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员工的擅自离职给公司带来损失,公司有权提出损失赔偿或提起诉讼。

题目

如果员工的擅自离职给公司带来损失,公司有权提出损失赔偿或提起诉讼。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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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各项中,有权提起诉讼的股东有()

    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B.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C.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D.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参考答案:A, D

  • 第2题:

    甲为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由于2009年年

    底分红较少,甲怀疑公司的经营状况有问题,遂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了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要求。下列相关说法错误的是:( )

    A.甲必须持有该公司全部股权的10%以上,方可提出该要求

    B.公司董事会可以查阅的账簿有不当目的为由,电话通知甲拒绝其要求

    C.如果公司拒绝,甲有权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D.如果甲通过查阅账簿,发现公司董事长张三有违法行为致使有公司重大损失的危险,甲可以向法院提起代表诉讼


    正确答案:ABD
    《公司法》第34条第2款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其中并无持股比例的要求,故A错误,当选。
    B选项中拒绝正确,但是通知方式应为书面,电话通知不符合法律规定,B错误,当选。
    c选项符合第2款的规定,正确,不当选。
    D选项中的代表诉讼有向董事会提出要求的前置程序,故D错误,当选。

  • 第3题:

    第 62 题 某市甲厂与某外资公司组建成中外合资公司,后市工商局因该合资公司的违法行为对其作出罚款处罚,该公司对处罚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对此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

    A.甲厂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B.外资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C.中外合资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D.甲厂有权以合资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ABC
    《行诉若干解释》第15条。

  • 第4题:

    某市甲厂与某外资公司组建成中外合资公司,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因该合资公司的违法行为对其作出罚款处罚,该公司对处罚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对此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

    A.甲厂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B.外资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C.中外合资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D.甲厂有权以合资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

    答案:A,B,C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原告。参见《行诉解释》第16条第2款。

  • 第5题:

    上海汽车公司与德国大众公司合资设立上海大众公司。某市工商局以上海大众公司虚假广告为由给予30万元罚款。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上海汽车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B:德国大众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C:上海大众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D:上海汽车公司有权以上海大众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

    答案:A,B,C
    解析:
    《行诉法解释》第15条规定:“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 第6题:

    A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财务总监郝某利用职务便利,制作虚假财务报表虚增利润10万元,存入其个人账户。该事件查明后,给公司带来很大负面影响,但A公司董事会一直没有请求郝某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于是持有A公司5%股权的股东刘某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对郝某提起诉讼,但监事会碍于压力明确表示拒绝。对此,股东刘某拟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刘某有权提起诉讼
    B.刘某无权提起诉讼
    C.如果刘某有权提起诉讼,应以公司的名义进行
    D.如果刘某有权提起诉讼,应以自己的名义进行
    E.如果刘某有权提起诉讼,在情况紧急下不立即起诉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损失的,刘某可以不请求监事会,直接对郝某提起诉讼

    答案:A,D,E
    解析:
    (1)选项AB: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选项CDE: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向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7题:

    如果员工的擅自离职给公司带来损失,公司有权提出损失赔偿或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正确

  • 第8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张某发现公司经理在经营中收受贿赂,给公司全体股东造成了损失。如果张某准备对该经理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必须通过股东会提起诉讼
    • B、张某必须通过监事会提起诉讼
    • C、张某必须联合其他持有公司1%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起诉讼
    • D、张某可以直接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D

  • 第9题:

    单选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股东下列作法不符合规定的是( )。
    A

    通过监事会或者监事提起诉讼

    B

    通过董事会或者董事提起诉讼

    C

    通过经理提起诉讼

    D

    直接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股东诉讼。股东间接诉讼程序不包括通过经理提起诉讼。

  • 第10题:

    问答题
    小王于2005年3月到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05年11月30日,公司向小王协商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小王表示同意,双方未以书面记载协商内容。公司将经济补偿金结算单交予小王,并告知将在办结工作交接手续后打入其工资帐户。 此后,公司多次通知小王办理离职手续,小王未予理睬,公司也未支付经济补偿金。2006年1月,公司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且未办理离职手续,小王擅自离职”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小王赔偿因其擅自离职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小王认为双方劳动合同已于2005年11月协商解除,不存在擅自离职,并提出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反请求。 公司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公司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因为劳动合同已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虽然双方并未以书面形式记载解除事项,但是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提供结算单的事实已经证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股东提起诉讼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2014年)
    A

    股东认为股东会表决方式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司决议无效诉讼

    B

    股东认为公司监事违反章程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应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

    对股东会转让公司主要财产的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在规定时间内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可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

    公司董事执行职务时违反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

    公司高管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 A,C
    解析:

  • 第12题:

    判断题
    如果员工的擅自离职给公司带来损失,公司有权提出损失赔偿或提起诉讼。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张某、李某和王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张某出资40%,李某和王某各出资30%。张某为公司执行董事,李某为独任监事,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得向外提供担保。张某以甲公司名义为乙公司的借款充当保证人,乙公司到期无法还款,银行要求甲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甲公司向银行支付100万元。王某要求张某赔偿公司的损失,张某拒绝,王某书面要求李某起诉张某,李某迟迟不予答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拒绝赔偿损失后,王某有权直接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赔偿公司损失

    B.李某收到王某的书面要求3013后不提起诉讼的,王某有权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赔偿公司损失

    C.王某提起诉讼应以公司的名义

    D.王某提起诉讼应以自己的名义


    正确答案:BD
    《公司法》第152条第1~2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条规定了股东的代表诉讼,根据该条可知,股东应先书面请求监事会或监事提起诉讼,不得直接提起诉讼,所以B选项正确,A选项不正确。股东代表诉讼中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所以D选项正确,C选项不正确。

