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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逃税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包括( )。

    A.不履行纳税申报义务
    B.利用税收的漏洞,规避纳税义务
    C.过失未缴纳税款
    D.欠缴税款,采取转移资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
    E.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

    答案:A,E
    解析:
    本题考核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构成逃税罪。本题中,选项D是逃避追缴欠税罪的客观表现,选项B属于避税行为,选项C属于漏税行为。

  • 第2题: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表现形式及其法律后果是什么?


    正确答案: 按行为方式不同,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行为可表现为完全不履行、未完全履行和不适当履行三种形式。
    法律后果:
    (1)股东权利。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利益与风险的一致是民商法永恒的原则和精髓,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当然也就不应享有股东的相应权利,未向公司进行任何出资,而承认其按约定的出资比例享有公司事务管理权和公司盈余分配权,将是不可思议的。从公司运营的机制来说,公司经营活动是以其资本作为基本物质条件和经营手段,而资本的来源正是股东的出资,公司的经营活动实质上是对股东投资的支配,公司的经营收益实质是股东出资财产带来的收益,其结果当然归属实际的出资者。因此,就管理权和分配权而言,股东只能就其出资部分主张权利,对其未出资的部分,即使追补了出资,也只能对此后的公司管理和公司盈余主张权利。
    (2)股东义务与责任。未出资的股东虽不享有相应权利,但却不能免除股东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出资义务非以具体的股东权利为对价,它产生于公司设立协议的约定和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它属于合同义务,在公司成立后,则成为法定义务。任何股东在未实际出资之前,此种义务都不能免除。违反此项义务,即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对已足额交纳出资股东的违约责任和对公司债权人出资额范围内的债务清偿责任,后者恰是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实质内容。我国司法文件对出资不到位的民事责任多有规定,从早先主管部门审核不当的责任,到后来开办单位的出资证明责任,再到目前普遍适用的注册资本虚假责任,实质都属于违反出资义务的民事责任。
    (3)股东资格与地位。在公司法著述中,股东常被定义为公司的出资人,严格地说,股东是负有出资义务的人,但却不一定是已实际出资的人。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并不改变其已有的股东资格,这种资格取决于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的记载,更重要的则是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确认,这些文件不能证明该股东已履行出资义务,但却是证明其资格的基本依据。否认了未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就等于否定了其与公司之间的任何法律联系,对其出资责任的追究也就失去了根据。实践中,当事人对不享权利但却背负义务的结局不得其解、难以接受的逻辑矛盾即在此。

  • 第3题:

    规避纳税义务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正确答案: 规避纳税义务的表现形式主要有避免成为纳税人和避免成为征税对象两类。此外,各个税种的征税范围并不是完全独立的,一些税种的征税范围是互为补充的。因此在规避纳税义务时,有可能规避了一种税的纳税义务,却增加了另一种税的纳税义务。对于这种情形,只要后一种税的税收负担较前一种税低,我们仍然将这类的筹划方法归为规避纳税义务策略。
    纳税人即纳税主体,是指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是构成纳税义务的必要要素,如果能够避免为某个税种的纳税人,则无需缴纳该税种,自然会降低税收负担。在税法中,每个税种都对纳税人的确认做出了明确规定,如果能使自身的条件不吻合这些规定,就不会成为纳税人,因此可以通过避免成为纳税人来规避纳税义务。
    征税对象是税收征收标的物,也是区别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每个税种的征税对象都是非常明确的,所以在生产经营条件的允许下,如果能使所生产的商品或者自身的行为不在某个税种界定的征税范围之内,就可以避免承担该税种的纳税义务。

  • 第4题:

    什么是增值税,纳税义务人,纳税范围是什么?


    正确答案: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增值税征收范围包括:
    1、货物(有形动产,包括热力、电力、气体等);
    2、应税劳务(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进口货物。

  • 第5题:

    问答题
    纳税人的义务是什么?

