责任,《民诉意见》第74条规定: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举证责任,故C正确

  • 第14题:

    二、数学运算。每道题给出一道算术式子,或者表达数量关系的一段文字,要求应试者熟练运用加、减、乘、除等基本运算法则,利用基本的数学知识,准确、迅速地计算出结果。

    早晨8点多钟,有两辆汽车先后离开化肥厂,向幸福村开去,两辆汽车的速度都是每小时60千米。8点32分的时候,第一辆汽车离开化肥厂的距离是第二辆汽车的三倍。到了8点39分的时候,第一辆汽车离开化肥厂的距离是第二辆汽车的二倍。那么,第一辆汽车是8点几分离开化肥厂的?()

    A. 8点7分

    B. 8点11分

    C. 8点15分

    D. 8点22分


    正确答案:B
    39-32=7。这7分钟内第一辆车行驶的距离恰好等于第二辆车在8点32分时已行过的距离的1(3-2)倍。因此,第一辆车在8点32分已行7×3=21(分),它是8点11分离开化肥厂的(32-21=11)。因此本题选B。

  • 第15题:

    (案例分析题)李某与某化肥厂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职工因在工作中不负责任,严重失职,并收受贿赂,对工厂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为此,厂方决定解除其劳动合同。李某对厂方解除劳动合同不服,认为自己与化肥厂所签劳动合同是无固定期限,不能解除。您认为李某的观点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不正确。

    2)理由:(1)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终止日期。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不是终身合同,只要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或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合同便可以解除。(2)《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规定不仅包括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包括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李某在工作中严重失职,给化肥厂的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害,该化肥厂对其解除劳动合同从事实和法律上都是有充分根据的。

    3)综上所述,李某提出的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能解除,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其观点是错误的。

  • 第16题:

    2010年1月5日,张三与某化肥厂签订了一份标的为50吨化肥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某化肥厂视生产情况在1年内交货,张三预付化肥款10万元,张三依约预付了化肥款。2008年3月正是化肥旺销季,张三前往化肥厂提货,但厂方称无货且履行期未到,后多次协商未果。由于化肥销售季节性强,张三提出解除合同,要求厂方退还10万元的预付款,厂方以无资金为由不退。2008年6月15日,张三发现化肥厂已于2008年5月15日无偿向关联企业转让财产,并放弃对甲企业于2008年4月15日到期的债权。 请回答:对化肥厂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张三可以行使什么权利?该权利行使的范围多大?


    正确答案: 张三可以行使代位权。
    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以债权人(张三)的债权为限。即10万元。

  • 第17题:

    甲市化肥厂与乙市农资公司签订一份化肥购销合同,后因质量问题,乙市农资公司先向乙市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市法院受理后,向甲市化肥厂发出应诉通知。甲市化肥厂对乙市法院管辖有异议,应当在()提出。

    • A、法庭辩论结束前
    • B、庭审准备阶段
    • C、提交答辩状期间
    • D、随时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化肥厂火灾特点是什么?


    正确答案: 1、易发生爆炸。
    2、容易发生复爆和连锁反应。
    3、燃烧猛烈,蔓延速度快。
    4、散发有毒气体。

  • 第19题:

    1987年,我国第一个生产硝酸磷肥的大型化肥厂——山西()化肥厂建成投产,即现在的天脊集团。


    正确答案:潞城

  • 第20题:

    多选题
    甲公司是一家化肥厂,为有效应对市场竞争,经与乙化肥厂协商,将双方的股权(包括资产与负债)合并在一起,成立一家新的化肥厂。这种方式被称为()。
    A

    横向并购

    B

    金融资本并购

    C

    友善并购

    D

    杠杆收购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本题考核并购的类型。双方都属于化肥厂,属于横向并购,选项A正确。双方经协商完成合并,属于友善并购,选项C正确。

  • 第21题:

    问答题
    化肥厂火灾特点是什么?

    正确答案: 1、易发生爆炸。
    2、容易发生复爆和连锁反应。
    3、燃烧猛烈,蔓延速度快。
    4、散发有毒气体。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2010年1月5日,张三与某化肥厂签订了一份标的为50吨化肥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某化肥厂视生产情况在1年内交货,张三预付化肥款10万元,张三依约预付了化肥款。2008年3月正是化肥旺销季,张三前往化肥厂提货,但厂方称无货且履行期未到,后多次协商未果。由于化肥销售季节性强,张三提出解除合同,要求厂方退还10万元的预付款,厂方以无资金为由不退。2008年6月15日,张三发现化肥厂已于2008年5月15日无偿向关联企业转让财产,并放弃对甲企业于2008年4月15日到期的债权。 请回答:对化肥厂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张三可以行使什么权利?该权利行使的范围多大?

    正确答案: 张三可以行使代位权。
    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以债权人(张三)的债权为限。即10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化肥厂与幸福村签订一份化肥购销合同,由于化肥厂工作人员的疏忽,向幸福村提供了不能给果园使用的化肥,致使幸福村遭受了约8万元的经济损失,为解决损失赔偿问题,幸福村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后,幸福村提供证据证明仲裁员在仲裁该案件时枉法裁决,申请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该仲裁裁决,此时,当事人可以采取下列哪些做法?()
    A

    根据原仲裁条款重新申请仲裁

    B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C

    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后申请仲裁

    D

    或者根据原仲裁协议向约定的原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后申请仲裁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根据《仲裁法》第9条第2款规定,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或者不予以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选项B、选项C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