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关于新婚姻法的问题,如果我们贷款下来还款的第二个月领取结婚证,贷款额为50%,由于单位限制,房产证要5年后才能办,那么离婚时怎么算?”相关问题
  • 第1题:

    新婚姻法房产归属的问题

    如果婚前签好协议:男方如果出轨,离婚时放弃婚前拥有的房产给女方,像这份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如果有公正是有效的

    您好,一下仅供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婚前协议合法吗?

    《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结婚以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例如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婚前协议一定有效吗?

    不一定。协议必须与夫妻双方人身或财产有密切关系,并且与一般性社会道德和其余法律规定不相冲突,才能真正具有法律效力。另外,协议还应具有可操作性。

  • 第2题:

    新婚姻法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

    81年结的婚  房子是婚后有的 房子的名字写的是男方的名  如果现在离婚的话是按以前的法律分割房子还是按现在的新婚姻法分割房子呢?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这个还是按照这个原则处理,属于共同财产

     

    最高法院最新的司法解释主要针对父母亲为小孩购房和一方的婚前财产的处理规定,不涉及到婚后双方的购房的。

     

    PS:下面是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第3题:

    在新婚姻法中,婚后买的房子算谁的。

    首付是我家出的,月供现在也是我家在交。买受人写的是我,还写了共有人 我老婆。

    请问如果我们真的离婚了,房子该怎么说??谢谢


    只要房产证上有夫妻二人的名字就是夫妻共同拥有。
    如果你们离婚,牵扯到房屋分配问题,法院回根据原有的购房手续,进行房产分配。
    若夫妻平分或一方放弃,则不牵涉其他问题。
    若你想分配房产多些或全部,需要把当初购买房子的一些费用手续全部留到,这是为你争取到这套房
    子的依据(包括银行还款证明等)

    您好!
    既然房产证上要是是你们二人的名字,那属于共有的。证明是两个人。
    如果你们离婚,牵扯到房屋分配问题
    进入到房子分配的官司问题,你需要把当初购买房子的一些费用手续全部留到,这是为你争取到这套房子的依据(包括银行还款证明,这些)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补充:新婚姻法没有说明你第2点中根据购房合同应属于甲方财产,我个人觉得应该根据房产证来说明的,毕竟婚后甲方同意乙方的名字加入,也相当于把它当做共同财产,而且法律上来说是承认乙方的名字的,也属于乙方的财产,不管是不是夫妻
    第4点应属于共同财产;第5点应属于共同财产


     

  • 第4题:

    某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总投资为20000万元,其中的50%为向银行申请的抵押贷款,贷款年利率为5%,合同规定全部本息9年还清,利息不再计息。那么5年后的还款总额为()万元。

    A:12000
    B:11000
    C:11500
    D:14000

    答案:C
    解析:
    已知i=5%,n=5年,P=20000*50%=10000(万元)。则F=P[1+(n+1)/2*i]=10000*[1+(5+1)/2*5%]=11500(万元)。

  • 第5题:

    某家庭以抵押贷款的方式购买了一套价值为100万元的住宅,首付款为房价的50%,其余房款用抵押贷款支付。如果抵押贷款的期限为20年,按月等额偿还,年贷款利率为12%,问:
    (1)抵押贷款额、月贷款利率与月还款额各为多少
    (2)如果该家庭30%的收入可以用来支付抵押贷款月还款额,则该家庭须月收入多少,才能购买上述住宅
    (3)如果该家庭在按月等额还款5年后,于第6年年初一次提前偿还剩余贷款本息,则还款额为多少


    答案:
    解析:
    (1)抵押贷款额P=100×50%=50万元;
    月贷款利率i=12%/12=1%;
    月还款额为:A=P×i(1+i)n/[(1+i)n-1]=50×1%(1+1%)240/[(1+1%)240-1]=0.550543万元=5505.43元;
    (2)该家庭欲购买上述住宅,其月收入须为:5505.43/30%=18351.43元
    (3)该家庭在第6年年初一次提前偿还剩余贷款余额时,所需偿还金额为
    Pn=A[((1+i)n-m-1)/[i(1+i)n-m],其中,n=12×20=240,m=12×5=60,
    代入数据,得到Pn=5505.43×[((1+1%)240-60-1)/[1%(1+1%)240-60]=458721.59元=45.87万元。

  • 第6题:

    杭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正确答案: 现行杭州职工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平均余额15倍计算,计算结果取千位整数,计算结果高于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其计算公式具体如下:可贷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平均余额X15倍。其中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平均余额=近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末余额合计数/月数。

  • 第7题:

    如果导游没有接到应接的散客,接下来该怎么办?


