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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简述劳动行政部门作为团体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协调处理争议的程序。


    答案:
    解析:
    (1)申请和受理。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书
    面提出协调处理申请;未提出申请的,劳动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自动立案受理。
    (2)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在调査了解争议情况的基础上,针对争议内容制订协调处理方案,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
    (3)向政府报告情况并提出建议。当争议双方矛盾尖锐并有可能激化,造成上访、怠工、请愿、游行、罢工等严重后果时,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应当及时向政府报告情况,并提出解决争议的建议。
    (4)协调处理。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组织同级工会代表、企业方面代表及其他代表与团体争议当事人各方首席代表共同进行协调,查清争议事实,争议双方各自的理由,促使争议迅速解决。
    (5)制作《协调处理协议书》。
    1)《协调处理协议书》应当载明协调处理申请、争议的事实和协调结果,双方当事人就某些协商事项不能达成一致的,应将继续协商的有关事项予以载明。
    2)《协调处理协议书》由集体协商争议协调处理人员和争议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3)争议双方均应遵守生效后的《协调处理协议书》。
    4)该《协调处理协议书》成为集体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对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5)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应当监督协调处理协议的执行情况。
    (6)此类争议应自决定受理之日起15日内结束,争议复杂或因其他客观因素影响需要延期的,延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 第2题:

    简述重大集体劳动争议或团体劳动争议处理对策。


    答案:
    解析:
    (1)自觉并积极地参与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调解、仲裁活动或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虽然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领导、指挥、命令和服从的隶属性关系,但在劳动法律关系上处于平等地位,在劳动争议处理活动中,企业应充分行使劳动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包括:申诉的权利、委托代理人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提供证据的权利、辩论的权利、申请调解或拒绝调解的权利、胜诉者要求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等;自觉承担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履行的义务。
    (2)积极参与因签订集体合同而产生的团体劳动争议的协调活动。
    1)签订集体合同是劳动者团体与企业两大对等权利主体的自主行为,必须坚持平等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因此,因签订集体合同而发生的团体劳动争议,国家不能采取行政命令、仲裁或司法强制等手段强行消除分歧,只能通过双方协商、政府有关部门指导或协调的形式,使争议双方在维护劳动者和企业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达成共识,求大同存小异,从而完成集体合同的协商和签订,达到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目的。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应自主协商解决,企业应通过协商力求达到意见的统一。
    2)积极配合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进行协调处理。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协调处理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是指国家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在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不能协调解决时,按照三方原则,组织有关各方,通过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对集体合同谈判过程中出现的分歧进行协调和斡旋,使争议双方尽快达成共识,恢复集体协商,进而签订集体合同的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在此种处理方式中,企业应审时度势,适时提出协调处理申请,并积极配合,如实提供必要的经营资料和相关证据,配合协调处理机构的必要调查,不采取过激行为,不得解除与职工代表的劳动关系,同时自觉履行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制作的《协调处理协议书》。

  • 第3题:

    简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关于劳动争议处理新的制度设计。


    答案:
    解析:
    (1)强化了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制定体现了尽量把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成本的立法精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部分案件实行有条件的“一裁终局”制度。
    (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作了更为科学的规定。
    (4)缩短了劳动争议仲裁审理期限,并明确了先行裁决的条件。
    1)根据原仲裁条例的规定,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
    2)如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法定程序批准可适当延期,但延期不得超过30日。
    3)为提高效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缩短了仲裁审理时限,规定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
    4)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期不得超过15日。
    5)该法还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6)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②不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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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5)合理分配举证责任。
    1)劳动争议处理中的证明责任也称举证责任,指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有向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提供证据并加以证明的义务。
    2)不履行证明责任者就要承担不利于己的处理结果。
    3)劳动关系的特点所决定,反映平等主体关系的争议事项,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4)反映隶属性关系的争议事项,实行“谁决定、谁举证”的原则。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考虑到劳动关系的特征及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运行中的作用,又特别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不提供的应承担不利后果。
    (6)减轻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 第4题:

    ( )是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是处理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矛盾纠纷的重要机制,是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A.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B.劳动规章制度
    C.集体合同制度
    D.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答案:A
    解析: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是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是处理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矛盾纠纷的重要机制,是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 第5题:

    ( )是我国集体合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整劳动关系运行的重要机制。

    A.企业集体谈判制度
    B.劳动争议调解机制
    C.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D.劳动争议仲裁机制

    答案:C
    解析: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我国集体合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整劳动关系运行的重要机制。

  • 第6题:

    简述我国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制度。


    正确答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第7题:

    简述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4种运作机制。


    正确答案:劳资双方自愿调解、政府参与调解、紧急调解、法院调解

  • 第8题:

