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归侨、侨眷职工(包括退休、退职人员和离休干部),①在职职工因私事短期出境申请事假,其假期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批准。去港澳的,不得超过3个月,必须按期返回。出国的,不超过半年,如因故需续假,应在批准的假期内向所在单位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期限,一般不超过1个月。假期从离开工作岗位之日起计算。退休、退职人员和离休干部短期出境的假期,去港澳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超过3个月;出国的,一般不超过1年。假期从离境之日起计算。退休、退职工人的假期,由发给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单位批准;退休、退职和离休干部的假期,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批准。②在职职工、退休、退职人员和离休干部短期出境后,要求(包括本人来信或委托亲友代办,下同)在境外定居,去港澳的,不予办理手续;去国外的,应向原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申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在职职工应在假期内办理离职手续)。③在短期出境假期内,退休、退职人员的退休费、退职生活费、副食品价格补贴和离休干部的工资(包括按规定享受的生活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等均照发。超假后,上述待遇,在港澳的一律停发,回来后仍享受原待遇;在国上的由所在单位保留1年。在此期限内回来的或获准在国外定居的,全部补发;超过此期限的,从回来后或获准在国外定居后按月发给(离休干部的生活补贴,则按年度发给),原保留的不补发。
解析: 暂无解析
更多“归侨、侨眷职工因私事出境的假期、工资等有何规定?”相关问题
  • 第1题:

    归侨、侨眷在职职工因私短期出境的续假期限有什么规定吗?


    正确答案:归侨、侨眷在职职工因私短期出境的续假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 第2题:

    国家关于因私事出境的归侨、侨眷职工租住公房和参加房改购房的问题出台过哪些政策?


    正确答案: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建设部分别在1998年4月和2001年9月出台了《关于归侨侨眷职工因私事出境租住公房和参加房改买房问题的规定》(侨内会发[1998]002号)和《关于归侨侨眷参加房改买房问题的补充规定》(侨内会[2001]132号)。

  • 第3题:

    归侨、侨眷职工既不能出国探亲,其配偶或父母又不能回国会亲的,假期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归侨、侨眷职工可改探国内的抚养人、配偶的父母或改为会见国外回来会亲的同胞兄弟姐妹,未婚归侨、侨眷职工每年给假二十天;已婚归侨、侨眷职工每四年给假二十天。

  • 第4题:

    归侨、侨眷在职职工申请出境定居的,有何待遇?


    正确答案:不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归侨、侨眷职工获准出境定居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辞职、解聘、终止劳动关系手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一次性离职费及相关待遇,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应归属其本人的费用,并终止其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归侨、侨眷获准出境定居,出境前依法参加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社会保险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 第5题:

    归侨、侨眷职工出境探望父母的假期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 未婚归侨、侨眷职工出境探望父母,四年以上(含四年)一次的,给假四个月;三年一次的,给假七十天;两年一次的,给假四十五天;一年一次的,给假二十天。
    已婚归侨、侨眷职工出境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天,不予累计。
    归侨职工回国参加工作十年以上的,以往没有出境探亲或因私出境,也没有在内地会见从国外或港澳回来的父母,第一次出境探亲,可给假半年;以后再次出境探亲,按照一般规定办理。

  • 第6题:

    因私事短期出境的归侨、侨眷职工能否继续租住原有公房?


    正确答案:获准因私事短期出境仍保留公职的归侨、侨眷职工,可继续租住原有公房,并按当地标准缴纳房租。

  • 第7题:

    问答题
    因私事短期出境的归侨、侨眷职工能否继续租住原有公房?

    正确答案: 获准因私事短期出境仍保留公职的归侨、侨眷职工,可继续租住原有公房,并按当地标准缴纳房租。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归侨、侨眷职工不能出境探亲可以改为国内会亲吗?假期如何规定?

