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2月,冯某在一家饭馆吃饭时,因与服务员发生口角,被饭馆保安钱某打伤,后钱某逃跑,冯某向公安机关报案。2004年10月,钱某因盗窃行为被公安机关抓获。但公安机关对钱某殴打他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应再给予处罚。( )A.正确B.错误

题目

2004年2月,冯某在一家饭馆吃饭时,因与服务员发生口角,被饭馆保安钱某打伤,后钱某逃跑,冯某向公安机关报案。2004年10月,钱某因盗窃行为被公安机关抓获。但公安机关对钱某殴打他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应再给予处罚。( )

A.正确

B.错误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
解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2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本题中的钱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已经由冯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属于在六个月内被公安机关发现的情形,要依法予以追究,给予处罚。
更多“2004年2月,冯某在一家饭馆吃饭时,因与服务员发生口角,被饭馆保安钱某打伤,后钱某逃跑,冯某向公安 ”相关问题
  • 第1题:

    赵某与钱某是邻居,因生活上的纠纷发生口角,赵某情绪很激动声称不让钱某好活,并立刻去小卖部买了一把水果刀,钱某担心赵某会加害自己,便在赵某回来的路上打伤赵某,导致赵某手臂和腿骨骨折,一个多月没法行走。对钱某的行为定性正确的是:( )

    A.正当防卫

    B.防卫过当

    C.假想防卫

    D.故意犯罪


    正确答案:C

  • 第2题:

    高中生钱某于1980年9月2日出生。1998年6月1日在校将同学李某打伤,致其花去医药费2000元。钱某毕业后进入一家炼钢厂工作。1999年2月,李某起诉要求钱某赔偿医药费。该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
    A.钱某承担,因钱某诉讼时已满18周岁,且有经济能力
    B.钱某之父承担,因钱某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未满18周岁,没有经济能力
    C.主要由钱某之父承担,钱某适当赔偿
    D.主要由钱幕承担,钱某之父适当赔偿


    答案:A
    解析:
    。根据《民通意见》第161条,钱某在侵权时不满18周岁,但在诉讼时巳满18周岁,并且其巳参加工作有经济能力,所以依法应由其本人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

  • 第3题:


    冯某,男,29岁,会计,国家工作人员。徐某,女,27岁,个体户。2011年4月底,徐某对冯某说:“现在股市行情很好,我有一个朋友在证券监管部门,我略施小惠,就可以从他那里探听到内幕消息,你能不能帮我借100万元现金。这是稳赚不赔的买卖。只要我在股市里挣到钱,马上就把钱还给你,并且还会给你丰厚的利息。”冯某说自己手头上只有十几万元,其他的不好想办法。徐某对冯某说:“你多动动脑筋,你是专和钱打交道的,弄百八十万元钱还不是不费吹灰之力。”冯某问徐某怎么个弄法。徐说,她有个朋友也是在一家单位搞财务的,急用钱时就从账上先弄点出来应急,过段时间再补上,根本没有人发觉。冯说,这是要冒大风险的,再考虑考虑。其后几日,徐某天天前去找冯某,并于一日交给冯某2万元钱,说是先给付部分利息。经不住徐某软磨硬泡,2011年5月8日至5月15日期间,冯某先后四次挪用公款100万元。徐某给冯某打了一张100万元的借条。拿到钱后,徐某迅速将钱投入股市,后来靠其朋友朱某(另案处理)提供的内幕信息,从股市上净赚了100多万元。同年,7月20日,徐某将100万元如实交给冯某,并给冯某5万元“利息”。7月22日,冯某将挪用的100万元存到单位账户上。8月20日,冯某、徐某案发。


    问题:


    1.冯某、徐某各构成何罪,应当如何处罚?


    2.若徐某将钱投到股市后亏了,仅剩20万元。徐某遂对冯某说,反正也还不上了,不如趁人尚未发现,我们带着剩下的钱远走高飞。冯某无奈同意。后二人携款潜逃。此一事实对冯某挪用公款行为的定性是否会产生影响?


    3.如果冯某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的数额如何计算?


    4.如果冯某挪用公款后将这100万元存在自己账户上,正值股市下跌,过了1个月,冯某将这笔钱又打到公司的账户上,冯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5.如果冯某不是国家工作人员,而是非国有公司的职员,冯某挪用公司100万元的行为构成何罪?