    正确答案: (1)询问机场(车站、码头)工作人员,确认本次航班(列车)的游客确已全部进港和在隔离区内已没有出港的游客。导游要与司机配合,在尽可能的范围内寻找(至少20分钟);
    (2)若确实找不到应接的散客,导游应通过电话同计调部或散客部联系,报告迎接的情况,核实该散客抵达的日期或航班(车次、航次)有无变化。当证实迎接无望时,经计调部或散客部同意方可离开机场(车站、码头);
    (3)导游回到市区后,应到所接散客下榻的饭店前台,询问该散客是否已入住饭店。如果已入住,必须主动与其联系,并表示歉意。

  • 第8题:

    因合同到期导致失业,现打算申领失业金,不知申领时间有限制没有?如果超过期限没有领取怎么办?


    正确答案: 根据东莞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必须在停保后60日内办理申领手续。如逾期申领的,则会相应减少失业保险金或等下次失业后一起领取。

  • 第9题:

    提前还款时,还款方式为只还利息和协议还款的贷款只允许选择下列哪一种本金重算类型?()

    • A、重算期数
    • B、重算还款金额
    • C、不重算
    • D、重算利息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问答题
    单位帮我们领取了社保卡,不知原有综合保险卡还能使用吗?不小心丢了怎么办?

    正确答案: 虽然外来从业人员转缴社会保险后会领取到社会保障卡(医疗专用),但其原有的综合保险卡依旧可以使用。综合保险卡内的日常医药费补贴资金,可以继续按照《关于上海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日常医药费补贴的实施意见》的规定使用。如果综合保险卡遗失了,应当尽快补办。劳动者需要拨打12333电话进行口头挂失,同时要及时报告所在单位,由目前所在单位到缴纳综合保险所在区县的外管所办理补卡手续;如果目前没有单位,劳动者可以携带身份证,前往区县外管所办理补卡手续,补办综合保险卡要收取工本费5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婚后未领取结婚证,如何办理离婚?

    正确答案: 首先要确定男女双方是否属于事实婚姻200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其次补办结婚登记后请求离婚的按正常离婚程序办理离婚,即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或者起诉之被告经常居住地所在辖区人民法院离婚。
    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可以起诉之被告经常居住地所在辖区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同居关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杭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正确答案: 现行杭州职工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平均余额15倍计算,计算结果取千位整数,计算结果高于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其计算公式具体如下:可贷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平均余额X15倍。其中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平均余额=近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末余额合计数/月数。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关于新婚姻法的房子问题

    现在住的房子是我先生婚前贷款购买的,写的是他的名字,我们婚后共同按揭。按新婚姻法来说,那岂不是那房子没有我份,那如果我现在自己贷款购买一套房子的话,那算是二套房贷还是一套房贷?


    你现在贷款购买房屋,属于一套房贷!是的,如果你们离婚,哪房子没有你的份!
    首套房贷:指借款人第一次利用贷款所购买用于自住的房屋。二套房贷:指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住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时,均应按第二套房贷政策执行。二套房贷认定标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成套住房数量认定。根据这个条款,看来你在婚后要买的话就属于二套房贷了,呵呵。如果你离婚后再买就属于一套房贷。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的有关规定,接受赠与房地产的受赠人,应当持房地产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地产所有权证,到房地产 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经公证证明后需办理房地产所有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的,应当在出具公证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逾期提出申请者,应向房地产管理机关说明理由,房地产管理机关视情况予以办理。 通常情况下,办理房地产赠与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将欲赠与房地产委托专业评估公司评估得出市场价;然后双方签订赠与合同并办理赠与合同公证手续;最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在此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主要包括:评估费(不同总价收费标准不一)、公证费(评估价的2%)和契税(评估价的3%)。以上海城市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为例,评估费的收费标准为:100万元以下按评估价的0.5%收取,100—1000万元按评估价的0.25%收取,1000万元以上的按评估价的0.18%收龋与买卖不同的是,房地产赠与方式不需要缴纳营业税,不涉及房款交割。