  • 第14题:

    如果员工的擅自离职给公司带来损失,公司有权提出损失赔偿或提起诉讼。()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正确

  • 第15题:

    甲为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由于2013年年底分红较少,甲怀疑公司的经营状况有问题,遂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了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要求。下列相关说法错误的是:()

    A.甲必须持有该公司全部股权的10%以上,方可提出该要求
    B.公司董事会可以査阅的账簿有不当目的为由,电话通知甲拒绝其要求
    C.如果公司拒绝,甲有权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D.如果甲通过查阅账簿,发现公司董事长张三有违法行为致使有公司重大损失的危险,甲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A,B,D
    解析:
    。考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的行使规则。A错误,当选。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33条第2款的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其中并无持股比例的要求。B选项中拒绝正确,但是通知方式应为书面,电话通知不符合法律规定,B错误,当选。C选项符合第2款的规定,正确,不当选。D选项错误,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151条的规定,股东代表诉讼除法定的紧急情况之外,须有先向董事会提出要求的前置程序。

  • 第16题:

    董事会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监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股东有权以公司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答案:错
    解析:
    应当以自己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17题:

    化扬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1日,以房地产开发而闻名。在公司经营期间,公司股东张某发现公司董事长王某在没有经过股东会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以极高的价格购进了其妻子所设立的公司生产的建筑原材料,给化扬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张某向监事会反映了该情况,请求监事会对王某提起诉讼。监事会认为张某只持有了公司5%的股权并且才连续持有1年,无权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又鉴于董事长对监事会施加的压力,决定不处理此事。于是张某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张某无权提起诉讼
    B.假如张某有权提起诉讼,张某应当先请求董事会解决,只有董事会也不解决的才可以提起诉讼
    C.假如张某有权提起诉讼,张某应当以化扬公司的名义进行诉讼
    D.只有在情况紧急、不立即起诉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情况下,张某才有权提起诉讼

    答案:A,B,C,D
    解析: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收到上述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的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18题:

    A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财务总监郝某利用职务便利,制作虚假财务报表虚增利润10万元,存入其个人账户。该事件查明后,给公司带来很大负面影响,但A公司董事会一直没有请求郝某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于是持有A公司5%股权的股东刘某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对郝某提起诉讼,但监事会碍于压力明确表示拒绝。对此,股东刘某拟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刘某有权提起诉讼
    B.刘某无权提起诉讼
    C.如果刘某有权提起诉讼,应以公司的名义进行
    D.如果刘某有权提起诉讼,应以自己的名义进行
    E.如果刘某有权提起诉讼,在情况紧急下不立即起诉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损失的,刘某可以不请求监事会,直接对郝某提起诉讼

    答案:A,D,E
    解析:
    (1)选项AB: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选项CDE: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19题:

    某公司的董事吴某擅自泄露公司秘密,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

    • A、应由董事会代表公司对吴某提起诉讼
    • B、应由股东会代表公司对吴某提起诉讼
    • C、应由董事长代表公司对吴某提起诉讼
    • D、我国《公司法》未对谁能代表公司对泄露秘密的董事提起诉讼加以规定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小王于2005年3月到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05年11月30日,公司向小王协商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小王表示同意,双方未以书面记载协商内容。公司将经济补偿金结算单交予小王,并告知将在办结工作交接手续后打入其工资帐户。 此后,公司多次通知小王办理离职手续,小王未予理睬,公司也未支付经济补偿金。2006年1月,公司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且未办理离职手续,小王擅自离职”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小王赔偿因其擅自离职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小王认为双方劳动合同已于2005年11月协商解除,不存在擅自离职,并提出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反请求。 小王是否应当配合办理离职手续?请说明法律依据。


    正确答案:小王应当配合办理离职手续。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 第21题:

    单选题
    某公司的董事吴某擅自泄露公司秘密,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
    A

    应由董事会代表公司对吴某提起诉讼

    B

    应由股东会代表公司对吴某提起诉讼

    C

    应由董事长代表公司对吴某提起诉讼

    D

    我国《公司法》未对谁能代表公司对泄露秘密的董事提起诉讼加以规定


    正确答案: B
    解析: 我国《公司法》中,仅做出了董事"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的规定,未对董事违反此义务时谁能代表公司对董事提起诉讼加以规定。

  • 第22题:

    多选题
    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行为,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程序有()
    A

    股东通过监事会或者监事提起诉讼

    B

    股东通过董事会或者董事提起诉讼

    C

    股东通过股东大会提起诉讼

    D

    股东直接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股东诉讼。股东代表诉讼不包括股东通过股东大会提起诉讼。

  • 第23题:

    单选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石某在执行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小股东李某造成了50万元的损失,李某欲提起诉讼。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李某应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

    李某满足连续180天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股1%以上,才可以提起诉讼

    C

    李某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

    若监事会收到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李某有权以公司名义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某股份公司的经理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规定,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该公司的甲、乙、丙三位股东分别连续180日以上持有公司1.1%、0.7%、0.5%的股份。根据《公司法》规定,该公司股东行使对经理提起诉讼的方式有()
    A

    特殊情况下,甲股东有权直接提起诉讼

    B

    乙股东通过董事会提出诉讼

    C

    丙股东通过监事会提起诉讼

    D

    乙、丙两位股东可以联合通过监事会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股东诉讼。
    (1)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本题中0.7%+0.5%),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