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特别行政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的享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区域。特别行政区是我国以和平的方式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香港问题、澳门问题和台湾问题而设立的特殊的地方行政区域。该概念包含了以下基本内容:①特别行政区是我国行政区域设置中的一个新的区域类型;②特别行政区与其他地方行政区域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所实行的基本生活制度不同;③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④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和特别行政区内所实行的基本政治制度的决定权属于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特别行政区相对于我国其他地方行政区域,具有以下特点:①“一国两制”;②高度自治;③当地人治理,即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由当地人组成,中央人民政府不派遣干部到特别行政区担任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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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名词解释题特别行政区[2016年真题]”相关问题
  • 第1题:

    名词解释题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正确答案: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1990年4月4日通过。《基本法》规定了香港的政治体制,行政、立法及司法部门的职权和组成方法,被称为香港的小宪法。《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除国防事务和外交事务归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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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题:

    问答题
    简述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的内容。[2007年真题]

    正确答案:
    (1)特别行政区制度
    特别行政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的享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区域。目前,我国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政权,与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相比,具有许多特殊性,实行高度自治,享有广泛的自治权。
    (2)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
    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享有广泛的自治权。其所享有的高度自治权主要包括:
    ①行政管理权
    在行政管理方面,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特别行政区的外交、防务,特别行政区政府可自行制定有关政策,处理特别行政区政务,维护社会治安。
    立法权
    在立法权方面,除有关外交、防务和关于国家统一、主权的法律等必须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以外,特别行政区享有制定和修改民事、刑事、商事、诉讼程序等法律的权力。
    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在司法权方面,特别行政区法院除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外,对区内所有案件都可审理,并具有终审权。
    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的权力
    在对外事务方面,特别行政区依法可以自己的名义在经济、贸易、金融、航运、通讯旅游、文化、体育等领域单独同世界各国、有关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联系,签订和履行有关协议。
    ⑤高度自治的其他方面
    如在经济方面,特别行政区拥有自己单独的财税制度、货币发行体系和金融政策决定权。特别行政区收入自行支配,不上缴中央政府,中央政府也不在特别行政区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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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题:

    名词解释题

    正确答案: 合规律性;真,是从客观世界的运动、变化、发展之中所表现出来的客观事物自身的规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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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题:

    名词解释题
    班级经营[2011年真题]

    正确答案:
    班级经营是指教师或学生遵循一定的准则,通过计划、组织、督导和预期等活动,适当而有效地处理班级中的人、事、物等各项业务,以发挥教学效果,完成教育目标的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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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题:

    名词解释题
    一真一切真

    正确答案: 一真是指绝对的真理而言,华严宗所谓一真法界,天台宗所谓诸法实相,都是不离自性,站在真如的立场上谈性,则一切法的不虚妄性和不变异性即是真如,故说一真一切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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