    答案:
    解析:

    【参考答案】


    1.冯某构成挪用公款罪、内幕交易罪、受贿罪,应当数罪并罚。徐某构成挪用公款罪、内幕交易罪、行贿罪,应当数罪并罚。


    2.会产生影响。应当据此认为冯某、徐某挪用公款行为的性质已发生转化,即转化为贪污罪。


    3.多次挪用公款不还的,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数额认定。


    4.构成犯罪,构成挪用公款罪(既遂)和内幕交易罪(未遂)。


    5.如果冯某不是国家工作人员,那么冯某构成挪用资金罪。




  • 第4题:

    背景资料: 2012年7月某日,某市郊的赵某与钱某因琐事发生口角,赵某趁钱某不备,用石块将钱某头部击伤。钱某在赶往医院途中,因一手捂着伤口,且精神紧张,在一下坡路上不慎跌人某公路工程施工单位所挖的未设防护的涵洞内,造成左腿开放性骨折。后被路过的孙某发现,并用大板车将钱某拉往医院抢救,途中,遇孙某的仇人李某,因李某的纠缠,孙某未能将钱某及时送往医院,造成钱某伤势恶化,昏迷不醒。待孙某将钱某送到医院时,值班医生周某经检查发现,钱某的头、腿部流血不止,心跳微弱,认为钱某已无法抢救,故未采取抢救措施。不久,钱某在医院候诊室死亡。经法医鉴定,钱某是因失血过多(主要是腿部出血),抢救不及时死亡。 公路工程施工单位的疏忽是造成钱某死亡的间接原因。


    正确答案:正确

  • 第5题:

    某晚,青年冯某溜入某宾馆一房间内,见入住该房间的女青年许某正在洗澡,衣服及包放在房间床上,冯某翻出包内300元现金后正欲出门,恰巧许某沐浴后出来看到,欲穿衣追撵冯某,冯某即把许某衣服抱起逃跑,许某因无衣服穿,羞于出门追赶。冯某构成()。

    • A、抢劫罪
    • B、抢夺罪
    • C、盗窃罪
    • D、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A

  • 第6题:

    李某参与赌博,输给王某5万元,输光后,当场要抢回这笔钱。王某为了防止钱被抢走,打伤了李某,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正确答案:错误

  • 第7题:

    胡某是一名建筑包工头,钱某系胡某的雇佣人员。2009年8月,胡某与钱某因工资问题发生纠纷,在纠纷中,胡某将钱某的右眼打伤,后经公安机关调解,胡某与钱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胡某一次性赔偿钱某人民币1200元(医药费误工费等)及一次性支付原告工资款2000元,钱某与胡某承诺相互不再追究对方责任。该调解协议所确定的款项履行完毕后,钱某反悔,向法院起诉。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胡某将钱某的右眼打伤,已经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不能适用行政调解
    • B、公安机关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未违反法律规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 C、调解协议虽已履行完毕,但是向法院提起诉讼是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应予保障
    • D、胡某与钱某达成的协议属于民事合同

    正确答案:A

  • 第8题:

    李某经营的饭馆准备转让,其价格比较优惠。刘某有购买的想法,并与李某进行了商谈。此时,陈某也有一饭馆要转让。他得知此事后,想让刘某买自己开办的饭馆,于是故意以高价购买李某的饭馆为由向李某做出意思表示,并进行了长时间的谈判。而陈某暗地里与刘某签订了转让协议。随后,陈某找借口不与李某签订购买饭馆合同,造成李某饭馆卖不出去,最终不得不以更低的价格卖给别人。此后,当李某得知陈某的所作所为之后,认为自己在饭馆的转让过程中所遭受的损失完全是由于陈某的行为造成的,要求陈某赔偿损失,陈某不同意。在遭到陈某的拒绝后,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李某的要求是否合法?为什么?


    正确答案:李某的要求合法。《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假借订立合同,恶意磋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案中,陈某在没有订立合同的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假借订立合同的名义与李某进行了长时间谈判,致使李某与第三方协商未获成功,遭受了不应有的损失,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陈某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应当就李某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 第9题:

    单选题
    背景资料: 2012年7月某日,某市郊的赵某与钱某因琐事发生口角,赵某趁钱某不备,用石块将钱某头部击伤。钱某在赶往医院途中,因一手捂着伤口,且精神紧张,在一下坡路上不慎跌人某公路工程施工单位所挖的未设防护的涵洞内,造成左腿开放性骨折。后被路过的孙某发现,并用大板车将钱某拉往医院抢救,途中,遇孙某的仇人李某,因李某的纠缠,孙某未能将钱某及时送往医院,造成钱某伤势恶化,昏迷不醒。待孙某将钱某送到医院时,值班医生周某经检查发现,钱某的头、腿部流血不止,心跳微弱,认为钱某已无法抢救,故未采取抢救措施。不久,钱某在医院候诊室死亡。经法医鉴定,钱某是因失血过多(主要是腿部出血),抢救不及时死亡。 钱某的死亡赔偿责任主要应该由()承担。
    A