    希望能帮到你,别忘了采纳我的答案哦,祝你生活愉快!


  • 第14题:

    新婚姻法到底保护了谁?

    如果我和我老公结婚前没买房子,结婚两年后想要买房,我老公父母出钱买的话,这套房子会是我和我老公共同的财产吗?要怎么样才能保护我的利益呢?


    您好!最主要的是要看房产证上有没有你的名字。新法的规定最主要是这个,就是要明确是谁的财产。看证上的名字。

    父母出资买房属个人

    司法解释: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解读:从《婚姻法解释(三)》公开征求意见反馈的情况看,作为出资人的男方父母或女方父母均表示,他们担心因子女离婚而导致家庭财产流失。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该规定兼顾了中国国情与社会常理,也有利于均衡保护婚姻双方及其父母的权益。


     

    最高院所做出的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并不是新婚姻法,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只是对于某些问题做了更为详细的解释,如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对于此项也有规定,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司法解释三于司法解释儿的差别在于对于婚后父母出资购房,财产权归属问题。司法解释二,既是要求明示赠予一方,才能确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司法解释三,既是要求只要没有明示赠予夫妻双方的,则推定为赠予购买方子女,不过,司法解释三要求达到的条件是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则视为对己方子女的赠予。
    如果非要说,解释三保护了谁,只能说,法律保护的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既是婚姻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司法解释三保护的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第15题:

    2012年7月,张某首次购买一套总价为40万元、建筑面积为50㎡的商品住房,并向银行申请了5万元的贷款。张某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贷款期限为20年,贷款年利率为5%。当地契税税率为3%。

    在贷款金额相同的情况下,下列贷款方式中,第二个月还款额少于张某该贷款第二个月还款额的有()。

    A、住房公积金贷款
    B、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C、个人商用房贷款
    D、等额本金还款

    答案:A,B
    解析: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于商业贷款利率;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含有部分公积金贷款,因此也低。这两者的月还款额均低于张某现在的月还款额。

  • 第16题:

    共用题干
    2012年7月,张某首次购买一套总价为40万元、建筑面积为50米2的商品住房,并向银行申请了5万元的贷款。张某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贷款期限为20年,贷款年利率为5%,当地契税税率为30。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在贷款金额相同的情况下,下列贷款方式中,第二个月还款额少于张某该笔贷款第二个月还款额的有()。
    A:住房公积金贷款
    B: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C:个人商用房贷款
    D:等额本金还款

    答案:A,B
    解析:
    2008年11月1日之后的新政策,90米)2以下住宅契税为1%,套内单价不超过7175元,90~140米)2为1.5%,140米)2以上为3%。非住宅楼盘的话,契税一律3%。
    己知:贷款金额P=50000元,贷款月利率i=5%/12,按月计算的贷款期限n=20*12=240(个月),则张某该笔贷款的月还本付息额A=P[i(l+i)n]/[(1+i)n]=50000*[5%/12(1+5%/12))240]/(1+5%/12))240=330(元)。
    第一个月还款利息为50000*5%/12=208.33(元),则第一个月还款本金为330-208.333=121.66(元),所以第二个月余款为50000-121.66=49878.34(元),还款利息为49878.34*5%/12=207.82(元)。
    在贷款金额相同的情况下,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比个人住房利率贷款优惠。四个选项中,第二个月还款额少于张某该笔贷款第二个月还款额的只有选项A、B符合条件。

  • 第17题:

    假设你的往房抵押贷款已经偿还了5年的时间,每月还款额为1286元,贷款的原始期限为30年,利率为10%(APR)在这5年中,利率下跌,因此你决定进行再融资,也就是说,你要将当前尚未偿还的贷款余额经过重新磁商后展期为一项新的贷款。新贷款为30年期,要求按月还款,利率为6.625%(APR)。
    (1)新贷款要求每个月还款多少?