    简述劳动争议仲裁的含义,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制度,以及仲裁的时效制度。


    正确答案:(1)劳动争议仲裁的含义:是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申请,依法就劳动争议的事实和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做出判断和裁决的活动。仲裁的主题和对象具有特定性、仲裁施行强制原则、劳动争议仲裁施行仲裁前置、裁审衔接制。
    (2)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制度:
    ①仲裁庭制度:是对某一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仲裁审理活动的组织性质,分为独任仲裁庭和合议仲裁庭。
    ②一次裁决制度:劳动争议仲裁施行一个裁级一次裁决制度,一次裁决即为仲裁程序的最终裁决,除法律规定的终局裁决外,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只能想法院提起诉讼,不能向上一级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或要求重新处理。
    ③合议制度: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
    ④回避制度: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人员及其相关工作人员与劳动争议有利害关系的,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人员应当回避。
    ⑤管辖制度: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即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管辖,是指不同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分工与权限。
    ⑥区分举证责任制度: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3)仲裁的时效制度: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胜诉权的制度。其内涵是:
    ①仲裁时效以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实时状态的存在为前提。
    ②仲裁时效的法定期间是权利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法定有效期限。
    ③权利人在法定的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胜诉权,也就是丧失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照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裁判义务主体向权利主体履行义务的权利。

  • 第9题: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解决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制度规定为以下几种()

    • A、劳动争议协商制度
    • B、劳动争议调解制度
    • C、劳动争议仲裁制度
    • D、劳动争议诉讼制度E、劳动争议信访制度

    正确答案:A,B,C,D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劳动争议的特征和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

    正确答案: (1)劳动争议的特征:1)劳动争议的当事人是特定的;2)劳动争议的内容是特定的;3)劳动争议有特定的表现形式。
    (2)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1)着重调解及时处理的原则;2)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处理的原则;3)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  )不是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内容。
    A

    劳动争议仲裁制度

    B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制度

    C

    劳动争议民事调解制度

    D

    劳动争议法律诉讼制度


    正确答案: C
    解析:
    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又称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是为了保证劳动实体法的实现而制定的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调解程序、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的规范,以及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组成,调解、仲裁程序应遵循的原则等内容。ABD三项分别对应劳动争议处理的仲裁、调解、诉讼三个阶段。

  • 第12题:

    问答题
    简述劳动争议仲裁的含义,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制度,以及仲裁的时效制度。

    正确答案: (1)劳动争议仲裁的含义:是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申请,依法就劳动争议的事实和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做出判断和裁决的活动。仲裁的主题和对象具有特定性、仲裁施行强制原则、劳动争议仲裁施行仲裁前置、裁审衔接制。
    (2)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制度:
    ①仲裁庭制度:是对某一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仲裁审理活动的组织性质,分为独任仲裁庭和合议仲裁庭。
    ②一次裁决制度:劳动争议仲裁施行一个裁级一次裁决制度,一次裁决即为仲裁程序的最终裁决,除法律规定的终局裁决外,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只能想法院提起诉讼,不能向上一级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或要求重新处理。
    ③合议制度: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
    ④回避制度: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人员及其相关工作人员与劳动争议有利害关系的,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人员应当回避。
    ⑤管辖制度: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即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管辖,是指不同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分工与权限。
    ⑥区分举证责任制度: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3)仲裁的时效制度: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胜诉权的制度。其内涵是:
    ①仲裁时效以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实时状态的存在为前提。
    ②仲裁时效的法定期间是权利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法定有效期限。
    ③权利人在法定的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胜诉权,也就是丧失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照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裁判义务主体向权利主体履行义务的权利。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关于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有哪些新规定?


    答案:
    解析:
    (1)强化了劳动争议调解程序。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部分案件实行有条件的“一裁终局”制度。
    (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作了更为科学的规定。
    (4)缩短了劳动争议仲裁审理期限,并明确了先行裁决的条件。
    (5)合理分配举证责任。
    (6)减轻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

  • 第14题:

    简述团体劳动争议或重大集体劳动争议的处理对策。


    答案:
    解析:
    (1)自觉并积极地参与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调解、仲裁活动或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劳动关系当事人虽然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领导、指挥、命令和服从的隶属关系,但在劳动法律关系上是处于平等地位,在劳动争议处理活动中,企业应充分行使劳动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包括申诉的权利、委托代理人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提供证据的权利、辩论的权利、申请调解或拒绝调解的权利、胜诉者要求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等,自觉承担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履行的义务。 (2)积极参与因签订集体合同而产生的团体争议的协调活动。
    1)签订集体合同是劳动者团体与企业两大对等权利主体的自主行为,必须坚持平等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因此,因签订集体合同而发生的团体劳动争议,国家不能采取行政命令、仲裁或司法强制等手段强行消除分歧,只能通过双方协商、政府有关部门指导或协调的形式,使争议双方在维护劳动者和企业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达成共识,求大同存小异,从而完成集体合同的协商和签订,达到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稳定的目的。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应自主协商解决,企业应通过协商力求达到意见的统一。
    2)积极配合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进行协调处理。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协调处理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是指国家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在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不能协调解决时,按照三方原则,组织有关各方,通过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对集体合同谈判过程中出现的分歧进行协调和斡旋,使争议双方尽快达成共识,恢复集体协商,进而签订集体合同的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在此种处理方式中,企业应审时度势,适时提出协调处理申请,并积极配合,如实提供必要的经营资料、相关证据,配合协调处理机构的必要调查,不采取过激行为,不得解除职工代表的劳动关系,同时自觉履行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制作的《协调处理协议书》。
    (3)准确掌握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的管辖范围和协调处理程序。

