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研制开发出一项汽车刹车装置的专利技术,委托乙公司生产该刹车装置的专用零部件。乙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擅自将该种零部件出售给丙公司,致使丙公司很快也开发出同种刹车装置并投入生产。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A:乙公司的行为构成违约行为B: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C:在甲公司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中,丙公司应为被告,乙公司应列为第三人D:该案只能由特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题目
甲公司研制开发出一项汽车刹车装置的专利技术,委托乙公司生产该刹车装置的专用零部件。乙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擅自将该种零部件出售给丙公司,致使丙公司很快也开发出同种刹车装置并投入生产。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乙公司的行为构成违约行为
B: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C:在甲公司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中,丙公司应为被告,乙公司应列为第三人
D:该案只能由特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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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聘请乙专职从事汽车发动机节油技术开发。因开发进度没有达到甲公司的要求,甲公司减少了给乙的开发经费。乙于2007年3月辞职到丙公司,获得了更高的薪酬和更多的开发经费。2008年1月,乙成功开发了一种新型汽车节油装置技术。关于该技术专利申请权的归属,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甲公司

    B.乙

    C.丙公司

    D.甲公司和丙公司共有


    正确答案:BCD

  • 第2题:

    甲公司是儿童食品生产公司,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为自己寻找买主,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销售甲公司的产品。甲公司通过乙公司将产品交付给丙公司后,丙公司不按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支付价款,乙公司无法按照与甲公司的委托合同向甲公司履行债务。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披露丙公司
    B:甲公司无权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丙公司无权以对乙公司的抗辩对抗甲公司

    答案:A,C
    解析:
    依据《合同法》第403条第1款的规定,乙公司由于丙公司不履行债务,而不能对甲公司履行债务,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披露丙公司,所以A选项正确。甲公司可以行使乙公司对丙公司的权利,丙公司对乙公司违约,因此甲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所以C选项正确。《合同法》第403条第3款规定:“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其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以及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主张其对乙公司的抗辩,所以D选项不正确。

  • 第3题:

    甲租赁公司向乙财务公司借款20万元,乙 要求甲提供担保,甲便将出租给丙公司使用的1台吊 车出质给乙公司。甲公司随即通知了丙公司,后甲公 司因经营困难又将该吊车出卖给丁公司,并通知丙公 司将该吊车交付给丁公司。对于甲公司的出质和出卖 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的出质行为不发生效力,因为甲公司未 实际将该吊车交付给乙公司
    B.甲公司的出质行为已发生效力,因为甲公司已 通知了丙公司
    C.甲公司的出卖行为无效,因为丙公司对该吊车 仍享有质权
    D.甲公司的出卖行为效力未定,因为乙公司对该 吊车享有质权


    答案:A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212条的规定,质权自出 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由此可知,乙对甲并不享 有质权。同时,甲由于对该吊车享有的所有权,所以其 将吊车出售于丁公司的行为有效。因此,本题正确选 项为A。

  • 第4题:

    甲、乙、丙、丁四人合作研制出新型加湿器,共同申请专利并获得授权,但甲、乙、丙、丁四人未就专利权的行使作出明确约定。甲欲将该专利以普通许可的方式许可A公司使用,乙欲将该专利以排他许可的方式许可B公司使用,丙对这两种许可均表示反对,丁未与甲、乙、丙协商自行实施该专利技术。则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丁自行实施该专利所获得收益应当与甲、乙、丙分享
    B.如果丙反对,甲、乙均无权与A公司、B公司签署许可合同
    C.甲有权不顾丙的反对,将该专利技术以普通许可的方式许可给A公司实施
    D.只要乙同意与甲、丙、丁分享专利许可费,乙就可以自行与B公司签署排他许可协议

    答案:A,B,D
    解析:
    《专利法》第十五条规定,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专利权共有人自行实施该专利的,不需要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也不需要在共有人之间分配其收益。故选项A的说法错误。甲与A公司提出的是专利实施的普通许可,依据上述规定,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共有权人可以自行决定,不需要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故选项B的说法错误,选项C的说法正确。乙与B公司提出的是专利实施的排他许可的方式.根据上述规定,排他许可行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与乙是否愿意分享许可费无关。故选项D的说法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A、B、D。