    (2)如果你仍希望在25年后还清贷款,那么新贷款的约还款额为多少?

    (3)假设你仍希望在25年后偿还12286元,并且想在25年后还清贷款,那么除了为偿还完的贷款,你还能额外借多少现金? 时间 利率为0.833%的年金现值系数 利率为0.552%的年金现值系数 60 120 180 240 300 360 47.0654 75.6712 93.0574 103.6246 110.0472 113.9508 50.9561 87.5772 113.8960 132.8109 146.4046 156.1741(计算结果保留整数位)


    答案:
    解析:

  • 第18题:

    单位帮我们领取了社保卡,不知原有综合保险卡还能使用吗?不小心丢了怎么办?


    正确答案: 虽然外来从业人员转缴社会保险后会领取到社会保障卡(医疗专用),但其原有的综合保险卡依旧可以使用。综合保险卡内的日常医药费补贴资金,可以继续按照《关于上海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日常医药费补贴的实施意见》的规定使用。如果综合保险卡遗失了,应当尽快补办。劳动者需要拨打12333电话进行口头挂失,同时要及时报告所在单位,由目前所在单位到缴纳综合保险所在区县的外管所办理补卡手续;如果目前没有单位,劳动者可以携带身份证,前往区县外管所办理补卡手续,补办综合保险卡要收取工本费5元。

  • 第19题:

    对于借款人提供房产证明的,关于个人旅游贷款额度以下哪些表述正确()

    • A、对借款人提供房产证明(含同时提供房产证明和收入证明)的,授信/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B、房产证面积超过50平方米(含)但低于80平方米(不含)的,授信/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5万元
    • C、房产证面积超过50平方米(含)但低于80平方米(不含)的,授信/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
    • D、房产证面积超过80平方米(含)的,授信/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正确答案:A,B,D

  • 第20题:

    面对不多说话的顾客时,我们应该以开放性问话技巧,鼓励他多说话,以下是常用的方法()。

    • A、是什么问题
    • B、怎么发生的
    • C、希望我们怎么帮助你呢
    • D、要我怎么办呢
    • E、是不是我们的错

    正确答案:A,B,C,D

  • 第21题:

    问答题
    我们于2000年按农村习俗办理了婚礼,但没有办理结婚证,之后生育了一个女儿。现在感情不和,我想提出“离婚”,但因为结婚时,男方给付了我三万元的彩礼。男方同意“离婚”,但要我退还彩礼金。王先生租了本市某区房管所两间公房作为商业用房.租期还没有结束,房管所便将这两间房卖给李先生.李先生要自己使用,要求王先生搬走。 请问我可以提出离婚吗?我们生育的子女和财产问题怎么办?对方要退还彩礼有依据吗?

    正确答案: 你们之间没有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属于同居关系,其本身不是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如果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不会受理。但如果一方属于有配偶与他人同居行为的,因为此种情况是婚姻法明令禁止的,因此,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同居关系。
    如果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提起诉讼,因为当事人在同居中期间形成的财产关系和子女抚养关系,属于法律保护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对于彩礼金是否返还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因此,对于彩礼金,你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返还。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提前还款时,还款方式为只还利息和协议还款的贷款只允许选择下列哪一种本金重算类型?()
    A

    重算期数

    B

    重算还款金额

    C

    不重算

    D

    重算利息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对于借款人提供房产证明的,关于个人旅游贷款额度以下哪些表述正确()
    A

    对借款人提供房产证明(含同时提供房产证明和收入证明)的,授信/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

    B

    房产证面积超过50平方米(含)但低于80平方米(不含)的,授信/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5万元

    C

    房产证面积超过50平方米(含)但低于80平方米(不含)的,授信/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

    D

    房产证面积超过80平方米(含)的,授信/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