  • 第15题:

    简述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制度。


    答案:
    解析:
    (1)仲裁庭制度。仲裁庭是对某一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仲裁审理活动的组织形式。依据法律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组成仲裁庭,实行一案一庭制。根据仲裁庭仲裁员人数,仲裁庭可分为两种形式:
    1)独任仲裁庭。即仲裁庭由一人组成,独任审理。简单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2)合议仲裁庭。由两名仲裁员和一名首席仲裁员组成。首席仲裁员是合议仲裁庭的主持者,与仲裁员享有同等的权利。
    (2)一次裁决制度。
    1)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一个裁级一次裁决制度,一次裁决即为仲裁程序的最终裁决,除法律规定的终局裁决外,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不能向上一级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或要求重新处理。所谓终局裁决,是指仲裁庭在案件审理终结时对当事人提交的全部实体争议所作的裁决书自做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
    2)法律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另有规定的以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做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①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②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3)合议制度。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做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做出。
    (4)回避制度。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人员及其相关工作人员与劳动争议有利害关系的、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下述人员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①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②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③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④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5)管辖制度。
    1)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即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管辖,是指不同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分工与权限。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3)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4)、多个仲裁委员会都有管辖权的,由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仲裁委员会发现已受理案件不属于其管辖范围的,应当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对上述移送案件,受移送的仲裁委员会应依法受理。受移送的仲裁委员会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或仲裁委员会之间因管辖争议协商不成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仲裁委员会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5)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当事人逾期提出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因此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撤销。
    (6)区分举证责任制度。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由劳动关系的特点所决定,反映平等主体关系间的争议事项,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反映隶属性关系的争议事项,实行“谁决定,谁举证”的原则,即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1)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同时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仲裁庭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
    2)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据。

  • 第16题:

    ( )制度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机制,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尤其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救济途径。

    A.劳动争议调节
    B.劳动争议解决
    C.劳动争议仲裁
    D.劳动争议处理

    答案:D
    解析:
    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和义务产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机制,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尤其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救济途径。

  • 第17题:

    ()不是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内容。

    • A、劳动争议仲裁制度
    • B、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制度
    • C、劳动争议民事调解制度
    • D、劳动争议法律诉讼制度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简述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的制度构成。


    正确答案: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19题:

    简述劳动争议的处理原则。


    正确答案: 劳动争议的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原则。
    (2)公正原则。
    (3)及时处理原则。
    (4)调解原则。
    (5)三方原则。

  • 第20题:

    简述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协商解决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与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以及劳动争议案例分析的方法。


    正确答案: (1)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根据我国劳动立法的有关规定,当发生劳动争议时:
    ①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②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③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④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规定的终局裁决外,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则可申诉到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做出最终判决。
    (2)协商解决企业劳动争议的程序:
    ①发生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与另一方当事人约见、面谈等方式协商解决。
    ②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劳动者一方可以要求所在企业工会参与或者协助其与企业进行协商。工会也可以主动参与劳动争议的协商处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作为其代表进行协商。
    ③一方当事人提出协商要求后,另一方当事人应积极做出口头或者书面回应。5日内不回应视为不愿协商。
    ④协商达成一致,应当签订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⑤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约定期限内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可以依法向调解委员会或者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中心)等其他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的程序:
    ①申请和受理。
    ②调查和调解。
    ③调解协议书。
    ④与协商、调解相关的实效规定
    ⑤人民法院的支付令
    (4)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
    ①申请和受理。
    ②开庭和裁决。
    (5)劳动争议案例分析的方法:
    ①按照劳动争议自身的规定性进行分析。
    分析要点:
    A.确定劳动争议的标的。
    B.分析确定意思表示的意志内容。
    C.分心确定意思表示所反映的意志内容是否符合劳动法律法规、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企业内部劳动管理规则的规定。
    ②按照承担法律责任要件的分析方法分析劳动争议:
    A.分析确定劳动争议当事人所实施的行为。
    B.分析确定当事人的行为是否造成或足以造成一定的危害。
    C.分析确定当事人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D.分析确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有主观上的过错。

  • 第21题:

    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基础之上的社会保险争议,其解决的依据是()

    • A、民事争议处理制度
    • B、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 C、刑事争议处理制度
    • D、行政争议处理制度

    正确答案:B

  • 第22题:

    单选题
    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基础之上的社会保险争议,其解决的依据是()
    A

    民事争议处理制度

    B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C

    刑事争议处理制度

    D

    行政争议处理制度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解决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制度规定为以下几种()
    A

    劳动争议协商制度

    B

    劳动争议调解制度

    C

    劳动争议仲裁制度

    D

    劳动争议诉讼制度E、劳动争议信访制度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名词解释题
    简述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4种运作机制。

    正确答案: 劳资双方自愿调解、政府参与调解、紧急调解、法院调解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