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员工的擅自离职给公司带来损失,公司有权提出损失赔偿或提起诉讼。
第1题: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各项中,有权提起诉讼的股东有()
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B.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C.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D.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第2题:
甲为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由于2009年年
底分红较少,甲怀疑公司的经营状况有问题,遂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了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要求。下列相关说法错误的是:( )
A.甲必须持有该公司全部股权的10%以上,方可提出该要求
B.公司董事会可以查阅的账簿有不当目的为由,电话通知甲拒绝其要求
C.如果公司拒绝,甲有权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D.如果甲通过查阅账簿,发现公司董事长张三有违法行为致使有公司重大损失的危险,甲可以向法院提起代表诉讼
第3题:
第 62 题 某市甲厂与某外资公司组建成中外合资公司,后市工商局因该合资公司的违法行为对其作出罚款处罚,该公司对处罚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对此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
A.甲厂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B.外资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C.中外合资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D.甲厂有权以合资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如果员工的擅自离职给公司带来损失,公司有权提出损失赔偿或提起诉讼。
第8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张某发现公司经理在经营中收受贿赂,给公司全体股东造成了损失。如果张某准备对该经理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第9题:
通过监事会或者监事提起诉讼
通过董事会或者董事提起诉讼
通过经理提起诉讼
直接提起诉讼
第10题:
第11题:
股东认为股东会表决方式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司决议无效诉讼
股东认为公司监事违反章程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应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股东会转让公司主要财产的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在规定时间内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可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执行职务时违反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高管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2题:
对
错
第13题:
张某、李某和王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张某出资40%,李某和王某各出资30%。张某为公司执行董事,李某为独任监事,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得向外提供担保。张某以甲公司名义为乙公司的借款充当保证人,乙公司到期无法还款,银行要求甲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甲公司向银行支付100万元。王某要求张某赔偿公司的损失,张某拒绝,王某书面要求李某起诉张某,李某迟迟不予答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拒绝赔偿损失后,王某有权直接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赔偿公司损失
B.李某收到王某的书面要求3013后不提起诉讼的,王某有权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赔偿公司损失
C.王某提起诉讼应以公司的名义
D.王某提起诉讼应以自己的名义
第14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第19题:
某公司的董事吴某擅自泄露公司秘密,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
第20题:
小王于2005年3月到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05年11月30日,公司向小王协商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小王表示同意,双方未以书面记载协商内容。公司将经济补偿金结算单交予小王,并告知将在办结工作交接手续后打入其工资帐户。 此后,公司多次通知小王办理离职手续,小王未予理睬,公司也未支付经济补偿金。2006年1月,公司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且未办理离职手续,小王擅自离职”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小王赔偿因其擅自离职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小王认为双方劳动合同已于2005年11月协商解除,不存在擅自离职,并提出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反请求。 小王是否应当配合办理离职手续?请说明法律依据。
第21题:
应由董事会代表公司对吴某提起诉讼
应由股东会代表公司对吴某提起诉讼
应由董事长代表公司对吴某提起诉讼
我国《公司法》未对谁能代表公司对泄露秘密的董事提起诉讼加以规定
第22题:
股东通过监事会或者监事提起诉讼
股东通过董事会或者董事提起诉讼
股东通过股东大会提起诉讼
股东直接提起诉讼
第23题:
李某应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李某满足连续180天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股1%以上,才可以提起诉讼
李某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监事会收到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李某有权以公司名义提起诉讼
第24题:
特殊情况下,甲股东有权直接提起诉讼
乙股东通过董事会提出诉讼
丙股东通过监事会提起诉讼
乙、丙两位股东可以联合通过监事会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