    正确答案: 按期纳税;负扣缴义务时应履行义务;发生行政纠纷时应先履行后救济;欠税人不得擅自处分大额资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6题:

    问答题
    请分析规避增值税纳税义务的筹划空间。

    正确答案: 规避增值税纳税义务策略的应用主要表现为在可能的情况下运用税收优惠,在增值税和营业税业务交叉部分选择合适的纳税税种从而选择轻税负。
    例如小规模纳税人在对代购代销方式的选择上,尽管商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含税征收率为3.85%(4%÷1.04),低于服务业营业税税率5%,也就是说,选择代购代销业务缴纳营业税,税率还要高于自营购销业务缴纳的增值税征收率,但选择缴纳营业税对小规模纳税人仍然可能是有利的,其原因就在于营业税的税基为手续费收入,该笔收入远远低于增值税的税基即销售额。由此可见,规避纳税义务的筹划空间就在于选择合适的税种以规避重税负而选择轻税负。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问答题
    规避增值税纳税义务是否就代表不缴纳增值税?不缴纳增值税的方案是否就是最佳的税收筹划方案?请举例说明。

    正确答案: 规避纳税义务并不是指企业完全不承担纳税义务,事实上,能够完全回避掉纳税义务的企业几乎不存在。规避纳税义务通常是指回避重税负而选择轻税负。由此可见,规避增值税纳税义务并不代表不缴纳增值税。
    不缴纳增值税的方案并不一定就是最佳的税收筹划方案。
    例如在固定资产的销售中,我们既可以选择低于原值的销售价格,也可以选择高于原值的销售价格。根据相关规定,当我们选择不高于原值的销售价格时,我们可以完全规避掉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但这并不一定是纳税人的最佳选择,因为此时我们的税后收益并不一定是最大的。税收筹划并不意味着追求税负最低或不承担纳税义务,而是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因此,最佳的税收筹划方案不是不缴纳增值税的方案,而是使得企业利益最大化的方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规避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可以采用哪些方法,请举例说明。

    正确答案: 可以采用规避纳税人策略、避免取得所有权、将收入转化为股权等方法。
    如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对个人取得的各种实物收入也需要纳入征税范围,但如果纳税人不获得实物的所有权而仅取得这些实物的使用权时,则往往无需纳税。因此,可以从这一方面考虑采用规避征税对象策略。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对于行政行为内容中义务的设定来说,其表现形式不包括()。
    A

    接受审计督察

    B

    撤销纳税决定

    C

    接受纳税决定

    D

    拘留决定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表现形式及其法律后果是什么?

    正确答案: 按行为方式不同,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行为可表现为完全不履行、未完全履行和不适当履行三种形式。
    法律后果:
    (1)股东权利。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利益与风险的一致是民商法永恒的原则和精髓,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当然也就不应享有股东的相应权利,未向公司进行任何出资,而承认其按约定的出资比例享有公司事务管理权和公司盈余分配权,将是不可思议的。从公司运营的机制来说,公司经营活动是以其资本作为基本物质条件和经营手段,而资本的来源正是股东的出资,公司的经营活动实质上是对股东投资的支配,公司的经营收益实质是股东出资财产带来的收益,其结果当然归属实际的出资者。因此,就管理权和分配权而言,股东只能就其出资部分主张权利,对其未出资的部分,即使追补了出资,也只能对此后的公司管理和公司盈余主张权利。
    (2)股东义务与责任。未出资的股东虽不享有相应权利,但却不能免除股东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出资义务非以具体的股东权利为对价,它产生于公司设立协议的约定和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它属于合同义务,在公司成立后,则成为法定义务。任何股东在未实际出资之前,此种义务都不能免除。违反此项义务,即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对已足额交纳出资股东的违约责任和对公司债权人出资额范围内的债务清偿责任,后者恰是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实质内容。我国司法文件对出资不到位的民事责任多有规定,从早先主管部门审核不当的责任,到后来开办单位的出资证明责任,再到目前普遍适用的注册资本虚假责任,实质都属于违反出资义务的民事责任。
    (3)股东资格与地位。在公司法著述中,股东常被定义为公司的出资人,严格地说,股东是负有出资义务的人,但却不一定是已实际出资的人。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并不改变其已有的股东资格,这种资格取决于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的记载,更重要的则是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确认,这些文件不能证明该股东已履行出资义务,但却是证明其资格的基本依据。否认了未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就等于否定了其与公司之间的任何法律联系,对其出资责任的追究也就失去了根据。实践中,当事人对不享权利但却背负义务的结局不得其解、难以接受的逻辑矛盾即在此。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    )是指纳税人通过个人或企业事务的人为安排,利用税法的漏洞、特例和缺陷,规避、减轻或延迟其纳税义务的行为。
    A

    避税

    B

    偷税

    C

    骗税

    D

    抗税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根据现行增值税规定,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纳税人,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时候?