  • 第5题:

    甲骑乙公司运营的共享单车上班。途中,单车刹车失灵,甲躲闪不及,撞伤丙。丙的损 害应当

    A.由甲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由乙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C.由甲和乙公司承担按份责任
    D.由甲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B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28条规定: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题中,甲撞伤丙,是由于共享单车刹车失灵,而共享单车是由乙公司运营的,所以应当由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B项正确。

  • 第6题:

    甲玩具公司与乙外贸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委托乙公司出口一批玩具,乙外贸公司与外商丙签订玩具买卖合同。玩具交付后,丙没有支付货款,以致乙公司无法向甲公司交付货款。关于此案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应当向甲公司披露丙
    • B、若乙公司向甲公司披露丙,甲公司因此可以行使介入权
    • C、若乙公司向甲公司披露丙,甲公司因此可以行使乙公司对丙的权利
    • D、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披露丙,也可以不向甲公司披露丙

    正确答案:A,B,C

  • 第7题:

    甲公司研制开发出一项汽车刹车装置的专利技术,委托乙公司生产该刹车装置的专用零部件。乙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擅自将该种零部件出售给丙公司,致使丙公司很快也开发出同种刹车装置并投入生产。在甲公司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中,丙公司应为被告,乙公司应列为第三人。


    正确答案:错误

  • 第8题:

    甲公司聘请乙专职从事汽车发动机节油技术开发。因开发进度没有达到甲公司的要求,甲公司减少了给乙的开发经费。乙于2007年3月辞职到丙公司,获得了更高的薪酬和更多的开发经费。2008年1月,乙成功开发了一种新型汽车节油装置技术。关于该技术专利申请权的归属是()

    • A、甲公司
    • B、乙
    • C、丙公司
    • D、甲公司和丙公司共有

    正确答案:B,C,D

  • 第9题:

    甲公司以其生产设备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抵押期间,甲公司将该设备卖给丙公司,并告知丙公司该设备已经抵押。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只要甲公司提供相当的担保而不损害乙银行的利益,即使未经乙银行同意,甲公司也可以转让该设备
    • B、甲公司只要通知乙银行,即可转让该设备
    • C、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 D、若经乙银行同意,并由丙公司代甲公司向乙银行偿付借款,则甲公司可以转让该设备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单选题
    2010年3月,甲公司将其研发的一种汽车零部件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发明专利。该专利申请于2011年9月公布,2013年7月3日获得专利权并公告。2011年2月,乙公司独立研发出相同零部件后,立即组织生产并于次月起持续销售给丙公司用于组装汽车。2012年10月,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销售行为。2015年6月,甲公司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真题]
    A

    甲公司可要求乙公司对其在2013年7月3日以前实施的行为支付赔偿费用

    B

    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适当费用的诉讼时效已过

    C

    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D

    丙公司没有侵犯甲公司的专利权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甲公司的专利申请于2011年9月公布,在2013年7月3日才取得专利授权。《专利法》第13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据此,甲可以请求乙支付在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授权前这段时间内的相应的补偿费用,而非赔偿费用。
    B项,《专利法》第68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本题中,甲于2012年10月知道侵权行为,是在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则诉讼时效应当自专利权授予之日(2013年7月3日)起计算。故2015年6月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适当费用的诉讼时效未届满。
    C项,《专利法》第69条第2项规定,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乙公司在专利申请日之后组织生产相同产品,不享有先用权。其在甲公司专利授予后持续销售的行为,构成侵权
    D项,《专利法》第70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题中未给出丙的免责事由,因此,丙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

  • 第11题:

    多选题
    甲公司、乙公司与丙公司合作开发一项技术秘密成果,但未约定该技术秘密的归属,经补充协议仍未达成一致。后甲公司在未获得乙、丙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该技术秘密成果,获益100万元。乙公司未经甲、丙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将该秘密成果以排他许可的方式许可丁公司使用,获益120万元。丙公司未经甲、乙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将该技术转让权让与戊公司。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甲、乙与丙三公司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

