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涉嫌共同抢夺。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处甲有期徒刑3年、乙有期徒刑2年。检察院以对甲量刑过轻为由提起抗诉。甲、乙均没有上诉。关于本案二审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二审法院仅就甲的量刑问题进行审查B.二审法院可以不开庭审理C.乙应当参加法庭调查D.如果改判,二审法院可以加重乙的刑罚

题目

甲、乙涉嫌共同抢夺。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处甲有期徒刑3年、乙有期徒刑2年。检察院以对甲量刑过轻为由提起抗诉。甲、乙均没有上诉。关于本案二审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二审法院仅就甲的量刑问题进行审查B.二审法院可以不开庭审理C.乙应当参加法庭调查D.如果改判,二审法院可以加重乙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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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乙涉嫌共同抢夺。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处甲有期徒刑3年、乙有期徒刑2年。检察院以对甲量刑过轻为由提起抗诉。甲、乙均没有上诉。关于本案二审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二审法院仅就甲的量刑问题进行审查
    B:二审法院可以不开庭审理
    C:乙应当参加法庭调查
    D:如果改判,二审法院可以加重乙的刑罚

    答案:C
    解析:
    (原答案为C,应无正确答案)。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23条规定,C项不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11条规定,本题中检察院虽没有对乙提出抗诉,乙也没有提出上诉,但二审法院仍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A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17条规定,本案为检察院抗诉案件,因此必须公开审理,B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25条规定,D项不正确。因此,本题无答案。

  • 第2题:

    县法院对甲、乙共同诈骗案审理后,分别判处甲5年有期徒刑、乙3年有期徒刑。乙没有提出上诉,甲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同时,同级检察院针对甲被判处的刑罚以量刑不当为由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发现了乙新的犯罪事实。下列关于二审庭前准备及审理结果的说法,不正确的选项是:

    A、二审法院的同级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的案件是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B、二审法院决定开庭审理后,通知检察院查阅案卷,检察院应当在20日内查阅完毕
    C、检察院查阅案卷的时间计入审理期限
    D、原审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甲又上诉的,二审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答案:A,B,C,D
    解析: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24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决定开庭审理后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人民检察院应当在1个月以内查阅完毕。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因此,ABC表述均明显错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5条的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题干没有说明发回重审是否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因此,D表述错误。

  • 第3题:

    甲、乙共同涉嫌抢夺。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处甲有期徒刑三年、乙有期徒刑两年。甲上诉,乙服判。关于本案二审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A.二审法院仅就甲的量刑问题进行审查

    B.乙可以不出庭

    C.乙可以参加法庭调查

    D.如果二审中甲死亡,则全案终止审理


    C 《高法解释》第256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没有提出上诉的和没有对其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一审被告人,应当参加法庭调查,并可以参加法庭辩论。”因此C项正确。《高法解释》第247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本题中,检察院虽没有对乙提出抗诉,乙也没有提出上诉,但二审法院仍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A项错误。《高法解释》第253条规定:“对上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后,合议庭认定的事实与第一审认定的没有变化,证据充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因为本案为检察院抗诉案件,因此必须公开审理,B项错误。《高法解释》第258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其他第一审被告人不得加重刑罚。”所以D项不正确。

  • 第4题:

    县法院对甲、乙共同诈骗案审理后,分别判处甲5年有期徒刑、乙3年有期徒刑。乙没有提出上诉,甲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同时,同级检察院针对甲被判处的刑罚以量刑不当为由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发现了乙新的犯罪事实。下列关于二审庭前准备及审理结果的说法,不正确的选项是:

    A.二审法院的同级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的案件是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B.二审法院决定开庭审理后,通知检察院查阅案卷,检察院应当在20日内查阅完毕
    C.检察院查阅案卷的时间计入审理期限
    D.原审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甲又上诉的,二审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答案:A,B,C,D
    解析: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24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决定开庭审理后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人民检察院应当在1个月以内查阅完毕。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因此,ABC表述均明显错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5条的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题干没有说明发回重审是否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因此,D表述错误。

  • 第5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实施故意杀人,一审法院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乙无期徒刑、丙有期徒刑10年。丙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甲和乙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关于本案的第二审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可不开庭审理
    B:认为没有必要的,甲可不再到庭
    C:由于乙没有上诉,其不得另行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
    D:审理后认为原判事实不清且对丙的量刑过轻,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一审法院重审后可加重丙的刑罚

    答案:B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17条第2款规定,A项不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23条第1款规定,B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16条规定,C项不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6条规定,D项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