    正确答案: 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规避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可以采用哪些方法,请举例说明。


    正确答案: 可以采用规避纳税人策略、避免取得所有权、将收入转化为股权等方法。
    如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对个人取得的各种实物收入也需要纳入征税范围,但如果纳税人不获得实物的所有权而仅取得这些实物的使用权时,则往往无需纳税。因此,可以从这一方面考虑采用规避征税对象策略。

  • 第14题:

    请分析规避增值税纳税义务的筹划空间。


    正确答案: 规避增值税纳税义务策略的应用主要表现为在可能的情况下运用税收优惠,在增值税和营业税业务交叉部分选择合适的纳税税种从而选择轻税负。
    例如小规模纳税人在对代购代销方式的选择上,尽管商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含税征收率为3.85%(4%÷1.04),低于服务业营业税税率5%,也就是说,选择代购代销业务缴纳营业税,税率还要高于自营购销业务缴纳的增值税征收率,但选择缴纳营业税对小规模纳税人仍然可能是有利的,其原因就在于营业税的税基为手续费收入,该笔收入远远低于增值税的税基即销售额。由此可见,规避纳税义务的筹划空间就在于选择合适的税种以规避重税负而选择轻税负。

  • 第15题:

    规避营业税纳税义务可以采取哪些方法?


    正确答案: 规避营业税纳税义务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1)根据规定,只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应税行为,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在我国境外发生的应税行为不属于我同营业税的税收管辖范围。因此,纳税人可以通过各种灵活办法,将其行为转移到境外,从而避免成为营业税纳税人,进而成功规避纳税义务。如国内某施工单位到美国提供建筑安装劳务,尽管是国内的施工单位,但其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外,则该行为不属于我国营业税的管辖范围,因此,该公司取得的建筑安装劳务收入在我国境内不征营业税。再如所转让的不动产位于国外,也不用在我国缴纳营业税。
    (2)营业税制度对纳税人的认定强调“有偿”或“视同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所有权,这使得营业税有关法律界定的纳税人和实际包括的对象有一定差别。纳税人如果能设法证明自己不是“有偿”或“视同有偿”发生营业税应税行为,那就不是此税的纳税人,自然也就不必缴纳该税了。因此可根据此特点在经营决策中尽可能规避“有偿”或“视同有偿”提供应税劳务,从而规避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例如纳税人以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投资入股的行为,就不属于“有偿”销售,则不缴纳营业税。
    (3)除了上述利用纳税人的必要条件来规避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外,还可以利用与增值税之间的可转换性规避营业税的纳税义务。虽然增值税的名义税率一般来说更重一些,但并非在任何情况下营业税的实际税负都比增值税的实际税负轻。因此,纳税人就有可能通过选择适用增值税的经营决策来规避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从而达到实际收益更大的目的。例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就可以选择视同买断的代销方式,以缴纳增值税来规避收取手续费的代销方式带来的高额营业税税负。

  • 第16题:

    规避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可以采用哪些方法,请举例说明。


    正确答案: 通过降低价格规避纳税义务、通过改变企业结构规避纳税义务、通过改变生产流程、规避纳税义务。
    如手表厂将手表价格降低到1万元以下,则无需缴纳消费税。

  • 第17题:

    问答题
    规避营业税纳税义务可以采取哪些方法?