    正确答案: 归侨、侨眷职工因故不能出境探亲,可以在国内会见国外回来的配偶或父母。会见国外回来的配偶,每年给假三十天;会见国外回来的父母,未婚归侨、侨眷职工每年给假二十天,已婚归侨、侨眷职工每四年给假二十天。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归侨、侨眷在职职工因私事短期出境申请事假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归侨、侨眷在职职工因私事短期出境申请事假,其假期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批准。去港澳的,不得超过三个月;出国的,不超过半年。假期从离开工作岗位之日起计算。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归侨、侨眷在职职工因私事短期出境,因故需延长假期,如何办理续假手续?

    正确答案: 应在批准的假期内,向所在单位申请办理续假手续。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归侨、侨眷职工出境探望父母的假期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 未婚归侨、侨眷职工出境探望父母,四年以上(含四年)一次的,给假四个月;三年一次的,给假七十天;两年一次的,给假四十五天;一年一次的,给假二十天。
    已婚归侨、侨眷职工出境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天,不予累计。
    归侨职工回国参加工作十年以上的,以往没有出境探亲或因私出境,也没有在内地会见从国外或港澳回来的父母,第一次出境探亲,可给假半年;以后再次出境探亲,按照一般规定办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归侨、侨眷在职职工申请出境定居的,有何待遇?

    正确答案: 不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归侨、侨眷职工获准出境定居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辞职、解聘、终止劳动关系手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一次性离职费及相关待遇,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应归属其本人的费用,并终止其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归侨、侨眷获准出境定居,出境前依法参加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社会保险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归侨、侨眷职工不能出境探亲可以改为国内会亲吗?假期如何规定?


    正确答案:归侨、侨眷职工因故不能出境探亲,可以在国内会见国外回来的配偶或父母。会见国外回来的配偶,每年给假三十天;会见国外回来的父母,未婚归侨、侨眷职工每年给假二十天,已婚归侨、侨眷职工每四年给假二十天。

  • 第14题:

    对归侨、侨眷出境探亲有何照顾性规定?


    正确答案: 归侨、侨眷职工到境外探望父母、配偶可享受带薪假期;父母已去世的归侨职工可以改探兄弟姐妹。符合上述探亲对象的归侨、侨眷职工可按照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报销其境内段(即从工作单位至出境口岸)的往返路费。
    归侨、侨眷职工探望其他亲属,可以按照请事假的规定执行,根据归侨、侨眷探亲职工出境目的地国家和地区路途遥远、交通不便等诸多因素,在假期上予以适当照顾。
    归侨、侨眷在获得前往国(地区)的入境签证前,所在工作单位或者学校不得因其申请出境而对其免职、辞退、解除劳动关系、停发工资或者责令退学,并且不得收取保证金、抵押金。
    归侨、侨眷按照国家有关探亲规定获准出境探亲的,在批准的假期内,其工作、租住的公房应当保留。

  • 第15题:

    归侨、侨眷离退休和退职人员因私事短期出境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归侨、侨眷离退休和退职人员短期出境的假期,去港澳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出国的,一般不超过一年。假期从离境之日起计算。退休、退职工人的假期,由发给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单位批准;离休和退休、退职干部的假期,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批准。

  • 第16题:

    关于归侨侨眷职工因私出境租住公房和参加房改买房问题的相关规定中对“因私事出境”是怎么界定的?


    正确答案:关于归侨侨眷职工因私出境租住公房和参加房改买房问题的相关规定中的“因私事出境”是指:“归侨、侨眷职工在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待遇之外,申请短期出境或出境定居,均按因私事出境对待。”

  • 第17题:

    归侨、侨眷在职职工因私事短期出境申请事假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归侨、侨眷在职职工因私事短期出境申请事假,其假期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批准。去港澳的,不得超过三个月;出国的,不超过半年。假期从离开工作岗位之日起计算。

  • 第18题:

    关于归侨侨眷职工因私事出境租住公房和参加房改买房问题的相关规定是否适用于港澳同胞眷属职工、外籍华人眷属职工?