    B

    甲公司有权使用该技术秘密成果,且收益无须与乙、丙公司分享

    C

    乙公司有权许可丁公司使用该成果,但应当与甲、丙公司分享收益

    D

    丙公司与戊公司订立的技术转让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 D,A
    解析:
    A项,《合同法》第341条规定,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本题中,当事人未约定开发技术秘密成果的归属,各方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
    BCD三项,《技术合同解释》第20条规定,合同法第341条所称“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包括当事人均有不经对方同意而自己使用或者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并独占由此所获利益的权利。当事人一方将技术秘密成果的转让权让与他人,或者以独占或者排他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追认的,应当认定该让与或者许可行为无效。本案中,甲、乙、丙三公司均有权使用或者以普通许可转让该技术秘密成果,并独占收益。乙公司将该秘密成果以排他许可的方式许可丁公司使用,丙公司将该成果转让于他人,技术转让合同均无效。

  • 第12题:

    多选题
    甲公司聘请乙专职从事汽车发动机节油技术开发。因开发进度没有达到甲公司的要求,甲公司减少了给乙的开发经费。乙于2007年3月辞职到丙公司,获得了更高的薪酬和更多的开发经费。2008年1月,乙成功开发了一种新型汽车节油装置技术。关于该技术专利申请权的归属是()
    A

    甲公司

    B

    C

    丙公司

    D

    甲公司和丙公司共有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公司出售一批刀片服务器给乙公司,总价款为5000万元,甲、乙双方约定,该批服务器的总价款实行分期付款,在乙方支付全部款项之前,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现在乙公司因周转资金需要,便将该批服务器出质给丙公司。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擅自将该批机器出质,甲公司有权要求取回标的物
    B.即使乙公司擅自将该批机器出质,甲公司也有可能无权要求取回标的物
    C.如果丙公司对该批机器的质权符合善意取得的要件,则甲公司无权要求取回标的物
    D.如果丙公司对该批机器的质权不符合善意取得的要件,则甲公司有权要求取回标的物

    答案:B,C
    解析:
    本题涉及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中的取回权问题。根据《买卖合同解释》第36条,买受人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款的75%以上,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本解释第35条第1款第3项情形下,第三人依据《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己经善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如果乙公司已经支付总价款的75%以上或者丙公司善意取得该批机器的质权,甲公司即无权要求取回标的物。故选项AD错误,选项BC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BC。

  • 第14题:

    甲公司聘请乙专职从事汽车发动机节油技术开发。因开发进度没有达到甲公司的要求,甲公司减少了给乙的开发经费。乙于2007年3月辞职到丙公司,获得了更高的薪酬和更多的开发经费。2008年1月,乙成功开发了一种新型汽车节油装置技术。关于该技术专利申请权的归属,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公司
    B:乙
    C:丙公司
    D:甲公司和丙公司共有

    答案:B,C,D
    解析:
    【考点】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单位【详解】《专利法》第6条第1款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2条规定:“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三)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据此,本题中乙开发的技术属于职务发明创造,该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应属于原单位即甲公司。因此,本题正确答案应为BCD。

  • 第15题:

    甲公交公司的司机乙为避让闯红灯的行人丙而急刹车,致乘客丁摔倒受重伤。丁损害应该由()

    A.甲公司赔偿
    B.甲公司和乙连带赔偿
    C.乙赔偿
    D.甲公司和丙连带赔偿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302条第1款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本题中,甲是承运人,丁是乘客,丁受重伤不是其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因此,甲应当对丁的承担赔偿责任,A项正确。

  • 第16题:

    甲公司生产了一批台灯,并擅自在该批台灯上使用乙公司拥有的照明电器类商标“光明”;甲公司将该批台灯委托给不知情的丙公司保管;甲公司和丙公司的行为均侵犯了乙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


    答案:错
    解析:
    “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在本题中,丙公司对该批台灯系侵权产品并不知情,不存在“故意”,不构成侵权。

  • 第17题:

    乙公司是一家汽车生产厂商,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向一家供应商采购整套刹车系统,直接安装在汽车上。此外,乙公司在设计新款汽车时,还委托该供应商根据新款汽车的特点设计适合的新刹车系统。该公司采取的采购策略是( )。