    正确答案: 规避营业税纳税义务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1)根据规定,只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应税行为,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在我国境外发生的应税行为不属于我同营业税的税收管辖范围。因此,纳税人可以通过各种灵活办法,将其行为转移到境外,从而避免成为营业税纳税人,进而成功规避纳税义务。如国内某施工单位到美国提供建筑安装劳务,尽管是国内的施工单位,但其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外,则该行为不属于我国营业税的管辖范围,因此,该公司取得的建筑安装劳务收入在我国境内不征营业税。再如所转让的不动产位于国外,也不用在我国缴纳营业税。
    (2)营业税制度对纳税人的认定强调“有偿”或“视同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所有权,这使得营业税有关法律界定的纳税人和实际包括的对象有一定差别。纳税人如果能设法证明自己不是“有偿”或“视同有偿”发生营业税应税行为,那就不是此税的纳税人,自然也就不必缴纳该税了。因此可根据此特点在经营决策中尽可能规避“有偿”或“视同有偿”提供应税劳务,从而规避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例如纳税人以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投资入股的行为,就不属于“有偿”销售,则不缴纳营业税。
    (3)除了上述利用纳税人的必要条件来规避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外,还可以利用与增值税之间的可转换性规避营业税的纳税义务。虽然增值税的名义税率一般来说更重一些,但并非在任何情况下营业税的实际税负都比增值税的实际税负轻。因此,纳税人就有可能通过选择适用增值税的经营决策来规避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从而达到实际收益更大的目的。例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就可以选择视同买断的代销方式,以缴纳增值税来规避收取手续费的代销方式带来的高额营业税税负。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8题:

    问答题
    什么是增值税,纳税义务人,纳税范围是什么?

    正确答案: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增值税征收范围包括:
    1、货物(有形动产,包括热力、电力、气体等);
    2、应税劳务(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进口货物。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填空题
    纳税人利用现行税法中的漏洞或不明确之处。规避、减少或延迟纳税义务的行为成为()。

    正确答案: 避税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规避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可以采用哪些方法,请举例说明。

    正确答案: 通过降低价格规避纳税义务、通过改变企业结构规避纳税义务、通过改变生产流程、规避纳税义务。
    如手表厂将手表价格降低到1万元以下,则无需缴纳消费税。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什么是无限纳税义务?哪种纳税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

    正确答案: (1)一个实行居民管辖权的国家要对本国居民的国内外一切所得征税,从纳税人角度看,这时该国的居民不仅要就其国内所得向本国政府纳税,而且还要就其境外来源的所得向本国政府纳税。居民纳税人这种要就其国内外一切所得(又称全球所得)向居住国政府纳税的义务称为无限纳税义务。
    (2)在一个实行居民管辖权的国家,自然人居民还是法人居民都要对居住国政府承担无限纳税义务。我国课征所得税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所以,作为我国居民的自然人和法人都对我国政府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其境外所得同境内所得一样也要向我国政府申报纳税。在实践中,有些国家还将自然人居民分为非长期居民和长期居民,二者都负无限纳税义务,但非长期居民负有条件的无限纳税义务,长期居民则负无条件的无限纳税义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规避纳税义务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正确答案: 规避纳税义务的表现形式主要有避免成为纳税人和避免成为征税对象两类。此外,各个税种的征税范围并不是完全独立的,一些税种的征税范围是互为补充的。因此在规避纳税义务时,有可能规避了一种税的纳税义务,却增加了另一种税的纳税义务。对于这种情形,只要后一种税的税收负担较前一种税低,我们仍然将这类的筹划方法归为规避纳税义务策略。
    纳税人即纳税主体,是指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是构成纳税义务的必要要素,如果能够避免为某个税种的纳税人,则无需缴纳该税种,自然会降低税收负担。在税法中,每个税种都对纳税人的确认做出了明确规定,如果能使自身的条件不吻合这些规定,就不会成为纳税人,因此可以通过避免成为纳税人来规避纳税义务。
    征税对象是税收征收标的物,也是区别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每个税种的征税对象都是非常明确的,所以在生产经营条件的允许下,如果能使所生产的商品或者自身的行为不在某个税种界定的征税范围之内,就可以避免承担该税种的纳税义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风险规避是企业的风险应对策略之一,风险规避的定义是什么?

    正确答案: 风险规避是企业对超出风险承受度的风险,通过放弃或者停止与该风险相关的业务活动以避免和减轻损失的策略。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及构成条件是什么?

    正确答案: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构成营业税纳税义务人的条件:
    (1)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2)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必须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
    (3)必须是有偿或视同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不动产的所有权。
    只有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才构成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否则就不构成营业税纳税义务人。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