    施工单位

    B

    医院

    C

    医生周某

    D

    赵某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温某和冯某共同入户抢劫并致人死亡后分头逃跑,后温某因犯强奸罪被抓获归案。在羁押期间,温某向公安人员供述了自己和冯某共同所犯的抢劫罪行,并提供了冯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关押在另一城市看守所的有关情况,使冯某所犯的抢劫罪受到刑事追究。对此,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

    温某的行为属于坦白,但不成立自首

    B

    温某的行为成立自首,但不成立立功

    C

    温某的行为成立立功,但不成立自首

    D

    温某的行为成立自首和立功


    正确答案: A
    解析: 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殊自首,一般自首是自动投案,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的合法控制之下,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的行为。特殊自首是指虽然被动归案,但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本题中温某虽被动归案,但如实供述了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故成立自首。立功是指检举、揭发、提供线索,协助抓捕罪犯(包括同案犯)、阻止犯罪等。本案中温某只是如实供述同案犯的行为,并未协助抓捕等,故不成立立功。故本题答案选B。

  • 第11题:

    多选题
    冯某与张某口头约定将一处门面房租给张某,租期2年,租金每月1000元。合同履行1年后,张某向冯某提出能否转租给翁某,冯某表示同意。张某遂与翁某达成租期1年、月租金1200元的口头协议。翁某接手后,擅自拆除了门面房隔墙,冯某得知后欲收回房屋。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

    冯某与张某间的租赁合同为不定期租赁

    B

    张某将房屋转租后,冯某有权按每月1200元向张某收取租金

    C

    冯某有权要求张某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D

    冯某有权要求翁某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 A,C
    解析: (1)选项A: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2)选项BCD://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张某经过冯某的同意转租,冯某可以要求张某承担房屋损坏的赔偿责任。转租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则出租人仍然按照原协议收取租金。

  • 第12题:

    多选题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下列人员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有()。
    A

    赵某在上班途中,被违章驾驶的机动车撞伤

    B

    因离职补偿发生争议,钱某在办公室被离职人员赵某打伤

    C

    孙某在工作期间因醉酒发生事故受伤

    D

    李某于外地出差期间因嫖娼被流氓打伤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本题考核工伤的认定。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其他情形。

  • 第13题:

    冯某与张某口头约定将一处门面房租给张某,租期2年,租金每月1000元。合同履行1年后,张某向冯某提出能否转租给翁某,冯表示同意。张某遂与翁某达成租期1年、月租金1200元的口头协议?翁某接手后,擅自拆除了门面房隔墙,冯某得知后欲收回房屋。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A.冯某与张某间的租赁合同为不定期租赁
    B.张某将房屋转租后,冯某有权按每月1200元向张某收取租金
    C.冯某有权要求张某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D.冯某有权要求翁某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C
    解析:
    。《合同法》第215、224条。

  • 第14题:

    冯某与张某口头约定将一处门面房租给张某,租期 2 年,租金每月 1000 元。合同履行 1 年后,张某向冯某提出能否转租给翁某,冯表示同意。张某遂与翁某 达成租期 1 年、月租金 1200 元的口头协议。翁某接手后,擅自拆除了门面房隔墙,冯某得知后欲收回房屋。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A.冯某与张某间的租赁合同为不定期租赁
    B.张某将房屋转租后,冯某有权按每月 1200 元向张某收取租金
    C.冯某有权要求张某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D.冯某有权要求翁某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C
    解析:
    承租人的转租权、不定期租赁[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215条的规定,租赁期限6月以上妁,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在本题中,冯某与张某;口头约定将一处门面房租给张某,租期2年,因此,租赁合同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选项A正确。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在本题中,张某经过冯某的同意,将门面转租给了翁某,此时,张某和翁某的转租合同和张某与冯某的门面租赁合同都是有效的,冯某有权按每月1000向张某收取租金,张某有权按每月1200元向翁某收取租金。故选项B错误。翁某接手后,擅自拆除了门面房隔墙,根据《合同法》规定,张某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冯某有权要求张某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故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 第15题:

    李某参与赌博,输给王某5万元之后,要抢回这笔钱。王某为了防止钱被抢走,打伤了李某,王某的行为属于()。


    正确答案:故意犯罪

  • 第16题:

    温某和冯某共同入户抢劫并致人死亡后分头逃跑,后温某因犯强奸罪被抓获归案。在羁押期间,温某向公安人员供述了自己和冯某共同所犯的抢劫罪行,并提供了冯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关押在另一城市看守所的有关情况,使冯某所犯的抢劫罪受到刑事追究。对此,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温某的行为属于坦白,但不成立自首
    • B、温某的行为成立自首,但不成立立功
    • C、温某的行为成立立功,但不成立自首
    • D、温某的行为成立自首和立功