    正确答案:适用。港澳同胞眷属职工、外籍华人眷属职工因私出境租住公房和参加房改买房,可以比照归侨侨眷职工因私出境租住公房和参加房改买房问题的相关规定办理。

  • 第19题:

    问答题
    归侨、侨眷职工因私事出境的假期、工资等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归侨、侨眷职工(包括退休、退职人员和离休干部),①在职职工因私事短期出境申请事假,其假期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批准。去港澳的,不得超过3个月,必须按期返回。出国的,不超过半年,如因故需续假,应在批准的假期内向所在单位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期限,一般不超过1个月。假期从离开工作岗位之日起计算。退休、退职人员和离休干部短期出境的假期,去港澳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超过3个月;出国的,一般不超过1年。假期从离境之日起计算。退休、退职工人的假期,由发给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单位批准;退休、退职和离休干部的假期,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批准。②在职职工、退休、退职人员和离休干部短期出境后,要求(包括本人来信或委托亲友代办,下同)在境外定居,去港澳的,不予办理手续;去国外的,应向原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申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在职职工应在假期内办理离职手续)。③在短期出境假期内,退休、退职人员的退休费、退职生活费、副食品价格补贴和离休干部的工资(包括按规定享受的生活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等均照发。超假后,上述待遇,在港澳的一律停发,回来后仍享受原待遇;在国上的由所在单位保留1年。在此期限内回来的或获准在国外定居的,全部补发;超过此期限的,从回来后或获准在国外定居后按月发给(离休干部的生活补贴,则按年度发给),原保留的不补发。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归侨、侨眷在职职工因私短期出境的续假期限有什么规定吗?

    正确答案: 归侨、侨眷在职职工因私短期出境的续假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归侨、侨眷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因私事出境,有关待遇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1)归侨、侨眷退休、退职人员因私出境后,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的退休费和退职生活费及各种补贴照发。
    (2)因私出境无时间限制。如果出境时间在一年以上的,从第十三个月起,每年应向支付退休费和退职生活费的单位提供由我驻外使馆或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本人生存证明书。由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书,须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居住在尚未和我国建交的国家的,须经受委托驻该国并已与我国建交的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方为有效。支付单位凭上述证明,继续支付退休费和退职费及各种补贴。
    (3)归侨、侨眷退休、退职人员因私事出境后,如获得所在国(地区)准许定居的,其待遇按照劳动人事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中国银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退职人员待遇问题的通知》(劳人劳〔1982〕42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4)凡因私事出境的旅费,境外的医药费,均由本人自理。在境外期间死亡的,其在境外的亲属应及时通知其国内原所在单位。所在单位按规定在国内发给丧葬等费用,并从其死亡的下一个月起停发退休费或退职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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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2题:

    问答题
    归侨、侨眷离退休和退职人员因私事短期出境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归侨、侨眷离退休和退职人员短期出境的假期,去港澳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出国的,一般不超过一年。假期从离境之日起计算。退休、退职工人的假期,由发给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单位批准;离休和退休、退职干部的假期,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批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关于归侨侨眷职工因私出境租住公房和参加房改买房问题的相关规定中对“因私事出境”是怎么界定的?

    正确答案: 关于归侨侨眷职工因私出境租住公房和参加房改买房问题的相关规定中的“因私事出境”是指:“归侨、侨眷职工在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待遇之外,申请短期出境或出境定居,均按因私事出境对待。”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国家关于因私事出境的归侨、侨眷职工租住公房和参加房改购房的问题出台过哪些政策?

    正确答案: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建设部分别在1998年4月和2001年9月出台了《关于归侨侨眷职工因私事出境租住公房和参加房改买房问题的规定》(侨内会发[1998]002号)和《关于归侨侨眷参加房改买房问题的补充规定》(侨内会[2001]132号)。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