    A.单一货源策略
    B.多货源策略
    C.由供应商负责交付一个完整的子部件
    D.协作生产

    答案:C
    解析:
    当企业确定应从哪个供应商进行采购时可以考虑以下几个策略:单一货源策略;多货源策略;由供应商负责交付一个完整的子部件。供应商向乙公司交付的是整套的刹车系统是完整的子部件,所以选用的采购策略是由供应商负责交付一个完整的子部件,选项C正确。

  • 第18题:

    甲租赁公司向乙财务公司借款20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便将出租给丙公司使用的一台吊车出质给乙公司。甲公司随即通知了丙公司,后甲公司因经营困难又将该吊车出卖给丁公司,并通知丙公司将该吊车交付给丁公司。对于甲公司的出质和出卖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的出质行为不发生效力,因为甲公司未实际将该吊车交付给乙公司
    • B、甲公司的出质行为已发生效力,因为甲公司已通知了丙公司
    • C、甲公司的出卖行为有效,因为甲公司对该吊车仍享有所有权
    • D、甲公司的出卖行为效力未定,因为乙公司对该吊车享有质权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甲公司研制开发出一项汽车刹车装置的专利技术,委托乙公司生产该刹车装置的专用零部件,乙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擅自将该种零部件出售给丙公司,致使丙公司很快也开发出同种刹车装置并投入生产。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 A、乙公司的行为构成违约行为
    • B、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 C、在甲公司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中,丙公司应为被告,乙公司应列为第三人
    • D、该案只能由特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甲租赁公司向乙财务公司借款20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便将出租给丙公司使用的一台吊车出质给乙公司。甲公司随即通知了丙公司。后甲公司因经营困难又将该吊车出卖给丁公司,并通知丙公司将该吊车交付给丁公司。对于甲公司的出质和出卖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的出质行为不发生效力,因为甲公司未实际将该吊车交付给乙公司
    • B、甲公司的出质行为已发生效力,因为甲公司已通知了丙公司
    • C、甲公司的出卖行为无效,因为丙公司对该吊车仍享有质权
    • D、甲公司的出卖行为效力未定,因为乙公司对该吊车享有质权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多选题
    如果乙公司欲实施该车辆自动刹车装置专利,则乙公司可以与丙公司签订(  )。[2012年真题]
    A

    专利许可合同

    B

    专利转让合同

    C

    委托代理合同

    D

    加工承揽合同


    正确答案: A,D
    解析:
    《专利法》第10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12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 第22题:

    判断题
    甲公司研制开发出一项汽车刹车装置的专利技术,委托乙公司生产该刹车装置的专用零部件。乙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擅自将该种零部件出售给丙公司,致使丙公司很快也开发出同种刹车装置并投入生产。在甲公司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中,丙公司应为被告,乙公司应列为第三人。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甲公司聘请乙专职从事汽车发动机节油技术开发。因开发进度没有达到甲公司的要求,甲公司减少了给乙的开发经费。乙于2007年3月辞职到丙公司,获得了更高的薪酬和更多的开发经费。2008年1月,乙成功开发了一种新型汽车节油装置技术。关于该技术专利申请权的归属,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2010年真题]
    A

    甲公司

    B

    乙公司

    C

    丙公司

    D

    甲公司和丙公司共有


    正确答案: D,A
    解析:
    《专利法》第6条第1款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2条规定,《专利法》第6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①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②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③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专利法》第6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6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乙于2007年3月从甲公司辞职并跳槽至丙公司,至开发完成的2008年1月,其离开甲公司尚不足1年,其发明创造仍属于执行甲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故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

  • 第24题:

    单选题
    甲乙为股份公司,分别持有上市公司20%、11%股份,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丙收购甲公司40%股份,收购后甲公司董事会成员均由丙派出,同时乙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1%股份表决权委托给丙,并预计未来6个月内,乙公司将其所持11%转让给丙,丙应当发出全面要约

    B

    丙分别收购甲公司70%股权、乙公司100%股权,丙无须向上市公司发出全面要约

    C

    丙分别收购甲公司100%股权、乙公司70%股权,丙应当向上市公司发出全面要约

    D

    丙分别向甲、乙收购其所持上市公司的20%、11%股份,则丙应当发出全面要约


    正确答案: C
    解析: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56条规定,收购人虽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未超过30%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办理。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应当向该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要约。B项情形中,丙公司应当向上市公司发出全面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