    正确答案:B

  • 第17题:

    冯某涉嫌犯罪被某市公安局执行监视居住,其间,冯某多次授意其表兄李某干扰证人曾某作证,情节严重,该市公安局决定对其先行拘留,后执行逮捕。()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8题:

    冯某涉嫌犯罪被某市公安局执行监视居住,其间,冯某多次授意其表兄李某干扰证人曾某作证,影响侦查工作正常进行,该市公安局决定对冯某先行拘留,后提请批准逮捕。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9题:

    背景资料: 2012年7月某日,某市郊的赵某与钱某因琐事发生口角,赵某趁钱某不备,用石块将钱某头部击伤。钱某在赶往医院途中,因一手捂着伤口,且精神紧张,在一下坡路上不慎跌人某公路工程施工单位所挖的未设防护的涵洞内,造成左腿开放性骨折。后被路过的孙某发现,并用大板车将钱某拉往医院抢救,途中,遇孙某的仇人李某,因李某的纠缠,孙某未能将钱某及时送往医院,造成钱某伤势恶化,昏迷不醒。待孙某将钱某送到医院时,值班医生周某经检查发现,钱某的头、腿部流血不止,心跳微弱,认为钱某已无法抢救,故未采取抢救措施。不久,钱某在医院候诊室死亡。经法医鉴定,钱某是因失血过多(主要是腿部出血),抢救不及时死亡。 医院医生周某的误诊是造成钱某死亡的直接原因。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0题:

    单选题
    赵某和钱某因争吵而相互斗殴,钱某打不过赵某,转而逃跑,赵某穷追不舍,钱某无奈捡起一根木棒趁赵某不备将其打伤。钱某的行为属于(  )。
    A

    故意伤害

    B

    正当防卫

    C

    防卫过当

    D

    紧急避险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某晚,青年冯某溜入某宾馆一房间内,见入住该房间的女青年许某正在洗澡,衣服及包放在房间床上,冯某翻出包内300元现金后正欲出门,恰巧许某沐浴后出来看到,欲穿衣追撵冯某,冯某即把许某衣服抱起逃跑,许某因无衣服穿,羞于出门追赶。冯某构成()。
    A

    抢劫罪

    B

    抢夺罪

    C

    盗窃罪

    D

    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判断题
    背景资料: 2012年7月某日,某市郊的赵某与钱某因琐事发生口角,赵某趁钱某不备,用石块将钱某头部击伤。钱某在赶往医院途中,因一手捂着伤口,且精神紧张,在一下坡路上不慎跌人某公路工程施工单位所挖的未设防护的涵洞内,造成左腿开放性骨折。后被路过的孙某发现,并用大板车将钱某拉往医院抢救,途中,遇孙某的仇人李某,因李某的纠缠,孙某未能将钱某及时送往医院,造成钱某伤势恶化,昏迷不醒。待孙某将钱某送到医院时,值班医生周某经检查发现,钱某的头、腿部流血不止,心跳微弱,认为钱某已无法抢救,故未采取抢救措施。不久,钱某在医院候诊室死亡。经法医鉴定,钱某是因失血过多(主要是腿部出血),抢救不及时死亡。 公路工程施工单位的疏忽是造成钱某死亡的间接原因。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一天中午,林某与冯某、刘某、曹某等人在一胡同内的饭馆门前相遇。冯某故意寻衅,撞了林某一下,林某即问:“你干什么?’’冯某说:“看你不顺眼!”双方遂发生口角,进而扭打起来。扭打过程中,冯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刮刀胡乱刺扎林某。林某的肩和背被刺中数刀,疼痛难忍,于是顺手从饭馆放在外面的瓷碗中拿起一只砸打冯某,欲求脱身。冯某头皮被砸出血,无比恼怒,便抱着林某继续猛刺并喊刘某、曹某过来帮忙。林某腿、臀、腹部又被刺中数刀。此时,刘某手持刮刀赶了过来。林某见势不妙,便更加用力地用瓷碗砸打冯某的头部。瓷碗砸碎后,尖角扎中冯某的颈部动脉,冯某当即出血倒地。刘某、曹某等见状,顾不得打林某了,忙将冯某抬起送往医院抢 救。林某趁机捂住腹部伤口逃往胡同口,没走多远,便被接到报案赶到的巡警抓住。冯某在被送往医院途中死亡。林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为什么?

    正确答案: (1)林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2)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所实施的不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
    (3)本案中,林某是在受到冯某行凶侵害,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被迫自卫造成冯某死亡的。林某的行为符合《刑法》第20条第3款关于特别防卫权的规定,即: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